76范文网为您提供各类范文参考!
当前位置:76范文网 > 知识宝典 > 工作报告 > 7篇关于殡葬的调研报告合集

7篇关于殡葬的调研报告合集

来源:76范文网 | 时间:2019-06-08 17:52:31 | 移动端:7篇关于殡葬的调研报告合集

7篇关于殡葬的调研报告合集 本文简介:

7篇关于殡葬的调研报告合集为了配合常委会组成人员更好的审议省政府殡葬管理工作专项报告,全面深入了解殡葬工作情况,内司委邀请了部分省人大代表和民政厅的有关同志,组成调研组进行专题调研。先后深入到**等6个市、**等3个县(市)、**和**管局、森工方正林业局等地区,听取当地政府和民政部门的汇报,召开殡

7篇关于殡葬的调研报告合集 本文内容:

7篇关于殡葬的调研报告合集
为了配合常委会组成人员更好的审议省政府殡葬管理工作专项报告,全面深入了解殡葬工作情况,内司委邀请了部分省人大代表和民政厅的有关同志,组成调研组进行专题调研。先后深入到**等6个市、**等3个县(市)、**和**管局、森工方正林业局等地区,听取当地政府和民政部门的汇报,召开殡葬工作人员座谈会,实地考察殡仪馆、殡仪服务中心和墓地,组织召开省民政厅等有关部门和黑大法学院专家参加的专题研究论证会,听取了各方面殡葬工作的建议和意见。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省殡葬管理和服务工作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省政府紧紧围绕民生,落实《殡葬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坚持殡葬改革方针,不断加强和改进殡葬管理和服务,取得一定的成效。目前,全省共有殡仪馆106个,经营性公墓85个,火化炉271台,年均火化遗体16余万具,年平均火化率80%,除孙吴、逊克、**、嘉荫等4个县外,各地都已经实行火葬。**、**、**、**市和**、**、**、**县新建、改建了10余个殡仪馆,殡葬设施陈旧落后面貌有所改观。
总体看,我省殡葬工作仍然存在两难情况:一方面政府缺乏对殡仪馆运营费用的投入,导致多数殡仪馆基本服务项目亏损,与此同时殡仪馆还承担着政策减免等公益性任务,负担沉重,运营困难;另一方面人民群众除基本服务外的丧葬费用支出仍然较高,“死不起”的情况还有发生,殡仪馆运营发展和人民群众殡葬需求之间的矛盾长期存在。
2014年,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黑办发〔2014〕21号)(简称《殡葬改革意见》),提出了多项殡葬改革具体措施,计划到“十二五”末,在我省基本建成“布局合理、设施完善、功能齐全、服务便捷”的基本殡葬公共服务网络。各级政府积极落实《殡葬改革意见》,改革殡葬工作,推行绿色殡葬,
倡导移风易俗、节俭治丧、文明祭扫;出台一些惠民殡葬政策,减免了低保对象等困难群体的殡葬费用;完善殡葬服务设施,
规范殡葬服务标准;
加强殡葬服务行业监督和管理,各地殡葬管理和殡葬服务水平得到提升。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受历史、地域、政策等因素影响,我省殡葬管理与服务工作与其他省区相比,在思想认识、政策投入、殡葬执法、殡葬服务等方面存在差距,面临着许多亟待解决的困难和问题,主要有:
(一)对殡葬事业的认识有待提高。一是各级政府推动殡葬改革的力度不大。同样是关系民生的工作,养老产业、社区建设,各方都积极支持、热情关注、大力投入。而多年来殡葬事业方面政策出台缓慢,缺少预算投入,殡葬工作政企不分、执法不到位现象依然存在,殡葬服务公办与民营并存,公共服务价格和市场服务价格趋同。二是对殡葬的公益性认识不到位。对殡葬事业的公益属性认识模糊,对殡葬改革理解上存在片面性,重政绩轻民生、重管理轻服务、重产出轻投入、重旧俗轻法律、思想上畏难、工作上无力的情况不同程度存在。三是封建迷信观念对人民群众的影响还很严重。主要表现为火化后二次土葬屡禁不止;殡葬封建迷信活动长期存在;
“阴阳先生”诱导丧主高消费,借机敛财。
(二)
殡葬惠民政策力度不到位。一是殡葬惠民政策滞后。纵向来看,至今为止省级层面还没有出台过统一的、有具体减免幅度的殡葬优惠政策,也未对殡葬优惠进行投入。市、县各级除农垦、森工个别地方外,基本都有殡葬优惠政策,但绝大多数政策仅低保对象等困难群体能享受到。横向比较,吉林省从2012年起,免除全省城乡低保对象(含公安机关开具证明的无名尸)6项基本殡葬服务费用(普通车辆遗体接运、2日内普通冰柜遗体存放、普通火化设备遗体火化、1个普通卫生纸棺、1个普通骨灰盒、1年骨灰寄存)。辽宁省从2009年起,免除全省城乡低保对象的遗体接运、存放、火化、一次性纸棺、普通骨灰盒五项基本殡葬服务费用。辽阳市、营口市鲅鱼圈区、大连市金州区还实现了全民免费。二是地区间政策差异大。各地殡葬惠民政策减免项目2-4项不等,减免幅度30%到100%不等,各地区之间政策减免的费用差异明显。如鹤岗市的政策是对全体居民四项基本殡葬服务全部免费。安达市的政策是对低保对象等困难群体四项基本殡葬服务减半收费。三是实施方式单一。各地的政策大多采取减免费用的方式,只有少数地区采取补助方式。如双城市对农民死亡火化后采取直接补助家属300元的政策。
(三)殡仪馆服务运营条件亟待改善。一是殡仪馆因管理体制问题导致缺少投入。目前,全省106个殡仪馆当中,有99个属于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或者民营、股份制单位。这些殡仪馆只有公益之名,没有公益之实,其维修资金、运营费用、职工工资都靠收入来维持。甚至某些地方财政还要统筹殡仪馆收入的20%-30%用作他途。二是殡仪馆经营困难。目前,全省基本殡葬服务(火化、接尸、骨灰寄存)收费标准大多执行十多年前省物价局制定的标准,现在的燃油、水电、人工、设备价格和成本较制定标准时上涨几倍,而收费标准始终没有调整。据调查,殡仪馆平均火化一具尸体的成本约在1000元,而火化费标准仅有200元至500元。而且还要承担对低保对象等困难群体的丧葬费用减免的责任。这些问题造成殡仪馆运营举步维艰,特别是火化量较少的县级殡仪馆已难以维系。其亏损部分只能靠提高其他延伸服务的利润来弥补,给人们留下了“暴利”的印象。三是殡仪馆设施落后。现有殡仪馆中80%以上的建筑时间在20年以上,规模不大,破旧不堪,
火化设备陈旧落后,环境、卫生、交通条件较差,与全省每年火化约16万具遗体、接待近1000万人次参加丧葬活动的需求不相适应,无法满足群众的基本治丧需求。按照民政部门测算,“十二五”期间,全省需新建18个殡仪馆,改扩建64个殡仪馆,共需要资金744亿元。大部分县级政府财政困难,无力投入如此巨额资金,省政府对殡葬设施建设的投入又相对较少,无法满足实际工作需要。与其他省相比,我省的殡葬设施投入更是差距巨大,辽宁省财政连续8年共安排专项补助资金1
577亿元,同时带动地方投资10亿多元,用于全省殡仪馆新建、改扩建和设备更新改造。2014年开始,辽宁省财政对新建的县区殡仪馆每个补助300万元,扩改建的每个补助150万元,焚烧设施达标改造的每个补助50万元。四是殡仪馆工作人员工资待遇较低。社会上传言的殡葬工作工资高、待遇好的情况与事实不符,殡仪馆的工资标准与其他事业单位是一样的,一些特殊工种有少量补贴,补贴标准是20年前制定的,如火化工每月140元补贴。县级和农垦、森工殡仪馆的许多职工一个月工资还不足两千元。吉林省殡葬工作人员工资是社会平均工资的三倍。殡葬行业工作特殊,心理压力大。天天与遗体为伍,容易感染遗体携带的各种传染病。遗体火化在高温、粉尘、噪音、含有致癌物质二噁英的烟气环境下工作,对健康危害很大。殡葬工作人员收入与付出严重不符,这也直接导致了在起灵、运灵、火化等殡葬工作环节,收取甚至索要好处费行为的发生。
(四)
殡葬管理工作面临困难。一是强制执行难,土葬回潮严重。我们实地考察中,不时看到农田里大大小小的坟头,这些坟头都是火化后骨灰二次土葬形成的。二次土葬主观上有
“入土为安”传统丧葬观念根深蒂固的原因,客观上也有当地离墓地、骨灰寄存堂较远,农民将骨灰埋在自己的承包田边祭祀方便的原因。对于这些违法土葬情况,各地民政部门都反映执行难,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1997年)2001年修订以后,取消了民政部门对非法土葬的强制执行权。民政部门只能向法院提请强制执行,由于对这类案件如何处理法院系统还没有具体的操作规范,很多法院接到强制执行申请以后,都以种种理由不予受理。二是执法难,部分非火化区的乱埋乱葬现象严重。《殡葬管理条例》规定
“禁止在林地建造坟墓”,在**县调研时,我们了解到该县乱埋乱葬现象严重,县城周围已经布满坟头,大的家族墓地占地一亩以上,形成了死人包围活人的局面。土葬不仅需要占用林地,入葬时还需要用大马力拖拉机运输,所过之处,对林木破坏严重,同时土葬的费用也较火葬高出很多,既破坏了环境,又造成了人力、物力、财力的浪费。行政强制手段在当地效果甚微,一则土葬传统观念根深蒂固;二则“自己的刀削不了自己的把”,政府工作人员都是当地人,他们既是执法者也是违法者。三是殡葬用品市场管理难。市场上充斥着各种纸质“家电”、“房子”、“汽车”,还有“信用卡”、“苹果六手机”等五花八门的迷信殡葬用品,助涨了迷信思想的传播和迷信活动的泛滥。这些迷信殡葬用品民政部门没权管,工商部门不愿意管。四是调控难,墓地价格高起。墓地是稀缺资源,近年来,我省无论是经营性墓地还是公益性墓地,都价格不菲。**一块在十年前售价不足万元的墓地,现在已超过5万元。一般县里的墓地最低都超过万元,高档墓地超过10万元。物价部门规定墓地价格为市场调节价,由墓地经营者自行确定,政府无权定价。
(五)无名尸和骨灰弃管问题难以解决。据统计,全省各殡仪馆有长期存放的无名尸体1100具,最长的20多年,弃管骨灰盒55万盒,最长的30多年。无名尸和弃管骨灰占用了大量的公共资源,成为殡仪馆的沉重负担。按每具遗体冷冻每天需耗电费18元计算,全省长期存放尸体一年需缴纳电费723万元,这还不包括设备折旧、人工费、场地费。按每份骨灰每年寄存费100元计算,全省殡仪馆每年减少收入550万。我省一些地区也曾经集中处理过一批无名尸和弃管骨灰,但由于缺乏长效的措施和手段,问题依然长期存在,无法得到根本解决。
三、意见和建议
在今后的工作中,各级政府应深入贯彻实施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黑龙江省殡葬管理规定》和《殡葬改革意见》,以关注民生,实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为宗旨,提高认识、完善殡葬法规和惠民政策,大力推进殡葬改革,增加殡葬事业政府投入,全面促进我省殡葬事业再上新台阶。
(一)各级政府将殡葬工作摆上重要位置。一要提高对殡葬工作公益性的认识。殡葬事业是一项重要的社会事业、公益事业,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系到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关系社会公平正义,保障公民“死有所葬”是政府的基本职责。政府应当制定殡葬工作发展规划,主导殡葬工作发展方向、把殡葬设施建设和基本殡葬服务纳入到财政预算。二要认真落实《殡葬改革意见》。安排部署好意见中的重点工作,完善基本殡葬服务、实施公墓建设规划、推广绿色、人文殡葬方式、改革殡葬管理体制、强化殡葬服务。积极推行政企分开、管办分离,理顺殡葬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省政府要在2015年年底前推进**、嘉荫、孙吴、逊克等4个县的殡仪馆及火化设施建设,实现全省火化区全覆盖。发改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黑龙江省殡葬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对涉及我省殡葬领域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重大方向和决策问题进行深入论证,将《殡葬改革意见》的措施纳入到规划当中,落实好、完成好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
(二)依法加强殡葬管理工作。一是按照依法治国的要求,尽快修订《黑龙江省殡葬管理规定》,明确殡葬事业的公益性质,将有关殡葬政策写入法规予以固定下来,将殡葬工作中的有关问题以法律形式予以明确。二是研究对违法土葬的执法办法。可以借鉴双城市“预防、教育、处罚”三步走的处理方式,处理违法土葬行为。对于土葬强制执行难的问题,建议省政府与省法院协调,由省法院统一出台受理此类案件的规定。同时探索由法院出具执行裁定书,由民政部门代为执行的可行性。三是建立民政、工商、质检、公安等部门联合执法的工作机制,清明等祭祀时段,开展殡葬用品市场检查,打击各类迷信用品的生产销售,对媒体曝光和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严肃处理。四是规范公墓收费行为。公益性公墓收费标准,由各地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在成本调查的基础上,按照非营利并兼顾居民承受能力的原则核定。对其它公墓价格,要加强对经营者定价行为指导规范,对价格明显偏高的,必要时要依法进行干预和管理,切实遏制虚高定价行为。
(三)
加大殡葬事业的政策扶持力度和政府资金投入力度。各级政府要将殡葬事业纳入公共服务保障体系,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完善殡葬事业有关政策,合理确定殡葬事业预算,逐步提高惠民标准,扩大福彩公益金的投入规模。首先,加大殡葬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效仿辽宁省的做法,由省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补助资金,同时带动地方投资,确定适当的补助标准,对新建、改建、扩建的殡仪馆(包括民营殡仪馆)、农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焚烧设施、予以补助。其次,提高殡葬服务均等化水平。在年底前,出台省级的各类贫困人员殡葬服务费用减免和补助政策,明确资金来源,明确各级政府的承担比例。逐步研究制定农民、农垦和森工职工殡葬费用补助政策,在有条件的地区试点全民殡葬费用减免政策;省级财政要投入惠民补助资金,引领各级政府加大殡葬惠民力度,落实惠民政策,大力支持绿色环保、生态节地、文明节俭的殡葬方式。第三、推动解决无名尸和骨灰弃管问题。结合省人大专题论证会上各有关门和专家学者意见,由省民政部门提出统一处理办法,以政府文件的形式来指导和解决全省的无名尸和骨灰弃管问题,需政府承担的费用,由同级财政安排预算资金加以解决,以减轻殡仪馆负担。建立骨灰和遗体保管合同制度,由省民政部门制定保管合同样本,各殡仪馆参照使用。参照其他省市做法,制定我省的无名尸处理办法。对于涉及刑事案件的尸体,长期不能结案的,尸体冷藏费用由案件办理经费支付或者由民政社会救济资金支付。
(四)推进殡葬改革,倡导移风易俗。殡葬改革是一项移风易俗的社会变革,要革除几千年形成的封建陋习,是一个长期而艰巨的过程。一是要通过长期不懈地宣传,强化群众的殡葬改革意识。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长期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利用每年春节、清明等祭祀时机开展殡葬改革宣传活动,宣传殡葬改革政策法规和典型事例,宣传殡葬惠民措施,宣传丧葬陋习的危害和文明节俭办丧事的好处,使殡葬改革政策法规深入人心,群众的丧葬观念得到扭转,文明丧葬成为群众的自觉行动。二是领导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领导干部要带头宣传倡导殡葬改革,自觉遵守治丧规定,带头采取火葬和生态安葬的方式,本着“节俭节约、文明有序”的原则,文明节俭办丧事,采用敬献鲜花、植树绿化、踏青遥祭、网络祭祀等文明、低碳方式祭扫故人,参加祭扫先烈活动。三是推动骨灰处置多样化。大力倡导和推广骨灰树葬、花葬、草坪葬、骨灰抛撒等多种形式的生态葬法,逐步实现骨灰处置方式的多样化、生态化,形成新的集约型、环保型骨灰处置方式。
关于殡葬的调研报告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市通新、改、扩建镇村级公益性骨灰堂、扩大惠民殡葬范围、号召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倡导“移风易俗、节俭办丧、文明祭扫”等措施,不断推进我市殡葬改革。目前我市拥有市级公益性骨灰堂1个,镇级公益性骨灰堂23个,村级公益性骨灰堂168个,共有穴位20余万个,目前仅安放9万余个;自2011年在全市实施殡葬惠民政策以来,截至2015年年底共有15000余人享受了2233余万元的基本丧葬费减免,大大减轻了困难群众的丧葬负担。
二、存在的问题
(一)旧坟复垒、私埋乱葬
近年来,我市虽大力倡导节地生态安葬,但部分镇(街道)的许多地方旧坟复垒、骨灰土葬的现象仍然存在,且有愈演愈烈的趋势,主要表现为“三低、三高、一个不平衡”。“三低”即:1.骨灰入公墓安葬率低。2014年,我市全年火化数为6216具,观音山公墓安葬数432具,骨灰入公墓安置率仅为6.9%,去年下降到6%;2.骨灰入骨灰堂安置率低。2014年,各骨灰堂总安葬数3751,骨灰堂安置率只有60%,去年下降为55.9%;3.不保留骨灰和遗体捐献率低。近三年以来,我市总共仅有3例遗体捐献及4例骨灰撒江。三高即:1.骨灰土葬率高。2014年全市共有2079具骨灰土葬比例高达33%,去年,骨灰土葬比例增加到38%,开发区居民任保金多次向我局举报开发区大泊存在超豪华大墓、家族墓;2.旧坟复垒率高。全市自1998年平坟还田以来,旧坟复垒数达到了4213座。平坟还田阶段性成果正遭受严重侵蚀;3.坟墓硬质化率高。我市丹导路及导皇线两侧随处可见硬质化豪华墓地,丹北镇丹东公路边腰通山下及山上,私自新建超面积硬质化墓穴现象日益严重,且有蔓延趋势。一个不平衡即:骨灰安葬入堂发展不平衡。据统计,我市云阳街道、开发区、丹北镇、访仙镇、界牌镇、吕城镇以及司徒镇原老司徒片区,群众火化后基本选择骨灰堂安葬,而其余镇群众较为抵制骨灰堂安葬,大多选择在以前的祖坟地上,或者在自家田地里进行骨灰土葬,更有一些修建豪华墓地,家墓地的现象,部分骨灰堂甚至几年都没有一个骨灰存放进去。
(二)殡葬服务设施落后
1.基础设施陈旧。我市现有殡仪馆三所,始建于70、80年代,主要服务功能仅限于遗体告别和火化,基础设施建设远落后于现代殡葬需求,虽然云阳馆于2015年5月新建了守灵室,但因餐饮、住宿等配套设施未能跟进,至今难以为丧户接受。2.镇级公益性骨灰堂推进缓慢。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大推进镇级公益性骨灰堂建设力度,但仍有镇未建成镇级公益性骨灰堂,有的乡镇虽然建了,但数量、规模都达满足不了辖区内群众的骨灰安葬需求。3.村级公益性骨灰堂亟待改造。全市目前168个村级骨灰堂,半数以上由于建造时间长、平时缺乏维修等原因破烂不堪,有的漏雨,有的甚至连窗户和门都没有。4.骨灰堂配套设施缺乏。现代的殡葬服务方向是殡葬祭“一条龙”,我市除云阳“追思园”提供集中守灵服务外,大部分骨灰堂功能基本局限于骨灰存放,另外骨灰堂附近有停车场的很少,每遇集中祭扫日,极易造成交通拥堵。5.骨灰堂管理存在问题。我市除部分镇级骨灰堂有专门人员管理外,村级骨灰堂基本都是附近人员临时代管,不仅存在安全隐患而且也不方便群众安葬和平常祭扫。??
(三)惠民殡葬未实行全民惠民
为保障群众基本殡葬需求,鼓励群众主动参与殡葬改革,有效提高遗体火化和骨灰生态安葬水平,根据民政部、省民政厅相关文件要求,力争到
“十二五”末,在全国火葬区全面建立基本殡葬服务保障制度,基本实现殡葬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我市目前的惠民殡葬政策仅包含全市十类对象,只惠及2/3的群体,至今未实行全民惠民,与上级精神和现代民政示范市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不利于殡葬改革的全面推进。
三、与周边县市的差距
(一)殡仪服务设施简陋。我市目前殡仪馆由于建设年代长远,设施老化,配套设施不全已远落后周边县市水平,常熟、张家港等地在建设骨灰堂、公益性公墓等设施的时候,统筹兴建了守灵室、告别厅、祭祀台、焚烧炉以及停车场等方便群众殡仪活动的设施和场地,既方便了群众办丧又避免了在居民区办丧、送葬等扰民行为。
(二)节地生态葬法单调。我市目前骨灰安葬只有经营性公墓和公益性骨灰堂两种方式,扬中、镇江新区、常熟、张家港等周边地区早已清理所有骨灰、遗骨私埋乱葬现象,所有骨灰、遗骨统一按照国家有关要求集中安葬在公益性墓地或骨灰堂,对新发生的骨灰也全部安置进骨灰堂安葬或采用花坛葬、树葬、草坪葬以及使用可降解骨灰盒深埋等多种节地生态葬法。
(三)祭扫形式落后。我市目前采用的还是传统焚烧纸钱、冥币方式祭扫先人,周边县市已陆续推出了鲜花祭扫、网络祭扫、踏青遥祭等多种低碳环保祭扫方式,在各个骨灰堂也修建了专业焚烧炉,冥币、纸钱一律统一焚烧,既方便群众又保护环境。
(四)政府财政投入不足。目前我市财政对新建骨灰堂补贴为25万,对扩建骨灰堂补贴为20万,已远落后于周边地区。镇江新区区财政投资6000万集中兴建区级公墓1个、安息堂4个、散坟集中点2个;常熟市市财政前后投资3亿元,完成1处市级骨灰堂和21处镇级骨灰堂建设;张家港市对已完成的镇级骨灰堂、公益性遗骨埋葬地按审计认定的工程造价30%给予奖励。
四、主要原因分析
(一)农民“入土为安”思想根深蒂固。“尘归尘,土归土”,入土为安,这一传统观念影响了农民数千年之久,似乎只有这样,祖先的灵魂才能得到安息。在这种观念的影响下,遗体火化已经不容易,再要骨灰不入土埋葬,部分农民从思想上还不能彻底接受。因此,偷偷摸摸,私埋乱葬现象时有发生。
(二)领导重视程度有所弱化。殡葬工作“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现象在部分镇(街道)主要领导身上或多或少都有体现,一些镇(街道)未能将殡葬工作纳入城乡建设发展总体规划及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议事日程;在殡葬改革落实上存在着应付、走过场现象,未能建立常抓不懈的工作机制,将殡葬工作很好贯彻落实;未能将殡葬法规、政策宣传到村、到户,使群众对丧葬理念一知半解,误以为遗体火化就是执行殡改政策,在葬法上要求不是很严,建大坟、造大墓也无人过问,更谈不上谁来制止。殡葬整治查处力度不够,各镇(街道)普遍存在着治标不治本,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不同程度地存在
“重声势,轻实效”、“重数量,轻质量”的现象,真正得到治理的墓穴屈指可数。
(三)现有法规造成管理缺失。《殡葬管理条例》赋予民政部门直接强制执行的事项比较少,大多事项只能通过法院强制执行,特别是《行政强制法》颁布施行后取消了民政部门的强制执法权,尤其是颇受争议的河南周口平坟历时数月,200余万坟头被平掉,国家出台新规(2013年起民政部门不能再强制平坟),一夜之间恢复百万座坟墓,在全国引起了轰动效应。这无疑造成了观念上的模糊和管理上的缺失,加大了殡葬改革的难度。
(四)部门缺乏配合协作。殡葬管理涉及建设、规划、国土、林业、工商、公安等主要责任单位,但在实际工作中,就民政一家在管理,因此,执法力度远远不够,部门之间没有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近年来,各级均未将殡葬改革提到重要议事日程,因此,部门之间缺乏统一的组织协调,出现相互推诿现象。
五、我市殡葬改革对策与建议
(一)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强力推进节地生态安葬的浓厚氛围。“入土为安”的传统丧葬方式在广大农村和农民中经过了多年的历史沉淀,要让村民从思想上自觉接受新的殡葬方式并不是一朝一夕的事,因此要改变二次土葬现象,必须加大宣传力度,让群众从思想上认识实行丧葬改革的深刻意义。在宣传中广泛运用多种宣传手段和工具,深入宣传实行殡葬改革的长远意义,做到电视有形象,广播有声音,报纸有文章,村中有标语。要广泛宣传树葬、花坛葬、草坪葬、海葬、江葬等多种节地、环保、生态丧葬方式,从思想上改变
“入土为安”的几千年传统丧葬思想,革除陋习,崇尚厚养薄葬文明新风,自觉杜绝二次土葬现象。
(二)加强组织领导,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共同参与的殡葬改革的强大合力。殡葬改革工作政策性强,涉及千家万户,工作难度大,单靠民政部门很难推动,需要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需要各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需要全社会的广泛参与。市政府要进一步强化镇政府(街道)在殡葬改革工作中作为一级政府应承担的职责和任务,把殡葬改革工作列入镇(街道)党政领导班子考核内容,并增设对各镇殡葬改革工作的目标考核分值和加大考评力度。建议成立由市主要领导挂帅,市纪委、法院、财政、公安、国土、城管、民政、农委、建设、市场监督、交运、人社等部门参与的殡葬改革领导小组,定期召开殡葬改革工作会议,分析、研究和解决殡葬改革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要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在殡葬改革、殡葬服务等方面的工作职责,建立健全综合执法机制和责任目标考核机制,把殡葬改革工作同时纳入部门考核。同时,引导各镇(街道)、村成立民间红白事理事会等基层群众组织,引导群众在殡葬改革中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促进殡葬改革在基层的落实。
(三)注重加大财政投入,加快推进殡葬改革步伐。二次土葬、旧坟复垒现象蔓延泛滥,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部分镇、村的骨灰堂建设和维护管理以及周边环境打造没有跟上时代的发展和人民群众的需求。市政府应将骨灰堂、殡仪服务中心等殡葬设施建设纳入民生工程,列入市财政预算,加大投入,抓紧完善殡葬基础设施为殡葬改革顺利进行奠定基础,建议殡葬服务设施建设以市财政投入为主,镇(街道)、村为补充。另外在殡葬设施建设上要做好三件事:1.在新建镇级公益性墓地和骨灰堂的时候,要全市统一规格、规划,新建设施除具有存放骨灰功能外,还应当配备守灵室、告别厅、祭祀台、焚烧炉以及停车场等方便群众殡仪活动的设施和场地。2.加大对村级骨灰堂的维修改造力度,以方便群众为目的,通过资源整合、改建扩建等手段,彻底改变村级骨灰堂年久失修、失管、设施陈旧荒废的现状从根本上改善骨灰存放的软硬环境。3.加强对现有骨灰堂的跟踪管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根据属地管理的原则,各镇区(街道)要分别与各行政村签订工作目标责任书,列入年度工作考核内容。骨灰堂、骨灰存放室必须要有专人日常负责管理,要严明制度,遵章操作,做好台帐、服务等工作,并以规范化的服务接受群众监督。(四)切实加强监管,坚决杜绝二次土葬。推行节地生态安葬,最关键是要不留死角地坚决杜绝骨灰二次土葬。各镇(街道)要在市政府的领导及民政等部门的指导下,探索建立基层殡葬信息员制度及殡葬信息源采集、报告和预警机制,加强巡查,加大对骨灰二次土葬的事前预防和源头治理工作。对非法占地建坟的骨灰二次土葬行为,有关职能部门要在法院的支持下加大打击力度,平坟后要快速跟进复垦措施,不断巩固和扩大平坟还田的工作成果。
(五)要充分发挥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要求。党员干部要带头参与节地生态安葬,带头推行丧事简办,带头文明低碳祭扫,主动做殡葬改革的践行者、推动者和引领者。建议市政府及纪委制定相关规定,要对党员领导干部在这一方面的违纪违法问题,给予严肃处理。
关于殡葬的调研报告
一、各县(区)的基本情况和做法
?
(一)**州**县。全县辖4镇7乡93个行政村9个社区,居住着汉、壮、苗、彝、瑶、傣、蒙古、仡佬8种民族。该县于2017年8月启动殡葬改革,县殡仪馆正在组织建设中,遗体暂运往西畴县殡仪馆火化。全县殡葬改革分阶段分乡镇集中推行,目前已实施**镇、**镇、**镇、**农场的殡葬改革工作,2020年实现殡葬改革全覆盖。
?
主要做法:鼓励引导农村殡葬改革工作实行村民自治。由各村组织召开群众会议,决定本村公墓选址、土地协调、筹资筹劳自主建设,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通过村规民约对村内殡葬事宜进行监督管理。如**镇红岩村,按每户出资1800元并投工投劳建设,按现有人口数建墓穴,于2017年11月14日建成并投入使用,由群众会议抽签确定墓穴;**镇马鞍山公墓将镇级公墓与村级公墓合建,建设资金由上级补助40万元,土地由项目所在村委会协调,管理方式由项目所在村委会根据权属实行村民自治。积极鼓励引导其它50户以上村组或连片村小组采取村民自治方式自建村级公益性公墓。公墓建成后原则上不接纳异地骨灰安葬,便于各村管理村内殡葬事务。**殡葬改革工作推进以村民自治为主、政府引导为辅,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
“小型、实用、便民”特点突出,不仅解决了殡葬改革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缺乏、公墓选址及建设报件审批难问题,还为后期推进殡葬改革和公墓运营管理增加持续动力。
?
(二)**市**区。下辖5镇2乡69个村委会、3个社区居委会,总人口28.5万人。该区殡葬改革工作于2013年5月17日启动,
2015年3月1日全面推行。
?
主要做法:一是采用BOT模式运作殡仪馆及经营性公墓(即民间资本建设+50年管理经营权后移交政府模式)与****福德陵园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了殡仪馆及经营性公墓建设投资协议,于2015年2月27日成功运营。殡仪馆及经营性公墓位于**区大街街道朱家庄社区,总规划978亩,规划投资4.5亿元。一期312亩(含殡仪馆50亩)。殡仪馆设有殡仪服务区、遗体脱洗化妆区、冷藏区、悼念区、休息区、火化区、办公区、停车区、骨灰寄存区等。为方便服务群众,殡仪馆除提供遗体接运、火化等基本服务外,还提供纸棺材、守灵室、生态循环利用花圈等选择性服务。二是按照“项目并点、整体规划、分步实施”的思路开展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将全区45个村、镇级公墓整合为14个点建设,涉及管理费用、安葬顺序、墓碑样式等运营管理模式由所涵盖的村(社区)群众代表大会决定,由所在乡镇政府统一运行管理。将公墓绿化纳入林业造林范围,把殡葬改革工作与生态文明建设同安排、同落实。三是推行全区域殡葬改革。结合区实际,经过多方征求意见、听证、讨论,形成全区
“一盘棋”思想,将全区行政区域全部划为火化区,规定从2015年3月1日零时起,凡在**区行政区域范围内死亡的人员必须一律实行火化(法律法规规定的除外),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实行死亡报告、遗体运送、火化、骨灰安葬等全程跟踪服务,给予500元/具的遗体跟踪处置专项工作经费,实现了“行政区域100%划定为火化区、公益性公墓100%覆盖、死亡后100%进行火化、火化后100%进入公墓”的目标。
?
(三)**市**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县下辖5乡2镇3个街道81个村(居)委会763个村(居)民小组,总人口22.42万人,居住着汉、哈尼、彝、傣等多个民族,少数民族占80%以上。该县殡葬改革工作于2014年12月启动试点运行,于2017年9月将行政区域内全部划定为火化区,从2018年1月1日零时起实行火化全覆盖。
?
主要做法:一是合理规划公墓建设点。根据辖区内交通状况、自然条件、民族习俗、地区差异等因素,组织民政、国土、林业、住建等部门深入实地调研,广泛征求各乡镇(街道)群众意见建议,调整、修编土地、林业规划,科学确定93个公益性公墓建设点,建设模式有经营性公墓与社区公益性公墓合建,镇级公墓与村级公墓合建、村级公墓单建等形式,合建公墓按村(社区)分片管理,公墓于2017年12月底全部投入使用。二是公益性公墓管理运行实行村民自治模式。联合建设,分区管理,管理费用由各村按照
“四议两公开”原则决定收取。三是敢于动真碰硬。对个别“钉子户”,敢于动真碰硬,由村组干部、镇应急队、民政、公安、武警等部门人员坚决依法强制实行火化。自2015年以来,强制起棺火化7起。通过全县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该县殡葬改革工作于2018年1月1日起实现了“四个100%”工作目标(即:辖区100%划定为火化区,火化区火化率达到100%,火化后骨灰100%进公墓安葬,工程、项目迁坟100%迁移到公墓安置)。
?
二、感受和启示
?
(一)高位推动为前提。三县(区)均把殡葬改革工作作为党政“一把手”工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高位推动。一是政府主导强推动。及时成立了以县(区)长为组长,县委副书记、人大、政府、政协分管联系领导为副组长,民政、发改、财政、公安等20余个部门为成员的殡葬改革领导小组,乡镇也相应成立以乡镇长为组长的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及殡葬改革应急队,定期听取殡葬改革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二是上下联动聚合力。紧扣殡葬改革的目标任务,制定殡葬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责任制,将公墓用地管理、殡葬管理、殡葬服务、殡葬执法等工作职责分解、细化、明确到各相关职能部门,县(区)、乡镇、村三级,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政牵头、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三是严格考核促落实。将殡葬改革工作纳入部门及乡镇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建立科学完善的考核办法,对责任落实不到位、推进不力的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确保了殡葬改革工作顺利推进。**市**区还将该项工作列为全区重大项目和重点工作进行督查,为殡葬改革工作提供了坚实的措施保障。

?
(二)设施建设打基础。三县(区)将殡葬基础设施建设作为推动殡葬改革工作的基础性工作和民生工程,列入县级财政预算,逐年加大投入,不断加强殡葬配套设施建设,为殡葬改革顺利推进奠定了基础。一是加大公墓建设力度。在公益性公墓建设方面,充分考虑交通状况、自然条件、民族习俗、城乡差别、地区差异、群众意愿等因素,通过镇村合建、多村合建、各村独建等多种形式,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丧葬的需求。如**县通过群众自筹,政府补贴,已建成公益性公墓60余个,建成墓穴10000余个;**区按照“镇村合建、多村合建”的形式将全区45个村、镇级公墓整合为14个点建设,建设墓穴19600余个;**县多形式建设农村公益性公墓93个,建设墓穴31747个,为“死有所化、化有所葬”的殡葬改革目标奠定了基础。二是加大殡仪馆及殡仪服务投入力度。**市**区通过招商引资形式引进****福德陵园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建设管理殡仪馆及经营性公墓,规划总投资达4.5亿元;**市**县自2011年以来共投入528万元实施了殡仪馆改扩建;**县正在积极筹建殡仪馆。在殡仪馆的建设当中,不但考虑了土地规划、林业规划的要求,还充分考虑当地民众丧葬需求,努力提升殡仪服务水平。**县在开展土葬用品市场清理整顿后,引导成立戴恩殡仪服务中心,组建20余人的殡仪服务队,提供移动灵堂、冰棺等选择性服务,为丧属提供上门“一条龙”服务;**市**县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新增殡仪馆服务人员12人,提高殡仪服务质量和水平;**区采取殡仪服务中心与公司合署办公模式,推行殡葬服务一体化,殡仪服务中心派驻人员到殡仪馆对殡仪服务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3人轮流驻守,公司30余人为全区殡仪服务提供
“一条龙”服务,确保服务质量和水平。
?
(三)政策宣传求突破。破除陈规陋俗,转变丧葬观念是殡葬改革的突破口。在工作中,三县(区)坚持以倡导殡葬新风为着力点,加大宣传和教育力度,引导广大群众树立文明、节俭、环保的殡葬风尚。一是注重宣传教育。通过签订殡葬改革承诺书、张贴殡葬改革公告、发放殡葬改革告知书、召开群众会议、广播电视等多形式多渠道深入宣传,与群众算清生态账、土地账、丧葬费用账等“对比账”,使殡葬改革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营造了良好的殡葬改革舆论氛围。二是依托基层力量。组建乡镇(街道)、村(社区)殡葬改革信息员队伍,引导各村(社区)实行村民自治,成立红白理事会,将殡葬改革纳入村规民约,深入宣传殡葬改革政策、上门做丧户思想工作,促使群众转变殡葬观念,自觉火化、自觉入公墓安葬,防止封建迷信、铺张浪费。三是倡导党员干部带头。注重发挥党员干部的带头示范作用,党员干部带头执行殡葬改革政策、带头宣传倡导殡葬改革、带头文明节俭办丧事、带头火葬、带头文明祭扫、带头拆除“活人墓”等,对阻扰、破坏殡葬改革的人和事严格追责,不留情面。
?
(四)资金到位强保障。一是设施上切实保障。强化殡葬基本服务的公益属性,各级设立专项资金,加大对殡仪馆、骨灰堂、公益性公墓等基础设施的建设投入。如**区按照
“每新建一个乡镇级公墓市级财政补助40万元,村级公墓补助20万元,县区财政不得低于此标准”配套资金。2013年至2015年区财政分三批共匹配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补助资金1040万元,市级补助1040万元,争取省、市资金120万元,共计2200万元。**县连续投入财政资金528万元实施了殡仪馆扩建,投入1720万元支持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二是全面落实殡葬惠民政策。对国家确定的遗体接运、火化、遗体存放、骨灰寄存等基本殡葬服务,全部由政府免费提供,为深化殡葬改革打下基础。对实行火化进公墓安葬、树葬、花葬等殡葬方式的,一般群众给予4000元补助、特殊困难群众给予5000元补助。三是为专项整治提供保障。如**区将乱埋乱葬清理整治补助纳入财政预算,按石坟搬迁3000元/冢、砖坟2500元/冢、土坟2000元/冢,平毁空坟工时费100元/冢进行补助,共下拨补助经费133.05万元;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给予500元/具的遗体跟踪处置专项工作经费。
?
(五)制度落实作后盾。三县(区)将殡葬改革作为一项具有长期性、艰巨性的工作,制定一套完善、强有力的措施来保障推动。一是健全工作机制,规范操作程序。如**区先后制定了《**县殡葬改革实施意见》《殡葬管理信息工作制度》《**县农村公益性公墓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县结合县情,先后制定出台了《**县殡葬改革发展规划》《**县农村移风易俗改革试点(那诺乡)工作实施方案》等完备的殡葬管理法规政策体系,使殡葬事务管理步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二是建立信息反馈机制。在乡镇(街道)、村(居)建立信息员队伍,负责本辖区殡葬管理工作、及时上报本辖区居民死亡情况、协助丧属办理遗体火化、骨灰进公墓安葬等事宜,形成一张
“反应灵敏、及时准确”的殡葬管理信息反馈网络。乡镇(街道)、村(居)一旦获悉情况立即作出反应。三是建立殡葬改革突发事件处置机制。县(区)、乡镇(街道)、村组各级分别成立殡葬改革应急处置工作组,制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和工作措施,对出现不愿火化、不愿进公墓安葬等事件,县、乡、村干部坚持不懈地以“说尽千言万语、想尽千方百计、不怕千辛万苦”的精神,日日夜夜坚守做好丧属思想工作,做到政策法规宣传到位,群众工作落实到位。对个别“钉子户”敢于动真碰硬,依法强制火化。?
三、对我县殡葬改革工作的建议
?
(一)加强领导统一指挥。殡葬改革工作是一项全局性,系统性的工作,不是一两个部门能承担和完成的任务,要加强对殡葬改革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政府在推动殡葬改革中的主导作用,明确各部门的职责,理顺关系,形成合力,建立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协作参与”的机制,共同推进殡葬改革工作。将全面推行殡葬改革工作纳入“目标绩效考核”和“一票否决制”管理,强化殡葬改革工作考核,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
(二)实行“县、乡、村”“三同时”推进。殡葬改革的难题在于“不患寡而患不公”,应树立全县一盘棋的理念,全县辖区全部划定为火化区。进一步修订完善《**县推进殡葬改革工作实施意见》,按照国家、省、州关于殡葬改革的相关要求,紧密结合我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林业规划、城乡总体规划,根据人口数量、年平均死亡率等科学测算未来一定时期内我县的公墓分布、数量和面积。做好公墓用地选址、土地征用和林地报批等有关前期工作,统筹规划,合理安排,加快审批,采取政府主导与村民自治
“两条腿”走路的工作方式,实行乡镇、村委会(社区)、村小组“同时规划、同时建设、同时推进”,避免划分火化区和分类执行政策导致群众心理不平衡,做到一步到位,一步实现“四个100%”。使我县殡葬改革走上依法、有序、公平、健康、可持续发展的轨道。
?
(三)建立政府投入机制。乡镇级公益性公墓建设应以政府投入为主导,体现公益福利性的原则,将公益性墓地作为民生工程,将镇村两级公益性公墓建设补助资金列入县级财政预算,逐年加大财政投入,逐步完善殡葬基础设施,为殡葬改革顺利推进奠定基础。保障惠民殡葬资金,根据《**县推进殡葬改革工作实施意见》(马政发〔2016〕139号),将惠民殡葬资金纳入财政预算,设立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和选择性服务费用,满足丧属的基本服务需求和选择性服务需求。对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全额减免,降低群众承担殡葬改革成本。安排殡葬改革专项整治工作经费,将乱埋乱葬清理整治专项补助资金纳入财政预算,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给予遗体跟踪处置专项工作经费。
?
(四)发动群众形成合力。殡葬改革工作的阻力主要在于封建传统思想遗留下来的丧葬陋俗影响,只要群众思想通就“一通百通”。多措并举、多渠道开展宣传发动工作,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与群众算清经济账、生态账、土地账等
“对比账”,转变群众观念,形成一种强大的舆论氛围,引导群众自觉遵守殡葬法规、自觉实行殡葬改革、自觉参与公墓建设、强化自我监督管理,积极争取广大群众对殡葬工作的理解、支持和配合,树立起新时代中国农村殡葬文明新风。
?
(五)加强殡葬应急队伍建设。殡葬改革是突破千年旧俗,树一代新风的大事,改革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不言而喻,没有一支强有力的殡葬应急队伍,没有一套科学合理的执法机制,殡葬改革工作将举步维艰。建议组织建立一支由民政、公安、工商、林业、城管、国土等各有关部门协同参与的殡葬应急队伍,并建立相应的联动机制,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多种行之有效的手段,综合施策,形成合力,改变民政部门目前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单打独斗”的现状。建立县、乡、村殡葬信息员库,形成“三位一体”的殡葬信息快速反应网络。
?
(六)健全和完善配套政策。殡葬事务涉及多个环节、多个部门、多个行业,要依照国家、省、州殡葬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在尊重少数民族地区丧葬习俗的基础上,健全完善殡葬改革配套措施,为我县深入推进殡葬改革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关于殡葬的调研报告
文明祭扫是社会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更是一项移风易俗的社会改革。近年来,**积极推进殡葬改革工作,在集中安葬、文明祭扫、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为深化殡葬改革打下了坚实基础,但当前仍面临四个问题:

?
一是传统殡葬习俗改变难。受传统的“入土为安”、“居家丧葬”等观念影响,部分群众难以接受集中安葬、火化安葬等绿色、环保、节俭安葬方式,农村殡葬攀比成风,存在私买墓地、乱埋乱葬、大坟头等现象,严重影响了殡葬事业的发展。
二是殡葬执法缺少政策依据。2012年新修订的《殡葬管理条例》,取消了民政部门对违规土葬、乱埋乱葬行为强制执行的规定,而新的执法制度却未同时建立,基层没有专门的殡葬执法队伍,对违反殡葬行为无依据、管理无手段,全县范围内不同程度地出现“地中坟”“田中坟”“屋边坟”等乱埋乱葬现象,丧葬用品经营遍及百货店,纸钱、冥币随处可见,纸彩电、纸冰箱、纸手机、纸麻将等公然上柜销售,导致殡葬执法困难。
三是殡葬设施建设缺资金。我县因经济发展滞后,属于深度贫困县,受制于土地、财力因素,目前城区只有凤凰山生命公园是批准建设的经营公墓,面积小,殡葬服务价格偏高,墓区档次划分比例不合理,覆盖服务人群有限。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还处于试点建设时期,20个乡镇只有3处农村公益性公墓投入使用,难于满足刚性需求。
四是缺乏殡葬惠民政策。因县政府财力不足,免除殡葬基本费用尚未普遍实行。目前我县只能对低保户、五保对象等困难群众免除相关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国家、省、市对实行集中安葬、火葬等节地生态安葬方式的党员干部、群众,还没有出台专门的、具体的鼓励措施,缺乏精神上、物质上的奖励,难以有效调动群众参与殡葬改革的积极性。
针对不足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管理体制。健全殡葬改革机构,成立由行政领导负责人任组长,政府挂帅,职能部门密切参与,同时成立乡镇、村、组的殡改网络,实行“县、乡(镇)、村”“三同时”推进,形成齐抓共管的联动机制。将殡葬管理主体责任纳入党委、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和“文明城市”创建之列,加大政府资金投入力度,将农村公益墓纳入农村基础公益设施给予项目支持,建立健全殡葬事业经费投入的稳定增长机制和殡葬惠民制度,推进殡葬改革,确保殡葬事业健康发展。
二是强化宣传引导。加大殡葬法规的宣传力度,引导群众文明节俭办丧。引导农村建立“文明红白理事会”,制订文明规范的乡规民约,树立以讲排场、搞攀比为耻,以俭朴文明为荣的良好风气。农村领导干部、党员和共青团员要带头刹住殡葬攀比之风。
三是加快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在城区,按照“一馆两区”规划2处满足城区居民丧葬需求的公墓,倡导火葬、水葬、树葬等文明安葬方式。在农村,实行以奖代补的方式加快公益性生态墓区建设,鼓励乡镇集中或联村共建节地生态式农村公益性公墓,提升群众殡葬服务水平。同时要规范乡镇村公益性公墓的管理,严格按照规定的面积和收费标准安葬墓穴。禁止集体和国有林地私卖场地安葬墓穴行为,加大查处力度。推行生态葬,深埋地下不留坟头,以种树取代墓碑,符合入土为安的理念,顺应民俗民意。
四是加大执法力度,规范殡葬管理。建立一支殡葬执法队伍,依法对拒不执行殡葬法规偷葬遗体者,乱埋乱葬等违规殡葬行为要依法予以处罚。对城镇的丧葬用品市场、摊点、乱搭设灵堂进行治丧活动和封建迷信活动进行拉网式清理,规范其经营行为。对因不明政策围攻、殴打殡改工作人员、阻碍行政执法者的人员,公安部门依法制裁。
关于殡葬的调研报告
**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地处武陵山区,辖2市6县,总人口391万,按照死亡率6‰计算,我州每年死亡人数在2万人左右,安葬方式主要为土葬。近年来,根据国家、省、州有关殡葬法规和文件精神,加大了殡葬改革力度,在推行火葬、节约殡葬用地、革除丧葬陋习、提倡文明节俭办理丧事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不少问题亟待解决。
一、殡葬管理工作现状
(一)基础设施建设切实加强
殡葬行业作为人类社会生活的一种特殊行业,殡葬改革关系到改变几千的丧葬习俗,是一种移风易俗的社会改革。我州各级党委、政府和业务主管部门都普遍认识到,积极推进殡葬改革,加强殡葬管理,不但关系到“三个文明”建设的协调发展,而且关系到我州的对外形象,也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我州自上世纪80年代推行殡改以来,各级政府始终把这项工作作为政府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列入议事日程,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逐级建立责任制,签订责任书,做到了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到位,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全州有6个县市通过招商引资兴建殡仪馆、火葬场和公墓,其设施设备基本满足殡葬服务需求。截止目前,县市城区建有殡仪馆8个,除宣恩、鹤峰外,其余都为私营;火葬场3个,**、利川、来凤各1个;公墓8个,其中经营性公墓7个(来凤、巴东、建始的审批手续还未办)。除建始县新修建的殡仪馆和公墓还未投入使用外,其余各县市城区都集中到殡仪馆办丧事,提倡进公墓埋葬,基本杜绝了城区搭棚祭吊的现象。
(二)殡葬工作法规逐步建立和完善
近年来,我州不断探索殡葬改革的路子和方法,曾拟定**自治州殡葬管理实施办法提交人大,但由于多种原因一直没有通过出台。各县市除严格执行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和《湖北省殡葬管理办法》外,都结合本地实际,分别出台了《关于加强殡葬管理、推行殡葬改革的决定》、《殡葬管理实施办法》、《关于加强殡葬管理的通告》、《殡葬管理实施细则》、《关于推行红白理事会章程和丧事简办的规定》、《党员干部职工违规违纪办丧事的处理规定》等10多个规范性文件,使殡葬改革工作步入了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如**市人民政府20xx年印发了《**市殡葬管理暂行规定》,中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市委组织部等八部门联合发文《关于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严格执行殡葬管理规定的通知》等,为进一步做好殡葬管理工作提供了政策依据。
(三)殡葬改革逐步推进
我州是少数民族自治州,传统丧葬习俗根深蒂固,封建落后观念仍然流行。为节约土地,革除陋习,只能逐步推行火化。**市从上世纪70年代启动火葬,经过30多年的推行,现火化区域不断扩大,覆盖城区及城郊30多万人,火化率不断上升,达50%以上。利川市20xx年启动火葬,火化率在80%以上。从调查情况看,**、利川两市采取了得力措施,收效甚好。两市提出了凡是在火化辖区内死亡人员一律火化、骨灰一律不准入棺再葬、棺木市场一律取缔;严禁偷埋土葬、严禁以罚代葬、严禁制作棺木和封建迷信丧葬用品、严禁在城镇主要街道搭灵棚办丧事;将殡葬管理工作列入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文明创建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制度。这些要求明确具体,针对性很强,具有重要指导作用。
(四)殡葬改革宣传工作扎实有效
加强思想教育是搞好殡葬改革的前提。全州在推行殡葬改革过程中,把宣传教育工作贯穿始终。一是充分运用各种新闻媒体向广大群众定期宣传;二是民政部门采取印发资料、制作墙报、张贴标语、散发宣传单、出动宣传车等多种有效形式经常宣传;三是以清明节祭扫活动为重点,集中宣传。四是充分运用政务公开栏,广泛宣传殡葬管理法律法规及开展殡葬改革的重大意义,破除陈旧的丧葬习俗,引导广大人民群众自觉树立移风易俗、文明治丧、勤俭节约的新风尚。使居民逐步适应殡葬改革环境,自觉接受殡葬改革。
(五)殡葬服务水平得到提升
殡葬行业属于特殊的服务性行业,全州殡葬服务力求以人为本,以德为魂,善待逝者,慰藉亲人。一是价格合理。全州各县市丧葬服务系列项目均通过当地物价部门定价,符合当地消费水平;二是服务项目和价格公开。殡葬服务项目都在殡仪馆上墙公开,或在当地新闻媒体上公示,做到让消费者明白放心;三是服务档次多样化。殡葬服务为让消费者有充分的选择权,为丧户提供不同档次的丧葬用品和墓穴;四是规范服务。殡仪服务真正做到热情、周到、文明、礼貌、高效。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我州殡葬改革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还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有的地方领导重视不够,殡葬工作发展不平衡
一是有的县市至今还在城区搭棚祭吊,严重影响城市文明形象,如建始县;二是少数地方殡葬基础设施严重滞后,政
殡葬管理情况调研报告第2页
府无资金投入,远不能满足当前殡葬服务需求,如宣恩县;三是通过招商引资的殡仪馆和公墓,只重建设和运营,不管规范合法。如来凤、巴东两县公墓已投入运营多年,到今尚未办理审批手续;四是殡葬管理机构不健全。全州除**、利川既有殡葬管理所又有殡葬执法队、咸丰有执法队、宣恩只有殡葬管理所外,其余的县既没有殡葬管理所也没有执法队,业务管理由社会事务股代办。
(二)乱埋乱葬,青山白化现象严重
一是乡村殡葬管理一片空白,到处乱埋乱葬,占地多属良田或所谓风水宝地,面积大小不一,大暮豪华暮到处可见;二是城区逝者进殡仪馆办丧事后,将逝者抬往他处或偷运到乡下安葬,不入指定的公墓安葬。这种现象在**、利川两市火化区犹为严重,火化后入公墓率不到20%;三是城效村民违法买墓地,购买活人墓的比例不断上升。按照6‰死亡率计算,我州每年死亡人数2万人左右,按土葬墓地每座4平方米算,全州每年需8万平方米土地,这个数字让人震惊。
(三)殡葬执法难,无法正常开展工作
一是缺乏机构和设备设施,大多数县市没有执法队,殡葬执法对象十分特殊,执法手段、经验、素质参差不齐,执法力薄弱;二是法律法规不完善。现行的《殡葬管理条例》对殡葬改革和管理只进行了原则性规定,对违纪违规的丧葬行为没有明确具体的处罚措施和办法;三是暴力抗法事件时有发生,执法人员面临人生攻击;四是部门配合不力,认为殡葬管理只是民政部门的事,致使殡葬管理工作处于被动的地位。
(四)丧葬大操大办,攀比现象严重
一是出大殡,讲排场。孝子请乐队、法师,在灵堂吹打几天几夜,送殡队伍少则几十人,多则几百人,出殡车辆众多,声势浩大;二是丧葬用品花样百出,凡活人拥有的,都要制成模型在坟前焚烧;三是墓地材质要高档,墓碑与拜台讲究气派。这些开销耗资巨大,但办完丧事后都归总到殡仪馆,亲友们都说收费昂贵,死不起人。这些现象造成殡葬行业在社会上反响很大,每年人大政协提案议案都涉及殡葬。
(五)宣传教育缺乏广度和深度
近年来尽管各县市都在一定程度上对殡葬管理作了宣传,但大都是针对城区或火化区,只是宣传引导要实施火化,或集中到殡仪馆办丧事,进公墓安葬等,但真正从推进殡葬改革、破除旧的丧葬习俗、倡导文明办丧事方面宣传不够。
三、加强殡葬管理工作的建议
殡葬管理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推动殡葬改革就是为了节约土地、保护资源、净化环境、达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各级政府要从可持续发展的高度,切实把发展殡葬事业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一要以科学发展观的思想来指导殡葬工作,将殡葬改革列入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制定中长期战略规划。加强县(市)级城区殡葬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推行绿色生态公墓建设。加大农村公益性公墓试点,将殡葬改革列入新农村建设内容,逐步建立农村集体公益性公墓;二要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各级要成立殡葬管理领导小组,加强对殡葬管理工作的领导,县市要建立殡葬管理所和执法大队,明确责任主体,乡村可成立红白理事会。三要明确职责,强化责任落实。政府要进一步完善殡葬管理实施意见,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建立集中整治与经常性监管相结合的长效机制,确保殡葬管理各项工作的落实。民政部门要抓好殡葬执法、业务指导和工作协调,工商、公安、卫生、国土资源、建设规划、发改、环保等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履行各自职责,加强协调和配合,形成殡葬执法的强大合力。乡镇(街道)要加强对本行政区域殡葬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落实专人监管,做好殡葬管理、执法工作。
(二)加大执法力度,不断提高殡葬管理法制化、规范化水平
要完善殡葬法规建设。州里要出台殡葬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县市要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要规范殡葬管理行政执法的开展,做到有法可依,实行依法管理。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法制意识,认真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要加大殡葬工作者培训力度,不断提高殡葬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坚持学以致用的原则,切实维护和保障殡葬管理双方的合法权益。坚决制止乱埋乱葬,狠杀封建迷信和大操大办之风,规范公墓管理,禁止超大墓和豪华墓,净化殡葬市场。
(三)强化宣传,转变观念
殡葬改革是一项艰巨而又复杂的战略工程,矛盾多,阻力大,需要做大量耐心细致的宣传教育工作。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标语、宣传栏、宣传车等舆论传媒大力宣传殡葬法规、推行殡葬改革的重要性、破除旧的丧葬习俗和倡导文明节俭办丧事。引导群众更新丧葬观念,树立丧葬新风,使人们认识到传统殡葬方式的愚昧、落后和对环境、社会风尚所造成的严重危害,认识到殡葬改革的好处及其对人类文明进步的推进作用。通过抓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去教育引导群众。
(四)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
推行殡葬改革,殡仪服务很关键。殡仪服务要与时俱进,要不断拓展服务范围,提供人性化、亲情化和个性化服务项目,充分挖掘殡葬消费的文化内涵,探索出一条集物质、文化、精神消费为一体的殡葬服务体系,达到“让两个世界都满意”的境界。首先做到丧葬服务项目、价格合规合法,公开透明;其次,是热情周到,人性化、亲情化服务;第三,必须提供多层次,多档次的服务项目,以满足不同层次的消费需求;第四,实行特殊群体丧葬费减免制度。
关于殡葬的调研报告
为深入推动**市殡葬改革和移风易俗工作,进一步推动文明治丧、集中安葬工作,**市民政局有关人员3-11月份,通过实地查看、走访座谈、问卷调查、外出调研等方式,对殡葬领域突出问题、村级公益性公墓管理和禁燃禁放工作进行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殡葬改革基本情况
**市辖区面积2487平方公里,总人口38万,下辖13个乡镇,6个街道,120个村居单位。年死亡人口2700人左右,现有殡仪馆1处、经营性公墓1处、村级公益性生态公墓120处。**市自1998年起火化率连续20年保持100%,2017年年底**市被定为全国殡葬综合改革试点单位。当前**市殡葬改革推进情况如下:
资金保障情况:为深入推进殡葬改革,治理乱埋乱葬。**市2017-2018年,市财政配套村级公益性公墓建设以奖代补资金2460万元,规划建设村级公益性公墓85处;为引导新增骨灰集中安葬年投入奖励资金200余万元,按照1000元/每例标准进入公墓安葬的进行奖励;为治理主要道路、高速、铁路沿线有碍观瞻坟墓,配套综合整治奖励资金每年50万元,对采取绿化遮挡、迁移等措施的老坟进行补助。
创新殡葬管理工作:制定了《**市骨灰跟踪管理制度》、《**市滥建乱葬专项整治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市乡村公益性公墓建设指导意见》、《关于调整**市村级公益性公墓收费标准的通知》等一系列规章制度,明确部门职责,规范村级公墓建设,降低群众丧葬负担,并将殡葬改革(乱埋乱葬治理)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
改革成绩:2017年-2018年度,**市规划新建了村级公益性生态公墓85处,当前已有82处完成建设任务并投入使用,基本实现了村级公益性公墓全覆盖;完成了全市存量坟墓摸排建档工作,全市范围内共计摸排出活人墓10803棺,其中规划控制区内活人墓1699棺,规划控制区外已建老坟9023棺。摸排出道路沿线重点区域有碍观瞻坟墓9138棺,规划控制区外存量活人墓数量尚多;全市各乡镇年度组织了主要道路、铁路、高速公路沿线有碍观瞻坟墓的综合整治工作,截止11月份,共绿化整治坟墓500余棺,迁移有碍观瞻坟墓146棺;全年严格落实新增骨灰集中安葬引导工作制度,到11月底,**市死亡人数2533人,集中安葬人数1342人。公墓实际集中安葬率52.98%,较去年同期公墓集中安葬率增长27.77%,剔除专项整治前规划控制区外老坟安葬因素,全市新增骨灰公墓集中安葬率已达到80%。
二、当前殡葬改革、移风易俗工作存在的问题
1、村级公益性公墓监管力量薄弱,常态化监督管理模式亟待建立。村级公墓有村(居)委会管理,人员信息化水平不高,多数是安排人员兼职管理,管理水平不高。市殡葬管理所刚刚成立尚处于建章立制阶段,且人员少,面对庞大数量的村级公墓等殡葬服务单位监管,力不从心。
2、移风易俗工作任重道远,丧葬恶习仍有待改变。操办丧事在公共场所燃放烟花爆竹、沿路鸣放电子礼炮、抛撒纸钱、民间丧葬乐队参与丧葬服务等行为有待治理。
3、村级公益性公墓管理缺少资金保障。村级财力薄弱,公墓收费又本着保本微利的原则,公墓维护管养资金,应急灾害处置资金都无从出处。从原有45处公益性公墓来看,由于管护资金有限,群众满意度不高。
三、对策与建议
1、整治丧事扰民。加强丧葬动态管理,严禁在治丧过程中违规使用扩音器材、高声喧哗,严格控制治丧过程的各种噪音产生,确保周边居民正常生产生活;禁止在丧葬过程中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和鸣放电子礼炮;禁止在居民区、城区街道等公共场所停放遗体、搭建灵棚、摆设花圈;禁止丧葬乐队提供有偿丧葬服务;禁止在非宗教场所开展宗教活动。
2、整治出殡游街。加强出殡过程监管,殡仪车接至遗体停放处服务,禁止丧葬过程中抛撒纸钱;严禁丧事游街、绕行、招摇、跪拜等影响交通和市容市貌等行为。
3、整治违规车辆。全面禁止违规使用各类电子礼炮;严厉查处违规改装遗体接运车辆、电子炮车。
4、整治殡葬市场。以“殡葬服务一条龙”服务商家为重点,整顿殡葬服务市场,规范丧葬用品经营行为。严禁商家从事封建迷信活动,提倡文明节俭治丧;严格查处花店和丧葬用品店超范围经营、无照经营、占道经营、出摊经营等行为;加强石材生产企业个体监管,查处违规生产超标准墓碑等行为;加强对丧葬乐队、和尚道士等丧葬表演人员的监管和引导。
5、推进绿色殡葬。整治“青山白化”,加大“三线四边”青山白化现象的治理力度。严禁私自新建、修扩建坟墓,坚决制止乱埋乱葬,对违法出售山林建坟和乱埋乱葬行为予以立案查处。
6、树立殡葬新风。加强宣传,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自觉抵制陈规陋习和封建迷信活动,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责任追究,倡导节地生态安葬,定期组织集中树葬、江葬形式的安葬活动,并为不保留骨灰的逝者建立统一的纪念蛇蛇。推行鲜花祭祀、植树祭祀、网上祭祀、家庭追思会等文明健康的祭奠仪式,禁止在墓地燃放烟花爆竹和烧香蜡纸钱,减少空气污染,杜绝火灾隐患。
四、下一步需开展的工作
1、加强殡葬执法力量。联合文旅委、民宗局、市场监管局、安监局、公安局、交通局、国土局、林业局等相关部门加大对违规殡葬行为和违规殡葬服务的治理工作。
2、大力宣传移风易俗、文明殡葬。持续将深化“移风易俗、文明治丧”推动殡葬改革的意义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宣传教育。要让群众认识到丧葬习俗改革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争取社会广泛支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弘扬文明丧葬新风。
3、逐步实施殡仪馆(公墓)区域重点殡葬场所禁燃禁放,指导市殡仪馆(渡口公墓),创新祭祀方式,及时掌握殡仪馆(渡口公墓)区域内治丧祭扫活动相关信息,做好事前劝导、事中监督和殡葬服务工作,引导市民采用鲜花、丝带、寄语卡片等安全环保方式祭祀,利用清明、冬至等传统祭奠节日,开展鲜花换爆竹、纸钱,举办公祭仪式、集体落葬仪式等活动,着力为市民营造安全、文明的祭祀环境。
关于殡葬的调研报告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关心支持下,我市殡葬改革在加强殡葬基础设施建设、规范殡葬管理和提高服务水平、完善公益殡葬和惠民殡葬政策、倡导文明生态节俭办丧事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为促进殡葬服务均等化,推动节约用地、保护环境、移风易俗、减轻群众负担,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美丽保山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政府高度重视,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强。市县两级政府将殡葬改革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省殡葬管理条例》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的意见》(云政办发〔2012〕142号)、《中共**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带头作用大力推进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等法规和文件精神,市、县区成立了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副职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出台殡葬改革(管理)工作实施意见(方案、细则),为推进殡葬改革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和政策措施支撑,全市殡葬改革工作推进顺利,发展势头良好。
(二)突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县、**县把每年4月定为“殡葬改革宣传月”,隆阳区、龙陵县、昌宁县利用清明节,采取多种形式、多渠道,广泛宣传殡葬法规政策,教育引导广大群众破除丧葬旧俗、文明节俭办丧事,以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为契机,促干部群众认识提高、思想观念的转变,从不理解、消极抵触到理解和支持,全市呈现出由乱埋乱葬向集中(公墓)、由无序向有序、由传统向生态节俭安葬的发展趋势,营造出有利于殡葬改革的社会环境。
(三)落实惠民殡葬政策,切实减轻群众负担。各地除认真执行省民政厅关于部分特殊困难群众群体火化补助外,积极引导和鼓励遗体火化和进入公墓安葬,实行奖补免,拓展惠民殡葬项目。隆阳区对进入骨灰公墓安葬或骨灰堂永久性安放的,除财政供养人员和已领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人员外,对一般群众给予2000元补助;对城乡低保户、五保户、城市“三无人员”和重点优扶对象给予2500元补助。**县殡仪馆自运行两年多来,对城乡低保对象、重点优扶对象死亡人口实行零成本火化,减免群众火化费用19.4万元。**县对进入公墓骨灰安葬或遗体安葬的非财政供养人员分别给予遗属3500元或1000元奖励。昌宁县对进入公墓或生态葬的,除国家公职人员外,免除遗体火化费和运尸费。
(四)科学规化,加快殡葬基础设施建设。近几年,各级政府在财政困难的情况下,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大投入,重点对殡仪馆、公墓等基本殡葬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和完善,使全市逐步形成了布局合理、设施完善、功能配套、服务便捷的殡葬公共服务网络。隆阳区2012年至今,共投入公墓和骨灰堂建设资金9500万元(其中:区级筹集7500万元,整合城市开发资金1300万元,省级补助190万元,市级补助238万元,乡村组筹集272万元),全区已建成投入使用经营性骨灰公墓1个,公益性公墓5个,骨灰堂5个。**县着力打造“生态墓园,森林公园、丧葬文化示范园”三园一体的新型墓园、计划投资7500万元,现已投入前期经费1438万元,安葬了全县城镇上山和新一中规划区搬迁坟近5000冢,同时按1000元
—6000元五种标准给予搬迁补偿并给予每冢1000元墓碑费用和搬迁费700元。**县加大了对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力度,对建成墓区面积20亩以上的给予一次补助:20—50亩的每亩0.7万元,50亩以上的每亩1万元,2014年,全县规划建设公益性公墓19个,已建成16个(含县级骨灰公墓1个)。
(五)多措并举,齐抓共管,乱埋乱葬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各县区结合各自实际,采取强有力措施,加强了城镇周边及面山乱埋乱葬现的治理。隆阳区制定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将中心城市坝区的7个乡镇(街道)计66个村(社区)纳入治理名单进行整治,普发了宣传单。**县明确提出了“三道六区两地”无坟化的改革目标,科学、合理划定火化区、禁葬区。**县明确划定墓地严管区,规范墓穴用地,共划定墓地严管区143.96万亩,严禁在严管区内新建或改扩建坟墓,对原有坟墓实行有序迁出或覆绿整治。
二、存在问题
一是部分领导重视不够,畏难情绪突出,缺乏担当精神,怕触及自身利益,殡葬改革工作发展不平衡、县区之间、城乡之间工作推进有差距。
二是殡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滞后,投入不足,资金缺口较大,建设用地选址难、征地难,严重制约殡葬改革的顺利推进。
三是宣传引导工作不到位,干部群众对推进殡葬改革的重要意义认识不深、政策不明、知晓度不高,火化率、公墓安葬率较低,骨灰装棺再葬、乱埋乱葬、非法交易墓地、建大墓豪华墓和活人墓等现象突出,殡葬观念转变还需进一步促进。
四是殡葬监管执法力量薄弱,监管措施不落实,未能实施有效监管。
五是殡葬惠民政策不完善,补助范围小,补助标准低,补助项目少。
六是城市中心公墓、农村公益性公墓、灵堂等基本殡葬公共服务设施不完善,红白理事会等组织还不够健全,无人监管、无场地现象突出。
三、意见建议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全市殡葬改革正处在关键期和攻坚期,要建立“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殡葬改革新格局。市政府要认真督促县区贯彻落实已出台的《关于深化殡葬改革的意见》,要以创新精神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机制,尽快研究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的意见》,从市级层面加大政策扶持,指导和规范全市殡葬改革工作,将殡葬改革工作纳入各级政府工作目标考核,加大问责力度,稳步健康推进殡葬改革。
(二)加大殡葬改革工作宣传力度。殡葬问题涉及千家万户,殡葬改革功在千秋,是一项惠及子孙后代的民生工程。要加大对殡葬法规政策、制度的宣传力度,严格执行省委、省政府
“两办”通知,督促市直机关党员干部做好表率,带头承诺执行“两证”政策,引导广大群众树立正确的生死观,转变观念、移风易俗、自觉参与殡葬改革,形成厚养薄葬、文明节俭办丧事的良好社会风气。
(三)多方筹资,加大投入。要强化政府责任和投入,把殡葬改革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建立完善殡葬事业公共投入和稳定增长机制,鼓励民营资本进入殡葬行业,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大殡葬基础设施建设。要科学规划、严格标准、功能齐全、形式多样、自然人文特色明显,满足不同层次需求。保山中心城市要积极向上争取经营性公墓建设指标,形成竞争机制,降低墓价,提高服务水平。
(四)积极推进惠民殡葬和绿色殡葬。制定奖励办法逐步增加惠民殡葬项目,提高补助标准,扩大补助范围,惠及广大城乡居民群众。鼓励绿色殡葬,降低占地安葬比例。要严格执行丧殡政策标准,坚决制止骨灰装棺再葬、骨灰分散安埋等行为,避免产生新的矛盾和阻力。
(五)明确职责,各司其职。要建立市区联动机制,履行部门职责,做到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充分发挥综合执法队伍作用,落实管控措施,加强对殡葬服务市场的监管,及时劝阻或制止不文明的丧事活动,严厉打击非法交易墓地、乱埋乱葬行为。
(六)加强殡葬队伍建设,提高殡葬服务质量。加强对殡葬机构的管理与监督,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丧属至上”的理念,认真落实殡葬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服务内容、服务程序、服务承诺、服务监督
“六公开”制度,强化殡葬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技能培训,增强荣誉感和责任感,提升服务诚信度,让殡葬服务阳光化。

7篇关于殡葬的调研报告合集 本文关键词:合集,殡葬,调研报告

7篇关于殡葬的调研报告合集  来源:网络整理

  免责声明:本文仅限学习分享,如产生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


7篇关于殡葬的调研报告合集》由:76范文网互联网用户整理提供;
链接地址:http://www.yuan0.cn/a/94681.html
转载请保留,谢谢!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