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6范文网为您提供各类范文参考!
当前位置:76范文网 > 知识宝典 > 范文大全 >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建议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建议

来源:76范文网 | 时间:2019-05-31 11:28:39 | 移动端: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建议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建议 本文关键词: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议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建议 本文简介:一、原有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存在的不足(一)覆盖方面的不足。一是城乡居民医保的对象是非职工,即职工以外的人员,包括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等,按规定应依法参加职工医保。很多民营企业却不执行职工医保制度,致使部分职工转入居民医保,这个群体数量很大,以县级区划计算,经济发达县的农民工数量占农村总人口的比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建议 本文内容:

一、原有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存在的不足

(一)覆盖方面的不足。一是城乡居民医保的对象是非职工,即职工以外的人员,包括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等,按规定应依法参加职工医保。很多民营企业却不执行职工医保制度,致使部分职工转入居民医保,这个群体数量很大,以县级区划计算,经济发达县的农民工数量占农村总人口的比率逾30%。农民工转入居民医保,企业逃避了社会责任,不仅造成企业之间负担不均衡、竞争不平等,也将企业责任转嫁给财政,增加了财政支出,让财政花了冤枉钱。根据人社部《2017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2017年农民工28652万人,6225万参加职工医保,占22%;如果剩余农民工转为居民医保,按2018年财政补助490元/人计算,全国需要财政支出1098亿元。二是不能全覆盖。医保是惠民工程,意义大、好处多,各级尽力宣传发动,却总有一小部分人不愿参保、弃保。关系自己切身利益却不参保,不是他们愚昧无知,而是惜钱、缺钱。尽管这部分人很少,他们往往更贫困、更需要医保,他们游离在医保之外,医保成效就大打折扣。(二)筹资方面的不足。一是向谁筹措。初始设计是“个人缴费、集体扶持、政府资助”。就像职工医保由用人单位承载一样,居民医保也应由管辖单位承载。居委(村委)是缴费的主体、代表,由居委、居民共同缴纳,政府只对困难居委、居民依法依规资助(财政补助)即可。运行中,则变成财政、居民共同缴纳,且以财政为主。为了减轻筹资压力、及时筹足资金,不论居委贫富和实际,不管居委是否承担得起,“集体扶持”全部改由财政补助,一刀切,表面上解除了居委缴费的责任和义务,却也徒增了财政支出。二是强制性。居民医保是个人的事,也是政府的事。既然这项制度由政府组织,就要旗帜鲜明地坚持强制性,因为社会保险的特点是强制性、非盈利性,不同于商业保险的自愿性、营利性,像车辆交强险一样,必须强制参保。而很多地方怕被戴上增加居委、居民负担的帽子,忌讳强制参保,强调“自愿参加”,这是不担当的行为,也是医保不能全覆盖的原因之一。三是如何筹措,涉及保费标准和增长机制。一方面,保费缴纳标准应均衡。各地人均收入绝对额不同,但是保费占比应基本一致,像单位缴纳的职工医保采用比例法,费率一般为工资总额的6%。而居民医保采取定额法,财政补助每人每年2003年为10元,2018年增至490元;个人从10元增至220元。定额相同,看似平均、便于操作,但以人均收入计算的负担水平(比率)却相差悬殊。同一省份内,人均收入最高县是最低县的2倍多,例如2017年福建省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低相差1.26倍。缴同样的定额,年人均可支配收入高,就觉得负担轻;人均收入低,就觉得负担重。另一方面,保费增长应有长效机制。像职工医保,保费与工资相适应,随工资增长而自动增长。居民医保实行定额,采取定期研究、动议增长的方式,在哪一年增、每次增多少,常常受到部门游说、领导情感、特殊事件等因素影响,年年需要部门汇报、领导协调、会议研究,程序多、决策慢、成本高,未能形成自动的、合理的增长机制。(三)保障方面的不足。“大病统筹为主”是居民医保的核心,医保局要围绕核心完善服务。随着保费增加、事务增多,有的地方偏离了这一核心,用过多资金去照顾小病,把过多精力转移到小事和可缓办、可不办的事上,削弱了保大病、保重点的能力,结果保费年年增加,反而更觉得不足。究其原因,一是过多资金用于小病。为了让人人感受到关怀和享受报销,或者为了提高参保率,即使小额医疗支出、无负担,也报销一定数额。例如,日常门诊费用每年限额报销200元或者报销个人缴费数,为的是个人缴费能全返,保本不亏。再如,降低住院报销门槛,起付线从初始1000元降到300元;为了照顾乡镇医院,在乡镇医院就医实行零起付。过渡向小病倾斜、扩大报销面,小病、未有支出风险的情况下给予报销,既耗费资金,又增加了业务量。二是审批限制较多。首先是病种、用药限制,主观性大。有些病种、药物未纳入报销范围,造成名义报销率>实际报销率。医保公布的报销率愈75%、成效很大,居民实际报销了没这么高,个人还要负担较大比例。其次是定点医疗、转诊等审批限制多。对患者监管的多,而对医院监管不够,如化验检查资料不能共享,重复化验检查,浪费资源、钱财,还延误时间。最后是报销程序限制多。在医院花了多少钱,应该像车辆违章记分,在所有医院应可查到个人医保范围内费用累积、报销情况,就医后只付个人负担部分即可,最大限度地方便患者。但现在除了北京等省份外,大部分省份做不到这一点,医院之间相互封闭、自成体系,患者报销手续繁杂。

二、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建议

(一)大病统筹,全部覆盖。一是集中资金看大病。保险的要义是“大风险多分担,小风险少分担,无风险不分担”。回归医保的初衷,就是分担大病费用风险,避免“眉毛胡子一把抓”。换言之,就是要集中资金保重点,减少小病报销和非必要支出。要提高报销起付标准,分别按照农村、城镇居民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10%以上设置起付线,起付线以上分档累进报销,上不封顶;第一次报销以后,个人负担数额较大的,建立再报销制度。起付线以下自理,个人自我约束。日常门诊费用应自理,医保基金不得报销预防保健、健康查体、生育补助等费用。二是全部覆盖。在筹资方面,应取消个人缴费(节省大量筹资成本),全部改为居委缴纳;居委无力全部或者部分缴纳的,按规定给予财政补助。保费标准分别为上年农村、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约3%,每年随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而自动增长,不再实行定额缴费和定期动议的办法。在报销方面,居民应执行参保地的报销标准,就诊医院验证身份后即可按规定报销。(二)分清各自职责。一是村居委。村居委是居民和缴费的主体,承担缴费的责任和义务。要认真界定居民、职工,制作居民花名册,正确计算居民应缴保费额,足额、及时缴纳。缴费有困难的,按照规定申请财政补助,财政依法核定补助数。二是医保局。应与征收部门核对居民数和保费额,与医疗单位核对支出额、报销额,确保“以收定支、收支平衡”。通过调整起付线等措施,消化结存、超支。三是财政部门。要监督征收部门正确、足额收缴保费,尤其不能让职工医保转嫁到居民医保;完善困难村居的财政补助机制,避免将村居应承担的保费揽在财政身上;财政不能动辄就兜底、做“老好人”,医保资金不能挪用,财政资金也不能挪用。该收的钱不收,不该拿的钱乱拿,都是懒政行为、不担当的做法。(三)提升医保服务。要切实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把“放管服”改革落实到位,用情用心用力把医保做好。一是精简审批,居民自主选择政府批准的医院(医疗单位)就医。二是凡无其他法定来源的病种,都应纳入医保范围;凡无可替代、病人自己无法选择的必用药物和诊疗,都应纳入医保范围。基本用药目录改用负面清单,即列举不报销、限制报销的目录。医生事前应告知患者不报销、限制报销的费用,不能让患者被动接受、结算时才知道,让患者记得清楚、花得明白。三是医保局尽快建立全国、全省的医保平台,完善制度,推动医疗资源共享,减少重复化验检查,开展远程医疗(会诊)和大数据诊疗,让基层和偏远地区的病人享受到高水平医疗服务,让病人少跑腿、少花钱。

作者:李玉梅 侯志刚 郭京裕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建议  来源:网络整理

  免责声明:本文仅限学习分享,如产生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建议》由:76范文网互联网用户整理提供;
链接地址:http://www.yuan0.cn/a/93073.html
转载请保留,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