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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标准《铝合金门窗工程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

来源:76范文网 | 时间:2019-05-25 11:34:59 | 移动端:广东省标准《铝合金门窗工程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

广东省标准《铝合金门窗工程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 本文简介:

广东省标准DBJ15-30-201×备案号JXXXXX-201x铝合金门窗工程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Codefordesign,installationandaceeptanceofaluminiumalloydoorandwindowengineering(征求意见稿)201×-××-××发布201

广东省标准《铝合金门窗工程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 本文内容:

广东省标准
DBJ
15-30-201×
备案号
J
XXXXX-201x

铝合金门窗工程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
Code
for
design,installation
and
aceeptance
of
aluminium
alloy
door
and
window
engineering(征求意见稿)201×-××-××
发布

201×-××-××
实施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布
本标准不涉及专利


本规范代替DBJ
15-30-2002《铝合金门窗工程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内容是:1.总则、2.术语和符号3.材料4工程设计5.加工制作6.安装施工7.工程验收8.保养与维修。
本规范对DBJ
15-30-2002《铝合金门窗工程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的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1、增加
“第5章
加工制作”和“第8章
保养与维修”。本规范由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管理,授权由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具体内容的解释。(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先烈东路121号,邮政编码:510500)本规范主编单位: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总站有限公司
本规范参编单位:深圳市新山幕墙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深圳华加日铝业有限公司
广州铝质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嘉德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广州市住宅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广东创高幕墙门窗工程有限公司
广州集泰化工有限公司
广东贝克洛幕墙门窗系统有限公司
珠海市红海幕墙有限公司
广东世纪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泰诺风保泰(苏州)隔热材料有限公司
深圳市科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广东建星建筑设备有限公司
中山市东方幕墙工程有限公司
广州行盛玻璃幕墙工程有限公司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杨仕超
张士翔



赖燕德
石民祥
杜继予
周瑞基谭国湘
杜万明

刘建伟
李建友
卜继斌
杨翠涓
王立良

 
邹珍凡 邱胜东
邹巨新

黄日勇



王爱志
刘子坤

谢代安





莫卓凯
刘丹妮



本规范主要审查人员:
目次
1


1
2
术语和符号
2
2.1


2
2.2


3
3
材料
4
3.1
一般规定
4
3.2
型材
4
3.3
玻璃
5
3.4
五金配件
5
3.5
密封材料
7
3.6
金属连接件
8
3.7
紧固件
8
4
工程设计
10
4.1
一般规定
10
4.2
门窗立面建筑设计
10
4.3
抗风压性能设计
10
4.4
水密性能设计
12
4.5
气密性能设计
13
4.6
隔声性能设计
14
4.7
热工性能设计
14
4.8
防玻璃热炸裂设计
15
4.9
玻璃装配构造设计
15
4.10
防雷设计
16
4.11
其他安全性设计
16
5
加工制作
18
5.1
一般规定
18
5.2
构件加工
18
5.3
门窗框扇组装
19
5.4
包装及保护
21
6
安装施工
22
6.1
一般规定
22
6.2
施工准备
22
6.3
安装施工
23
6.4
产品保护
26
6.5
安全技术措施
27
7
工程验收
28
7.1
一般规定
28
7.2
主控项目
28
7.3
一般项目
29
8
保养与维修
31
8.1
一般规定
31
8.2
保养
31
8.3
维修
31
附录A
铝合金门窗使用说明书的主要内容
40
本规范用词用语说明
40
引用标准名录
40
条文说明
40
Contents
1
General
Provisions
1
2
Terms
and
Symbols
2
2.1
Terms
2
2.2
Symbols
3
3
Materials
4
3.1
General
Requirement
4
3.2
Profile
4
3.3
Glass
5
3.4
Hardware
Accessories
5
3.5
SealingMaterials
7
3.6
Connection
and
Fixings
8
3.7
Fasteners
8
4
Engineering
Design
10
4.1
General
Requirement
10
4.2
Elevation
Design
for
Windows
and
Doors
10
4.3
Design
for
Wind
Pressure
Resistance
Performance
10
4.4
Design
for
Water-tightness
Performance
12
4.5
Design
for
Air
Penetration
Performance
13
4.6
Design
for
Sound
Isolation
Performance
14
4.7
Design
for
Thermal
Performance
14
4.8
Design
for
Heating-break
Resistance
to
Glass
15
4.9
Design
for
Glass
Assembly
Structure
15
4.10
Design
for
Lightning
Performance
16
4.11
Safety
Requirement
16
5
Processing
and
Making
18
5.1
General
Requirement
18
5.2
Components
Processing
18
5.3
The
Assembly
of
Windows
and
Doors
19
5.4
Packaging
and
Protection
21
6
Installation
and
Construction
22
6.1
General
Requirement
22
6.2
Construction
Preparation
22
6.3
Installation
23
6.4
Products
Protection
26
6.5
Safety
Technical
Measures
27
7
Acceptance
Check
of
Projects
28
7.1
General
Requirement
28
7.2
Main
Items
28
7.3
General
Items
29
8
Maintenance
and
Protection
31
8.1
General
Requirement
31
8.2
Manitenance
31
8.3
Protection
31
Appendix
A
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Code
40
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Code
40
List
of
Quoted
Standards
40
Explanation
of
Provisionts
40
1


1.0.1
为满足建筑工程的需要,使铝合金门窗的性能符合建筑功能的要求,保证铝合金门窗工程的质量,针对本省的气候特点和工程建筑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本省范围内的工业与民用建筑铝合金门窗工程的设计、加工制作、安装施工、工程验收和保养与维护。其它材料制作的建筑门窗可参照本规范。
1.0.3
本规范不适用于斜屋顶窗和采光天窗等工程,不适用于防火门窗、逃生门窗、排烟窗、防射线屏蔽门窗等特种门窗。
1.0.4
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要求外,尚应符合国家及本省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2
术语和符号
2.1


2.1.1
铝合金门窗
采用铝合金建筑型材制作框、扇杆件结构的门、窗的总称。
2.1.2
主型材
连接组合成门窗框、扇杆件系统的基本构架,在其上装配玻璃、辅型材和开启扇及其它附件的门窗框型材,以及组合门窗拼樘框型材。
2.1.3
辅型材
门窗框架构件体系中,镶嵌或固定于主型材构件上,起到传力或某种功能作用的附加型材(如玻璃压条、披水条等)。
2.1.4
主要受力构件
门窗立面承受并传递门窗自身重力及水平风荷载等作用力的中横框、中竖框、扇梃等主型材,以及组合门窗拼樘框型材。
2.1.5
型材截面主要受力部位

门窗主型材横截面中,承受垂直或水平方向荷载作用力的腹板、翼缘或固定其它构件的连接受力部分等主要部位。
2.1.6
隐框、半隐框窗
采用结构胶将玻璃与窗框或窗扇构架粘接装配在一起、框、扇型材构件不显露于或部分显露于室外表面的铝合金玻璃窗。
2.1.7
机械式连接

型材间采用专用连接件进行的拼接。
2.1.8
雨幕原理
在建筑外围护结构或构件窗腔的室外表面开口构造处进行适当的遮蔽形成雨幕,并对室内表面接缝进行有效的密封,以实现空腔内气压与室外风压力的平衡,从而减少或消除雨水通过外部开口的作用力,防止外围护结构或构件发生雨水渗漏的设计原理。
2.1.9
隔热性能
建筑门窗在夏季阻隔太阳辐射得热的能力。
2.1.10
干法安装
门窗洞口墙基体上预先设置金属或非金属附加外框并进行防水密封处理,待洞口墙体表面装饰湿作业全部完成后,再在附加框架上固定门窗的安装方式。
2.1.11
湿法安装
门窗洞口墙体面层装饰湿作业前开始安装门窗,采用连接件在洞口墙基体上固定门窗框,然后对门窗框与洞口墙体间隙进行密封处理的门窗安装方式。
2.2


2.2.1

——围护结构风荷载标准值;
2.2.2

——基本风压;
2.2.3

——高度z处的阵风系数;
2.2.4

——风荷载局部体型系数;
2.2.5

——风压高度变化系数;
2.2.6

l——杆件跨度;
2.2.7

[]——杆件弯曲允许挠度值;
2.2.8

——杆件弯曲最大挠度值;
2.2.9

——水密性能压力差值;
2.2.10

V0——水密性能设计风速;
2.2.11

——风荷载(标准值)作用所产生的应力;
2.2.12

——材料强度标准值;
2.2.13

——安全系数。3
材料
3.1
一般规定
3.1.1
铝合金门窗所用材料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有关规定。
3.1.2
铝合金门窗所用金属材料除不锈钢外,钢材应进行镀锌处理或涂防锈漆等防腐蚀处理,铝合金应进行表面处理。
3.1.3
铝合金门窗所用的密封材料,应采用性能稳定的材料。
3.1.4
隐框、半隐框窗用的硅酮结构密封胶,应与所接触材料相容。
3.2
型材
3.2.1
铝合金门窗用铝合金型材的化学成分、力学性能及尺寸精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铝合金建筑型材
第1部分:基材》GB/T5237.1的规定。型材横截面尺寸允许偏差应选用高精级或超高精级。
3.2.2
铝合金门窗主型材壁厚应经计算和试验确定,其中门型材截面主要受力部位公称壁厚应不小于2.5mm,窗型材截面主要受力部位公称壁厚应不小于2.0mm,型材安装不锈钢滑撑、合页(铰链)部位孔壁与螺钉之间直接采用螺纹受力连接时,应先进行螺纹受力计算,且螺纹连接处局部截面最小实测壁厚不应小于4.0mm。
3.2.3
铝合金型材表面处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铝合金建筑型材
第2部分:阳极氧化型材》GB/T5237.2、《铝合金建筑型材
第3部分:电泳涂漆型材》GB/T5237.3、《铝合金建筑型材
第4部分:喷粉型材》GB/T5237.4、《铝合金建筑型材
第5部分:喷漆型材》GB/T5237.5、《铝合金门窗》GB/T
8478的规定。
3.2.4
隔热铝合金型材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铝合金建筑型材
第6部分:隔热型材》GB/T
5237.6、《铝合金建筑型材用辅助材料

1
部分:聚酰胺隔热条》
GB/T23615.1、《铝合金建筑型材用隔热材料
第2部分:聚氨脂隔热胶》GB/T23615.2和现行行业标准《建筑铝合金型材用聚酰胺隔热条》JG/T
l74、《建筑用隔热铝合金型材》JG
175的规定外,并符合下列规定:
1
穿条式隔热铝合金型材其隔热材料应使用聚酰胺66加不小于25%玻璃纤维,不得使用PVC材料;
2
浇注式隔热铝合金型材其隔热材料应使用高密度聚氨基甲酸乙酯材料。
3.3
玻璃
3.3.1
铝合金门窗玻璃应采用国家标准《平板玻璃》GB
11614建筑级浮法玻璃或以其为原片的各种加工玻璃,也可采用夹丝玻璃、压花玻璃。
3.3.2
铝合金门窗玻璃的品种、颜色和性能、应根据建筑的功能要求选用。玻璃的尺寸偏差、外观质量及性能应符合下列现行标准的规定:
JG/T
455
《建筑门窗幕墙用钢化玻璃》
GB15763.3

《建筑用安全玻璃
第3部分:夹层玻璃》
GB15763.2

《建筑用安全玻璃
第2部分:钢化玻璃》
GB
11944《中空玻璃》
GB
17841《幕墙用钢化玻璃与半钢化玻璃》
JC/T
511
《压花玻璃》
GB/T
18915.1
《镀膜玻璃
第一部分
阳光控制镀膜玻璃》
GB/T
18915.2
《镀膜玻璃
第二部分
低辐射镀膜玻璃》
JC/T
1079《真空玻璃》
JC
433

《夹丝玻璃》3.4
五金配件
3.4.1
建筑门窗工程用五金件应满足门窗功能、性能和耐久性要求,应符合以下现行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规定。
GB/T32223
《建筑门窗五金件
通用要求》GB/T
24601
《建筑窗用内平开下悬五金系统》
JG/T
124《建筑门窗五金件
传动机构用执手》
JG/T
125《建筑门窗五金件
合页(铰链)》
JG/T
126《建筑门窗五金件
传动闭锁器》
JG/T
127《建筑门窗五金件
滑撑》
JG/T
128《建筑门窗五金件
撑挡》
JG/T
129《建筑门窗五金件
滑轮》
JG/T
130《建筑门窗五金件
单点闭锁器》
JG/T
212《建筑门窗五金件
通用要求》
JG/T
213《建筑门窗五金件
旋压执手》
JG/T
214《建筑门窗五金件
插销》
JG/T
215《建筑门窗五金件
多点锁闭器》
JG/T
268《建筑用闭门器》
JG/T
393-2012《建筑门窗五金件
双面执手》

JG/T
308—2011《建筑门用提升推拉五金系统》

3.4.2
平开门窗应选用多点锁闭结构的传动锁闭器。
3.4.3
合页、滑撑、滑轮等五金件的选用应满足门窗承载力要求。
3.4.4
单向开启的平开门的开、关需要受到控制时,宜安装使用闭门器。闭门器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用闭门器》JG/T
268
的规定。高使用频率场合所用闭门器的耐久性不应少于100万次,中使用频率场合所用闭门器的耐久性不应少于50万次,低使用频率场合所用闭门器的耐久性不应少于20万次。
3.4.5
公共场所的平开门应选用关门速度可调并有延时、缓冲功能的闭门器。
3.4.6
双向开启的平开门的开、关需要受到控制时,宜安装使用地弹簧。
3.4.7
地弹簧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地弹簧》QB/T
2697
的规定。高使用频率场合所用地弹簧的耐久性不应少于100万次,中使用频率场合所用地弹簧的耐久性不应少于50万次,低使用频率场合所用地弹簧的耐久性不应少于20万次。
3.4.8
公共场所的地弹簧门应选用关门速度可调并有延时、缓冲功能的地弹簧。
3.4.9
楼梯间等安装位置较高的高位外窗,或自重过大等不方便手动开启的外窗,应采用电动开窗器或手动开窗器。按照传动方式的不同,电动开窗器可分为机械传动和液压传动两类。
1
机械传动方式的开窗器(也称为开窗机),其链条、齿条、撑杆与窗扇框的连接及传动支架与窗框的连接等固定安装详图参见现行国家标准图集06系列《06CJ-1
开窗机》。
2
液压传动方式的开窗器应满足以下要求:
a
液压开窗器的固定位置、铰链及连杆机构的结构和具体尺寸,应根据外窗的开启功能要求确定;
b
液压开窗器的开启行程不宜小于300mm。3.5
密封材料
3.5.1铝合金门窗用各类密封胶应符合下列现行标准的规定:
GB/T
14683

《硅酮建筑密封胶》
JC/T
485
《建筑窗用弹性密封胶》
JC/T
881
《混凝土建筑接缝用密封胶》
JC/T
914
《中空玻璃用丁基热熔密封胶》
GB/T
29755《中空玻璃用弹性密封胶》
GB
24266
《中空玻璃用硅酮结构密封胶》
GB
16776
《建筑用硅酮结构密封胶》
GB/T
24267《建筑用阻燃密封胶》
JC
936
《单组分聚氨酯泡沫填缝剂》
GB
23864
《防火封堵材料》
GB/T
22083《建筑密封胶分级和要求》
GB
18583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
JG/T
471
《建筑门窗幕墙用中空玻璃弹性密封胶》
JG/T
475
《建筑幕墙用硅酮结构密封胶》3.5.2建筑门窗用密封胶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门窗、幕墙用密封胶条》GB/T
24498-2009和行业标准《建筑门窗用复合密封条
》JG/T
386
-2012的规定,建筑门窗用密封胶条应采用硫化橡胶类胶条,如三元乙丙(EPDM)、硅橡胶(MVQ)、氯丁胶(CR)胶条等。
3.5.3
推拉门窗用密封胶条应采用低阻力自滑润的热塑性弹性密封胶条,
3.5.4
推拉门窗用密封毛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门窗密封毛条技术条件》JC/T
635的规定,密封毛条应采用经紫外线稳定性处理和硅化处理的平板加片型毛条。3.6
金属连接件
3.6.1
铝合金门窗框扇杆件定位卡件、加强垫板,窗墙锚固件,防雷连接件等钢质连接件应符合下列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
GB
700《碳素结构钢》
GB
707《热轧槽钢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GB
9787

《热轧等边角钢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GB
9788

《热轧不等边角钢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GB
716《碳素结构钢冷轧钢带》
GB
912《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结构钢热轧薄钢板及钢带》
GB
11253
《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结构钢冷轧薄钢板及钢带》
GB
2518

《连续热镀锌薄板及钢带》
GB
3280

《不锈钢冷轧钢板》
GB
4239

《不锈钢和耐热钢冷轧钢带》
GB/T
9799
《金属覆盖层
钢铁件上的锌电镀层》
3.6.2
铝合金门窗框扇杆件连接采用的型材、压铸件等有色金属连接件应符合下列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
GB/T
5237.1

《铝合金建筑型材
第1部分
基材》
GB/T
13821

《锌合金压铸件》
GB/T
15114

《铝合金压铸件》
3.6.3
黑色金属材料根据使用要求应选用热浸镀锌、电镀锌、防锈涂料等有效防腐处理。
3.7
紧固件
3.7.1
与铝合金门窗框扇型材连接用的紧固件应采用不锈钢件,不得采用铝及铝合金抽芯铆钉做门构件受力连接紧固件。
3.7.2
建筑门窗紧固件用钢材宜采用奥氏体不锈钢材料。
3.7.3
铝合金门窗用紧固件应符合下列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
GB/T
41
《六角螺母
C级》
GB/T
65
《开槽圆柱头螺钉》
GB
95

《平垫圏
C级》
GB
97.1
《平垫圈
A级》
GB/T
818《十字槽盘头螺钉》
GB/T
819.1

《十字槽沉头螺钉
第1部分
钢4.8级》
GB
845
《十字槽盘头自攻螺钉》
GB
846
《十字槽沉头自攻螺钉》
GB
859
《轻型弹簧垫圈》
GB
953
《等长双头螺柱》
GB/T
5780

《六角头螺栓
C级》
GB/T
5781

《六角头螺栓
全螺纹
C级》
GB/T
6170

《I型六角螺母》
GB/T
6172.1
《六角薄螺母》
GB
12615《封闭型扁圆头抽芯铆钉》
GB
12616《封闭型沉头抽芯铆钉》
GB
12617《开口型沉头抽芯铆钉》
GB
12618《开口型扁圆头抽芯铆钉》
GB
12619《抽芯铆钉
技术条件》
GB/T
15856.1
《盘头自钻自攻螺钉》
GB/T
15856.2
《沉头自钻自攻螺钉》
GB/T
3098.1
《紧固件机械性能
螺栓、螺钉和螺柱》
GB/T
3098.2
《紧固件机械性能
螺母
粗牙螺纹》
GB/T
3098.4
《紧固件机械性能
螺母
细牙螺纹》
GB/T
3098.5
《紧固件机械性能
自攻螺钉》
GB/T
3098.6
《紧固件机械性能
不锈钢螺栓、螺钉和螺柱》
GB/T
3098.10
《紧固件机械性能
有色金属制造的螺栓、螺钉、螺柱和螺母》
GB/T
3098.11
《紧固件机械性能
自钻自攻螺钉》
GB/T
3098.15
《紧固件机械性能
不锈钢螺母》
GB/T
3098.16
《紧固件机械性能
不锈钢紧定螺母》4
工程设计
4.1
一般规定
4.1.1
铝合金门窗的性能指标及有关设计要求应根据建筑物所在地的气候、环境等具体条件和建筑物的功能要求合理确定。
4.1.2
铝合金门窗工程设计选用的产品,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铝合金门窗》GB/T8478的规定。
4.1.3
铝合金门窗的热工性能设计,应符合国家和本省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有关规定。
4.2
门窗立面建筑设计
4.2.1
铝合金窗立面在建筑外墙面的位置、面积和开启形式,应根据建筑设计的要求,包括室内有效采光面积、通风、消防、建筑节能要求的窗墙比、维修和安全等因素综合确定。
4.2.2
整樘铝合金门窗的洞口尺寸应优先选用国家标准《建筑门窗洞口尺寸系列》GB/T5824-2010、《建筑门窗洞口尺寸协调要求》GB/T
30591-2014中规定的标准洞口模数。
4.2.3
铝合金门窗的立面分格尺寸,应根据单片玻璃最大允许面积以及开启扇允许最大宽、高尺寸,并考虑玻璃原片的成材率等综合确定。玻璃最大面积应满足
JG/T
455的要求,并考虑维护更换的要求。
4.2.4
铝合金门窗的立面造型、质感、色彩等应与建筑外立面及周围环境和室内环境协调,满足建筑装饰效果要求。
4.2.5
铝合金门窗宜安装在建筑外墙厚度的中心位置,其外侧立面与建筑外墙外侧立面的间距应不小于50mm,窗洞口外沿应预留滴水构造。4.3
抗风压性能设计
4.3.1
门窗的抗风压性能指标值(P3)应按不低于门窗所受的风荷载标准值(Wk)确定。作用于门窗上的风荷载标准值(Wk),根据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中的围护结构风荷载计算的有关规定,按下式计算,且不应小于1.0kPa。
(4.3.1-1)
式中
——围护结构风荷载标准值(kN/m2);

——高度z处的阵风系数;

——风荷载局部体型系数;

——风压高度变化系数;

——基本风压(kN/m2)。
4.3.2
门窗玻璃的厚度和面积应经计算确定并或按规范选用,计算或选用方法应符合行业标准《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
113、《建筑门窗幕墙用钢化玻璃》

JG/T
455的规定。
4.3.3
门窗主要受力杆件在风荷载标准作用下挠度限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门窗主要受力杆件在风荷载标准值作用下产生的最大挠度应符合下列公式规定,并应同时满足绝对挠度值不大于20mm;门窗镶嵌单层玻璃、夹层玻璃时:u≤L/100门窗镶嵌中空玻璃时:
u≤L/150式中:u
——在荷载标准值作用下杆件弯曲挠度值(mm);
L
——杆件的跨度(mm),悬臂杆件可取悬臂长度的2倍。

2
门窗受力杆件在同一方向有分布荷载和集中荷载同时作用时,其挠度应为它们各自产生挠度的代数和。

4.3.4
受力杆件截面抗弯承载力应符合下式规定:
Mx
/γWx
+My/γWy≤f
(4.3.4)

式中:
Mx——杆件绕x
轴(窗平面内方向)的弯矩设计值(N·mm)

My——杆件绕y
轴(垂直于窗平面方向)的弯矩设计值(N·mm)
x——杆件截面绕x
轴(窗平面内方向)的弹性截面模量(mm3)Wx——杆件截面绕x
轴(平行于窗平面方向)的弹性截面模量(mm3)
Wy——杆件截面绕y
轴(垂直于窗平面方向)的弹性截面模量(mm3)
γ——塑性发展系数,可取1.00f——型材抗弯强度设计值(N·mm2)

4.3.5
门窗构件应根据受荷情况和支承条件采用结构力学方法进行计算。
4.3.6
门窗构件的连接计算应符合下式要求:(4.3.6)
式中:——风荷载(设计值)作用所产生的应力;

——
材料强度设计值;

——安全系数。
4.3.7
材料强度标准值和安全系数应符合下表规定:
表4.3.7
材料强度设计值和安全系数




材料强度标准值
安全系数K
铝合金型材
抗拉(压)
σP02(规定非比例伸长应力)
1.65
抗剪
2.84
抗挤压
1.10
钢材连接件钢螺栓、螺钉
抗拉(压)
σs(屈服点)或
σP02(规定非比例伸长应力)
1.55
抗剪
2.67
抗挤压
1.10
不锈钢连接件不锈钢螺栓、螺钉
抗拉(压)
σP02(规定非比例伸长应力)
1.55
抗剪
2.67
抗挤压
1.10
4.3.8
作用于不锈钢抽芯铆钉的拉力和剪力,应分别不大于按照《抽芯铆钉
技术条件》GB
12619规定的最小抗拉载荷和最小抗剪载荷除以安全系数K(1.55)。
4.4
水密性能设计
4.4.1
水密性能设计指标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水密性能设计指标即风压力差值△P,应根据建筑物所在地的风雨气象资料并充分考虑建筑物本身的用途和重要性,最少按50年一遇的水密设防风速进行计算。

2
按照表4.4.1风力等级与风速的对应关系确定水密性能设计风速V0值(一般取中数)。
表4.4.1
风力等级与风速的对应关系
风力等级
4
5
6
7
8
9
10
11
12
风速范围
(m/s)
5.5~
7.9
8.0~
10.7
10.8~13.8
13.9~17.1
17.2~20.7
20.8~24.4
24.5~28.4
28.5~32.6
32.7~36.9
中数(m/s)
7
9
12
16
19
23
26
31
>33
3
根据水密性能设计风速V0,水密性能风压力差△P按下式计算:
(4.4.1-1)
式中:
——任意高度Z处的水密性能压力差值(Pa);
——风压高度变化系数;

——水密性能设计风速(m/s)。
4
水密性能风压力差值△P也可按下式计算:

(4.4.1-2)
式中:
——基本风压(Pa)。
5
沿海地区不低于350Pa,非沿海地区不低于250Pa。
4.4.2
门窗水密性能构造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宜采用雨幕原理及压力平衡的窗设计,确保玻璃镶嵌槽以及框与扇配合空间形成等压腔;对于不采用雨幕原理及压力平衡设计的门窗结构,应采取有效的密封防水措施和结构防水措施,实现水密性能设计要求;

2
门窗型材构件连接和附件装配缝隙以及门窗框与洞口墙体安装间隙均应有防水密封处理措施;

3
提高门窗杆件刚度,采用多道密封和多点锁装置,加强门窗可开启部分密封防水性能;

4
门窗框与洞口墙体的安装间隙应进行防水密封处理,门窗下框与洞口墙体之间宜设置批水板;

4.4.3
洞口墙体面层装饰应有排水措施,外墙门窗上檐应做滴水线或滴水槽,滴水槽的宽度和深度均不应小于10mm,外窗台面应做成不小于10%的流水坡度。
4.5
气密性能设计
4.5.1
气密性能应满足节能设计要求和建筑功能要求,且不低于国家标准《铝合金门窗》GB/T
8478-2008气密性能分级的第5级。
4.5.2
气密性能构造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在满足自然通风换气要求的前提下,适当控制门窗可开启扇与固定部分的比例。
2
合理设计门窗每缝隙断面尺寸与几何形状,提高门窗缝隙空气渗透阻力。
3
采用耐久性好的弹性密封胶条进行玻璃镶嵌密封和框扇之间的密封。
4
推拉门窗框扇采用摩擦式密封时,应使用密度较高的密封毛条或采用中间加胶片的密封毛条,确保密封效果。
5
密封胶条和密封毛条应保证在门窗四周的连续性,形成封闭的密封结构。
6
框扇杆件连接部位和五金配件装配部位,应采用密封材料进行妥善的密封处理。
4.6
隔声性能设计
4.6.1
门窗的隔声性能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
GB50118
的规定,门窗工程设计如对隔声性能有更高的要求,应根据建筑物各类用户的允许噪声级标准和室外噪声环境情况,合理确定门窗隔声性能指标。4.6.2
计权隔声量(Rw)和交通噪声频谱修正量(Ctr)之和应符合下列规定:
且不低于以下要求:

1
临街建筑的外门窗不应小于30dB;
居住建筑的卧室不应小于30dB;
2
其他门窗不应小于25
dB

4.6.3
隔声构造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提高门窗隔声性能,宜采用中空玻璃或夹层玻璃。
2
门窗玻璃镶嵌缝隙及框与扇开启缝隙,应采用具有柔性和弹性的密封材料妥善密封。
4.7
热工性能设计
4.7.1
铝合金门窗的传热系数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居住建筑门窗传热系数,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
75的有关规定;
2
公共建筑外窗传热系数,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189的有关规定。
4.7.2
有保温隔热性能要求的铝合金门窗宜采取下列措施进行构造设计降低门窗传热系数:
1
采用有断桥结构的隔热铝合金型材;
2
采用中空玻璃、低辐射镀膜玻璃、真空玻璃;
3
提高铝合金门窗的气密性能;
4
采用双重门窗设计;
5
门窗框与洞口墙体之间的安装缝隙进行保温处理;
6
在无建筑外遮阳措施情况下,宜在房屋各向均采取窗户的遮阳配套措施:优先考虑窗户的外遮阳(如外卷帘、外百叶等);也可采用窗户的内遮阳(如内卷帘、内百叶、隔热窗帘等)。4.8
防玻璃热炸裂设计
4.8.1
玻璃防热炸裂设计应符合以下要求:
除正北向窗户外,均应按照现行行业标准《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
113中的有关规定,进行建筑玻璃防热炸裂设计计算,并应采取必要的防玻璃热炸裂措施。
4.8.2
玻璃防热炸裂构造设计应采取下列措施:
1
玻璃的周边不应有易造成裂纹的缺陷。对于易发生热炸裂的玻璃(如面积大于1m2的大板面玻璃、颜色较深的玻璃和吸热玻璃等)应对其边部进行倒角磨边等加工处理;
2
防止或减少玻璃的局部升温;
3
玻璃的镶嵌应采用弹性良好的密封衬垫材料;
2
玻璃室内侧的卷帘、百叶及隔热窗帘等内遮阳设施,与窗玻璃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50mm。
4.9
玻璃装配构造设计
4.9.1
玻璃镶嵌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玻璃镶嵌的支撑与固定,应使玻璃边缘不直接接触框架型材,并使玻璃重量分布均匀,防止框架变形,同时确保不同开启形式的门窗扇启闭性能良好。
2
承受玻璃重量的中横框型材垂直方向的挠度值应不大于3mm。
4.9.2
玻璃镶嵌构造设计应符合以下要求:
1
玻璃与框、扇型材槽口的镶嵌配合尺寸,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铝合金门窗》GB/T
8478的玻璃装配要求。
2
玻璃承重垫块的材质、尺寸、安装位置,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
113关于玻璃安装材料及其使用中对支承块的要求。
4.9.3
隐框、半隐框窗玻璃与结构胶粘结胶缝宽度、厚度的设计计算,应考虑风荷载效应、玻璃自重效应和温差效应,按照现行行业标准《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
102中结构硅酮密封胶的宽度、厚度计算方法进行。
4.10
防雷设计
4.10.1
建筑外门窗的防雷设计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的有关规定。有防雷要求的外门窗应采取防侧击雷和等电位保护措施,铝合金门窗框架应与主体结构的防雷装置作可靠的电气(等电位)连接。
4.10.2
建筑外门窗的防雷构造设计可采用下列措施:
1
门窗框与防雷连接件连接处,应除去型材表面的非导电涂层,铝合金门窗框与防雷连接件间可采用螺钉或铆钉进行可靠的机械联接;
2
防雷连接件可采用铜(Cu)、铝(Al)或钢(Fe)等导电金属材料为连接导体,其中采用铜(Cu)为连接导体时,导线截面积不应小于16mm2;采用铝(Al)为连接导体时,导线截面积不应小于25mm2;采用钢(Fe)为连接导体时,导线截面积不应小于50mm2;
3
防雷连接件与主体结构防雷装置间可采用栓接或焊接,焊接时焊缝长度不小于100mm,当采用圆钢搭接焊接时须两边焊接,焊缝处涂防腐漆。
4.11
其他安全性设计
4.11.1
铝合金门窗用单片玻璃面积不应大于2.5m2。
4.11.2
铝合金门窗如采用钢化玻璃,应采取降低玻璃自爆的措施,宜对钢化玻璃进行均质处理。
4.11.3人员流动密度大、青少年或幼儿活动的公共场所以及使用中容易受到撞击的玻璃部位,宜采用夹层玻璃,并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
4.11.4
窗框和窗扇与五金件连接的承载紧固件宜采用公制螺钉和螺母。
4.11.5
用于外墙的外开启窗和推拉窗,应设置防止窗扇向室外脱落的装置。
4.11.6有防盗要求的铝合金外门窗应采用夹层玻璃,可拆卸玻璃压条应采用内置安装方式;推拉门、推拉窗的扇应有防止从室外侧拆卸的装置。
4.11.7为防止儿童或室内其他人员从窗户跌落室外,或者公共建筑管理需要,窗的开启扇应采用带钥匙的窗锁、执手等锁闭器具,或者采用铝合金花格窗、花格网、防护栏杆等防护措施。
5
加工制作
5.1
一般规定
5.1.1
建筑门窗构件加工应严格遵守门窗零件加工图及相关的工艺文件进行。门窗加工过程的零件加工图和工艺文件应根据门窗设计图并结合企业的设备能力、工艺习惯等制定编制而成,工艺文件包括零件图、加工流程卡、组装流程卡和工艺卡等,应充分体现设计意图并满足设计要求。
5.1.2
铝合金型材的型号、合金牌号、截面尺寸及壁厚;五金配件、插接件和密封材料等应符合门窗设计要求。
5.1.3
门窗开启扇玻璃装配应在工厂内完成,固定部位玻璃可在现场装配。全隐框和半隐框门窗的玻璃附框粘结也应在工厂内完成。
5.1.4
加工门窗构件的设备、专用模具和器具应满足产品加工精度要求,检验工具、量具应定期进行计量检测和校正。
5.2
构件加工
5.2.1
铝合金门窗构件加工精度除符合图纸设计要求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构件直角截料时长度尺寸允许偏差应为±0.5mm,杆件斜角截料时端头角度允许偏差应小于-15’;
2
截料端头不应有加工变形,毛刺应小于0.2mm;
3
构件上孔位加工应采用钻模、多轴钻床或画线样板等进行,孔中心允许偏差应为±0.5mm,孔距允许偏差应为±0.5mm,,累积偏差应为±1.0mm;
4
铆钉用通孔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紧固件
铆钉用通孔》GB/T
152.1规定。
5
螺钉沉孔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紧固件
沉头用沉孔》GB/T
152.2规定。
5.2.2
铝合金门窗构件的加工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5.2.2的规定。
表5.2.2
构件槽口、豁口、榫头尺寸允许偏差(mm)
项目
a
b
c
槽口、豁口允许偏差
+0.5
0.0
+0.5
0.0
±0.5
榫头允许偏差
0.0
-0.5
0.0
-0.5
±0.55.3
门窗框扇组装
5.3.1窗框、扇外观应符合《铝合金门窗》的有关规定。
5.3.2
铝合金门窗组装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5.3.2的规定。
表5.3.2
铝合金门窗组装尺寸允许偏差(mm)


尺寸范围
允许偏差


门窗宽度、高度构造
内侧尺寸
L<2000
±1.5
2000≤L<3500
±2.0
L≥3500
±2.5
门窗宽度、高度构造
内侧对边尺寸差
L<2000
+2.0

0.0
2000≤L<3500
+3.0

0.0
L≥3500
+4.0

0.0
门窗框、扇搭接宽度

±2.0
±1.0
型材框、扇杆件接缝
表面高低差
相同截面型材
±0.3
不同截面型材
±0.5
型材框、扇杆件装配间隙

+0.3

0.0
5.3.3
铝合金构件间连接应牢固,紧固件不应直接固定在隔热材料上。当承重(承载)五金件与门窗连接采用机制螺钉时,啮合宽度应大于所用螺钉的两个螺距。不宜用自攻螺钉或铝抽芯铆钉固定。
5.3.4
铝合金门窗框、扇在45°组角对接时,型材端面需涂刷用于防水的防渗漏胶,并抹均匀,组角后表面应平整,缝隙严密,角位溢胶清除干净;90°直角连接时,应保证角部固紧、平整、严密,门窗框榫口处应用密封胶或丁基胶材质的防水胶布进行密封,缝隙小于1.0mm时,应使用细缝胶进行密封,缝隙小于1.0mm时,应使用硅酮密封胶密封,适当时使用防水布和密封胶进行双重密封。
5.3.5
门窗框、扇搭接宽度应均匀,密封条安装需连续无断口,压合均匀,直角处、接口处不得有间隙,不能出现卷边、褶皱、收缩现象;扇装配后启闭灵活,无卡滞、噪声,启闭力应小于50N(无启闭装置)。框、扇构件间的接缝应做密封处理。
5.3.6
开启五金件位置安装应准确,牢固可靠,装配后应动作灵活。多锁点五金件的各锁闭点动作应协调一致。在锁闭状态下五金件锁点和锁座中心位置偏差不应大于3mm。
5.3.7
平开窗开启限位装置安装应正确,开启量应符合设计要求,且外平开窗开启限位应上下平衡,外开上悬窗开启限位应左右平衡,不得采取单侧限位方式。
5.3.8
推拉门窗扣盖等构件要求压紧、平整,不得起翘、不得松动。导轨等构件应牢固、平整,不得锤压变形、不得起翘、不得松动。
5.3.9
推拉门窗扇搭接量不应小于6mm,门窗扇应有防脱落装置、水平调节装置,宜安装门窗扇互锁及门窗扇关闭锁紧装置。
5.3.10
玻璃支承块、定位块安装除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113
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玻璃支承块长度不应小于50mm,厚度根据槽底间隙设计尺寸确定,宜为(5~7)mm;定位块长度不应小于25mm;
2
支承块安装不得阻塞泄水孔及排水通道。
5.3.11
玻璃安装的内、外片配置、镀膜面朝向应符合设计要求。组装前应将玻璃槽口内的杂物清理干净。
5.3.12
玻璃采用密封胶条密封时,密封胶条宜使用连接条,接口不应设置在转角处,装配后的胶条应整齐均匀,无凸起。
5.3.13
玻璃采用密封胶密封时,注胶厚度不应小于3mm,粘接面应无灰尘、无油污、干燥,注胶应密实、不间断、表面光滑整洁。
5.3.14
玻璃压条应扣紧、平整不得翘曲,必要时可配装加工。
5.3.15
所有的紧固件须安设计要求安装齐全,不能出现偏位、滑牙、松动,螺钉头部槽型不能出现打花。
5.3.16
镶嵌密封胶缝应连续、平滑,不应有气泡等缺陷;封堵密封胶缝应密实、平整。密封胶缝处的铝合金型材装饰面及玻璃表面不应有外溢胶粘剂。胶缝宽度、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5.3.17
中横、中竖框连接位、拼接悬臂处、拼樘拼接缝隙须全部用密封胶密封完好,并对胶进行刮平、抹匀。
5.3.18
门窗的窗框与窗扇装配的所有工序宜在生产车间内完成,调式合格后才发至施工现场。
5.4
包装及保护
5.4.1
产品经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包装;包装前应将其表面铝屑清净,防止划伤型材。
5.4.2
应根据门窗铝合金型材、玻璃和附件的表面处理情况,采取合适的无腐蚀作用材料包装。
5.4.3
应对门窗扇的角部进行封包,避免在运输过程中受损。
5.4.4
玻璃应用垫块隔开,避免相互磨损。
5.4.5
包装箱应有足够的承载能力,确保运输中不受损坏;包装箱内的各类部件,避免发生相互碰撞、窜动;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及使用方法应符合GB/T
191的规定。5.4.6
产品应放置通风、干燥的地方。严禁与酸、碱、盐类物质接触并防止雨水侵入。产品严禁与地面直接接触,底部垫高大于100mm。
产品放置应用非金属垫块垫平,立放角度不小于70°。
5.4.7
产品在包装及搬运过程中应避免装饰表面的磕碰、划伤。
5.4.8
对于门窗尺寸较小者可用编织带包装,尺寸较大不便包裹者,可用厚胶条分隔,避免相互磕碰。
5.4.9
门窗运输时应妥善捆扎,樘与樘之间用非金属软质材料隔开垫好,吊运时选择牢靠平稳的着力点,防止门窗相互摩擦、挤压扭曲变形,损坏型材及附件。
5.4.10
铝合金门窗清洁时,保护胶纸要妥善剥离,注意不得划伤、刮花铝合金门窗表面,不得使用对铝型材、玻璃、配件有腐蚀性的清洁剂。
6
安装施工
6.1
一般规定
6.1.1
铝合金门窗宜采用干法安装,铝合金门窗的安装施工宜在室内侧或洞口内进行。
6.1.2
门窗洞口墙体砌筑的施工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3的规定,门窗洞口高、宽尺寸允许偏差为±10mm,外墙上下窗口偏移不大于20mm。门窗洞口墙体浇筑的施工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的规定,门窗洞口高、宽尺寸允许偏差为±10mm,现浇墙体洞口中心线位置允许偏差为15mm,预制墙体洞口中心线位置允许偏差为10mm。
6.1.3
门窗洞口墙体抹灰及饰面板(砖)的施工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10的规定,洞口墙体的立面垂直、表面平整度及阴阳角方正等允许偏差,以及洞口窗楣、窗台的流水坡度、滴水线或滴水槽等均应符合其相应的要求。
6.1.4
铝合金门窗的干法安装施工,预埋附框应在墙体浇筑或墙板预制时埋入;后置附框应在墙体基层抹灰湿作业前安装固定,门窗在附框上的安装与密封施工在洞口墙体面层装饰湿作业全部完成后进行。6.1.5
铝合金门窗的湿法安装施工,应在墙体基层抹灰湿作业后进行门窗框安装固定,玻璃及门窗扇的安装与密封在洞口墙体面层装饰湿作业全部完成后进行。
6.1.6
预制外墙构件的铝合金门窗可采用预装法和后装法:
1
采用预装法安装时,预埋附框与预制外墙构件整体成型,预制外墙构件洞口墙体面层装饰作业完成后,在工厂完成门窗的整体安装;
2
采用后装法安装时,预埋附框及预制外墙构件洞口墙体面层装饰作业在工厂完成,门窗的整体安装在预制外墙构件完成现场安装后进行。

6.2
施工准备
6.2.1
铝合金门窗的品种、规格、开启形式应符合设计要求,各种附件配套齐全,并具有产品出厂合格证书。
6.2.2
防腐、填缝、密封、保护、清洁材料等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有关标准的规定。6.2.3
门窗洞口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有预埋件或预埋附框的门窗洞口,其预埋件的数量、位置、及埋设方法或预埋附框的施工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如有影响门窗安装的问题应及时进行处理。
 1干法安装的洞口位置偏差应不大于10mm,洞口的宽、高尺寸允许偏差应为±5mm,对角线尺寸差应不大于10mm。
 2湿法安装的洞口位置偏差应不大于20mm,洞口的宽、高尺寸允许偏差应为±10mm,对角线尺寸差应不大于20mm。
6.2.4
检查铝合金门窗的品种、规格、开启形式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6.2.5
检查铝合金门窗的装配质量及外观质量,如有表面损伤、变形及松动等问题,应及时进行修理、校正等处理,合格后才能进行安装。
6.2.6
检查门窗五金、插接件和密封件,应完整、配套齐全、开启灵活。
6.2.7
安装所需的机具、辅助材料和安全设施,应齐全可靠。6.3
安装施工
6.3.1
门窗框干法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门窗附框宜采用Q235钢型材制作,其厚度应不小于2.5mm,钢型材最小截面尺寸应不小于40mm×20mm。钢附框表面应采用热镀锌处理,镀锌层厚度应满足国家标准《金属覆盖层
钢铁制件热浸镀锌层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
GB/T
13912的规定。
2
现浇混凝土墙体和预制混凝土墙板洞口门窗附框应采用预埋的安装方式。矩形空心钢型材附框外圈应焊接锚筋,锚筋直径应不小于8mm,长度应不小于50mm。锚筋距附框四角的距离应不大于150mm,其余锚筋的间距应不超过400mm。组合门窗拼樘框在附框上的固定点必须单独设置锚筋。
3
含有砌筑墙体的门窗洞口可采用后置附框,后置附框在洞口墙体上的安装施工,应按本规范第6.3.2条门窗框湿法安装的相关规定执行。为满足地面室内外标高的设计要求,采用后置附框的门,门框下槛允许采用湿法安装。
4
后置附框与洞口墙体安装缝隙应采用低碱度及不含氯离子的防水砂浆填塞,填塞应密实,不得有空鼓。缝隙填塞后,室外侧应涂刷防水涂料,涂料干膜最小厚度应不小于1.0mm,涂料涂刷面覆盖墙体的最小宽度应不小于300mm。
5
门窗框与附框固定点的数量与位置应根据铝合金门窗的尺寸、荷载、重量的大小和不同开启形式、着力点等情况合理布置,并采取可靠的防水密封处理措施。门窗框与附框的安装缝隙防水密封胶宽度应不小于6mm。
6
采用无附框干法安装时,门窗框与洞口墙体的连接固定应符合本规范第6.3.2-3款的要求。门窗框与洞口墙体安装缝隙的填塞应采用隔声、防潮、无腐蚀性的材料,如聚氨脂PU发泡填缝料等。缝隙填塞后,室外侧应安装金属披水板或粘贴防水卷材,并采用与基材相容并且粘接性能良好的防水密封胶密封缝隙。
6.3.2
门窗框湿法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门窗框安装前必须进行防腐处理,在隐藏于墙体、门窗洞口的非外露表面涂刷环保的、与外框和墙体接触面相容性好的防腐蚀保护层。
2
门窗框在洞口墙体就位,用木楔、垫块或其它器具调整定位并临时楔紧固定时,不得使门窗框型材变形和损坏。
3
门窗框与洞口墙体的连接固定应符合下列要求:
1)固定片应采用Q235钢材,其厚度应不小于1.5mm,宽度应不小于20mm,在外框型材室内外两侧双向固定。连接件表面应采用热镀锌或热镀铝锌处理,采用连续热镀锌钢板其公称镀层重量应不小于120g/m2,采用连续热镀铝锌合金钢板其公称镀层重量应不小于60g/m2。2)固定片固定点的数量与位置应根据铝合金门窗的尺寸、荷载、重量的大小和不同开启形式、着力点等情况合理布置。连接件距门窗边框四角的距离不应大于150mm,其余固定点的间距不应超过400mm,固定片与墙体固定点的中心位置至墙体边缘距离不应小于50mm。
3)门窗框与固定片的连接宜采用卡槽连接。如采用紧固件穿透门窗框型材固定连接件时,紧固件宜置于门窗框型材的室内外中心线上,且必须在固定点处采取密封防水措施。
4)固定片与洞口混凝土墙基体可采用特种钢钉(水泥钉)、射钉、塑料胀锚螺栓、金属胀锚螺栓等紧固件连接固定;
5)砌体墙基体应根据各类砌体材料的应用技术规程或要求确定合适的连接固定方法,严禁在砌体墙基体上用射钉固定门窗。
4
门窗框与洞口墙体安装缝隙应采用低碱度及不含氯离子的防水砂浆填塞,严禁使用海砂做防水砂浆。填塞缝隙时,不能使门窗框胀突变形,临时固定用的木楔、垫块等不得遗留在洞口缝隙内。缝隙填塞后,室外侧应涂刷防水涂料,涂料干膜最小厚度应不小于1.5mm,涂料涂刷面覆盖墙体的最小宽度应不小于300mm。
5
门窗框与洞口墙体完成面安装缝隙的密封应符合下列要求:
1)门窗框与洞口墙体完成面密封施工前,应先对待粘接表面进行清洁处理,门窗框型材表面的保护材料应除去,表面不应有油污、灰尘;墙体部位应洁净平整。
2)
门窗框室外侧表面与洞口墙体完成面间应留出密封槽,确保墙边防水密封胶胶缝的宽度和深度均不小于6mm。
3)密封材料应采用与基材相容并且粘接性能良好的防水密封胶,密封胶施工应挤填密实,表面平整。

6.3.3
组合门窗拼樘框必须直接固定在洞口墙基体或附框上。
6.3.4
五金附件的安装应保证各种配件和零件齐全,装配牢固,使用灵活,安全可靠,达到应有的功能要求。
6.3.5
玻璃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玻璃承重垫块的材质、尺寸、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2
镀膜玻璃、镀膜中空玻璃的安装应使镀膜面的方向符合设计要求。
3
玻璃安装就位时,应先清除镶嵌槽内的灰砂和杂物,疏通排水通道。
4
密封胶条应与镶嵌槽的长度吻合,不应过长而凸起离缝,也不应过短而脱离槽角。
5
密封胶在施工前,应先清洁待粘接基材的粘接表面,确保粘接表面干燥、无油污灰尘。密封胶施工应挤填密实,表面平整。密封胶与玻璃和门窗框、扇型材的粘接宽度不小于5mm。
6.3.6
门窗框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规定:
项目
允许偏差(mm)
门窗框标高
±3.0
门窗上、下框及中横框水平度
±1.0
垂直中心线偏差
±1.0
门窗正面垂直度
±1.5
门窗侧面垂直度
L<2000
±2.0
L≥2000
±2.5
门窗框进出线
L<2000
±2.0
L≥2000
±2.5
门窗宽度、高度构造内侧对角线
L<2000
±2.0
L≥2000
±3.06.3.7
门窗安装完成后外墙胶、外墙装饰完成面不得堵塞排水通道,保证排水系统的通畅,下框不应打穿透的安装孔。
6.4
产品保护

6.4.1
门窗进入施工现场后应在室内竖直摆放,产品和材料不能接触地面,底部用枕木垫起高于地面10mm以上,立放角度不应小于70°,严禁与酸、碱材料一起存放,室内应整洁、干燥、通风。
6.4.2
在安装前应对装饰面保护胶带进行检查,对漏贴胶带或粘接不牢处胶带应补齐或更换,对已完成安装的部分也要经常巡查,及时修补破损的保护胶带。
6.4.3
已安装门窗的洞口,不宜再作运料通道。?
6.4.4
门窗装入洞口墙体就位临时固定后,应检查四周边框和中间框架,是否用规定的保护胶纸和薄膜封贴包好,再进行门窗框与墙体安装缝隙的填嵌密封和洞口墙体表面装饰等施工,以防止水泥砂浆、灰水、喷涂材料等污损门窗表面。在室内外湿作业未完成前,不得破坏门窗表面保护材料。?
6.4.5
玻璃室内外表面应满贴保护膜。
6.4.6
进行焊接作业时,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电焊火花损坏周围的铝合金门窗型材、玻璃、附件等材料。?
6.4.7
禁止人员踩踏门窗,不得在门窗框架上安放脚手架,悬挂重物,经常出入的门窗洞口,应及时用木板等材料将门窗框保护好,严禁擦碰铝合金门窗产品,防止门窗变形损坏。?
6.4.8
交叉作业时应注意防止水泥沙浆、酸碱等腐蚀性溶液对门窗的破坏。?
6.4.9
铝合金门窗清洁时,保护胶纸要妥善剥离,注意不得划伤、刮花铝合金门窗表面,不得使用对铝型材、玻璃、配件有腐蚀性的清洁剂。
6.5
安全技术措施
6.5.1
安全防护及措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铝合金门窗安装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穿防滑的工作鞋。安装过程中应系好安全带,安全带必须有坚固的挂点,严禁将安全带挂在窗体上,严禁手攀窗框、窗扇、窗梃。
2
铝合金门窗高空作业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
80的规定,高空作业面下部应设置水平安全网。
3
现场用电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的规定,确保用电安全。
6.5.2
施工机具的使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电动螺丝刀、手电钻、冲击电钻、曲线锯等现场使用工具应选用9类手持式电动工具,并应遵守现行国家标准《手持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GB
3787的规定,每季度至少全面检查一次。
2
射钉枪的使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操作人员应经过培训,严格按规定程序操作,工作时应戴安全帽和防护眼镜,严禁枪口对人。
2)射钉弹应按有关爆炸和危险物品的规定进行搬运、贮存和使用,存放环境应整洁、干燥、通风良好、温度不高于40℃,不得碰撞、用火烘烤或高温加热射钉弹,哑弹不得随地乱丢。
3)墙体必须稳固、坚实、并具有承受射击冲力的刚度。
6.5.3
门窗的清洁应符合下列规定:
使用对人体有害和易燃的清洁剂清洁门窗时室内要通风良好,严禁烟火,沾有易燃清洁剂的棉纱布应收集在金属容器内及时处理。
7
工程验收
7.1
一般规定
7.1.1
铝合金门窗工程验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及《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411的有关规定。
7.1.2
铝合金门窗隐蔽工程验收应在作业面封闭前进行并形成验收记录。
7.1.3
铝合金门窗验收时应检查下列文件和记录:
1
铝合金门窗工程的施工图、设计说明及其他设计文件;
2
根据工程需要出具的铝合金门窗的抗风压性能、水密性能以及气密性能、保温性能、遮阳性能、采光性能、可见光透射比等检验报告;或抗风压性能、水密性能检验以及建筑门窗节能性能标识证书等;
3
铝合金型材、玻璃、密封材料及五金件等材料的产品质量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和进场验收记录;
4
隐框窗应提供硅酮结构胶相容性试验报告;
5
铝合金门窗框与洞口墙体连接固定、防腐、缝隙填塞及防水密封处理、防雷连接等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6
铝合金门窗产品合格证书;
7
铝合金门窗安装施工自检记录;
8
进口商品应提供报关单和商检证明。
7.1.4
铝合金门窗工程验收检验批划分、检查数量及合格判定,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10的规定执行,门窗节能工程验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411的规定执行。7.2
主控项目
7.2.1
铝合金门窗的物理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门窗性能检测报告或建筑门窗节能性能标识证书,必要时可对外窗进行现场淋水试验。对不同窗型的门窗,应选取最不利的典型尺寸进行试验。
7.2.2
铝合金门窗所用铝合金型材的合金牌号、供应状态、化学成分、力学性能、尺寸偏差、表面处理及外观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膜厚仪、硬度钳等,检查型材产品质量合格证书。
7.2.3
铝合金门窗型材主要受力杆件材料壁厚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游标卡尺、千分尺检查,进场验收记录。
7.2.4
铝合金门窗框及金属附框与洞口的连接安装应牢固可靠,预埋件及锚固件的数量、位置与框的连接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手板检查、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7.2.5
铝合金门窗扇应安装牢固、开关灵活、关闭严密。推拉门窗扇应安装防脱落装置。
检验方法:观察、开启和关闭检查、手板检查。
7.2.6
铝合金门窗五金件的型号、规格、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应牢固,位置应正确,功能满足使用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开启和关闭检查、手板检查。
7.3
一般项目
7.3.1
铝合金门窗外观表面应洁净,无明显色差、划痕、擦伤及碰伤。门窗表面应清洁、平整,不得有毛刺、焊渣、波纹等质量缺陷,密封胶无间断,表面应平整光滑、厚度均匀。密封胶条应接头严密、表面平整、无咬边现象。
检验方法:观察。
7.3.2
除带有关闭装置的门(地弹簧、闭门器)和提升推拉门、折叠推拉窗、平衡装置的提拉窗外,铝合金门窗扇启闭力应小于50N。
检验方法:用测力计检查。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5%,并不得少于3樘。
7.3.3
门窗框与墙体之间的安装缝隙应填塞饱满,填塞材料和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密封胶表面应光滑、顺直、无断裂。
检验方法:观察、轻敲门窗框检查、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7.3.4
密封胶条和密封毛条装配应完好、平整、不得脱出槽口外,交角处平顺、可靠。

检验方法:观察、开启和关闭检查。
7.3.5
铝合金门窗排水孔应通畅,其尺寸、位置和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测量。
7.3.6
铝合金门窗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铝合金门窗工程技术规范》JGJ
214-2010的有关规定。8
保养与维修
8.1
一般规定
8.1.1
铝合金门窗工程竣工验收后,应提供门窗产品使用说明书。
8.1.2
铝合金门窗工程交付使用时,应协助使用单位制定门窗保养、维修计划及制度,并对维修人员进行培训。
8.2
保养
8.2.1
铝合金门窗应在通风、干燥的环境中使用,保持门窗表面整洁,不得与酸、碱、盐等有腐蚀性的物质接触;
8.2.2
铝合金门窗清洗时宜用中性的水溶性洗涤剂,不得使用有腐蚀性的化学剂;
8.2.3
门窗的排水系统应定期检查,清除堵塞物,保持通畅;
8.2.4
对门窗滑槽、滑轮、滑撑、传动机构、铰链、合页、执手等影响开启的部位,应经常保养,保持开启闭灵活,无卡滞。
8.3
维修
8.3.1
铝合金门窗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一年,应对门窗工程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应做检查维修记录;
8.3.2
出现问题应立即进行维修、更换,发现门窗安全隐患问题,应及时处理;
8.3.3
使用单位应及时关注当地气象部门台风预报,做好防台风的保护措施。当遇台风、地震、火灾等自然灾害时,灾后应对门窗工程全面检查,并对损坏的门窗进行维修,确保使用的安全性;
8.3.4
铝合金门窗、密封胶条、密封毛条等易损件出现破损、变形时应及时修补或更换。
8.3.5
铝合金门窗保养和维修作业时严禁使用门窗的任何部件作为安全带的固定物;高空作业,必须遵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
80的有关规定。附

A
(资料性附录)
铝合金门窗使用说明书的主要内容A.1产品说明,应包括

1
产品名称、特点(包括材料及附件)及主要用途和使用范围,设计使用年限;
2
产品命名标记代号的组成及其代表意义;
3产品型式检验的物理性能和力学性能参数。A.2安装说明,应包括:

1
门窗安装条件和安装技术要求,包括安装程序、方法、所用材料及器具;

2
安装调整注意事项,安装验收检验项目和方法;

3
安装作业时应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A.3使用说明,应包括:

1门窗正确的开启和关闭操作方法,易出现的错误操作和防范措施等,宜以图文并茂的形式进行表述;
2
使用时的注意事项,包括不允许在开启扇上额外悬挂或施加重物、障碍物等;
3
清洁门窗的正确清洗方法和使用的正确清洁材料,以及清洁门窗时应注意的安全问题等。A.4保养维护说明,应包括:

1
开启扇的启闭机构需定期进行润滑、调整和紧固的要求;

2
五金配件、紧固件、密封胶条、密封毛条等易损件需及时检查和更换的要求;

3
玻璃出现破损情况时应采取的措施及更换时的安全措施等注意
事项。
本规范用词用语说明
1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序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
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
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
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它有关标准、规范执行的写法为:“应按……执行(或采用)。或“应符合……要求(或规定)。”非必要按指定的标准、规范执行的写法为:“可参照……”。
引用标准名录
1
《铝合金建筑型材
第1部分:基材》
GB/T5237.1
2
《铝合金建筑型材
第2部分:阳极氧化型材》
GB/T5237.2
3
《铝合金建筑型材
第3部分:电泳涂漆型材》
GB/T5237.3
4
《铝合金建筑型材
第4部分:喷粉型材》
GB/T5237.4
5
《铝合金建筑型材
第5部分:喷漆型材》
GB/T5237.5
6
《铝合金建筑型材
第6部分:隔热型材》GB/T
5237.6
7
《铝合金门窗》GB/T
8478
8
《铝合金建筑型材用辅助材料

1
部分:聚酰胺隔热条》
GB/T
23615.1
9
《铝合金建筑型材用隔热材料
第2部分:聚氨脂隔热胶》
GB/T
23615.2
10
《建筑铝合金型材用聚酰胺隔热条》
JG/T
174
11
《建筑用隔热铝合金型材》
JG
175
12
《平板玻璃》
GB
11614
13
《建筑门窗幕墙用钢化玻璃》JG/T
455

14
《建筑用安全玻璃
第3部分:夹层玻璃》GB15763.3
15
《建筑用安全玻璃
第2部分:钢化玻璃》GB15763.2
16
《中空玻璃》GB
11944
17
《幕墙用钢化玻璃与半钢化玻璃》GB
17841
18
《压花玻璃》JC/T
511

19
《镀膜玻璃
第一部分
阳光控制镀膜玻璃》GB/T
18915.1

20
《镀膜玻璃
第二部分
低辐射镀膜玻璃》GB/T
18915.2

21
《真空玻璃》JC/T
1079
22
《夹丝玻璃》JC
433
23
《建筑门窗五金件
通用要求》GB/T
32223
24
建筑窗用内平开下悬五金系统》GB/T
2460125
《建筑门窗五金件
传动机构用执手》JG/T
124
26
《建筑门窗五金件
合页(铰链)》JG/T
125
27
《建筑门窗五金件
传动闭锁器》JG/T
126
28
《建筑门窗五金件
滑撑》JG/T
127
29
《建筑门窗五金件
撑挡》JG/T
128
30
《建筑门窗五金件
滑轮》JG/T
129
31
《建筑门窗五金件
单点闭锁器》JG/T
13032
《建筑门窗五金件
通用要求》JG/T
212
33
《建筑门窗五金件
旋压执手》JG/T
213
34
《建筑门窗五金件
插销》JG/T
214
35
《建筑门窗五金件
多点锁闭器》JG/T
215
36
《建筑用闭门器》JG/T
268
37
《建筑门窗五金件
双面执手》
JG/T
393-2012
38
《建筑门用提升推拉五金系统》
JG/T
308—2011
39
《地弹簧》QB/T
2697
40
《硅酮建筑密封胶》GB/T
14683
41
《建筑窗用弹性密封胶》
JC/T
48542
《混凝土建筑接缝用密封胶》
JC/T
88143
《中空玻璃用丁基热熔密封胶》
JC/T
91444
《中空玻璃用弹性密封胶》
GB/T
29755
45
《中空玻璃用硅酮结构密封胶》
GB
24266
46
《建筑用硅酮结构密封胶》
GB
1677647
《建筑用阻燃密封胶》
GB/T
24267
48
《单组分聚氨酯泡沫填缝剂》JC
936

49
《防火封堵材料》GB
2386450
《建筑密封胶分级和要求》
GB/T
22083
51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
GB
1858352
《建筑门窗幕墙用中空玻璃弹性密封胶》
JG/T
47153
《建筑幕墙用硅酮结构密封胶》
JG/T
47554
《建筑门窗、幕墙用密封胶条》
GB/T
24498-2009
55
《建筑门窗用复合密封条

JG/T
386
-2012
56
《建筑门窗密封毛条技术条件》
JC/T
635
57
《碳素结构钢》
GB
700
58
《热轧槽钢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GB
707
59
《热轧等边角钢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GB
9787
60
《热轧不等边角钢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GB
9788
61
《碳素结构钢冷轧钢带》GB
716
62
《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结构钢热轧薄钢板及钢带》GB
912
63
《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结构钢冷轧薄钢板及钢带》GB
1125364
《连续热镀锌薄板及钢带》GB
2518
65
《不锈钢冷轧钢板》GB
3280
66
《不锈钢和耐热钢冷轧钢带》GB
4239
67
《金属覆盖层
钢铁件上的锌电镀层》GB/T
9799

68
《锌合金压铸件》GB/T
13821
69
《铝合金压铸件》GB/T
15114
70
《六角螺母
C级》GB/T
41

71
《开槽圆柱头螺钉》GB/T
65

72
《平垫圏
C级》GB
95
73
《平垫圈
A级》GB
97.1

74
《十字槽盘头螺钉》GB/T
818
75
《十字槽沉头螺钉
第1部分
钢4.8级》GB/T
819.1
76
《十字槽盘头自攻螺钉》GB
84577
《十字槽沉头自攻螺钉》GB
84678
《轻型弹簧垫圈》GB
85979
《等长双头螺柱》GB
95380
《六角头螺栓
C级》GB/T
5780
81
《六角头螺栓
全螺纹
C级》GB/T
5781
82
《I型六角螺母》GB/T
6170
83
《六角薄螺母》GB/T
6172.184
《封闭型扁圆头抽芯铆钉》GB
12615
85
《封闭型沉头抽芯铆钉》GB
12616
86
《开口型沉头抽芯铆钉》GB
12617
87
《开口型扁圆头抽芯铆钉》GB
12618
88
《抽芯铆钉
技术条件》GB
12619
89
《盘头自钻自攻螺钉》GB/T
15856.1

90
《沉头自钻自攻螺钉》GB/T
15856.2

91
《紧固件机械性能
螺栓、螺钉和螺柱》GB/T
3098.192
《紧固件机械性能
螺母
粗牙螺纹》GB/T
3098.293
《紧固件机械性能
螺母
细牙螺纹》GB/T
3098.494
《紧固件机械性能
自攻螺钉》GB/T
3098.595
《紧固件机械性能
不锈钢螺栓、螺钉和螺柱》GB/T
3098.696
《紧固件机械性能
有色金属制造的螺栓、螺钉、螺柱和螺母》GB/T
3098.10

97
《紧固件机械性能
自钻自攻螺钉》GB/T
3098.11

98
《紧固件机械性能
不锈钢螺母》GB/T
3098.15

99
《紧固件机械性能
不锈钢紧定螺母》GB/T
3098.16

100
《建筑门窗洞口尺寸系列》GB/T
5824-2010
101
《建筑门窗洞口尺寸协调要求》GB/T
30591-2014
102
《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
113
103
《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
GB
50118

104
《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
75
105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189
106
《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
102
107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
108
《紧固件
铆钉用通孔》GB/T
152.1
109
《紧固件
沉头用沉孔》GB/T
152.2
110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3
111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
112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10
113
《金属覆盖层
钢铁制件热浸镀锌层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GB/T
13912
114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
80
115
《手持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GB
3787
116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
117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411
118
《铝合金门窗工程技术规范》JGJ
214-2010广东省标准
铝合金门窗工程技术规范
DBJ
15-30-201×
条文说明
1


1.0.1
门窗是建筑外围护结构的开口部位,是实现建筑热、声、光环境等物理性能的极期重要的功能性部位,并且具有建筑外立面和室内环境两重装饰效果,直接关系到建筑的使用安全、舒适节能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铝合金门窗是我国主要的建筑门窗产品,夏热冬暖地区的广东省绝大多数使用铝门窗。为了满足广东省工程建设的需要,使铝合金门窗工程的性能设计、材料选用、加工制作、安装施工和工程验收等有章可循,使铝合金门窗的性能符合建筑功能要求,保证铝合金门窗工程质量,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的内容,包括了对建筑铝合金门窗从材料要求、工程设计、加工制作、安装施工到工程验收的系统性的技术要求,其中除门窗框的材料及相关要求是专门对铝合金型材的以外,工程设计部分是通用的,即性能、使用功能及其它安全材质框架的建筑门窗都是一样的;其它部分的内容,不同材料的建筑门窗是根据具体情况,不同程度地参照招待。
1.0.4
材料选择、设计、生产、安装施工、工程质量维修保养等各个环节对于建筑门窗使用质量都有影响,必须对每一个环节加经控制并符合相关的标准和规范,以保证最终的质量要求。
2
术语和符号
2.1


2.1.2
~2.1.3
门窗的框、扇构架体系中均有主型材和辅型材。在门窗框中,上、下框及左、右边框和中横框、中竖框是主型材,在门窗立面的固定门窗部位,这些主型材上要直接安装玻璃或其它面板材料,这时装配玻璃所用的、镶嵌或用螺钉固定在主型材上的玻璃压条型材就是辅型材。同样,门窗扇的框架体系中,上、下梃及左、右边梃均是主型材,在其上装配玻璃所用的扇玻璃压条就是附加的辅型材。门窗框、扇主型材的连接紧固形成了框、扇基本构架,而各种辅型
材与其装配组合,则形成窗框、扇构架的完整体系。
门窗框、扇型材体系中还有起到某种功能作用的辅型材,例如安装在门窗横框上的披水条型材,还有起到装饰作用或门窗组合拼接作用的其它辅型材。
2.1.4
门窗框、扇构架均有主要受力构件和非主要受力构件。位于门窗立面中间部位,分割门窗立面的中横框、中竖框及组合门窗拼樘框和门窗扇梃等“悬窗”的主型材,是主要受力构件;而门窗框、扇上装配玻璃用的框、扇玻璃压条属于传力型的辅型材,是将玻璃面板所受的风荷载等力传递到框、扇主型材上,所以是非主要受力杆件。
2.1.6
隐框窗是将隐框玻璃幕墙开启扇的玻璃胶接装配技术应用到一般的铝合金玻璃窗上,玻璃与铝型材之间是用硅酮粘结,玻璃的重力和所受的风荷载等完全是靠来传递到铝型材框架上,固定窗和开启窗的型材室外立面看不到。相对于四边胶接隐框窗而言,半隐框窗则是二边结构胶粘结的隐框,另一相对的二边则是明框镶嵌结构。
2.1.9~2.1.10
建筑门窗的干法安装和湿法安装,是门窗行业中经常使用的术语,本规程所定义的干法安装,是指在门窗框上墙安装前预先设置金属附加外框的方法,具体可有二种:一种是在洞口墙体砌筑时埋入的预埋附框法;另一种是在洞口墙体后置安装固定附加外框上正式安装门窗,这样可确保门窗的安装精度和质量。而本规程所定义的湿法安装,即是应用较多的先安装并临时固定门窗框,再填塞水泥砂浆“批荡”洞口缝隙的所谓湿法安装,这是今后应逐步减少并取消的安装方法。本是要将干法安装具体化,使春逐步发展成为我省主要的建筑门窗安装施工方法。
3
材料
3.1
一般规定
3.1.1
材料是保证门窗的性能、质量和安全的物质基础。目前,铝合金门窗所用的大多数已有国家或行业标准。然而,随着新不断发展和应用,会有部分材料在尚无国家或行业情况下生产。但是,根据我国标准化法不得无标准生产的有关规定,企业的产品在无国家或行业情况下,可按国外先进国家同类产品求或参照制定的企业标准生产,但要在国家技术监督部门备案。总之,门窗所用的材料和附件产品均要符合一定的标准或技术条件规定,要有产品质量合格证书。
3.1.2
铝合金门窗所用金属材料的表面处理,主要是考虑耐大气腐蚀和与所接触的材料腐蚀以及不同金属材料间的电化学腐蚀。对于钢材件,应根据其所使用的不同环境,进行有效的表面处理。例如,对于干法安装门窗时预埋在洞口墙体内的钢附框,应综合考虑其耐腐蚀性和与防水密封处理材料结合的效果,采取经济、有效的合理方法进行表面处理,不一定都要进行表面镀锌处理。
3.1.3
铝合金门窗所用的密封材料,包括各种密封胶条、密封毛条、密封胶及密封垫片、密封堵件等,都要保证其足够的耐久性能,才能与铝合金门窗的使用寿命相匹配。
3.1.4
隐框窗用的硅酮结构密封胶必须具有与所接触的玻璃和铝型材等的相容性能。
3.2
型材
3.2.2
本条规定的铝门窗主型材壁厚要求是以国家标准《铝合金门窗》GB/T
8478和行业标准《铝合金门窗工程技术规范》JGJ214为基础,根据我省大部分地区的基本风压高于全国其它地区,而且由于地域和民俗的原因,窗墙面积比及窗分格通常比其它地区大,铝窗开启型式多为外开窗的实际情况,将外窗铝合金型材截面壁厚要求提高,并细化了对压条、扣板等型材截面需要弹性装配部位、型材安装不锈钢滑撑、合页(铰链)部位的壁厚要求,以确保外窗的质量和安全性。即便如此,与临近的香港地区“一个窗切面的所有构件最少应有2毫米的铝金属厚度”(香港屋宇署《认可人士及注册结构工程师作业备考——铝窗》APP-116)的规定相比还有一定差距,符合我省现阶段的经济发展水平。3.2.3
本条以现行国家标准《铝合金建筑型材
第2部分:阳极氧化型材》GB/T5237.2、《铝合金建筑型材
第3部分:电泳涂漆型材》GB/T5237.3、《铝合金建筑型材
第4部分:粉末喷涂型材》GB/T5237.4、《铝合金建筑型材
第5部分:氟碳漆喷涂型材》GB/T5237.5为基础,考虑我省潮湿多雨并有工业大气污染和海洋性气候的特点,本条规定阳极氧化型材:型材表面阳极氧化膜厚度应符合AA15级的要求。电泳涂漆型材:型材表面漆膜为透明漆时,阳极氧化复合膜应符合B级要求;型材表面漆膜为有色漆时,阳极氧化复合膜应符合S级要求。粉末喷涂型材:型材表面涂层最小局部厚度不应小于40μm。氟碳漆喷涂型材:二涂氟碳漆膜,型材表面涂层平均膜厚不应小于30μm;三涂氟碳漆膜,型材表面涂层平均膜厚不应小于40μm。以上要求均为最低要求,若需方有较高的要求或本条尚未涵盖的铝合金型材表面处理种类,可经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3.2.4
我省的大部分区域位于夏热冬暖地区,但韶关及其以北属于夏热冬冷地区。综合现行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189、行业标准《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
75和《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
134对不同朝向、不同窗墙面积比外窗传热系数的要求,本条规定门窗整体传热系数小于3.2
W/(m2·K)时,应选用隔热铝合金型材。
目前,铝合金隔热型材的生产主要采用两种形式,穿条式和浇注式。铝门窗长期暴露在大气环境下,隔热条的质量直接影响隔热铝型材的质量,因此本条规定:采用穿条工艺加工的复合铝型材,其隔热材料应使用PA
66G
F25
(聚酰胺66+
25%玻璃纤维)
的材料,玻璃纤维的用量应不低于25%;采用浇注工艺加工的复合铝材其隔热材料应使用聚氨基甲酸乙酯材料。如有特殊需要采用其他类型的隔热材料,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实验和检测数据,由建设单位组织专家论证。
3.3
玻璃
3.3.1
铝合金门窗玻璃应采用质量性能均较好的《浮法玻璃》(GB
11614)规定的建筑级浮法玻璃,或以其为原片的各种加工玻璃,如钢化、夹层、中空及热反射等镀膜玻璃。
4
工程设计
4.1
一般规定
4.1.1
铝合金门窗的工程设计首先是门窗性能的建筑设计,以满足建筑物的功能要求为目标,合理确定铝合金门窗的性能指标及有关设计要求,而不是将各项性能指标定得越高越好。
4.2
门窗立面建筑设计
4.2.3
门窗的立面分格尺寸大小,要受其最大开启扇尺寸和固定部分玻璃面板尺寸的制约;而开启扇允许最大高、宽尺寸,由具体的门窗产品特点和玻璃的许用面积决定。门窗立面设计时应了解拟采用的同类门窗产品的最大单扇尺寸,并考虑玻璃板的材料利用率,不能盲目确定。
4.2.4
门窗是建筑外围护结构的开口部位,是沟通室内、外环境的渠道,同时起到建筑外墙立面及室内环境两重装饰效果,其立面效果应满足建筑设计总体要求。
4.3
抗风压性能设计
4.3.1
铝合金门窗的抗风压性能指标值P3应大于或等于门窗所受的风荷载标准值Wk。考虑广东省是多台风的高风压地区,因此规定门窗设计所用的风荷载标准值最小按1.0kN/m2采用。
4.3.2
一般的单樘门窗玻璃都是四边支承的,而对于横向条形的固定玻璃窗来说,应按两对边支承玻璃计算。
4.3.6
门窗框架作为支承玻璃面板的构件体系,为保证玻璃面板不产生过量的变形而破坏,限制其构件弯曲允许挠度值。而门窗构件的端部连接节点和铰链等配件锁固节点,则相当于构件章支梁和带悬臂梁的支座,应有足够的连接强度,以保证构件体系的受力和传力。应按门窗设计风荷载的分布与传递,正确计算构件端部连接节点和锁固节点连接力,根据节点连接固定形式,正确进行构件、连接件及紧固件的抗拉(压)、抗剪切、抗挤压等能力的设计计算。
4.4
水密性能设计
4.4.1
门窗水密性能设计指标计算时,首先应按照建筑物所在地的风雨气象资料和建筑物本身的重要性,确定门窗在某一降雨强度时的雨水渗漏设防风力等级,按表4.4.1风力等级与风速的对应关系确定门窗水密性能设计风速,再按公式(4.4.1-1)计算水密性能设计所需的风压力差值
△P,最后再将此值与国家标准建筑外窗水密性能分级值相对应,确定门窗的水密性能等级。
4.4.2
水密性能构造设计是门窗产品结构设计对工程水密性能设计指标的具体实现。采用雨幕墙原理进行压力平衡的门窗细部设计,即通常所谓的“等压原理”设计,对于平开门窗和固定门窗,固定部分门窗玻璃的镶嵌槽空间以及开启扇的框与扇配合空间,可进行压力平衡的防水设计。而对于不宜采用雨幕墙原理的门窗,如有的固定门窗,只能采用密封胶阻止水进行的密封防水措施;有的采用密封毛条的推拉门窗,也不宜采用雨幕墙原理,应采用提高门窗下框室内侧翼缘挡水高度的结构防水措施,据一般经验,水密性能风压力差值10Pa约需下框翼缘挡水高度1mm以上。排水孔的开口尺寸最小应在6mm以上,以防止排水孔被水封住。
铝合金门窗框、扇构件连接采用机械联接装配,在型材组装部位和五金附件装配部位均应采取涂密封胶和防水密封型螺钉等密封防水措施。门窗框与洞口墙体安装间隙的防水密封处理至关重要,如处理不善门窗本身水密性能再好也不行。
门窗下框与洞口墙体之间的防水构造,可采用底部带有止水板的一体化下框型材,或采用与下框型材配合连接的披水板,这些措施均是有效的防水措施。但这样的做法需相应的窗台构造配合,并会提高门窗工程的造价,应全面考虑。
4.4.3
门窗洞口墙体表面应有排水措施,并且要使窗户在洞口中的位置尽可能与外墙表面有一定的距离,以防止大量的雨水直接流淌到门窗表面,实践证明,这都是必要的且行之有效的门窗防水措施。
4.5
气密性能设计
4.5.1
气密性能是影响门窗热工性能的节能性指标。在夏热科暖的广东省有半年要开窗,门窗的气密性能主要是夏季空调降温能耗。虽然空调降温时室内外温差只有6度左右,门窗缝隙空气渗透造成的能耗不如北方冬季几十度的温差情况下门窗的能耗那样严重,但还是对空调能耗有较大的影响,应保证门窗的气密性能,但不必要求过高。
4.5.2
门窗气密性能构造设计要求中,控制门窗可开启扇与固定部分的比例以尽量减少框扇缝隙长度,但要适当。有些建筑门窗采用大洞口立面、大固定、小开启窗型,固定部分占的比例过高,气密性能虽好,但考虑自然通风换气的需要不足,在许多可以开窗自然通风散热和换气的情况下,还要开空调,因而造成了不必要的能耗。

门窗要采用耐久性好的弹性密封胶条,以保证长期的密封节能效果。因此,本求采用合成橡胶类的三元乙丙橡辜负、氯丁橡胶、硅橡胶等热塑性弹性密封条。
4.6
隔声性能设计
4.6.1
随着城市交通建设的发展,市区内环路、高架路的增加,对建筑隔声的要求越来越高。门窗是薄壁轻质部件,是房屋隔声的最薄弱的环节。本条提高了对了临街建筑和居住建筑的卧室的隔声性能要求。

4.6.2
门窗的隔声性能主要在于占门窗面积约80%的玻璃的隔声效果。单层玻璃的隔声效果有限,只能采用隔声性能高的中空玻璃或夹层玻璃。如进一步提高隔声性能,可采用不同厚度的玻璃组合,以避免共振,得到更好的隔声效果。
门窗玻璃镶嵌缝隙以及框与扇开启缝隙,也是不可忽视的隔声环节。采用耐久性好的密封胶和弹性密封胶条进行门窗密封,是保证隔声性能的有效措施。门窗框与洞口墙体之间缝隙的隔声处理也是另一个不可忽视的重要环节,也应妥善处理好。
4.7
热工性能设计
4.7.1
铝合金门窗的传热系数是门窗保湿性能指标,是影响建筑冬季保湿和节能的重要因素,必须严格执行我国民用建筑和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有关规定。
4.8
防玻璃热炸裂设计
4.8.1~4.8.2
窗玻璃的热炸裂是由于玻璃在太阳光照射下受热不均匀,面板中部温度升高,与边部的冷端之间形成温度梯度,造成非均匀膨胀或受到边部镶嵌的约束,形成热应力,使薄弱部位发生裂纹扩展,热应力超过玻璃边部的抗拉强度而产生的。虽然玻璃的热炸裂在天气冷的北方地区发生较多,在我省这样的炎热地区不太容易发生,但考虑到在温差比较大的冬季和粤北天气较冷地区还是有发生的可能,而且近年来在我省有的地方的镀膜玻璃窗上曾发生过,特别是今后可能随着吸热玻璃的更多使用而更容易发生玻璃的热炸裂。因此,应按照《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
113的有关规定,进行玻璃防热炸裂设计计算,并采取必要的防玻璃热炸裂措施。
4.9
玻璃装配构造设计
4.9.1
门窗横向构件型材受力形式是双弯构件,水平方向承受风荷载等作用力,垂直方向要承受玻璃的策略。规定中横框型材垂直方向挠度值不大于3mm,是考虑其下面框架内的玻璃镶嵌安装不会受到影响。6
安装施工
6.1
一般规定
6.1.1—6.1.2
我省目前相当一部分铝门窗工程仍采用湿法安装施工工艺,但随着国家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推进,建筑业发展方式的转变以及建筑绿色施工理念的推广,这种安装施工工艺已不能适应建筑产业化、住宅工业化生产的要求,应推进铝门窗干法安装施工工艺全面应用,同时,考虑到我省不同地区经济发展及建筑物功能要求的差异,现阶段仍不宜废止采用水泥砂浆填缝的铝门窗湿法安装施工工艺。
6.1.3
为保证门窗安装精度和质量,必须确保墙基体的施工质量。国家标准《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3中对砖砌体的有关规定包括:墙面垂直度、表面平整度、门窗洞口高、宽及外墙上、下窗口偏移等允许误差。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中对现浇结构和装配式预制构件的有关规定包括:墙面垂直度、截面尺寸、预留洞(孔)位置、表面平整度、洞口尺寸等允许误差。
6.1.4
本条强调门窗洞口墙体抹灰及饰面板(砖)等的表面装饰施工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10的有关规定,以确保其后的门窗安装施工质量。
6.3
安装施工
6.3.1
本条规定了干法安装施工门窗附框的材料、尺寸、表面处理以及预埋附框的基本要求。规定了预埋附框和后置附框在洞口墙体上的预埋、安装连接固定,门窗框与附框的连接固定、缝隙填塞和密封处理等技术要求。预埋附框在洞口墙基体上的施工,实际上也是一种通长形式的预埋件施工。而后置附框在洞口墙基体上的安装施工做法,实际上与门窗框在墙洞口上的湿法安装做法基本上相同。
门窗框与附框的连接要保证牢固可靠,并且便于施工操作,如采用自攻螺钉应使用规格不小于ST4.2的不锈钢自攻自钻螺钉,不得使用普通自攻螺钉。
后置附框与洞口墙基体、门窗框与附框的安装缝隙防水密封处理很重要,后置附框与洞口墙体安装缝隙采用低碱度防水砂浆填塞后,室外侧应涂刷防水涂料,门窗框与附框的型材截面形状要保证防水密封胶粘接宽度不小于6mm的最低要求。
6.3.2
鉴于现阶段仍不宜废止采用水泥砂浆填缝的铝门窗湿法安装施工工艺,本条补充完善了对门窗框湿法安装施工的规定。
本条规定了湿法安装施工时,门窗外框的防腐处理、门窗框与洞口墙体的楔紧固定、安装缝隙的填塞及防水密封处理等技术要求。目前,工程中存在着使用非外露表面为非喷涂面的粉末喷涂、氟碳漆喷涂型材制作的门窗框,此类门窗框在湿法安装前如不作防腐处理,容易发生铝型材被腐蚀的现象。因此,本条规定此类铝型材与阳极氧化型材一样,安装前必须进行防腐处理。防腐处理涂刷的防腐蚀保护层应使用环保的、与外框和墙体接触面粘接良好的防腐涂料,不宜使用对环境污染较大的沥青漆。
本条第3项第1)款规定了对连接件的技术要求,考虑到连接件通常采用连续热镀锌钢板或连续热镀铝锌合金钢板冲压制作,对这两种材料公称镀层重量的最低要求作了规定。
本条第3项第5)款“砌体墙基体应根据各类砌体材料的应用技术规程或要求确定合适的连接固定方法”的要求,是出于鼓励新型墙体材料的推广应用。本规范不可能一一列出其适用的门窗安装连接固定方法,只要符合国家标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10-2001的强制性条文“建筑外窗安装必须牢固,在砌体上安装门窗严禁用射钉固定。”就可以。
门窗框与洞口墙体安装缝隙的填塞,宜优先采用隔声、防潮、无腐蚀性的材料。但由于这种材料一般是轻质易损的,所形成的防水屏障容易损坏。因此,此做法应在门窗框与洞口墙体安装缝隙的室外侧安装金属披水板或粘贴防水卷材。另外,工程中常有采用以高铁硫铝酸盐水泥为主要成分的堵漏材料来作为门窗框与洞口墙体安装缝隙的填缝砂浆,这种砂浆呈高碱度,对铝型材的腐蚀性很强。如使用非外露表面为非喷涂面的粉末喷涂、氟碳漆喷涂型材制作的门窗框,安装前又不进行防腐处理,再加上所处环境较为潮湿,一年左右铝型材就可能被腐蚀穿孔。所以本条文第5项规定“门窗框与洞口墙体安装缝隙采用水泥砂浆填塞时,应采用低碱度的防水砂浆”,缝隙填塞后,室外侧应涂刷防水涂料。
6.3.3
组合门窗拼樘框起着分割洞口立面并固定两个单樘窗竖框的作用,必须有足够的刚度和强度,应直接与洞口墙基体可靠连接,不能只固定在洞口墙体表面的装饰层上。
6.3.5
为确保玻璃镶嵌的密封性能,本条文第5项提出了严于行业标准《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113的要求,即密封胶与玻璃和门窗框、扇型材的粘接宽度不小于5mm。
8
保养与维修
8.1
一般规定8.1.1
为了满足铝合金门窗在使用过程中达到和保持设计要求的预定功能,铝合金门窗工程竣工验收后提供《铝合金门窗使用说明书》,说明书主要内容包括:
1
门窗名称、特点、主要性能参数;
2
门窗使用注意事项,开启和关闭操作方法,易出现的错误操作和防范措施;
3
日常清洁、维护,定期保养要求;
4

备用品、备用件清单,门窗易损零配件的名称、规格及更换方法。
8.1.2随着我国铝合金门窗行业的快速发展,铝合金门窗新产品越来越多,铝合金门窗的结构也越来越复杂,对维修人员的要求也相应提高。本条要求铝合金门窗工程承包商在铝合金门窗交付使用时协助使用单位针对当地气候条件及环境制定门窗保养、维修计划和制度,并向维修人员进行培训。
8.2
保养
8.2.2
铝合金门窗表面易吸附灰尘,应定期进行清洗,清洗周期根据当地环境确定。
铝合金门窗表面不耐酸碱,在保养清洁时不得使用酸、碱性的清洁剂,也不得用硬物打击、刮擦型材。
8.3
维修
8.3.1
铝合金门窗工程竣工验收后一年内,铝合金门窗工程的加工和施工工艺及材料、五金件、密封材料的一些缺陷均有不同程度的暴露。所以在铝合金门窗工程竣工验收后一年时,应对铝合金门窗工程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
8.3.3
使用单位在收到当地气象部门台风预报后,组织维护人员对铝合金门窗进行全面巡查,确保开启扇处于关闭状态,排除安全隐患。

广东省标准《铝合金门窗工程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 本文关键词:广东省,工程设计,验收规范,施工,铝合金门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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