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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纺有限公司40万套家纺产品和仓储项目安全技术保证措施

来源:76范文网 | 时间:2019-04-28 09:52:21 | 移动端:**纺有限公司40万套家纺产品和仓储项目安全技术保证措施

**纺有限公司40万套家纺产品和仓储项目安全技术保证措施 本文简介:

**纺有限公司40万套家纺产品和仓储项目(二标段)安全技术保证措施一、工程概况本工程为**纺有限公司40万套家纺产品和仓储项目,位于**县南村镇浪井村,包括家纺车间和门卫。家纺车间建筑面积11983.16㎡,建筑高度14.70m,地上二层,钢框架结构,独立基础,局部筏板;门卫建筑面积50.04㎡,建

**纺有限公司40万套家纺产品和仓储项目安全技术保证措施 本文内容:

**纺有限公司40万套家纺产品和仓储项目
(二标段)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纺有限公司40万套家纺产品和仓储项目,位于**县南村镇浪井村,包括家纺车间和门卫。
家纺车间建筑面积11983.16㎡,建筑高度14.70m,地上二层,钢框架结构,独立基础,局部筏板;门卫建筑面积50.04㎡,建筑高度3.80m,地上一层,框架结构,独立基础、条形基础。抗震设防烈度6度,合理使用年限50年,建筑耐火等级二级。
二、建立安全管理体系
1、
项目成立以项目经理为核心,项目工程师、安全员为主体,施工队队长,班组长为骨干的安全保证网络体系见附图。

分公司经理
公司安全管理部
公司总经理
公司分管安全副经理
项目经理:刘春青
分公司分管安全副经理
分公司安全科
各施工劳务队伍
确保安全目标实现
项目安全员:王路伟
项目技术员:崔旭鹏
项目质量员:宋

项目预算员:王

项目材料员:耿传喜
项目工程师:张旭峰
项目机管员:


现场经理:
孟晓晓
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图
2、建立健全并全面贯彻安全管理制度和各岗位安全责任制,根据工程性质、特点、成立三级安全管理机构。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会议,部署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和改善安全技术措施,具体检查各部门存在安全隐患问题提出改进安全技术问题,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严格控制工人按安全规程作业,确保施工安全生产。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每天检查工人上,下班是否佩戴好安全帽和个人防护用品,对工人操作面进行安全检查,保证工人按安全操作规程作业,及时检查存在的安全问题,消除安全隐患。
3、安全技术有针对性、现场内的各种材料施工设计,须按施工平面图进行布置,现场的安全、卫生、防水设施要齐全有效。
4、要切实保证职工在安全条件下进行作业,施工在搭设的各种脚手架等临时设施,均要符合国家规程和标准,在施工现场安装的机电要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严禁带“病”运转。
5、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技术教育,坚持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凡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须戴安全帽,高空作业应系好安全带,施工现场的危险部位要张挂安全色标、标语或宣传画,随时提醒职工注意安全。
6、严肃对待施工现场发生的已遂、未遂事故,把一般事故当作重大事故来抓,未遂事故当成已遂事故来抓。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并做到抓一个典型,教育一批的效果。
三、
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各级管理人员,在管理生产的同时,必须负责管理安全工作,逐级建立安全责任制,使落实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成为全体职工的自觉行动。
2、建立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包括改善劳动条件,防止伤亡事故,预防职业病和职业中毒为目的各项技术组织措施,创造一个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3、建立严格的劳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公司劳务管理制度,劳务人员由劳务公司统一安排。新入场的工人接受入场安全教育后方可上岗操作。特种作业人员全部持证上岗。
四、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1、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制度,对新进场工人进行三级安全教育,上岗安全教育,特殊工种安全技术教育(如架子、机械操作等工种的考核教育),变换工种必须进行交换工种教育,方可上岗。工地建立职工三级教育登记卡和特殊作业,变换工种作业登记卡,卡中必须有工人概况、考核内容、批准上岗的工人签字,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活动教育。
2、实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履行签字手续,开工前由技术负责人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安全技术措施等向项目负责人、施工员及全体职工进行详细交底,分部分项工程由工长、施工员向参加施工的全体成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
3、建立安全生产的定期检查制度。在施工生产时,为了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堵塞事故漏洞,防患于未然,须建立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检查工作,基础上部每周定期进行一次,班组每日上班领导检查。要以自查为主,互查为辅。以查思想查制度、查领导带班、查隐患为主要内容。要结合季节特点,开展防雷电、防坍塌、防高处堕落、防中毒等“五防”检查,安全检查要贯彻领导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做到边检边改并做好检查记录。存在隐患严格按“五定”原则整改反馈。
4、根据工地实际情况建立班前安全活动制度,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及时进行讲评,强调注意事项,表扬安全生产中的好人好事并做好班前安全活动记录。
5、施工用电、搅拌机、钢筋机械等在中型机械及脚手架、卸料平台要挂安全网、洞口临国防护设施等,安装或搭设好后及时组织有关人员验收,验收合格方准投入使用。
6、建立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制度调查处理伤亡事故,要做到“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对事故和责任者要严肃处理。
五、进入施工现场安全规定
1、凡从事建筑安装工程的各种工人必须严格遵守本工种安全操作技术规程。各类机械操作工及其他工种在操作各类机具时应严格遵守所操作机械和机具的安全操作规程。
2、参加施工的工人,要熟知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在操作中应坚守工作岗位,严禁酒后操作。
3、电工、焊工、司炉工、爆破工、架子工、塔吊司机和指挥,打桩机司机和各种机动车辆司机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方准进行本工种独立操作,非特殊工种持证人员严禁从事特殊工种施工。
4、作业工人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并扣牢帽带,禁止穿拖鞋或赤脚。在没有防护设施的高空、悬崖和陡坡施工,必须系安全带。上下交叉作业有危险的出入口要有防护棚或其他隔离设施。距地面2m以上操作要有防护栏杆、挡板或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要定期检查,不符合要求的严禁使用。
5、施工现场的脚手架、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动,需要拆动的,必须经工地施工负责人同意。
6、工作前必须检查机械、仪表、工具等,确认安全完好后方可使用。
7、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不得带病运转和超负荷作业,发生不正常情况应停机检查,不得在工作运转中进行检查和修理。
8、电气、仪表、管道和设备试运转,应严格按照单项安全技术措施进行,运转时不准擦洗和修理,严禁将头、手伸入机械行程范围内。各类施工机械应由持证机操工操作,其他人员不得无证操作,不得操作与工种无关的机具和机械。
9、从事高空作业要定期体检,经医生诊断,凡患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以及其他不适于高空作业疾病的,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10、高空作业衣着要灵便,禁止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
11、高空作业所用材料要堆放平稳,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套)内,上下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12、遇有恶劣气候(如风力在六级以上)影响施工安全时,禁止进行露天、高空、土方起重和打桩作业。
13、梯子不得缺档,不得垫高使用,梯子横档间距以30cm为宜,使用时上端、下端都应扎牢,下端应采取防滑措施。人字梯底脚要拉牢,在通道处使用梯子应有人监护或设置围栏。单面梯与地面夹角以60~70度为宜,梯下应有专人监护,禁止二人同时在梯上作业。所有使用人字梯和单面梯在2m以上高空作业时,作业人员应戴好标准安全帽、系好安全带,安全带应生根可靠。
14、作业工人应积极参加安全活动,加强安全施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15、现场所有作业人员均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十条禁令”和“十项权利义务”
六、人工挖孔桩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1、人工挖孔桩施工前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严格按方案规定的程序组织施工。开挖深度超过16m的人工挖孔桩需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专家论证。
2、作业人员不得乘吊篮(桶)上下,桩孔内必须设置应急软爬梯供人员上下井,使用的电葫芦、吊笼应安全可靠,并配有自动卡紧装置。
3、每日开工前必须对井下有毒有害气体成分和含量进行监测,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桩孔深度超过10m时,应配置专门向井下送风的设备。
4、在孔内打护壁要挖一节打一节,不得漏打。
5、孔口内挖出的土石方应及时运离孔口,不得堆放在孔口四周1m范围内。机动车辆通行远离井口。
6、挖孔桩各孔内严禁一闸多用。孔上电缆必须架空2.0m以上,严禁拖地和埋压土中,孔内电缆线必须有防磨损、防潮、防断等措施。照明采用安全头灯或12V以下安全电压。
7、作业人员发现情况异常,如地下渗水、土壁坍塌、气味异常或有头晕、胸闷等身体感觉不适时,要立即停止作业并撤离。
8、一旦孔内发生紧急情况,孔上人员决不能盲目进入孔内施救,要立即报告现场负责人,采取可靠防护措施后方可进入孔内进行抢救。
9、孔口应备有孔盖,停止作业或下班后作业人员离开井前,要将桩孔口盖好(牢)。
七、脚手架搭设安全管理措施
(一)一般要求
1、建筑登高作业(架子工),必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作业。架子工的徒工必须办理学习证。在技工带领、指导下,非架子工未经同意不得单独进行作业。
2、架子工必须经过体检,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晕高或高度近视以及不适合于登高作业的,不得从事登高架设工作。
3、正确使用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必须着装灵便(紧身紧袖),在高处(2m以上)作业时,必须佩带安全带与已搭好的立、横杆挂牢,穿防滑鞋。作业时精神要集中,团结协作、互相相应、统一指挥,不得翻爬脚手,严禁打闹玩笑、酒后上班。
4、班组接受任务后,必须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领会脚手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研讨搭设方法,明确分工,并派
1
名技术好、有经验的人员负责搭设技术指挥和监护。
5、风力六级以上(含六级)强风和高温、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应停止高处露天作业。风、雨、雾过后进行检查,发现倾斜下沉、松扣、崩扣要及时修复,合格后方可使用。
6、脚手架要结合工程进度搭设,搭设未完的脚手架,在离开岗位时,不得留有未固定构件和不安全隐患,确定架子稳定。
7、在带电设备附近搭、拆脚手架时,宜停电作业。在外电架空线路附近作业时,脚手架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最小安全操作距离不得小于《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要求。
8、各种非标准的脚手架,跨度过大、负载超重等特殊架子或其他新型脚手架,按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批准的意见进行作业。
9、脚手架在搭设到高于在建建筑物顶部时,里排立杆要低于沿口40~50mm,外排立杆高出沿口
1~1.5m,搭设两道防护栏,并挂密目安全网。
10、脚手架搭设、拆除、维修必须由架子工负责,非架子工不得从事脚手架操作。
(二)材料
1、本工程采用双排钢管扣件式脚手架,由劳务公司搭架专业组搭设。采用有出厂合格证明、无变形、裂缝的扣件和
48MM
直径壁厚
3.3
的钢管。
2、扣件:采用可锻造铁制做的扣件,其材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管脚手架扣件》(GBI5831-1995)的规定。扣件使用前进行质量检查。
3、脚手板:可采用钢、竹材料两种。
4、安全网:严禁使用损坏或腐朽的安全网。
(三)脚手架搭设安全技术措施
1、立杆基础应按方案要求平整、夯实,并设排水设施,基础垫板及立杆底座应符合规范要求;
2、架体应按综上横下的要求设置距地高度不大于
200mm
的纵、横向扫地杆,并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立杆上。
3、架体与建筑结构拉结
1)架体与建筑物拉结应符合规范要求。
2)连墙件应靠近主节点设置,偏离主节点的距离不应大于
300mm。
3)连墙件应从架体底层第一步纵向水平杆开始设置,并应牢固可靠;
4)搭设高度超过
24m
的双排脚手架应采用刚性连墙件与建筑物可靠连接。
4、杆件间距与剪刀撑
1)架体立杆、纵向水平杆、横向水平杆间距应符合规范要求;
2)纵向剪刀撑及横向斜撑的设置应符合规范要求;
3)剪刀撑杆件接长、剪刀撑斜杆与架体杆件连接应符合规范要求。
5、脚手板与防护栏杆
1)脚手板材质、规格应符合规范要求,铺板应严密、牢靠;
2)架体外侧应封闭密目式安全网,网间应严密;
3)作业层应在
1.2m

0.6m
处设置上、中两道防护栏杆;
4)作业层外侧应设置高度不小于
180mm
的挡脚板。
6、交底与验收
1)架体搭设前应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搭设完毕应办理验收手续,验收内容应量化。
7、脚手架验收内容
1)横向水平杆设置
A、主节点处必须设置一根横向水平杆,
用直角扣件扣接且严禁拆除。
B、?作业层上非主节点处的横向水平杆,宜根据支承脚手板的需要等间距设置,最大间距不应大于纵距的
1/2。
C、当使用冲压钢脚手板、木脚手板、竹串片脚手板时,双排脚手架的横向水平杆两端均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纵向水平杆上;单排脚手架的横向水平杆的一端应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纵向水平杆上,另一端应插入墙内,插入长度不应小于180mm。
2)
杆件搭接
A、纵向水平杆杆件搭接长度不应小于
1m,且固定应符合规范要求;
B、立杆除顶层顶步外,不得使用搭接。
C、两根相邻纵向水平杆的接头不应设置在同步或同跨内;不同步或不同跨两个相邻接头在水平方向错开的距离不应小于
500mm;各接头中心至最近主节点的距离不应大于纵距的
1/3。
3)
架体防护
A、架体作业层脚手板下应用安全平网双层兜底,以下每隔
10m
应用安全平网封闭。
B、作业层与建筑物之间应进行封闭。
4)
脚手架材质
A、钢管直径、壁厚、材质应符合规范要求。
B、钢管弯曲、变形、锈蚀应在规范允许范围内。
C、扣件应进行复试且技术性能符合规范要求。
4、脚手架拆除安全管理措施
1、拆除现场必须设置警戒区域,张挂醒目的警戒标志。警戒区域内严禁非操作人员通过或在脚手架下方继续施工。地面监护人必须履行职责。
2、仔细检查吊运机械包括索具是否安全可靠。吊运机械不准搭设在脚手架上,应领立设定。
3、如遇强风、雨、雪等特殊气候,停止进行脚手架的拆除。夜间一般应停止拆除作业,除特殊情况并经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拆除。拆除中应具备良好的照明设备,配备监护人员。
4、所有高处作业人员,应严格按高处作业规定执行和遵守安全纪律、拆除工艺及方案要求。
5、建筑内所有窗户必须关闭锁好,不允许向外开启或向外伸挑物件。
6、拆除人员进入岗位后,先进行检查,加固松动部位,清除步层内留的材料、物件及垃圾块。所有清理物应安全输送至地面,严禁高处抛掷。
7、按搭设的反程序进行拆除。即密目安全网---题脚板---防护栏杆---搁棚---斜拉杆---连墙杆---大横杆---小横杆---立杆。
8、不允许分立面拆除或上下二步同时拆除(踏步式)。认真做到一步一清,一杆一清。
9、所有的连墙杆、斜拉杆、隔离措施、登高措施必须随脚手架步层拆除同步进行下降,不准先行拆除。
10、所有的杆件和扣件在拆除时应分离,不允许杆件随着扣件输送地面,或两杆同时拆下输送地面。
11、脚手架内必须使用电焊气割工艺时,应严格按照国家特殊工种的要求和消防规范执行。
12、当日完工后,应仔细检查岗位周围情况,如发现留有隐患的部位,应及时进行修复或继续完成至一个程序、一个部位的结束,方可撤离岗位。
八、模板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一)模板安装安全措施
1、模板及其支撑系统在安装拆卸过程中,必须有临时固定措施,严防倾覆;
2、大模板施工中操作平台、上下梯道、防护栏杆、支撑等作业系统必须齐全有效;
3、支撑梁、板的支架立柱构造与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梁和板的立柱,其纵横向间距应相等或成倍数;
2)木立柱底部应设垫木,顶部应设支撑头。钢管立柱底部应设垫木和底座,顶部应设可调支托,U形支托与楞梁两侧间如有间隙,必须楔紧,其螺杆伸出钢管顶部不得大于200㎜,螺杆外径与立柱钢管内径的间隙不得大于3㎜,安装时应保证上下同心;
3)在立柱底距地面200㎜高处,沿纵横水平方向应按纵下横上的程序设扫地杆。可调支托底部的立柱顶端应沿纵横向设置一道水平拉杆。扫地杆与顶部水平拉杆之间的间距,在满足模板设计所确定的水平拉杆步距要求条件下,进行平均分配确定步距后,在每一步距处纵横向应各设一道水平拉杆。当层高在8~20m时,在最顶步距两水平拉杆中间,应加设一道水平拉杆;当层高大于20m时,在最顶两步距水平拉杆中间应分别增加一道水平拉杆。所有水平拉杆的端部均应与四周建筑物顶紧顶牢。无处可顶时,应在水平拉杆端部和中部沿竖向设置连续式剪刀撑;
4、当采用扣件式钢管做立柱支撑时,其构造和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钢管规格、间距、扣件应符合设计要求。每根立柱底部应设置底座及垫板,垫板厚度不得小于50㎜;
2)钢管支架立柱间距、扫地杆、水平拉杆、剪刀撑的设置应符合规范相关规定。当立柱底部不在同一高度时,高处的纵向扫地杆应向低处延长不少于2跨,高低差不得大于1m,立柱距边坡上方边缘不得小于0.5m;
3)立柱接长严禁搭接,必须采用对接扣件连接,相邻两立柱的对接接头不得在同步内,且对接接头沿竖向错开的距离不宜小于500㎜,各接头中心距主节点不宜大于步距的1/3;
4)严禁将上段的钢管立柱与下段钢管立柱错开固定在水平拉杆上;
5)满堂模板和共享空间模板支架立柱,在外侧周圈应设由下至上的竖向连续式剪刀撑;中间在纵横向应每隔10m左右设由下至上的竖向连续式剪刀撑,其宽度宜为4~6m,并在剪刀撑部位的顶部、扫地杆处设置水平剪刀撑。剪刀撑杆件的底端应与地面顶紧,夹角宜为45°~60°。当建筑层高在8~20m时,除应满足上述规定外,还应在纵横向相邻的两竖向连续式剪刀撑之间增加之字斜撑,在有水平剪刀撑的部位,应在每个剪刀撑中间处增加一道水平剪刀撑。当建筑层高超过20m时,在满足以上规定的基础上,应将所有之字斜撑全部改为连续式剪刀撑;
6)当支架立柱高度超过5m时,应在立柱周圈外侧和中间有结构柱的部位,按水平间距6~9m、竖向间距2~3m与建筑结构设置一个固定点;
5、施工时,在已安装好的模板上的实际荷载不得超过设计值。已承受荷载的支架和附件,不得随意拆除或挪动。
(二)模板拆除安全措施
1、模板拆除根据现场同条件的试块指导强度,符合设计要求的百分率后,由技术员报监理拆模申请书同意后,方可拆模。
2、模板及其支架在拆除时混凝土强度要达到如下要求。在拆除侧模时,混凝土强度要达到1.2MPa(依据拆模试块强度而定),保证其表面及棱角不因拆除模板而受损后方可拆除。混凝土的底模,其混凝土强度必须符合规定后方可拆除。
3、拆除模板的顺序与安装模板顺序相反,先支的模板后拆,后支的先拆。
4、模板拆除吊至存放地点时,模板保持平放,然后用铲刀、湿布进行清理。支模前刷脱模剂。模板有损坏的地方及时进行修理,以保证使用质量。
5、拆除模板时由专人指挥和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并在下面标出作业区,严禁非操作人员进入作业区,操作人员配挂好安全带,禁止站在模板的横杆上操作,拆下的模板集中吊运,并多点捆牢,不准向下乱扔。拆模间歇时,将活动的模板、拉杆、支撑等固定牢固,严防突然掉落、倒塌伤人。
6、拆除起吊前,复查拆墙螺栓是否拆净,再确定无遗漏且模板与墙体完全脱离方可吊起。
7、五级大风、大雨、大雪等天气情况下禁止施工。
8、模板拆除时不要猛撬、硬砸或大面积撬落。
九、高处作业
(一)高处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在建筑施工中发生的伤亡事故,多数发生在操作者从高处坠落和物体下落伤人,它在事故的类别中居首位,主要发生在洞口临边作业和攀登悬空交叉作业中。
1、临边作业:在工作面边沿无围护或围护设施高度低于
800mm
的高处作业,包括楼板边、楼梯段边、屋面边、阳台边、
各类坑、沟、槽等边沿的高处作业。
1)坠落高度基准面
2m
及以上进行临边作业时,应在临空一侧设置防护栏杆,并应采用密目式安全立网或工具式栏板封闭。
2)分层施工的楼梯口、楼梯平台和梯段边,应安装防护栏杆;外设楼梯口、楼梯平台和梯段边还应采用密目式安全立网封闭。
3)建筑物外围边沿处,应采用密目式安全立网进行全封闭,有外脚手架的工程,密目式安全立网应设置在脚手架外侧立杆上,并与脚手杆紧密连接;没有外脚手架的工程,应采用密目式安全立网将临边全封闭。
4)施工升降机、龙门架和井架物料提升机等各类垂直运输设备设施与建筑物间设置的通道平台两侧边,应设置防护栏杆、挡脚板,并应采用密目式安全立网或工具式栏板封闭。
5)各类垂直运输接料平台口应设置高度不低于
1.80m
的楼层防护门,并应设置防外开装置;多笼井架物
料提升机通道中间,应分别设置隔离设施。
2、洞口作业:在地面、楼面、屋面和墙面等有可能使人和物料坠落,其坠落高度大于或等于
2m
的开口处的高处作业。凡各种洞口均应进行防护。因洞口无安全防护,或防护有缺陷,造成物和人从孔、洞坠落造成伤害事故。因此,洞口作业必须采取防护措施。根据不同类型,可按以下方式进行防护。
1)当垂直洞口短边边长小于
500
㎜时,应采取封堵措施;当垂直洞口短边边长大于或等于500㎜时,应在临空一侧设置高度不小于1.2m的防护栏杆,并应采用密目式安全立网或工具式栏板封闭,设置挡脚板;
2)当非垂直洞口短边尺寸为
25mm~500
㎜时,应采用承载力满足使用要求的盖板覆盖,盖板四周搁置应均衡,
且应防止盖板移位;
3)当非垂直洞口短边边长为
500
㎜~1500
㎜时,应采用专项设计盖板覆盖,并应采取固定措施;
4)当非垂直洞口短边长大于或等于
1500mm
时,应在洞口作业侧设置高度不小于
1.2m
的防护栏杆,并应采用
密目式安全立网或工具式栏板封闭;洞口应采用安全平网封闭。
5)电梯井口应设置防护门,其高度不应小于
1.5m,防护门底端距地面高度不应大于50㎜,并应设置挡脚板。
6)在进入电梯安装施工工序之前,同时井道内应每隔
10m
且不大于
2
层加设一道水平安全网。电梯井内
的施工层上部,应设置隔离防护设施。
7)施工现场通道附近的洞口、坑、沟、槽、高处临边等危险作业处,应悬挂安全警示标志外,夜间应设
灯光警示。
8)边长不大于
500
㎜洞口所加盖板,应能承受不小于
1.1kN/㎡的荷载。
9)墙面等处落地的竖向洞口、窗台高度低于
800
㎜的竖向洞口及框架结构在浇注完混凝土没有砌筑墙体
时的洞口,应按临边防护要求设置防护栏杆。
3、防护栏杆的构造要求
1)临边作业的防护栏杆应由横杆、立杆及不低于
180
㎜高的挡脚板组成,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防护栏杆应为两道横杆,上杆距地面高度应为
1.2m,下杆应在上杆和挡脚板中间设置。当防护栏杆
高度大于
1.2m
时,应增设横杆,横杆间距不应大于
600
㎜;

防护栏杆立杆间距不应大于
2m。
2)当在基坑四周土体上固定时,应采用预埋或打入方式固定。当基坑周边采用板桩时,如用钢管做立杆,
钢管立杆应设置在板桩外侧。
3)栏杆立杆和横杆的设置、固定及连接,应确保防护栏杆在上下横杆和立杆任何处,均能承受任何方向
的最小1kN外力作用,当栏杆所处位置有发生人群拥挤、车辆冲击和物件碰撞等可能时,应加大横杆截面或加密立杆间距。
4)防护栏杆应张挂密目式安全立网。
4、悬空作业:在周边无任何防护设施或防护设施不能满足防护要求的临空状态下进行的高处作业。悬空作业应设有牢固的立足点,并应配置登高和防坠落的设施。
1)模板支撑体系搭设和拆卸时的悬空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模板支撑应按规定的程序进行,不得在连接件和支撑件上攀登上下,不得在上下同一垂直面上装拆模板;


2m
以上高处搭设与拆除柱模板及悬挑式模板时,应设置操作平台;

在进行高处拆模作业时应配置登高用具或搭设支架。
2)绑扎钢筋和预应力张拉时的悬空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绑扎立柱和墙体钢筋,不得站在钢筋骨架上或攀登骨架;
②在
2m
以上的高处绑扎柱钢筋时,应搭设操作平台;

高处进行预应力张拉时,应搭设有防护挡板的操作平台。
3)混凝土浇筑与结构施工时的悬空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浇筑高度
2m
以上的混凝土结构构件时,应设置脚手架或操作平台;
②悬挑的混凝土梁、檐、外墙和边柱等结构施工时,应搭设脚手架或操作平台,并应设置防护栏杆,采用密目式安全立网封闭。
4)屋面作业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在坡度大于
1:2.2
的屋面上作业,当无外脚手架时,应在屋檐边设置不低于
1.5m
高的防护栏杆,并应采用密目式安全立网全封闭;②
在轻质型材等屋面上作业,应搭设临时走道板,不得在轻质型材上行走;安装压型板前,应采取在梁下支设安全平网或搭设脚手架等安全防护措施。
5)外墙作业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门窗作业时,应有防坠落措施,操作人员在无安全防护措施情况下,不得站立在樘子、阳台栏板上作业;

高处安装不得使用座板式单人吊具。
5、攀登作业:借助登高用具或登高设施进行的高处作业。
1)
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技术方案中应明确施工中使用的登高和攀登设施,人员登高应借助建筑结构或脚
手架的上下通道、梯子及其他攀登设施和用具。
2)攀登作业所用设施和用具的结构构造应牢固可靠;作用在踏步上的荷载在踏板上的荷载不应大于
1.1kN。
3)不得两人同时在梯子上作业。在通道处使用梯子作业时,应有专人监护或设置围栏。脚手架操作层上
不得使用梯子进行作业。

4)便携式梯子宜采用金属材料或木材制作,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5)单梯不得垫高使用,使用时应与水平面成
75°夹角,踏步不得缺失,其间距宜为
300
㎜。
当梯子需接长使用时,应有可靠的连接措施,接头不得超过
1
处。连接后梯梁的强度,不应低于单梯梯梁的强度。6)当安装钢柱或钢结构时,应使用梯子或其他登高设施。当钢柱或钢结构接高时,应设置操作平台。当无电焊防风要求时,操作平台的防护栏杆高度不应小于
1.2m;有电焊防风要求时,操作平台的防护栏杆高度
不应小于
1.8m。
6、操作平台:由钢管、型钢或脚手架等组装搭设制作的供施工现场高处作业和载物的平台,包括移动式、落地式、悬
挑式等平台。操作平台使用一般规定。
1)操作平台应进行设计计算,架体构造与材质应满足相关现行国家、行业标准规定。
2)
面积、高度或荷载超过本规范规定的,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3)
操作平台的架体应采用钢管、型钢等组装,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
及相
关脚手架行业标准规定。平台面铺设的钢、木或竹胶合板等材质的脚手板,应符合强度要求,并应平整满铺
及可靠固定。
4)操作平台的临边应按规定设置防护栏杆,单独设置的操作平台应设置供人上下、踏
步间距不大于
400
㎜的扶梯。
5)操作平台投入使用时,应在平台的内侧设置标明允许负载值的限载牌,物料应及时转运,不得超重与
超高堆放。
7、交叉作业:在施工现场的垂直空间呈贯通状态下,凡有可能造成人员或物体坠落的,并处于坠落半径范围内的、上
下左右不同层面的立体作业。
1)施工现场立体交叉作业时,下层作业的位置,应处于坠落半径之外,模板、脚手架等拆除作业应适当增大坠落半径。当达不到规定时,应设置安全防护棚,下方应设置警戒隔离区。
2)施工现场人员进出的通道口应搭设防护棚。
3)处于起重设备的起重机臂回转范围之内的通道,顶部应搭设防护棚。
4)操作平台内侧通道的上下方应设置阻挡物体坠落的隔离防护措施。
5)防护棚的顶棚使用竹笆或胶合板搭设时,应采用双层搭设,间距不应小于
700mm;当使用木板时,可
采用单层搭设,木板厚度不应小于
50mm,或可采用与木板等强度的其它材料搭设。防护棚的长度应根据建筑物高度与可能坠落半径确定。
6)当建筑物高度大于
24m、并采用木板搭设时,应搭设双层防护棚,两层防护棚的间距不应小于
700mm。
7)悬挑式防护棚悬挑杆的一端应与建筑物结构可靠连接。
8)不得在防护棚棚顶堆放物料。
8、建筑施工安全网
1)
建筑施工安全网的选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安全网的材质、规格、要求及其物理性能、耐火性、阻燃性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安全网》GB5725
的规定;

密目式安全立网的网目密度应为
10cm×10cm=100cm2面积上大于或等于
2000
目。
2)当需采用平网进行防护时,严禁使用密目式安全立网代替平网使用。
3)施工现场在使用密目式安全立网前,应检查产品分类标记、产品合格证、网目数及网体重量,确认合格方可使用。
4)安全网搭设应牢固、严密,完整有效,易于拆卸。安全网的支撑架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和稳定性。
5)密目式安全立网时搭设每个开眼环扣应穿入系绳,系绳应绑扎在支撑架上,间距不得大于
450
㎜。相邻密目网间应紧密结合或重叠。
6)当立网用于龙门架、物料提升架及井架的封闭防护时,四周边绳应与支撑架贴紧,边绳的断裂张力不得小于
3kN,系绳应绑在支撑架上,间距不得大于
750
㎜。
7)用于电梯井、钢结构和框架结构及构筑物封闭防护的平网应符合下列规定:

平网每个系结点上的边绳应与支撑架靠紧,边绳的断裂张力不得小于
7kN,系绳沿网边均匀分布,间距不得大于
750
㎜;

钢结构厂房和框架结构及构筑物在作业层下部应搭设平网,落地式支撑架应采用脚手钢管,悬挑式平网支撑架应采用直径不小于
9.3mm
的钢丝绳;③
电梯井内平网网体与井壁的空隙不得大于
25mm。安全网拉结应牢固。
十、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全使用
(一)安全技术措施
1、一般规定
1)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其主要内容包括:工程概况、现场勘查清理、机具及准备、安装和拆卸平面图、安装和拆卸程序、安全技术措施、人员分工及职责、检测内容及方法、应急救援。
2)施工单位采购、租赁的起重机械必须具备生产(制造)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禁止采购、租赁山东产塔吊。
3)起重机械的安装(包括顶升、加固、拆卸),应由有相应资质的安装单位完成,并对安装质量负责。
4)起重机械安装、使用,应按国家规定的程序检验检测、登记备案,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登记证后,方可使用。登记证应挂在设备的显著位置。
5)起重机械任何部位与架空线路的距离应符合有关规定。
6)起重机械的混凝土基础应符合使用说明书的要求。
7)起重机械的金属结构应无裂纹、无扭曲变形,连接牢固可靠。高强度螺栓、销轴严禁用其他材料代用。
8)制动器结构无裂纹、无变形、灵敏、可靠。
9)钢丝绳应符合国家标准规定,无扭结、压扁、弯折、畸变、断股、绳芯挤出等缺陷。其端部固定应牢固、可靠。
10)起重机械的吊钩应为锻造吊钩,并装设防脱棘爪。严禁补焊打孔。
11)固定式起重机械混凝土基础处必须做重复接地,不少于两个接地点,接地电阻不大于10Ω。重复接地线与保护零线(PE线)应作好电气连接。
12)起重机械在周围建筑物、构筑物防雷保护范围以外的,应做防雷接地。防雷接地可与重复接地共用一组接地体。
13)起重机械应有通讯联络装置。
14)使用单位应建立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档案。档案内容包括:出厂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安装单位的资质、安装后检验检测证明、使用登记证、日常维护、定期检查记录、起重机械运转、维修记录、自检记录、故障事故修理记录等。
2、塔式起重机
1)塔式起重机应装设吊钩高度(深度)限位开关、回转限位开关、幅度限位开关、重量限制器、力矩限制器,且灵敏可靠。
2)塔式起重机起升机构卷筒应装设防脱绳装置。
3)塔式起重机应设置封闭式的防爬装置、司机上塔通道以及爬梯护圈及休息平台。
4)塔式起重机附着架的间距不得大于说明书规定。锚固环应装设在塔身结构水平腹杆节点上。附着杆应保持水平,必要时附着杆系上下倾斜不得超过10°。
5)塔式起重机附着架安装时应搭设安装平台。
6)塔式起重机的独立高度,空载状态下的垂直度应为4‰;塔机在附着状态下,从最上一道附着架以下的垂直度应为2‰。
7)两台或两台以上塔式起重机相靠近的位置,最小安全距离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移动式塔式起重机任何部位(包括吊物)之间距离不小于5
m。
②固定式塔式起重机任何部位(包括吊物)之间距离不小于2
m。
8)高于30
m的塔式起重机,应在塔顶和臂架端部设红色信号灯。3、施工升降机
1)施工升降机应装设防坠安全器、弹簧缓冲器、上下限位器、上下极限限位器、安全钩、吊笼门与底笼门的联锁开关等安全装置,且灵敏可靠。
2)施工升降机防坠安全器的标定期限为一年,只能在有效期限内使用并铅封。使用期满后,应重新检查调试。
3)施工升降机地面出入口防护棚与停层平台应按规定搭设,停层平台安全门应由吊笼内的人打开,楼层内的人无法打开。
4)施工升降机架体垂直度应符合说明书要求,并控制在5∕10000以内。
5)施工升降机附着装置应按说明书要求安装,禁止与脚手架连接。
十一、临时用电安全管理措施
1、工程项目必须编制施工用电组织设计,实行TN-S系统,三相五线制,三级配电,两级保护,一机一闸一漏。使用标准配电箱,动力箱与照明分开设置。
2、线路架空或埋地铺设,不准把支线架在钢管脚手架上和其他导电体上,现场照明不准使用护套线。
3、砼振动器、电焊机等电动机械的电源线,严禁在钢筋网上拖拉,以免钢筋丝穿进电源线,造成传电在钢筋上,发生重大触电事故。
4、未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不准操作电工作业,电工必须持证上岗。
5、地下室和潮湿的作业场所的照明,必须使用安全电压。
6、现场电源接头用绝缘胶布包扎良好,接头不能放在潮湿地上和水中,不得使用破皮、老化电缆线。在车辆进出的过道处和易受机械损伤的部位要加套管保护。
7、配电箱内的破损电器要及时更换,接线不能搭设或采用线头直插,不准把出线直接接在漏电保护器上。
8、做好各类电动机械和手持电动工具的接地或接零保护,防止发生漏电。
9、在施工工程外侧与边缘有外高压电线,安全距离小于最小规定要求的,要加屏障遮护,用围栏或防护网进行防护,防止塔吊、脚手架以及长钢筋等触及高压线发生事故。
十二、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一)建立防火制度
1、施工现场要建立健全防火制度。
2、建立义务消防队。
3、建立现场动用明火审批制度。
(二)消防器材的配备
1、在建工程及临时用房的下列场所应配置灭火器:
1)易燃易爆危险品存放及使用场所;
2)动火作业场所;
3)可燃材料存放、加工及使用场所;
4)厨房操作间、锅炉房、发电机房、变配电房、设备用房、办公用房、宿舍等临时用房;
5)其他具有火灾危险的场所。
2、灭火器配置规定
1)灭火器应设置在位置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且不得影响安全疏散。
2)对有视线障碍的灭火器设置点,应设置指示其位置的发光标志。
3)灭火器的摆放应稳固,其铭牌应朝外。手提式灭火器宜设置在灭火器箱内或挂钩、托架上,其顶部离地面高度不应大于1
.
5
0
m

底部离地面高度不宜小于0.08m。灭火器箱不得上锁。
4)灭火器不宜设置在潮湿或强腐蚀性的地点。当必须设置时,应有相应的保护措施。灭火器设置在室外时,应有相应的保护措施。
5)灭火器不得设置在超出其使用温度范围的地点。
3、灭火器的摆放位置
1)灭火器的类型应与配备场所可能发生的火灾类型相匹配;
2)灭火器的最低配置标准应符合表5.2.2-1
的规定。
3)灭火器的配置数量应按照《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经计算确定,且每个场所的灭火器数量不应少于2具。
4)灭火器的最大保护距离应符合表5.2.2-2
的规定。
表5.2.2-1灭火器最低配置标准配备(三)防火间距
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
15m
,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固定动火作业场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
10m
,其他临时用房、临时设施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
6m

(四)
建筑构件燃烧性能
宿舍、办公用房、发电机房、变配电房、厨房操作间、锅炉房、可燃材料库房及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的的燃烧性能等级应为A
A级。
(五)
施工区要求
施工区不得营业、使用和居住,应配有专人值守,发生火情应能立即处置。
(六)
可燃物及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
用于在建工程的保温、防水、装饰及防腐等材料的燃烧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室内使用油漆及其有机溶剂、乙二胺、冷底子油等易挥发产生易燃气体的物资作业时,应保持良好通风,作业场所严禁明火,并应避免产生静电。
(七)
用火/用电/用气管理
1、
焊接、切割、烘烤或加热等动火作业前,应对施工现场的可燃物进行清理;作业现场及其附近无法移走的可燃物应采用不燃材料对其覆盖或隔离。
2、裸露的可燃材料上严禁直接进行动火作业。
3、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严禁明火。
4、储装气体的储瓶及其附件应合格、完好和有效;严禁使用减压器及其附件缺损的氧气瓶,严禁使用乙炔专用减压器、回火防止器及其它附件缺损的乙炔瓶。
(八)
可燃物及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
可燃材料及易燃易爆危险品应按计划限量进场。进场后,可燃材料宜存放于库房内,如露天存放时,应分类成垛堆放,垛高不应超过2m,单垛体积不应超过50m3,垛与垛之间的最小间距不应小于2m,且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覆盖;易燃易爆危险品应分类专库储存,库房内通风良好,并设置严禁明火标志。施工产生的可燃、易燃建筑垃圾或余料,应及时清理。
(九)用火、用电、用气管理
1、动火作业应办理动火许可证;动火许可证的签发人收到动火申请后,应前往现场查验并确认动火作业的防火措施落实后,方可签发动火许可证。
2、动火操作人员应具有相应资格。
3、施工作业安排时,宜将动火作业安排在使用可燃建筑材料的施工作业前进行。确需在使用可燃建筑材料的施工作业之后进行动火作业,应采取可靠防火措施。
4、五级(含五级)以上风力时,应停止焊接、切割等室外动火作业,否则应采取可靠的挡风措施。
5、动火作业后,应对现场进行检查,确认无火灾危险后,动火操作人员方可离开。
6、施工现场不应采用明火取暖;
7、厨房操作间炉灶使用完毕后,应将炉火熄灭,排油烟机及油烟管道应定期清理油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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