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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新区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76范文网 | 时间:2019-04-23 09:30:39 | 移动端:2019年**新区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2019年**新区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本文简介:

2019年**新区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为扎实有效推进**新区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依据《关于进一步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意见》(青政办发[2018]13号)、《2019年青岛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行动方案》、《市北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行动方案》、《2019年市北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

2019年**新区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本文内容:

2019年**新区街道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为扎实有效推进**新区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依据《关于进一步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意见》(青政办发[2018]13号)、《2019年青岛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行动方案》、《市北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行动方案》、《2019年市北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街道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的发展理念,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美丽青岛建设,将生活垃圾分类作为城区环境精细化管理的重要抓手,以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为目标,以“垃圾不落地、市北更美丽”和“全程分类”为标准,以加快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体系为重点,坚持科学筹划、循序渐进、稳步推进,努力打造生活垃圾分类与清洁直运相结合,垃圾前端、中端、末端处置一体化的城市生活垃圾管理新模式,为全面提升城市环境品质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1.政府主导,全民参与。按照市、区两级的工作部署要求,街道成立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街道城管科,肖法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相关科室、单位为成员单位。落实政府主体责任,强化政策引导,发挥基层党组织的示范引领作用,发挥街道、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示范带头作用,积极倡导城市志愿服务,鼓励与社会公益组织合作,引导居民逐步养成主动分类的良好习惯,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2.科学筹划,周密安排。统筹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运、分类处理各环节在时间、空间、流程上的关系,以体系建设为重点,周密计划,统筹协调,确保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顺利实施。
3.源头思维,系统治理。生活垃圾分类和垃圾源头减量并重。通过宣传教育,倡导文明习惯,尽可能在源头减少垃圾产生,推动“垃圾不落地,市北更美丽”,力争达到“陆上垃圾不落地、河道边垃圾不入水、海漂垃圾不入青”,保持环境洁净。重视做好大件垃圾、有害垃圾、农贸市场易腐垃圾的治理,共同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的大环境。
(三)主要目标
到2019年底,实现城市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在全街道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100%。物业小区要设置大件垃圾存放点及垃圾分类容器,方便居民投放。全面完成机关事业单位、驻街部队、公共场所和相关企业的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建设。加快建设街道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基地,积极推进农贸市场和大型超市垃圾分类标准化建设,对日产生易腐垃圾超过1吨农贸市场和大型超市督促相关企业建设易腐垃圾就地处理设施;落实生活垃圾分类政策法规体系,大力推进餐厨垃圾、可回收物等末端处理设施建设;努力建成适合我街道区域特点、促进区域更好更快发展的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体系。
二、主要任务
(一)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垃圾分类全覆盖
在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率先开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严格落实垃圾强制分类标准要求,按照“餐厨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分类方式,对大件垃圾和装修垃圾实行源头分流。
1.分类管理责任。机关、驻街部队、学校、科研、文化出版等事业单位,协会、学会、联合会等社会组织,车站、文体活动场馆等公共场所管理单位,宾馆、饭店、超市、专业市场、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商用写字楼等相关企业,应率先落实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责任。各单位应设置分类指导员,做好垃圾分类投放的指导、引导和劝导工作,并负责收集点的保洁和二次分拣等工作。各单位要建立完善垃圾分类管理台账,做好分类统计、计量、上报等工作。
责任单位:城管科、办公室、党群科、社工科、综治办、卫计办、协税科、文化站、市场监督管理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执法中队、志愿服务中心、社委会、人社中心、各社区、相关企业
2.分类容器、指示牌设置。各单位应按照《市北区生活垃圾分类指导手册》要求,在办公区域设置“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两类收集容器,并设置分类标志牌;每个单位应设置至少一处有防护措施的有害垃圾收集容器,并实行专人管理;在单位主要出入口或集中投放点设置垃圾分类宣传栏。在单位卫生责任区内不妨碍交通安全的位置设置大件垃圾、装修垃圾暂存点,并划定区域、设置分类标志牌;单位食堂、宾馆、饭店、商场等产生的餐厨垃圾,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产生的蔬菜瓜果、腐肉、过剩食品等易腐垃圾,须设置餐厨垃圾专用收集容器,并设置分类标志牌。
责任单位:城管科、办公室、党群科、社工科、综治办、卫计办、协税科、文化站、市场监督管理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执法中队、社委会、人社中心、各社区、相关企业
3.正确分类投放。单位分类指导员应指导本单位人员做好垃圾分类投放。单位产生的可回收物应投放到可回收物收集容器,也可直接出售;有害垃圾应准确投放至有害垃圾收集容器内;餐厨垃圾应单独投放到餐厨垃圾专用桶内,避免混入其他垃圾;单位产生的大件垃圾、装修垃圾应按要求定时定点投放。组织倡导低碳生活、适度消费,推动绿色采购、绿色办公,推广使用可循环利用物品,限制使用一次性用品。
责任单位:城管科、办公室、党群科、社工科、综治办、卫计办、协税科、文化站、市场监督管理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执法中队、社委会、人社中心、各社区、相关企业
(二)全面提升居民区垃圾分类水平
按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和大件垃圾四分类方式开展居民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1.分类管理责任。居民区垃圾分类工作由街道办事处组织开展,各社区要明确各小区垃圾分类责任人,并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指导体系,采取生活垃圾分类专员、指导员的指导管理模式。
街道办事处设垃圾分类检查员,主要负责抓好辖区内垃圾分类综合治理工作,重点抓好物业小区、开放式居民楼院的分类工作及再生资源回收站点的规范化建设;抓好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单位建设;抓好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社区设垃圾分类专员(社区垃圾分类责任人),由分管城管工作的社区工作人员兼任。负责抓好辖区内物业小区、居民开放式楼院的垃圾分类工作,负责建立垃圾分类台账,做好分类统计、计量、上报等工作。负责对辖区分类指导员进行管理、考核,根据街道的统一安排,配合有关部门抓好辖区内其他企业单位的垃圾分类工作。
物业小区或开放式楼院根据实际设垃圾分类指导员,一般按1人/300户标准(低于300户设置一名),分类指导员可由楼长或责任心强有一定群众威信身体健康的老党员、工作骨干、保洁人员兼任。主要负责对居民进行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的宣传教育,引导居民对生活垃圾进行正确分类投放,配合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垃圾分类,完成街道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垃圾分类工作任务。
责任单位:城管科、综治办、执法中队、志愿服务中心、各社区
2.
分类容器、指示牌设置。遵循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目标,按照“大分流、小分类”原则,鼓励和引导居民自觉、科学地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居民区分类责任人应按照《市北区生活垃圾分类指导手册》要求设置“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三类垃圾收集容器,配套设置分类标志牌。居民区有害垃圾收集容器应设置在有专人看管的区域,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设置大件垃圾和装修垃圾临时暂存点,并划定区域、设置指导标志牌;在居民区主要出入口、活动广场或中心位置应设置垃圾分类宣传栏。合理规划,规范设置智能垃圾分类回收箱,积极探索推进垃圾收运体系和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实现两网融合。
责任单位:城管科、综治办、执法中队、各社区
3.正确分类投放。居民区垃圾分类指导员应引导居民按分类要求准确分类投放生活垃圾,居民可将可回收物投放到可回收物收集容器,也可直接出售;通过广泛宣传,引导居民家庭将产生的有害垃圾准确投放至小区内有害垃圾收集容器内;居民家庭产生的厨余垃圾,应沥干水分后投入到其他垃圾桶内。鼓励低价值可回收物回收利用,鼓励居民对低价值可回收物深入分类,将报纸、杂志、纸箱等废纸,饮料瓶等废塑料进行分类暂存,并交由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回收利用。探索废旧衣物、废旧电器等专项回收利用,实现低价值可回收物细分类。
责任单位:城管科、综治办、执法中队、志愿服务中心、各社区
(三)加强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建设
1.提升分类运输能力。协调区城管局、环卫公司建立与生活垃圾分类相衔接的运输网络,配备符合分类要求的生活垃圾运输车辆,统一运输车辆分类标识,按分类要求逐步改造现有运输车辆,建立配套的运输系统,使用密闭直运的餐厨垃圾运输车辆,配置有害垃圾专用运输车辆。
责任单位:城管科、环卫公司
2.完善餐厨垃圾收运体系。统筹考虑辖区人口规模、垃圾产生量和产业布局等因素,合理布局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扩大餐厨垃圾收运覆盖范围,2019年餐厨垃圾收运签约率要提高到85%以上。
工作模式:环卫分公司提供已签订协议的餐饮企业及集中就餐单位名册---街道组织城管执法、食药所、环卫分公司工作人员对未签订协议的单位进行排查(发放明白纸),督促其签订运输协议---环卫分公司在新签协议单位投放餐厨分类垃圾桶---定时收运---餐厨垃圾处理厂。
餐饮单位相对集中的区域,可建立分布式处理设施,做到餐厨垃圾就地处理。鼓励推行农贸市场和大型超市易腐垃圾、单位食堂餐厨垃圾就在处理设施建设。日产生易腐垃圾超过1吨的农贸市场和大型超市牵头部门要督促企业建设易腐垃圾就地处理设施。健全完善餐厨垃圾日常执法检查机制,加强对餐厨垃圾收运企业的监管,不断提高餐厨垃圾分类收运管理水平。
责任单位:城管科、办公室、社工科、综治办、卫计办、协税科、市场监督管理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执法中队、各社区、相关企业、环卫公司
3.健全可回收物收运体系。鼓励居民投放至智能箱体或直接送至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对投入普通分类桶的回收物由指导员进行分类整理并做好台账,由单位、街道(社区)指定再生资源回收站点接收或定点收集。
工作模式:单位、街道(社区)设置的回收点(含智能箱体)---街道辖区内规范化再生资源回收站点---打包站---处理厂。
加强对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的管理,规范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建立可回收物统计台账。对再生资源运输车辆进行监管,按市生活垃圾分类要求督促企业对车辆外观加注分类标识,施行封闭运输。
责任单位:城管科、综治办、执法中队、各社区
4.建立有害垃圾收运体系。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和物业服务企业要引导居民将有害垃圾投放至有害垃圾回收点,由环卫工人收集至指定暂存点,暂存点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设置危险废物警示标志,对接收的有害垃圾进行检验并填有害垃圾转移交接备案表。
工作模式:由街道(社区)、单位布点---环卫工人负责收运至街道环卫分公司暂存---每周由指定车辆运至暂存点---每月运至平度有害垃圾处理厂。
责任单位:城管科、综治办、执法中队、各社区、环卫公司
5.建立大件垃圾收运体系。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和物业服务企业要根据辖区内大件垃圾产生的不同情况,加强分类管理。物业小区要设立大件垃圾暂存点,做到两有“有标示牌、有标线”,每个社区在开放式楼院设一处标准化大件垃圾暂存点。
工作模式:街道、单位、小区(物业小区)设大件垃圾暂存点(暂存点面积5平米,做到四有:地面有平整或简单硬化、有标线、有围栏、有标示牌及清运单位公告牌)---由收运企业(环卫公司)或街道外包公司收集---送至区级大件垃圾临时堆放点(可回收物进入回收站点、不可回收物送至市生活垃圾处理厂)---视情不拆分直接送至市指定大件垃圾处理厂(目前未建设)。
收运单位应配备专用车辆、建立工作台账,也可采取定时收运、预约上门收运等方式,定时定线路到各小区、各单位收运,收运单位和时间应在临时暂存点公示。各单位可试点设立电话服务热线(平台),开展大件垃圾电话预约或定点收集,探索建立定时定点收运机制,引导居民将大件垃圾直接投入收运车辆,逐步减少暂存点。
责任单位:城管科、综治办、执法中队、各社区、环卫公司
6.
建立装修垃圾收运体系。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和物业服务企业要根据辖区内装修垃圾产生的不同情况,加强分类管理,装修垃圾要实行袋装收集。物业小区要设立装修垃圾暂存点,做到两有“有标示牌、有标线”,每个社区在开放式楼院设一处标准化装修垃圾暂存点。居民家庭装修垃圾应由获得建筑垃圾收运许可的单位进行收运,并按规定运送至建筑垃圾处置场进行处置。
工作模式:街道、单位、小区(物业小区)设装修垃圾暂存点(暂存点面积5平米以上,做到四有:地面有平整或简单硬化、有标线、有围栏、有标示牌及清运单位公告牌)---由收运企业(环卫公司)或街道外包公司收集(开具相关收据,明确去向备查)---送至市指定填埋厂或回收企业。
收运单位应配备专用车辆、建立工作台账,采取定时收运、预约上门收运等方式,定时定线路到各小区、各单位收运,收运单位和时间应在临时暂存点公示。也可试点设立电话服务热线(平台),开展装修垃圾电话预约或定点收集,探索建立定时定点收运机制,引导居民将装修垃圾直接投入收运车辆,逐步减少暂存点。
责任单位:城管科、综治办、执法中队、各社区、环卫公司
7.规范其他垃圾收运管理。继续推行进楼院收集和定时定点收集相结合的收运模式,合理确定收运时间和收运频次,加强收集容器的日常清洗维护,完善对社会收运企业的监管办法,建立其他垃圾收运管理的长效机制。
责任单位:城管科、综治办、执法中队、各社区、环卫公司
8.强化分类运输监管。采取安装定位系统、运用数字城管等现代科技手段对生活垃圾分类运输车辆作业信息、行驶轨迹进行实时监控,加强生活垃圾分类运输过程监管。规范生活垃圾分类运输许可,推行市场化分类运输服务,逐步壮大社会化、专业化分类运输服务队伍,提高生活垃圾分类运输效率。严格分类运输执法检查,坚决查处混装混运等违法违规行为。
责任单位:城管科、执法中队、环卫公司
(四)抓好垃圾分类宣传教育
要坚持党建引领,主动作为,全面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各项工作,以基层党建工作带动垃圾分类工作,以“红色”引领“绿色”。
1、充分利用各种阵地开展宣传。利用党员教育基地、社区活动室等多个宣传阵地,对不同群体采取有针对性的方式进行垃圾分类宣传活动。通过设立宣传栏、张贴标语、发放宣传材料、LED屏幕宣传以及网络媒体、微平台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垃圾分类知识,营造人人知晓、人人参与的工作氛围,让居民能够就近了解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掌握家庭分类方法。全面提高群众对垃圾分类工作的参与率、知晓率和满意率。
2、充分利用各种节庆日、宣传日开展宣传。结合党员活动日,增设垃圾分类讲座知识;利用相关宣传日、纪念日开展主题活动时,穿插环保减排、垃圾分类知识讲座;利用志愿活动日,加强垃圾分类明白纸、宣传册的发放;利用关工委活动时间,增加适应孩子们的垃圾分类趣味抢答活动,多角度增加群众对垃圾分类的知晓程度。
3、强化学校教育,提高师生文明素质。坚持垃圾分类从青少年抓起的工作思路,在学校、幼儿园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主题实践活动、探索设立生活垃圾分类主题实践课程,通过国旗下讲话、校园广播、班级板报等多种形式,让学生学习绿色生态文化和垃圾分类,养成分类的良好生活习惯,并以学生带动家庭、以家庭带动社会的方式提高校园垃圾分类知晓率、参与率、覆盖率和投放准确率,探索富有市北特色的校园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模式。
4、典型引领,营造全社会参与的浓厚氛围。通过树立先进典型,规劝和处罚乱扔乱倒等不文明行为,形成社会示范效应。借助各类窗口单位的公共服务设施,全方位宣传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浓厚氛围。
5、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培训制度。建立多级培训机制,加强街道垃圾分类管理人员、志愿者等的集中培训,通过培训班、专题讲座、参观实践等方式,提高负责垃圾分类各层级管理人员的分类意识和指导能力,做好对辖区企业单位、小区居民的培训工作。
责任单位:党群科、城管科、办公室、社工科、综治办、司法所、卫计办、协税科、统计科、安监科、文化站、市场监督管理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执法中队、志愿服中心、社治办、社委会、**办、人社中心、各社区
(五)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单位(片区)创建工作
抓好示范单位、示范学校、示范农贸市场的创建工作。积极参与市级组织开展的“达标街道”创建活动,力争街道年内达标。
责任单位:城管科、办公室、党群科、文化站、市场监督管理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执法中队、志愿服务中心、社委会、各社区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机关事业单位、相关企业和各社区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垃圾分类的重要意义。各相关单位均要建立相应的垃圾分类专职推进机构,全面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各项工作。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工作行动方案。各单位要坚持党建引领,主动作为,以基层党建工作带动垃圾分类工作,以“红色”引领“绿色”。
责任单位:党群科、城管科、办公室、社工科、综治办、司法所、卫计办、协税科、统计科、安监科、文化站、市场监督管理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执法中队、志愿服中心、社治办、社委会、**办、人社中心、各社区
(二)完善标准规范。根据国家、省、市、区有关生活垃圾分类标准要求,修改完善我街道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方面的相关规定;完善我街道生活垃圾分类方式方法、设施配置、收运处置、监管考核等工作的标准规范。
责任单位:城管科、各社区
(三)强化目标考核。积极参加市达标创建活动,建立垃圾分类监督检查和工作考核机制,促进分类工作有效开展。按规定程序将各有关科室和社区垃圾分类工作情况纳入综合考核。
责任单位:街道垃圾分类办公室
(四)强化经费保障。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建设涉及的设备采购、设施建设和宣传推广等工作的资金支持。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置。积极探索特许经营和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入专业化服务公司,参与生活垃圾分类。
责任单位:城管科、协税科、各社区
(五)加强部门协同。垃圾分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全面协调,统筹调度,组织指导各项工作的有效开展。其他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通力协作,主动担责,形成全街道上下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责任单位:街道垃圾分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附件1:**新区街道垃圾分类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2:生活垃圾分类达标社区标准
附件3:生活垃圾分类达标单位标准
附件4:生活垃圾分类达标街道收运标准
附件5:生活垃圾分类长效机制标准
附件1:
**新区街道垃圾分类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长:***
**新区街道党工委书记
副组长:
***
党工委副书记、政协委员联络室主任
***
党工委委员,人大工作委员会主任
***
党工委副书记
***
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
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
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
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

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长
**

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
党工委委员、二级调研员
***
**生态保护开发办公室主任

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街道城管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生活垃圾分类达标社区标准
指标名称
指标分值
验收内容
评分细则
备注
宣传教育
30
1.社区宣传氛围良好,定期在居民小区内开展垃圾分类工作的宣传、培训活动
(8分)。
未组织的,该项不得分;组织次数每月少于一次的,酌情扣分。
查看台账

实地核查
2.社区显著位置有规范的垃圾分类宣传专栏(宣传栏、电子屏等)(7分)。
未组织的,该项不得分;宣传专栏未定期维护或达不到宣传效果的,酌情扣分。
3.经测算或第三方评估,社区内居民垃圾分类知晓率达到90%以上,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85%以上(8分)。
达不到目标要求的,酌情扣分。
4.垃圾投放点有明确的投放标识或指引,分类指导员配发具有统一标识的服装(7分)。
未按要求设置投放标识的,扣5分;其他酌情扣3-5分。
分类设施
50
1.小区内设装修垃圾、大件垃圾临时堆放点。(7分)
无装修垃圾、大件垃圾临时堆放点的,扣7分。
查看台账

实地核查
2.小区内按每80-100户设置一组240升或两组120升的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收集点。(8分)
不满足要求的,扣8分
3.每个投放点各类收集容器颜色、标识符合相关标准,外观无破损,无污渍,设置合理,摆放规范。(10分)
无有害垃圾投放容器的,扣10
分;发现一处容器、标识等不符合规范要求的,酌情扣分。
4.设置公示牌,公示垃圾去向、垃圾收运单位相关信息、站点责任人信息等。(10分)
未设置公示牌的扣10分,设置不规范或不清晰的,酌情扣分。
5.社区内餐厨垃圾收运签约率达到85%。(5分)
签约率不足,按照比例进行扣分。
6.无明显混装投放现象,分类准确率高;厨余垃圾无明显水分。(10分)
混装投放明显的,分类准确率不高的,厨余垃圾明显有水分的扣5分。
7.居民小区每300户应配置1名垃圾分类指导员。(5分)
不满足要求的,扣5分。
台账管理
20
建立并完善垃圾分类各项统计台账,详细记录每日垃圾收运量(包括每日大件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有害垃圾收集量)。(10分)
无台账的,扣30
分;台账数据不真实、不完整的,酌情扣分。
查看台账
建立基础台账,内容包括: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责任主体及作业形式。(10分)
无基础台账的,扣10分;基础台账数据不真实、不完整的,酌情扣分。
附件3
生活垃圾分类达标单位标准
指标名称
指标分值
验收内容
评分细则
备注
宣传教育
30
1.宣传氛围良好,定期开展垃圾分类工作的宣传、培训活动。
(8分)
未组织的,该项不得分;组织次数每月少于一次的,酌情扣分。
查看台账

实地核查
2.在显著位置有规范的垃圾分类宣传专栏(宣传栏、电子屏等)。(7分)
未组织的,该项不得分;宣传专栏未定期维护或达不到宣传效果的,酌情扣分。
3.经测算或第三方评估,单位内垃圾分类知晓率达到90%以上,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85%以上。(8分)
达不到目标要求的,该项不得分。根据实施情况酌情给分。
4.垃圾投放点有明确的投放标识或指引,并根据实际情况配置专职或兼职分类指导员。(7分)
未按要求设置投放标识的,扣4分;未配置指导员的,扣3分。
分类设施
40
1.设置装修垃圾、大件垃圾堆放点(5分)。
无装修垃圾、大件垃圾临时堆放
点的,该项不得分;根据实施情况酌情给分。
查看台账

实地核查
2.配置可回收物、有害垃圾、餐厨垃圾、其他垃圾存放容器或存放区域,容器颜色、标识规范清晰,存放区域标识清晰(15分)。
缺少一类垃圾投放或存放区域的,扣
5
分;存放区域不能满足存放要求的,扣2-3分;标识不规范清晰,容器不规范的,酌情扣分。
3.设有食堂的单位,签订餐厨处置协议。(20分)
未签订餐厨处置协议的,扣20分
台账管理
30
建立并完善垃圾分类各项统计台账,详细记录每日垃圾收运量(包括每日大件垃圾、餐厨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有害垃圾收集量)。(15分)
无台账的,扣15
分;台账数据不真实、不完整的,酌情扣分。
查看台账
建立基础台账,内容包括: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责任及主体作业形式。(15分)
无基础台账的,扣15分;基础台账数据不真实、不完整的,酌情扣分。
附件4
生活垃圾分类达标收运体系标准
指标名称
验收内容
评分细则
备注
分类作业
1.按要求建立车辆信息台账,主要包括收运时间、类别、路线、责任人等,建立购置配备分类收集车辆年度计划表或计划书。(20分)
未建立台账的,不得分。台账信息不全的,酌情给分。
查看台账

实地核查
2.无明显混装投放现象;厨余垃圾无明显水分(10分)。
有明显混装投放或厨余垃圾明显未沥干水分的,每次扣2分。
3.小型垃圾转运站、压缩站、清洁站等干净整洁、无污水污物,操作规范(10分)。
每发现一处次不合格的,每处次扣1分。
4.分类运输单位必须有资质(10分)。
无资质的,该项不得分。
5.运输作业单位与产生单位应签订正式协议(10分)。
无协议的,该项不得分。
6.运输车辆应具有分类标识,按规定统一涂装外观(5分)。
明显不符合要求的,每次扣1分。
7.确保分类垃圾分类收集,避免混装混运现象(10分)。
每发现一处次不合格的,每次扣2分。
8.采取巡回收集模式,密闭式清洁站模式,或相关联合运行模式,实现分类运输体系有效衔接,确保设施设备车辆配置规范、完好、整洁(10分)。
要建立清运车辆运输路线、运输时间、责任人等台账,垃圾收集容器必须及时回位,不符合要求的酌情扣分。未能有效衔接的,该项不得分。
9.分类运输按规定时间及标准作业。做到垃圾不落地、不遗洒,全密闭(10分)。
发现一次不合格的,每次扣0.5分。
10.车况完好、车容整洁(5分)。
发现一次不合格的,每次扣0.5
分。

附件5
生活垃圾分类达标长效机制标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考核内容
评分细则
备注
日常工作的组织推动
(20分)
工作落实
(20分)
1.基层党建内容(20分)
将该项工作纳入基层党建工作,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实施垃圾分类。未纳入的,每次扣5分。(查阅党会记录本)
查看台账

实地核查
管理体系建设和运行
(20分)
组织管理体系
(20分)
2.协调机制(20分)
街道、社区、相关部门分工明确,协调机制健全。无协调推进机制的,该项不得分。(查有无联络台账)
培训机制(20分)
培训计划
(20分)
3.培训计划(20分)
有对社区及其他管理人员、作业人员的培训计划,并严格落实。无培训计划、或计划不落实的,该项不得分。
管理机制(20分)
建立规范管理机制
(20分)
4.建立规范管理机制(20分)
辖区社区、单位基础台账正确齐全;居民区垃圾分类定时定点投放、垃圾暂存点(分拣点)分类收运管理规范。未建立规范管理机制的,每次扣5分。
监督反馈机制(20分)
建立监督反馈机制
(20分)
5.建立监督反馈机制(20分)
辖区内建立源头分类实效监督检查机制,对社区、单位的日常分类工作开展检查。未建立监督反馈机制的,每次扣5分。
加(扣)
分项
加分项
6.宣传报道
被国家级、省级和市级媒体正面宣传报道的,每次分别加5分、3分、1分。同一件事被多家媒体同时报道的,给予最高级别的加分分值。
7..组织志愿者参与
有志愿者组织参与垃圾分类工作。根据人数、范围,加3-5分。
8.创新型工作
有工作体制、机制创新做法的,被国家或省、市推广应用的,每个事例加5分;迎接上级安排的学习交流考察的,每次加2分。
扣分项
9.工作滞后、被曝光等造成不良影响的情况
在上级考核中被扣分,被各类媒体曝光、被上级通报的,视情节轻重,按每次5-10扣分。
备注:扣分时,各项二级指标分值扣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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