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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工作方案

来源:76范文网 | 时间:2019-04-19 10:11:49 | 移动端:**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工作方案

**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工作方案 本文简介:

**区创建**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食安委会议精神,依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食品安全省的意见》(**〔2018〕17号)和《**省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的意见》(**食安委〔2018〕1号)等文件要求,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创建,是全省农产品

**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工作方案 本文内容:

**区创建**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区
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食安委会议精神,依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食品安全省的意见》(**〔2018〕17号)和《**省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的意见》(**食安委〔2018〕1号)等文件要求,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创建,是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的延伸和补充,为按时完成省政府确定的目标任务,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围绕推进“四个着力”、打好“四张牌”,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效益优先,坚持“产出来”和“管出来”两手抓,把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加快现代农业建设的关键环节,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创建,落实“四个最严”,推进“四优四化”,全面提升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二、总体要求
按照“政府负总责,部门分工负责,生产经营者第一责任人”的要求,积极履行政府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与服务职能,进一步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成“工作体系健全、监管责任到位、制度机制完善、监管措施有力”的监管模式,实现农产品“从生产到市场”的全程监管,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公共服务水平显著增强,公众参与和社会共治水平稳步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
三、工作任务
(一)健全监管服务体系,落实工作责任
1.全面落实政府属地管理责任。要把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在规划制定、力量配备、条件保障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考核体系和绩效考核机制。
牵头单位:区政府办
责任单位:区目标办、区农委
2.建立健全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执法等工作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切实加大投入力度,保障监管工作持续有效开展。
牵头单位:区农委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各街道办事处
(二)依法加强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管理
1.全面落实农产品收购储运企业、农产品批发、零售市场等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加强对农产品经营的服务指导和监督检查,督促质量承诺和从业人员培训制度。
牵头单位:区农委
责任单位:区食药监管局、区粮食局、区工商质监局、区商务局、**市场管理处
2.严格执行禁限用农药管理规定。督促肉品品质检验特别是“瘦肉精”检测等制度,严格巡查抽检。督促农产品收购储运企业100%建立进货查验、抽查检测、质量追溯和召回等制度。建立农产品经营主体监管名录和“黑名单”制度,依法公开经营主体违法信息。建立健全病死畜禽和不合格农产品无害化处理的长效机制。
牵头单位:区农委
责任单位:区食药监管局、区工商质监局、区商务局、**市场管理处
3.对农业投入品经营门店开展定期监督抽查、执法检查和日常巡查。定期开展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严厉查处经营不合格农产品和违法经营使用农业投入品、非法添加物以及伪造、冒用、超范围使用“三品一标”标志标识等行为;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100%查处投入品生产经营和农产品生产重大案件。
牵头单位:区农委
责任单位:区食药监管局、区工商质监局、区粮食局、各街道办事处、辖区各公安分局
(三)切实强化农业投入品监管
1.强化农药、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市场准入管理,建立生产经营主体监管名录制度,加强生产、经营管理。
牵头单位:区农委
责任单位:区工商质监局、各街道办事处
落实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诚信档案及购销台账制度,建立健全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实名购买制度,探索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收集处理体系,严格实施兽药良好生产和经营规范。
牵头单位:区农委
责任单位:区工商质监局、各街道办事处
2.全面推进放心农资连锁经营和配送,畅通经营主体渠道。建设农业投入品监管信息平台,将农业投入品100%纳入平台管理。建立农业投入品质量常态化监测制度,定期对辖区内交易市场的投入品开展监督抽查。
牵头单位:区农委
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工商质监局、各街道办事处
3.加强农业投入品使用技术指导,严格执行禁限用农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有关规定。严厉打击农业投入品生产环节非法添加行为,取缔无证无照农业投入品生产企业。
牵头单位:区农委
责任单位:区工商质监局、辖区各公安分局
(四)扎实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
1.完善以区、街道两级监管监测网络。监测覆盖农产品批发、农贸市场及便利店、小超市、疏导点,类别涵盖蔬菜、水果、水产品、原杂粮、食用菌等主导产品。
牵头单位:区农委
责任单位:区食药监管局、**市场管理处、各街道办事处
2.提升区级检测能力,开展农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对不合格产品及时处置,追根溯源,构建检打联动机制。
牵头单位:区农委
责任单位:区食药监管局、辖区各公安分局
3.制定实施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监测范围覆盖所有收购储运企业及批发、零售市场,全年定性抽检农产品样品数量不少于千人10份,全年定量抽检农产品样品数量不少于千人2份,主要农产品农残检测合格率达98%以上。
牵头单位:区农委
责任单位:区食药监管局、各街道办事处
(五)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1.全面推行农业综合执法,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加强农业投入品经营、批发零售等环节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生产销售使用禁用农兽药、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虚假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伪造冒用“三品一标”产品标志等违法违规行为。
牵头单位:区农委
责任单位:区食药监管局、区粮食局、区工商质监局、**市场管理处、辖区各公安分局
2.加大案件查办和惩处力度,加强农业行政执法和食品安全监督执法,严惩违法犯罪行为,对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及时移送公安机关,案件移送率达到100%。
牵头单位:区食安办
责任单位:区食药监管局、区农委、辖区各公安分局
3.进一步加强农产品安全领域监管执法队伍和执法能力建设,建立食品安全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牵头单位:区食药监管局
责任单位:区农委、区工商质监局、各街道办事处
4.开展农业产地环境监测评价。采取积极措施有效控制和治理农业面源污染,防控有害物种入侵;重点打击向可耕地排放或倾倒废水、废物等有害物质和破坏耕地质量的违法行为。
(六)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
1.明确相关部门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综合执法、检验检测工作和食品安全监督执法及相关检测工作,加强工作力量,落实保障经费,健全管理制度,达到“有职能、有条件、有经费”的要求,充分发挥作用。
牵头单位:区编办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食药监管局、区农委、各街道办事处
2.强化街道办事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的职能职责。各街道办事处监管站负责辖区日常巡查、产品速测、安全知识宣传等。通过定岗定责、经费保障、完善条件、考核管理等措施,实现街道办事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服务到位。
牵头单位:区农委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食药监管局、各街道办事处
3.做好监管人员的培训工作。制订区、街道办监管人员专项培训计划,每名监管人员接受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集中专业培训每年不少于40小时。
牵头单位:区农委
责任单位:区食药监管局、各街道办事处
(七)完善创新制度机制
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动态管理系统,公布“黑名单”,形成“鼓励守信、严惩失信”的制度机制。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有奖举报制度,构建严密的社会监督网络。
牵头单位:区食药监管局
责任单位:区农委、**市场管理处、各街道办事处
四、进度安排
(一)启动阶段:2018年12月—2019年1月
制定工作方案,完善组织,明确职责,分解任务。各街道办和各有关单位要制定完善创建方案,细化目标任务,建立组织领导推进机制,迅速开展创建工作。
(二)实施阶段:2019年2月—9月
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导下,各街道办和各有关单位严格按照《**区创建**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区考核细则》开展各项工作,落实工作措施,努力达标。对创建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向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创建过程中加强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创建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以研究解决。
(三)考核自评阶段:2019年10月—12月
1.各街道办和各有关单位按照《**区创建**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区考核细则》开展自查自评,于2019年12月底前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总结、自评结果和创建考核材料。
2.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由区农委等单位组成的考核组按照考核细则对各街道办和各有关单位进行检查考核,将考核结果向区政府汇报。
(四)迎接考评阶段:2020年1月—12月
迎接省考核组对我区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工作的综合考评。
附件:**区创建**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区考核细则**区创建**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区考核细则
本考核细则根据《**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区考核办法》,结合《**区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工作方案》制定,包括50个考核要点,15个关键项(加*项),共计100分。合理缺项按满分计。
一级指标
分值
二级指标
分值
考核内容
责任单位
一、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依法履行
16
(一)组织领导
4
1.各级成立由主要领导牵头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机构(2分)。
区政府办
2.
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机构内的农业(水产)、畜牧、发展改革、财政、食药、质监、商务、编办、法制办等部门的职责清晰,落实到位(2分)。
区政府办
(二)绩效考核
6
3*.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在区级人民政府绩效考核体系(2分)。
区目标办
4.
区级人民政府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纳入对街道办的年度考核(2分),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纳入对相关部门的年度考核(2分)。
区目标办
(三)规划计划
2
5*.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纳入本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主体功能区规划(1分)。
区政府办、区发改委
6*.制定并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年度工作计划(1分)。
区食药监管局、各街道办
(四)经费保障
4
7*.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执法等各项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1分)。
区财政局、各街道办
8*.农产品质量安全财政投入每年有一定增长幅度,确保满足监管工作实际需要,配套安排专项经费用于创建工作(3分)。
区财政局、各街道办
二、农产品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落实到位12
(一)监管名录和“黑名单”制度
3
9.100%落实农产品销售企业、收购储运企业、经纪人和农产品批发、零售市场等生产经营主体监管名录制度。(2分)。
区工商质监局、区食药监管局、区粮食局、**市场管理处、区商务局
10.建立农产品经营主体“黑名单”制度,依法公开经营主体违法信息(1分)。
区工商质监局、区食药监管局、
区商务局、**市场管理处、区农委
(二)人员培训
1
11.对纳入监管名录的农产品经营主体及责任告知率、培训达到100%(1分)。
区食药监管局、区工商质监局、**市场管理处
(三)过程控制
3
12.食用农产品进入集中交易市场,销售者应当提供社会信用代码或者身份证复印件,食用农产品产地证明或者购货凭证、合格证明等文件(1分)
区食药监管局、**市场管理处
13.无法提供产地证明、购货凭证、合格证明文件三者中任意一项的,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应当自行或委托进行抽样检验或者快速检测;抽样检验或者快速检测合格的,方可进入市场销售。(1分)
区食药监管局、**市场管理处
14.商场、超市、便利店等销售食用农产品,必须持有检测合格证或检测证明,并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记录供货者及购进食用农产品的相关信息。(1分)
区食药监管局

(四)产品检测
3
15.商场、超市、便利店等销售食用农产品,无法提供产地证明、购货凭证、合格证明文件三者中任意一项的,当自行或委托进行抽样检验或者快速检测;抽样检验或者快速检测合格的,方可销售。(1分)
区食药监管局
各街道办
16.农产品收购储运企业和农产品市场建立进货查验、抽查检测制度,必要时建立自检体系(1分)。
17.建立销售农产品的门店、小超市、早市、马路市场等监督管理检测制度(1分)。
(五)无害化处理
2
18.建立病死畜禽及不合格农产品无害化处理机制(1分),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1分)。
区食药监管局、
三、农业投入品监管有力
12
(一)市场准入和监管名录
4
19*.实行农药市场准入管理(2分)。其中,农药市场准入管理和建立主体监管名录(2分)
区农委、区工商质监局、区商务局
(二)规范经营
4
20.落实农业投入品购买索证索票、经营台账制度(0.5分),探索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收集处理体系(0.5分)。
区农委、区工商质监局、各街道办
21.*100%落实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实名购买制度(1分)。
区农委
22.构建放心农业投入品经营和配送网络(0.5分),鼓励农业投入品实施连锁、统购、配送等营销模式(1分)。
区农委、区商务局
(三)平台管理
3
23.配合郑州市完善农业投入品监管信息平台(1分),实现农业投入品100%纳入平台管理(2分)。
区农委
(四)质量监测
1
24.建立农业投入品质量常态化监测制度(0.5分);定期对区域内交易市场的投入品开展监督抽查和技术指导,严格执行禁限用农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有关规定,农业投入品生产环节非法添加行为基本杜绝(0.5分)。
区工商质监局、各乡镇办
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扎实推进
12
(一)隐患排查和监督抽查
8
25.制定实施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2分),监测所有农产品销售企业和收购储运企业及批发、零售市场(2分),区一级全年定性抽检农产品样品数量不少于千人10份(2分),全年定量抽检农产品样品数量不少于千人2份(2分)。
区食药监管局、粮食局、区发改委
(二)日常巡查
3
26.街道办落实日常巡查、速测等工作(1分);每个街道办全年定性检测农产品样品不少于千人50份(2分)。
各街道办
(三)信息公告
1
27.定期或不定期公开本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投入品监管、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等信息。(1分)
区食药监管局
五、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到位
14
(一)执法检查
4
28.对农业投入品经营和农产品批发、零售市场等重点环节开展执法检查(4分)。
区工商质监局、区食药监管局、区发改委、区商务局
(二)依法处置
3
29.区域内制售假劣农资、生产销售使用禁用农兽药、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收购销售屠宰病死动物、注水、私屠滥宰、虚假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3分)。
区农委、区工商质监局、区食药监管局
(三)健全机制
4
30*.建立线索发现和通报、案件协查、联合办案、大要案奖励等机制(2分)。
区食药监管局、区农委、辖区各公安分局、各街道办
31.针对违法犯罪行为,及时移送公安机关,案件移送率达到100%(1分);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共享平台(1分)。
区农委、区食药监管局、辖区公安分局
(四)应急处置
3
32*.3年内未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未发生因本区生产的农产品造成其他地方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未因区域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被上级有关部门通报(2分)。
区农委、区食药监管局、各街道办
33.健全突发事件快速反应机制(1分)。
区食药监管局、区农委
六、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健全
18
(一)监管能力
5
34*.明确有部门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1分),具有全面落实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职责要求的能力(1分)。
区政府办
35*.区域内街道办农产品质量监管职责明确(1分),具有监管服务能力(0.5分),建立岗位责任、巡查检查、信息上报、学习培训、考核奖惩等监管制度(0.5分)。
区政府办、各街道办
36.建立职责任务明确、考核体系完备的村级质量安全监管员队伍(1分)。
区食药监管局、各街道办
(二)检测能力
4
37*.区级农产品综合检测职责明确(2分),具有区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有的检测能力,工作落实到位(2分)。
区食药监管局
(三)执法能力
4
38*将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纳入综合执法(1分),执法任务可以由区级政府部门统一协调,确保工作落实到位(1分)。
区编办
39*.明确有部门负责食品安全监督执法及相关检测工作(1分),执法及相关检测工作能够落实到位(1分)。
区编办、区食药监管局
(四)设备条件
5
40.配备区街道级必要的检验检测、执法取证、样品采集、质量追溯等设施设备及交通工具(2分)。
区财政局、区农委、区食药监管局、各街道办
41.制订实施区、街道、村(社区)三级监管人员专门培训计划(1分),培训计划做到全员培训(1分),每名监管人员每年接受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集中专业培训达到40小时(1分)。
区食药监管局、各街道办
七、农产品质量安全制度机制基本完善12
(一)完善制度
4
42.健全产地环境管理、收购储运过程监管、包装标识管理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基本制度(4分)。
区农委、区工商质监局、区商务局、区发改委、各街道办
(二)创新机制
8
43*.推行社会共治,发挥行业协会和认证机构作用,推动诚信体系建设,建立举报制度(2分)。
区食药监管局、区农委
44.建立流通领域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以农产品批发市、零售市场实施以农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为基础市场准入、诚信管理等监管制度,保障市场准入的衔接机制有效运行(5分)。
区食药监管局、区发改委、区市场管理处、区商务局、各街道办
45.推进产销衔接,积极探索建立面向收购储运主体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落实机制和管理模式(1分)。
区农委、区发改委、区商务局、各街道办
八、粮食安全监管
2
2
46.负责原粮收购储运环节的质量监管,建立各类原粮收购、储运企业生产主体监管名录、执行“黑名单”制度,依法公开原粮收购、储运企业违法信息(0.5分)。监督原粮收购、储运企业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对收购、储运等重点环节开展执法检查,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行为(0.5分)。对库存粮食质量安全监测中发现的不合格粮食加大指导监管和检查力度,开展辖区内库存粮食质量安全监测(1分)。
粮食局、区食药监管局
九、其他
2

47.开展伪造、冒用、超范围使用“三品一标”标志标识等行为整治活动(0.5分)。
区农委、区食药监管局、**市场管理处
48.负责开展产地环境和污染状况监测,加强工业污水、废气的污染防治(0.5分)。
区环保局
49.销售按照有关规定需要检疫、检验的肉类,应当提供检疫合格证明、肉类检验合对库存粮食质量安全监测中发现的不合格粮食加大指导监管和检查力度,及时将结果报送省局得5分;自行开展辖区内库存粮食质量安全监测的得3分;否格证明等证明文件(0.5分)。
区食药监管局
50.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宣传(1分)。
各相关单位
十、加分项(10分)
51.区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进行了“双认证”。(1分)
52.在完善区、街道、村等三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方面创新举措,监管工作开展得力。(1分)
53.将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纳入综合执法,办理有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案件(非农资案件),每受理办结一个案件加0.5分,最高2分。(2分)
54.行业协会和认证机构在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上建立健全机制,创新举措、取得成效。(1分)
55.农产品质量安全创建宣传工作得力,群众满意度达到85%以上。(1分)
56.采取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无缝衔接等有效措施,推行农产品合格证管理制度,取得较好效果。(1分)
区域内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80%以上纳入省级以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追溯信息平台。(1分)
57.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良好农业规范等获证产品占当地食用农产品生产总量或面积的比重以40%为基础,每增加10%加0.5分,最高2分。(2分)
第二部分:质量安全水平
质量安全水平部分占考核总分值的20%,包括2个关键项(带*)。
一、质量安全水平以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开展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结果为测算依据。
二、监测范围要包括区域内的主要农产品,监测参数要包括涉及质量安全的关键要素。
三*、监测合格率应达到98%以上。
四*、本区生产销售的蔬菜、水果、茶叶等种植业产品中禁用农药、畜产品中“瘦肉精”、水产品中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等禁用药物的监测合格率达到100%。
五、由监测合格率的分子数值乘以20%,测算出质量安全水平部分在考核中的分值。
第三部分:群众满意度
群众满意度部分占考核总分值的20%,包括1个关键项(带*)。
一、群众满意度考核由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
二、群众满意度考核要包括群众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情况、监管部门工作情况、质量安全信息发布和知识宣传普及情况、投诉举报情况、遇到问题的处置情况、质量安全状况等多个方面内容的满意度。
三*、群众满意度应在70%以上。
四、由群众满意度的分子数值乘以20%,测算出群众满意度部分在考核中的分值。
附:**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创建工作合理缺项
 
3*.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在区级人民政府绩效考核体系中所占权重高于2%
  9.100%落实农产品生产销售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畜禽屠宰企业等生产主体监管名录制度
  10.建立生产主体“黑名单”制度,依法公开生产主体违法信息(1分)。
  11.对纳入监管名录的农产品生产主体及种养殖大户的责任告知率、培训率达到100%(1分)。
  12.农产品生产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实施质量承诺和开展从业人员培训(0.5分),落实生产记录制度(0.5分),严格执行禁限用农兽药管理、农兽药休药期(安全间隔期)等规定(0.5分)。
  13.屠宰企业落实流向登记制度(0.5分)。
  14.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对销售的农产品开展自检或委托检验(1分)。
  15.屠宰企业落实进场查验、肉品品质检验、“瘦肉精”检测等制度(1分)。
  17.建立病死畜禽及不合格农产品无害化处理机制(1分),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1分)。(合理缺生产环节)
  18*.实行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市场准入管理和生产经营主体监管名录制度(2分)。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市场准入管理和建立主体监管名录(1分)。
  
  
 
  
  
  24.制定实施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1分),监测品种涵盖主要农产品,监测范围覆盖所有农产品生产销售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生产基地、种养殖大户和收购储运企业(1分),区域内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100%落实产品自检制度(1分)。
  27.对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和农产品生产、屠宰等重点环节开展执法检查(4分)。
  33.开展产地环境和污染状况监测,加强畜禽养殖粪便污染防治
  34.科学合理调整农业结构和区域布局(1分)。
  35.对辖区主导农产品全面制定生产操作规程(1分),标准入户率达到100%(1分)。
  36.推行统防统治、绿色防控、配方施肥、健康养殖和高效低毒农兽药使用等技术(1分)。
  37.开展蔬菜水果茶叶标准园、畜禽养殖示范场、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建设(1分)。
38.建立健全认证监管和补贴奖励机制(1分),积极开展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良好农业规范等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认证工作,逐步提高获证产品占当地食用农产品生产总量或面积的比重。(1分)。
  
   
  42*.区级农产品综合检测职责明确(2分),具有区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有的检测能力,工作落实到位(2分)。(合理缺生产环节)
  47.健全农业投入品监管、生产过程管控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基本制度(4分)。
  49.因地制宜地建立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实现与加工、流通领域追溯体系的对接,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收购储运企业和农产品批发市、零售市场、加工企业实施以农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为基础的农产品产地准出、市场准入、诚信管理等监管制度,保障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的衔接机制有效运行(5分)。(合理缺生产环节)
50.推进产销衔接,积极探索建立面向分散农户和收购储运主体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落实机制和管理模式(2分)。(合理缺生产环节)

**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工作方案 本文关键词:安全区,农产品,工作方案,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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