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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翠屏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做好2011年度综治考核相关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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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翠屏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做好2011年度综治考核相关工作的通知 本文简介:

**市**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文件?翠综治办〔2011〕26号────────────────★───────────────**市**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做好2011年度综治考核相关工作的通知?各乡镇、街道,区综治委成员单

宜宾市翠屏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做好2011年度综治考核相关工作的通知 本文内容:

**市**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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翠综治办〔2011〕26号
────────────────★───────────────
**市**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
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做好2011年度综治考核相关工作
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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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区综治委成员单位,中核建中核燃料元件有限公司:
省综治委将在11月15日后对各市(州)综治工作进行考核,届时将抽查部分区、县。为确保我市综治工作2011年度继续保持全省
“一流方阵”目标,10月14日,市委副书记、秘书长吕晓莉召集“省委保证目标任务执行情况督办会”上提出了要确保“我市今年综治工作全省年度考核排名居前三”的要求。10月28日,市委政法委召开迎检工作会,会上,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杜紫平,市委常委陈政也提出了工作要求。请各单位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务必认真对照检查,务必落实相应举措,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推动我区综治工作再上新的台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照《区综治办<2011年**区乡镇、街道综治工作考核评比实施细则>》,对自身工作进行全面梳理、查缺补漏。一是要高度重视群众安全感测评。今年中央综治办确定群众安全感分值为15分,并调整安全感测评方式,采取“大跨度、大拆分”的方式进行电话随机调查,即由沿海3个省测评四川省,电话调查全程录音。从今年开始,省综治委委托省统计局对各市(州)、县(区)进行公众安全感测评。各地要高度重视群众安全感调查,扎实做好综治基层基础工作,加强巡逻防范,切实提高群众安全感。二是要将部门打分的专项工作落实到有关部门。中央考评细则中有30多项由相关部门打分,涉及面广。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查缺补漏,加大力度,做好自身工作。三是要深入抓好综治基层基础工作和基层平安创建。区、乡镇(街道)要扎实推进基层系列平安创建和评比活动,把平安创建活动延伸到各个行业单位、各种经济和社会组织,实现基层平安创建全覆盖。要将平安建设作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载体,不断赋予平安建设以新内涵、新内容,推动社会管理创新各项措施在基层落实,全面提升社会服务管理水平。
二、大力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治安问题。近期,中央综治委将组织暗访组赴各地进行暗访,各地务必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大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力度,特别是对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治安问题,要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凡是被中央综治委通报的地区,省综治办将根据问题严重程度,分别采取督促整治、警示或挂牌督治等方式,限期整改,并见到明显成效。
各地接到通知后,结合区综治办《关于印发<**市**区2011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目标管理考评办法>的通知》(翠综治办[2011]8号文件)查漏补缺,抓好落实。联系电话:2386152。
附件:1、2011年**区乡镇、街道综治工作考核评比实施细则;
2、2011年**区乡镇、街道综治工作考核评分表;
3、关于乡镇、街道报送2011年综治工作考核自评报告及有关材料的说明;
4、关于区综治委成员单位报送2011年综治工作考核自评报告及有关材料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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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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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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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综合治理 考核工作 通知
**市**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1年10月28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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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印7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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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2011年**区乡镇、街道综治工作考核实施细则
根据中央综治办《2011年省(市、区)综治工作考核评比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结合**区实际制定。
一、群众安全感(15分)
根据国家、省统计局年度抽样调查(电话随机调查)结果打分。
二、严打整治工作(16分、减分6分)
1.打黑除恶、打击“两抢一盗”、开展禁毒人民战争,每项均为2分。刑事案件与去年同比、治安案件与去年同比,每项均为1分。(区公安分局要提供各乡镇、街道刑事案件、治安案件与去年同期比例)
2.侦破杀人爆炸等重大恶性案件、公共消防安全(均由区公安分局打分)、打击传销(由区工商局打分)、“扫黄打非”工作(由区文广局打分),每项均为1分。
3.打击妇女儿童犯罪专项行动(由区公安分局打分),最高减2分。
4.打击盗窃破坏“三电”工作(均由区公安分局打分),每项最高减1分。(区公安分局要提供各乡镇、街道“三电”案件与去年同期比例)
5.打击无照经营专项行动(由区工商局打分),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整治工作(由区文广局打分)、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工作(由区综治办打分),每项最高减1分。
6.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由区综治办打分),共4分。
三、社会矛盾排查调处工作(10分,减分5分)
1.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建立健全社会矛盾排查调处机制,制定下发落实中央综治委等16部委文件(综治委〔2011〕10号)的意见,切实完善“大调解”工作格局,1分;综治办加强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指导,1分;层层建立工作台帐、逐级落实工作报告制度,1分(均由区大调解中心打分)。
2.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建立健全各类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组织,做好与职能相关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积极参与“大调解”工作,1分(由区大调解中心打分)。
3.积极开展以重点、集中、日常相结合的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健全组织网络,1分;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和方法,落实首问责任、挂牌督办等制度,及时妥善解决各类矛盾纠纷,1分(均由区委维稳办打分)。
4.做好涉诉涉法信访工作(由区委政法委涉法涉诉办打分),2分;扎实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由区委维稳办打分),1分;做好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工作(由区人民法院打分),最高减2分。
5.发生后果严重、影响较大的群体性事件(由区委维稳办打分),最高减2分;发生后果严重、影响恶劣刑事案件(由区公安分局打分),最高减1分。
四、加强社会管理工作组织领导(6分)
1.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的意见》(翠委发[2011]15号文件),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意见和具体措施,1分;设立社会管理具体项目,推动实施,1分(均由区综治办打分)。
2.加强对全区6个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单位的工作,制定具体的意见、方案和措施,人员、经费等保障到位,2分(由区综治办打分)。
3.明确试点目标任务和措施,1分;加强对各类试点工作的分类指导,总结推广试点工作经验,1分(均由区综治办打分)。
五、加强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工作(14分)
1.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由区公安分局打分),4分。
2.加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健全完善社区矫正工作体系(由区司法局打分),4分。
3.加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由团区委打分),4分。
4.核查纠正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工作(由区检察院打分),1分。
5.反邪教工作(由区防邪办打分),1分。
六、基层平安创建及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工作(14分,减分4分)
1.基层平安创建活动形式多样,成效明显,1分(由区综治办打分)。
2.质量平安创建及食品、药品生产安全工作,1分(由区药监局打分)。
3.安全生产工作,1分(由区安监局打分)。
4.“平安铁路”创建及铁路护路联防工作,(由区综治办打分),3分。
5.“平安校园”创建及学校和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由区教育局打分),4分。
6.“平安家庭”创建及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由区妇联打分),1分。
7.“平安医院”创建及医患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由区卫生局打分),1分。
8.“平安文化市场”创建工作(由区文广局打分),最高减1分。
9.“平安边界”创建工作(由区民政局打分),最高减1分。
10.军地平安创建及涉军维权工作(由区武装部打分),最高减2分。
11.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城市和农村基层技防投入大、效果好,1分;加强群防群治队伍建设,有效开展群防群治工作,1分。(均由区综治办打分)
七、综治基层基础建设(9分)
1.加强乡镇(街道)综治委、综治办建设,综治办主任由党(工)委副书记担任,1分;配齐配强专职副主任和专职干部,2分。
2.健全完善乡镇(街道)综治工作中心和社区(村)综治工作站协调联动的工作运行机制,充分发挥其在基层社会管理服务中的平台作用,2分。
3.加强村(社区)和企事业单位综治组织建设,1分。
4.强化基层综治工作经费保障,区、乡两级综治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1分。
5.党委、政府和综治委加强对综治基层基础建设的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确保取得实效,1分。
6.定期组织开展综治干部培训,基层综治干部普遍轮训,1分。
(以上各项均由区综治办打分)
八、综治工作领导责任制(10分)
1.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落实组织领导责任,主要领导亲自抓综治工作,最高1分。
2.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与村、社区领导签订责任书,1分。
3.党委、政府将综治工作纳入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1分;建立综治实绩档案,1分。
4.配齐配强综治办主任、副主任,1分;综治办机构健全,人员配备到位,1分。
5.建立健全成员单位联席会议等制度并签订责任书,1分;建立完善成员单位齐抓共管工作机制,有效解决影响社会治安的难点热点问题,1分。
6.健全并落实综治检查督导制度,加强暗访督查工作,1分;有效落实一票否决权和责任查究制度,1分。
(以上各项均由区综治办打分)
九、工作创新(3分)
1.积极探索、有效推动综治工作创新,成效显著,2分(由区综治办打分)。
2.取得的成绩和典型经验在全区产生重大影响的,1分(由区综治办打分)。
十、综治宣传工作(3分)
机构、人员、经费落实到位,1分;利用主流媒体宣传效果明显,建立健全长效宣传机制,1分;综治宣传月及信息报送、新闻作品评选情况,1分(均由区综治办打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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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请打分单位于11月11日前向区综治办提供打分情况(附件2)和相关材料。区委政法委602室,联系人:
吴?????
小璐;联系电话:2386151、18990988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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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乡镇、街道、区综治委成员单位可按此细则准备迎检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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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关于乡镇、街道报送2011年综治工作考核
自评报告及有关材料的说明
为进一步增强综治考核评比工作的客观性、准确性和科学性,乡镇、街道应在11月11日前报送2011年综治考评自评报告(据翠综治办[2011]8号文)和以下材料到区综治办。
  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1.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制定出台的完善“大调解”工作格局,深入推进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相关文件复印件。乡镇、街道
2.乡镇(街道)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组织机构情况。乡镇、街道
3.层层建立工作台帐、逐级落实工作报告制度的相关台帐和报告复印件。乡镇、街道
4.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组织及开展工作情况。乡镇、街道
5.全年共排查矛盾纠纷数、调处数和化解率。乡镇、街道
二、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
1.定期召开各成员单位参加会议的通知复印件及安排部署排查整治工作情况的书面材料。乡镇、街道
2.制定下发的年度工作意见或方案复印件。乡镇、街道
3.制定下发的有关考核验收、督导检查和挂牌督办的意见或方案复印件。乡镇、街道
4.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和整治好的问题分别建立的台帐或登记造册情况材料,并认真核算整治率。乡镇、街道
5.制定下发的有关排查整治工作长效机制建设方面的文件材料复印件。乡镇、街道
6.按2011年度清零后,2011年每季度上报一次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情况表,每半年上报一次书面工作总结。乡镇、街道
7.2011年度排查整治工作简报清单。乡镇、街道
三、加强社会管理工作组织领导
1.加强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组织领导方面有关会议纪要、机构设置情况材料,集合实际制定实施意见和具体方案的复印件。试点单位
2.社会管理具体项目及推动实施的情况材料。乡镇、街道
3.试点单位工作推进情况包括下发的具体意见、方案、措施及人员、经费等保障情况材料。试点单位
四、基层平安创建及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工作
1.基层开展平安创建活动的会议通知、文件和经验交流材料。乡镇、街道
2.加强设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情况材料,加**市和农村基层技防投入的情况说明和加强群防群治队伍建设的文件及相关资料。乡镇、街道
五、综治基层基础建设
1.建立乡镇(街道)综治工作中心和社区(村)、企事业单位综治工作站及所占比例情况制表。乡镇、街道
2.综治委对综治基层基础建设组织督导检查情况材料。乡镇、街道
3.定期组织开展综治干部培训的时间、地点、人员及培训内容等情况,基层综治干部轮训的时间、地点、人数情况及培训通知复印件。乡镇、街道
六、综治工作领导责任制
1.对综治工作成绩突出的地方、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召开表彰会议的时间、地点、人员等相关材料及奖励措施情况。乡镇、街道
2.建立并落实综治检查督导制度,一年内发生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事)件数、查究数,一票否决数以及实施查究和一票否决的正式文件或复印件。乡镇、街道
七、工作创新
1.结合本地实际,积极探索,开拓创新,形成经验,取得实效,充分体现综治工作创新的简报和材料。乡镇、街道
2.提供宣传综治创新重大成绩和典型经验的文件、批示等复印件。乡镇、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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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关于区综治委成员单位报送
2011年度综治工作考核自评报告
及有关材料的说明
区综治委成员单位:
为确保我区综治工作2011年度考评继续保持一等奖目标,区综治委成员单位应在11月11日前报送2011年综治考评自评报告(据翠综治办[2011]8号文)和以下材料:
一、区委办:今年以来,区委常委会研究综治及社会稳定工作的情况。
二、区府办:今年以来,区政府常务会或区长办公会研究综治及政法工作的情况;1-10月全区GDP及增幅情况、其他几项主要经济指标情况;区政府把综治及平安建设纳入党委、政府和领导干部的任期目标的正式文件;行政调解工作情况。
三、区人武部:军地平安创建及涉军维权工作情况。
四、区委组织部:今年以来,提拔政法系统和综治成员单位干部时,书面征求区综治部门意见的情况。
五、区人社局和区委编委:按照市“两办”《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建设的意见》(宜委办[2009]41号)精神,将“把综治办纳入乡镇(街道)机构编制序列”的情况,意见“城区和治安复杂、维稳任务重的乡镇(街道)可按程序报批增设
1名党(工)委副书记,专门负责综治维稳工作;其他乡镇(街道)明确1名副书记负责综治维稳工作。综治办主任由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分管领导担任,配齐配强1名以上综治办专职干部,所需编制在现有编制中调剂,确保这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成效”的情况。按照市“两办”《关于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意见》(宜委办[2009]37号)精神,要求“市、区县、乡镇(街道)要建立矛盾激化、大调解协调中心,村(社区)要建立调解室”情况。在办理干部评先、授奖、晋级时,书面征求区综治部门意见的情况。
六、区财政局:提供今年以来,区财政把综治工作经费、见义勇为经费、群防群治经费和“大调解”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的情况(要求:增长比例与社区事业经费增长比例一致,确保划拨到位、转款专用)。
七、区公安分局:公安机关充分发挥综治工作主力军作用情况(公安工作总结);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总结;1-9月治安形势分析报告;打击毒品违法犯罪工作情况;“打黑除恶”工作情况;禁毒工作情况;杀人爆炸等重大恶性刑事案件打击处置情况;“两抢一盗”工作情况;协助防邪办防范处理邪教工作,维护国内安全工作的情况;“扫黄打非”工作情况;公共消防安全工作情况;与工商部门开展打击传销工作情况;排查整治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情况;开展打击盗窃破坏“三电”设施和油气田及输油管道安全保护情况等。
八、区司法局:刑释解教安置帮教工作总结;健全完善社区矫正工作体系情况;开展“大调解”工作总结;区、乡镇(街道)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情况;落实调解员“个案补贴”文件及情况;建立刑释解教安置帮教基地和罪犯回归社会前培训基地情况。
九、区法院:开展“大调解”工作总结;区、乡镇(街道)司法调解组织建设情况;落实调解员“个案补贴”文件及情况;司法调解人员库建设情况;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的情况。
十、区检察院:“检调对接”工作情况;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情况(年度工作总结);核查纠正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工作情况。
十一、区工商局:打击传销工作情况;废旧金属回收市场的整治情况;开展无证经营专项行动情况。
十二、区防邪办:防范打击法轮功等邪教工作的情况。
十三、区信访局:今年以来,全区信访工作情况;处置进京到省非正常上访情况。
十四、区卫生局:开展平安医院创建情况;与相关部门开展医患纠纷排查调处情况。
十五、区文广局:扫黄打非工作情况;“平安文化市场”建设情况;开展文化市场特别是网吧的清理整治情况;在网吧安装视频监控设施的情况;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整治情况。
十六、区安监局:压事故、保平安,开展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情况。
十七、区商务局:整治废旧金属回收市场情况;建立专业废旧金属回收市场情况。
十八、区民政局:开展平安边界创建情况。
十九、团区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情况;开展青年维权岗活动情况。
二十、区教育局:“平安校园”创建及学校和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情况。
二十一、区旅游局:平安景区创建情况。
二十二、区妇联:“平安家庭”创建及妇女儿童维权工作情况。
二十三、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情况(工作总结);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开展情况。
二十四、区质监局:质量平安创建工作开展情况。
二十五、区大调解中心:建立健全社会矛盾排查调处及大调解工作机制情况,制定下发落实中央综治委等16部委文件(综治委〔2011〕10号)的意见,切实完善“大调解”工作格局情况;“五进”推进情况及成效;近期环节中,各级“大调解协调中心”专职副主任配备到位情况;“大调解”工作经费、调解员工作补助、个案奖励等纳入财政预算保障情况;大调解信息化落实情况;区、乡二级综治办加强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指导情况;层层建立工作台帐、逐级落实工作报告制度情况;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建立健全各类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组织,做好与职能相关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积极参与“大调解”工作情况;开展以重点、集中、日常相结合的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健全组织网络情况;落实首问责任、挂牌督办等制度,及时妥善解决各类矛盾纠纷情况;涉法涉诉涉法信访工作开展情况。
二十六、区维稳办:扎实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情况;发生后果严重、影响重大的群体性事件处置情况。
请各涉及单位务必于11月11日以前报区综治办,迟报、漏报的,我们将严格与年终目标考核挂钩。联系人:区委政法委602室吴小璐;联系电话:2386151、18990988299;可通过党政网报电子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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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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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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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2011年**区乡镇、街道综治工作考核评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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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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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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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街道
**街道
**街道
北城街道
南岸街道
安阜街道
西**街道
象鼻街道
**场街道
金坪镇
菜坝镇
李庄镇
高店镇
李端镇
南广镇
牟坪镇
凉姜乡
邱场乡
明威乡
宗场乡
思坡乡
宋家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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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请于11月11日前报区综治办;联系人:吴小璐;联系电话:2386151;

宜宾市翠屏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做好2011年度综治考核相关工作的通知 本文关键词:宜宾市,综治,贯彻落实,管理工作,全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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