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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发行的贷款

来源:76范文网 | 时间:2019-04-12 10:32:12 | 移动端:农发行的贷款

农发行的贷款 本文简介:

(十六)?办理保险代理中间业务;(十七)?办理粮棉油政策性贷款企业进出口贸易项下的国际结算业务以及与国际业务相配套的外汇存款、外汇汇款、同业外汇拆借、带客外汇买卖和结汇、售汇业务。非经营性项目贷款操作流程 ?农发**的贷款业务分为政策性贷款业务、准政策性贷款业务、商业性贷款业务(含非经营性项目贷款业

农发行的贷款 本文内容:

(十六)?
办理保险代理中间业务;
(十七)?
办理粮棉油政策性贷款企业进出口贸易项下的国际结算业务以及与国际业务相配套的外汇存款、外汇汇款、同业外汇拆借、带客外汇买卖和结汇、售汇业务。
非经营性项目贷款操作流程
 ?
农发**的贷款业务分为政策性贷款业务、准政策性贷款业务、商业性贷款业务(含非经营性项目贷款业务)等几类。
政策性项目贷款业务主要为国家(中央及各级储备)对粮食、棉花、食用油脂的专项储备及调控贷款的供应与管理;准政策性业务主要是粮棉油的收购、调销等贷款业务。
商业性流动资金贷款是指农发**按照国家政策,自主选择客户、自主决策、自担风险的本外币流动资金贷款。种类较多,包括农业产业化龙头、农业科技、农业生产资料、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综合开发等等,主要对象是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涉农中小企业等。用于满足借款人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购进物资、支付运**成本和费用等流动资金性质的合理资金需求。
对政策性贷款,国家有具体的要求和规定,各级政府、财政、粮食管理部门和各储备库(企业)都非常清楚;准政策性和商业性贷款管理办法与各国有商业银**等银**业机构是相同的。这里不再重复。下面,就农发**非经营性项目贷款进**重点推介:
依照2007年、2009年中央1号文件的要求,并根据农发**在支持“三农”发展和新农村建设中的责任义务与业务范围,农发**总**于2009年1月13日颁发了《中国农业发展银**非经营性项目贷款操作指引(试**)》(农发银发〔2009〕7号)的文件,对非经营性项目贷款作了界定,明确了具体操作流程。
非经营性项目是指政府主导并全额投资的项目。
非经营性项目贷款是指因政府投资暂时未到位,需要农发**信贷资金垫支而发放的贷款。
非经营性项目贷款办理须以执**国家政策为前提,以防范信贷风险为核心,以服务客户为中心,按规定条件和程序进**操作,并坚持以下原则:
政府主导。项目纳入政府计划,由政府组织实施,并能充分体现国家支农惠农政策,属于公益性、基础性的建设项目。
政府筹资。政府负责筹集资金,按还贷计划及时足额拨付给借款人,借款人按时归还贷款本息。
独立审贷。农发**按照国家政策,依法合规自主选择项目和客户,独立办理贷款。
防控风险。农发**科学评价地方政府偿债能力,做好项目资金的监督支付,政府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农发**对项目资金进**全程监管,确保资金专项用于项目建设并按期归还。
一、贷款对象与准入条件
(一)贷款对象。经工商**政管理部门或主管部门核准登记,政府出资独立核算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依法具有承贷资格的机关法人。
(二)准入条件。本级财政负责还款的项目,项目所在地本级政府应符合以下条件:
1、本级政府具有较强的财政实力,可支配财力较充裕。
2、本级政府具有良好的信用状况,无拖欠到期债务、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等**为。
3、本级政府负债率不超过10%,偿债率不超过15%,债务率不超过100%。州级政府或过去三年财政收入年增长率均超过15%的地区可适当上浮,上浮比例最高不超过50%。
有关指标计算公式:
负债率=(当年存量财政直接债务+当年存量财政担保债务)÷当年本地国内生产总值×100%
偿债率=当年偿还政府性债务本息额÷当年本级可支配财力×100%
债务率=(当年存量财政直接债务+当年存量财政担保债务)÷当年本级可支配财力×100%
其他政府部门负责还款的项目,相关政府部门具有良好的信用状况,无拖欠到期债务的**为。
(三)融资最高额度。本级财政负责还款的项目,贷款额度一般不超过区域融资最高额度,对有上级政府拨款或补贴的项目,可根据拨款或补贴金额上调区域融资最高额度。“区域融资最高额度”的计算,有一个明确的公式,对其中各类各项指标也有具体的规定和说明,在这里就不多解释了。
(四)借款人(项目)准入条件。借款人(项目)除具备农发**基本信贷制度规定的条件外,还应满足:
1、提供政府部门授权借款人就项目建设进**融资的相关文件材料。
2、提供政府部门同意为借款人(项目)筹集解决还本付息资金的相关文件材料。
3、借款人在农发**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接受农发**的资金监管。
4、项目资本金比例原则上州级不低于15%,县级不低于20%。
5、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或**业惯例需办理的各项审批手续齐备,在办贷前确实无法办理的,应提供有权部门的说明材料。
(五)借款人信用等级认定。借款人信用等级根据农发**信用评定相关要求确定。一般要求在A级以上。
(六)授权管理。非经营性项目贷款按审批权限进**审批。目前的审批权限在省级以上分**,省级的额度5亿元(含)以下。
二、贷款期限、利率与方式
(一)贷款期限。贷款期限指第一笔贷款发放至借款人还清全部贷款的时间。根据借款人需要可以发放短期或中长期贷款。
1、贷款期限应依据财政能力或政府其他部门偿债能力确定,原则上不超过10年,超过10年须报经总**批准。
2、对银团贷款项目,可以根据银团贷款信息备忘录和银团成员会议确定的贷款期限执**。
3、可在建设期内合理设定宽限期(经营性可设宽限期,非经营性不设宽限期)。
(二)贷款利率。贷款利率一般执**人民银**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
(三)贷款方式。一般采用信用贷款方式,也可采用担保贷款方式。
三、贷款受理与评估
(一)贷款受理。开户**负责受理客户的贷款申请,并对项目进**初步调查,重点调查如下内容:
1、是否符合国家政策和农发**的业务范围。
2、是否符合农发**信贷基本制度和非经营性项目贷款准入条件。
3、本级财政负责还款的项目,要调查政府、人大和财政部门是否对项目承贷主体、建设规模和内容,以及对借款人进**补贴、将补贴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并专项用于归还贷款本息等事项达成了一致意见(见附件1。为便于操作,我们以附件形式为大家提供了相关的参考文本)。

4、上级政府下拨资金用于偿还贷款的项目,要调查是否提供了相关文件材料。对基本符合条件的项目,开户**与当地政府部门、借款人达成初步合作意向后,按照农发**相关制度规定收集整理有关材料进**组卷,撰写初步调查报告,逐级起草正式文件上报有权审批**。对资料完整的项目,有权审批**决定是否正式受理,并对受理的项目安排人员开展调查评估工作。
(二)借款人评估。重点对借款人的合法合规性、财务制度、经营管理等基本情况进**调查评估。
1、地方经济状况评估。除农发**基本制度规定的相关评估内容之外,非经营性项目重点对地方经济发展程度、地方政府信用和财政能力等方面进**调查评估,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①地方经济发展程度。主要分析GDP的总量和增长情况;当地的支柱产业,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等。
②地方政府信用状况。重点分析当地政府信用环境状况、政府合作情况、政府信用记录、政府届期对政策连续性的影响、政府与项目建设法人的关系等。
③地方政府财政能力。重点分析近3年本级财政总收入、本级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及税收占比、本级可支配财力、建设性支出及占比、本级财政负债情况和平均增长率,地方政府负债率、偿债率、债务率,未来还款期本级可支配财力增长预测、已有负债本息偿还计划、还贷的可靠性等。
2、还款来源评估。非经营性项目对还款来源进**重点评估。
本级财政负责还款的项目,重点评估如下材料的合法有效性:本级政府向同级人大或人大常委会提交的,明确项目承贷主体、建设内容和补贴方式等内容的正式文件;同级人大或人大常委会出具的,同意将项目建设资金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的正式文件;地方政府和财政部门出具的,同意对项目建设资金和利息按时拨付给借款人,由借款人归还项目建设资金本息的正式文件。
上级政府下拨资金用于偿还贷款的项目,重点评估上级下拨资金相关文件材料是否合法有效,下拨资金是否专项用于偿还项目建设贷款本息。
3、贷款意向商谈。在项目评估时,向有关方面介绍农发**的信贷政策,对贷款要件不齐备和贷前条件未明确的,要与当地政府和借款人进**商谈,进一步落实好贷款要件和贷前条件,包括贷款金额、期限、利率、方式、贷前条件、账户开立与资金监管、本息偿还计划等相关事项。
四、贷款发放与贷后管理
(一)复查贷款条件。项目贷款经审批同意后,开户**在发放贷款前应对以下内容进**复查:借款人条件是否发生变化;评估测算的指标是否发生变化;担保贷款的保证人、抵(质)押物是否发生了影响其担保效力的变化、是否合法有效并已落实;项目资本金是否已按约定的来源和进度到位,项目建设的有关证照是否已经办理齐全。经复查,借款人条件发生变化或风险防范措施未落实的,开户**有权停止发放贷款,并逐级上报至审批**。
(二)落实贷前条件。开户**逐项落实审批意见中提出的贷款条件。在贷款发放前,开户**要与政府有关部门及借款人签订《××项目建设资金使用管理协议》(见附件2),明确各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资金使用和监管的责任与权利,理顺项目建设、资金拨付、贷款发放、使用和归还的运作程序。同时,在借款合同履**期间,开户**要加强与协议各方的沟通和联系,确保协议各项条款的落实。
(三)贷款发放。开户**在贷前复查通过和贷前条件落实后,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贷款可一次发放或分次发放,合同应明确按年分期还款计划。
(四)账户管理。借款人在农发**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实**专户管理,专门用于贷款发放与收回、拨付项目建设资金、财政(其他政府部门)拨补资金的管理。
(五)资金监管。开户**按照项目建设资金使用管理协议,对项目建设和资金拨付进**管理。
1、开户**原则上将项目全部资金的支付纳入信贷监管范围,确保全部工程款项用于项目建设。
2、项目资本金在贷款发放前按约定一次或按比例到位。对前期已经投入的资本金,需根据相关证明材料核实认定。对资本金未按规定进度、数额到位的,应停止发放贷款或用款。
3、借款人提供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监理合同、工程量清单等工程运作资料。项目工程资金的支付,须经项目建设涉及的政府主管部门审核,并在《××公司××项目资金支取审批表》(见附件3)签署意见(如有必要,需经当地政府主管领导或授权人签字同意)。
4、资金支付监管。开户**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工程量清单或相关付款凭证,并经有权审批人审批后支付资金,一般以转账方式进**,严格控制现金支付,确保资金支付给原材料设备供应商、中标单位、施工单位或有关项目资料中约定的收款人账户。信贷资金可用于支付贷款发放前借款人已用于项目建设的非项目资本金部分。
5、项目监管。开户**监督借款人按规定程序和方式采购设备物资;要掌握项目建设工程招标、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和决算审查等情况,监督项目按计划实施。借款合同履**期间,借款人按月向开户**提供借款使用、工程建设、生产经营和财务活动等情况。对可能影响到项目建设及运**的重大事项,及时逐级上报审批**。
6、贷后检查。贷款发放后,开户**对贷款进**定期检查,并按期上报贷后检查情况。
7、监测分析。监测分析和评价项目建设实施和生产经营状况,及时、准确反映贷款质量及总体运营状况,及早发现风险预警信息并采取相关风险控制、化解措施。
8、利息收回。一般按季(月)收息,开户**于贷款收息日5个工作日前向借款人发出收息通知,督促借款人及时筹措资金归还贷款利息。
9、贷款收回。贷款到期或满足合同约定的收回条件,开户**于贷款收回日10个工作日前向借款人发出还款通知,督促借款人筹措资金按期归还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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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发展银**非经营性项目
贷款操作指引(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中国农业发展银**(以下简称农发**)非经营性项目贷款管理,规范操作,有效防范贷款风险,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国农业发展银**信贷基本制度(试**)》、《中国农业发展银**贷款基本操作流程(试**)》、《中国农业发展银**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综合开发贷款办法(试**)》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贷款项目评估指引》等制度和有关规定,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
本指引中的非经营性项目是指政府(包括政府部门)主导并全额投资的项目。
第三条 本指引中的非经营性项目贷款是指因政府投资暂时未到位,需要信贷资金垫支而发放的贷款。非经营性项目贷款不单独设立会计科目,按贷款品种列入相应贷款科目核算。
第四条 非经营性项目贷款办理要以执**国家政策为前提,以防范信贷风险为核心,以服务客户为中心,按规定条件和程序进**操作,应坚持以下原则:
(一)政府主导。项目纳入政府计划,由政府组织实施,并能充分体现国家支农惠农政策,属于公益性、基础性的建设项目。
(二)政府筹资。政府负责筹集资金,按还贷计划及时足额拨付给借款人,借款人按时归还贷款本息。
(三)独立审贷。农发**按照国家政策,依法合规自主选择项目和客户,独立办理贷款。
(四)防控风险。农发**科学评价地方政府偿债能力,做好项目资金的监督支付,政府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农发**对项目资金进**全程监管,确保资金专项用于项目建设并按期归还。
第二章?
贷款对象与准入条件
第五条?
贷款对象。经工商**政管理部门或主管部门核准登记,政府出资独立核算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依法具有承贷资格的机关法人。
第六条?
区域准入条件。
(一)本级财政负责还款的项目,项目所在地本级政府应符合以下条件:
1.本级政府具有较强的财政实力,可支配财力较充裕。
2.本级政府具有良好的信用状况,无拖欠到期债务、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等**为。
3.本级政府负债率不超过10%,偿债率不超过15%,债务率不超过100%。地(市)级政府或过去三年财政收入年增长率均超过15%的地区可适当上浮,上浮比例最高不超过50%。
省级(含)以上财政负责还款的项目原则上不受以上条件限制。
(二)其他政府部门负责还款的项目,相关政府部门具有良好的信用状况,无拖欠到期债务的**为。
第七条?
区域融资最高额度。本级财政负责还款的项目,贷款额度一般不超过区域融资最高额度,对有上级政府拨款或补贴的项目,可根据拨款或补贴金额上调区域融资最高额度。
第八条?
借款人(项目)准入条件。借款人(项目)除具备农发**基本制度规定的条件外,还应满足:
(一)提供政府部门授权借款人就项目建设进**融资的相关文件材料。
(二)提供政府部门同意为借款人(项目)筹集解决还本付息资金的相关文件材料。
(三)借款人在农发**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接受农发**的资金监管。
(四)项目资本金比例原则上省级政府不低于10%,地(市)级不低于15%,县级不低于20%。
(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或**业惯例需办理的各项审批手续齐备,在办贷前确实无法办理的,应提供有权部门的说明材料。
第九条?
借款人信用等级认定。借款人信用等级根据农发**信用评定相关要求确定。
第十条 授权管理。符合本指引规定的贷款,按非经营性项目的审批权限进**审批。
第三章?
贷款期限、利率与方式
第十一条?
贷款期限。贷款期限指第一笔贷款发放至借款人还清全部贷款的时间。根据借款人需要可以发放短期或中长期贷款。
(一)贷款期限应依据财政能力或政府其他部门偿债能力确定,原则上不超过10年,超过10年须报经总**批准。
(二)对银团贷款项目,可以根据银团贷款信息备忘录和银团成员会议确定的贷款期限执**。
(三)可在建设期内合理设定宽限期。
第十二条?
贷款利率。贷款利率一般执**人民银**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
第十三条?
贷款方式。一般采用信用贷款方式,也可采用担保贷款方式。
第四章?
贷款受理与评估
第十四条
?贷款受理。开户**负责受理客户的贷款申请,并对项目进**初步调查,重点调查如下内容:
(一)是否符合国家政策和农发**的业务范围。
(二)是否符合农发**信贷基本制度和本指引规定的准入条件。
(三)本级财政负责还款的项目,要调查政府、人大和财政部门是否对项目承贷主体、建设规模和内容,以及对借款人进**补贴、将补贴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并专项用于归还贷款本息等事项达成了一致意见。
(四)其他政府部门负责还款的项目,要调查相关部门财务信用状况和收支状况,是否存在到期债务未按期偿还的情况,以及政府部门是否同意偿还项目建设贷款本息。
(五)上级政府下拨资金用于偿还贷款的项目,要调查是否提供了相关文件材料。
对基本符合条件的项目,开户**与当地政府部门、借款人达成初步合作意向后,按照农发**相关制度规定收集整理有关材料进**组卷,撰写初步调查报告,逐级起草正式文件上报有权审批**。
对资料完整的项目,有权审批**决定是否正式受理,并对受理的项目安排人员开展调查评估工作。
第十五条?
借款人评估。重点对借款人的合法合规性、财务制度、经营管理等基本情况进**调查评估。
第十六条?
地方经济状况评估。除农发**基本制度规定的相关评估内容之外,非经营性项目重点对地方经济发展程度、地方政府信用和财政能力等方面进**调查评估,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地方经济发展程度。主要分析GDP的总量和增长情况;当地的支柱产业,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等。
(二)地方政府信用状况。重点分析当地政府信用环境状况、政府合作情况、政府信用记录、政府届期对政策连续性的影响、政府与项目建设法人的关系等。
(三)地方政府财政能力。重点分析近3年本级财政总收入、本级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及税收占比、本级可支配财力、建设性支出及占比、本级财政负债情况和平均增长率,地方政府负债率、偿债率、债务率,未来还款期本级可支配财力增长预测、已有负债本息偿还计划、还贷的可靠性等。
第十七条?
还款来源评估。非经营性项目对还款来源进**重点评估。
(一)本级财政负责还款的项目,重点评估如下材料的合法有效性:本级政府向同级人大或人大常委会提交的,明确项目承贷主体、建设内容和补贴方式等内容的正式文件;同级人大或人大常委会出具的,同意将项目建设资金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的正式文件;地方政府和财政部门出具的,同意对项目建设资金和利息按时拨付给借款人,由借款人归还项目建设资金本息的正式文件。省级(含)以上财政或政府派出机构等负责还款的项目,无法提供人大相关决议等正式文件的,须提供相关书面证明。
(二)其他政府部门负责还款的项目,重点评估借款人提供的政府部门同意偿还项目建设贷款相关文件材料是否合法有效,通过本级部门财务收支状况分析该部门收入和支出情况,评价部门的债务承担能力和偿还能力。
(三)上级政府下拨资金用于偿还贷款的项目,重点评估上级下拨资金相关文件材料是否合法有效,下拨资金是否专项用于偿还项目建设贷款本息。
第十八条?
贷款意向商谈。在项目评估时,向有关方面介绍农发**的信贷政策,对贷款要件不齐备和贷前条件未明确的,与当地政府和借款人进**商谈,包括贷款金额、期限、利率、方式、贷前条件、账户开立与资金监管、本息偿还计划等相关事项。
第五章
贷款发放与贷后管理
第十九条?
复查贷款条件。项目贷款经审批同意后,开户**在发放贷款前应对以下内容进**复查:借款人条件是否发生变化;评估测算的指标是否发生变化;担保贷款的保证人、抵(质)押物是否发生了影响其担保效力的变化、是否合法有效并已落实;项目资本金是否已按约定的来源和进度到位,项目建设的有关证照是否已经办理齐全。经复查,借款人条件发生变化或风险防范措施未落实的,开户**有权停止发放贷款,并逐级上报至审批**。
第二十条?
落实贷前条件。开户**逐项落实审批意见中提出的贷款条件。在贷款发放前,开户**要与政府有关部门及借款人签订《××项目建设资金使用管理协议》(见附件3),明确各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资金使用和监管的责任与权利,理顺项目建设、资金拨付、贷款发放、使用和归还的运作程序。同时,在借款合同履**期间,开户**要加强与协议各方的沟通和联系,确保协议各项条款的落实。
第二十一条
?贷款发放。开户**在贷前复查通过和贷前条件落实后,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贷款可一次发放或分次发放,合同应明确按年分期还款计划。
第二十二条?
账户管理。借款人在农发**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实**专户管理,专门用于贷款发放与收回、拨付项目建设资金、财政(其他政府部门)拨补资金的管理。
第二十三条?
资金监管。开户**按照项目建设资金使用管理协议,对项目建设和资金拨付进**管理。
(一)开户**原则上将项目全部资金的支付纳入信贷监管范围,确保全部工程款项用于项目建设。
(二)项目资本金在贷款发放前按约定一次或按比例到位。对前期已经投入的资本金,需根据相关证明材料核实认定。对资本金未按规定进度、数额到位的,应停止发放贷款或用款。
(三)借款人提供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监理合同、工程量清单等工程运作资料。项目工程资金的支付,须经项目建设涉及的政府主管部门审核,并在《××公司××项目资金支取审批表》(见附件3)签署意见(如有必要,需经当地政府主管领导或授权人签字同意)。

农发行的贷款 本文关键词:贷款,农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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