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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机中药材 辽细辛生产技术规程

来源:76范文网 | 时间:2019-04-10 09:40:53 | 移动端:有机中药材 辽细辛生产技术规程

有机中药材 辽细辛生产技术规程 本文简介:

有机中药材辽细辛生产技术规程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有机辽细辛生产技术的有关定义、术语及生产技术、采收、加工、包装、运输、储存、标识和生产记录等管理措施。本标准适用于辽宁省抚顺地区有机辽细辛的生产。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

有机中药材 辽细辛生产技术规程 本文内容:

有机中药材
辽细辛生产技术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有机辽细辛生产技术的有关定义、术语及生产技术、采收、加工、包装、运输、储存、标识和生产记录等管理措施。
本标准适用于辽宁省抚顺地区有机辽细辛的生产。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3095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9137
保护农作物的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
GB15618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GB4285

农药安全使用标准
GB/T8321(所有部分)农药合理使用准则
《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试行)》(GAP)
3
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有机农业
一种在生产过程中完全不用或基本不用人工合成的化肥、农药、生长调节剂和畜禽饲料添加剂的农业生产体系。有机农业在可行范围内尽量依靠作物轮作、有机肥料及种植豆科作物等维持土壤内的养分平衡,通过农业物理和生物措施防治病虫害。
3.2
转换期
从常规农业生产向有机农业生产转换的过渡期。在这一时期应保证化学物质在土壤中降低、有机质和土壤结构得到改善以及养分有效性和供应数量得到提高。为确保有机产品的实现,转换期至少要24个月。转换期开始12个月后的产品可以称为“转换期有机产品”。在某些情况下,如有足够证据表明没有使用被禁止的材料,转换期可以缩短,经过集约耕作的土地需要延长转换期。中药材生产周期大多数都在36个月以上,保证了达到有机产品转换期的时间。完全经过集约耕作的土地需要延长转换期。
3.3
缓冲带
指有机农业生产区域与非有机农业生产区域之间明确的隔离地带。这一地带能够用来防止受到邻近非有机生产区域传来的禁止使用物质的污染。
3.4
种子、种苗
有机农业必须使用有机方式生产的种子或种苗,不允许使用任何基因工程的种子、花粉、转基因植物或种苗。但如果可以提供有效证据,证明种植者不能获得所需要品种的种子或种苗,则可以使用未经化学处理的种子或种苗,但需得到有关认证机构的认可。
3.5
平行生产
在同一农田地块内同时进行有机生产和非有机生产的操作。有机农业不允许在同一农田地块中进行平行生产,且有机生产和常规生产单元的同一品种不应在同期栽植。如果在一个生产单元中有平行生产,所考察的品种,无论有机还是转换期的产品都只应按转换期有机产品销售。
3.6
有机肥料
指含有机质(动植物残体、排泄物、生物废物等)的材料,经高温发酵或微生物分解而制造的肥料。包括堆肥、沤肥、厩肥、沼气肥、绿肥、作物秸秆肥、泥肥、饼肥等。
3.7
轮作
在同一地块上轮换种植几种不同科属种作物或者在几个生长季内依顺序种植作物的一种栽培方式。中药材品种多样性(区域内几个品种以上)、合理轮作和兼做,能够维持和提高土壤有机质含量,调节土壤养分和水分供应,改善土壤的理化性状,有效地控制杂草滋生和病虫危害。
3.8
记录
任何书面的、可见的或电子形式的证明信息,用来证明生产者、经营者或认证机构的活动符合有机生产标准的要求。
3.9
标识
指产品的包装、文件、说明、标志、版面上的词语、描述、商标、品牌、图形标志或符
4
栽培技术
4.1
选地与整地
4.1.1
环境条件
符合GB3095、GB9137、GB15618等的要求。
4.1.2
选地
辽细辛喜疏松肥沃、土层深厚、排水良好、富含有机质土壤,酸碱度以中性或微酸性为好。忌强光、怕干旱,可选林下栽培,农田种植必须搭棚遮阴。林下栽培以阔叶林最好,针阔混交林次之。坡向以东北向为好,坡度以10度以内为宜。
4.1.3
整地
整地宜在春夏季进行,有利于土壤熟化,使细辛生长好,病害轻。林地栽培宜将小灌木或过密树枝去掉,农田栽培应设遮阳网,保持50%~60%的透光率。翻地深度25cm~30cm,清除石块、树根等杂物,耙细整平。
4.2
作畦
畦宽1m~1.2m,高20cm,作业道宽50cm~100cm,长10cm~20m。土层厚的地块作业道可稍窄,土层薄地块作业道可略宽,以保证畦面有足够的土量。
4.3
施肥
结合整地施入腐熟的有机肥2500kg~5000kg/667m2。
4.4
繁殖方式
可采用种子繁殖或分株繁殖。
4.4.1
种子繁殖
4.4.1.1
播种时间
6月下旬~7月上、中旬为播种适期。
4.4.1.2
播种方法
将畦面整平,将种子拌入3倍量细沙均匀撒在床面,覆细土,厚度1cm~1.5cm,稍镇压,覆盖松针或稻草,经常保持畦土湿润。翌春出苗时揭除盖草。用种量15kg/667m2。
4.4.2
分根繁殖
4.4.2.1
栽培时间
9月下旬~10月初为宜。
4.4.2.2
栽培方法
将培育好的幼苗挖出,在做好的栽植床上按行距15cm开沟,沟深根据苗高而定。穴距10cm,每穴8株~15株,覆土2cm~3cm。
5
田间管理
5.1
搭棚遮萌与光照调节
辽细辛为喜阴植物,适宜的透光度为40%~50%,利用农田栽细辛须搭棚遮荫。常用的拱棚材有三种,即落叶松枝、竹条和杂木条。每帘用拱条12根,拱条间距2m,棚高为1m。也可在床两侧,间隔2m钉一对木桩,木桩高1m,每对木桩横钉一木杆,长度根据床宽而定,每侧宽出床面10cm~20cm,采用聚丙稀遮阳网遮荫。
5月份以前气温较低,可不用遮荫。从6月开始,光照应该控制在50%~60%的透光率。
林间栽培也要按细辛对光照的要求补棚或修理树枝。
5.2
浇水
检查土壤湿度,土壤干时及时浇水,以保证苗全、苗壮。
5.3
中耕除草
在细辛生产过程中,每年除草3~4次。春季要早拔草,细松土,保持地内无杂草。
5.4
施肥与松土
每年施肥2次,第一次于4月初施入过磷酸钙200kg/667m2;第二次在10月中旬,施入腐熟的有机肥4000kg/667m2,及过磷酸钙40kg,施后松土。
5.5
畦面覆盖
每年4月初,撤去畦面覆盖物,以利出苗。4月中下旬苗出齐后,彻底松一次土重新覆盖畦面。
6
病虫害防治
6.1
病虫害防治原则
根据“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植物保护方针和《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试行)》GAP)的要求,优先采用农业防治、物理防治和生物防治,科学合理地使用矿物源、植物源、生物源农药进行防治。
6.1.1
农业防治
加强田间管理,畦内不积水、不板结,注意通风,光照调整到50%~60%的透光度。应适时收获或换地种植。秋季辽细辛自然枯萎后,应及时清除床面上的病残体,集中到田外烧毁或深埋。
6.1.2
物理防治
在害虫生育期可采用黑光灯等方法诱杀害虫。根据害虫的习性结合田间管理进行人工采卵或捕杀。
6.1.3
化学防治
根据防治对象特性和危害特点,允许使用生物源农药、矿物源农药和低毒有机合成农药,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高毒、高残留、高生物富集性、高三致(致畸、致癌、致突变)农药或混配农药。农药施用严格执行GB4285和GB/T8321的规定。
6.2
病害防治
6.2.1
土壤床面消毒
细辛病害主要有细辛叶枯病、细辛菌核病、细辛锈病和疫病等,主要在土壤病残体上越冬。春季出苗前或秋季地上部枯萎后可采用30%土壤消毒剂(过氧乙酸)200倍液进行土壤床面消毒,减少越冬菌源基数。
6.2.2
细辛叶枯病
可喷施等量式波尔多液200倍、10%多抗霉素800倍液进行防治。从发病初期开始,视天气和病情每隔7~10天一次。
6.2.3
细辛菌核病
发病早期拔除重病株,移去病株根际土壤,用生石灰消毒,配合灌施多抗霉素铲除土壤中病原菌。发病初期进行药剂浇灌防治。可采用药剂有3%多抗霉素500倍液,施用药量2kg~8kg/m2,以浇透耕作土层为宜。
6.2.4
细辛锈病
严格控制种、苗带菌,发病田块的种、苗不准使用。细辛生长期间每间隔7天喷洒一次等量式波尔多液200倍液。
6.2.5
疫病
平整地块,避免出现积水,严查中心病株,出现中心病株时及时拔除,并在病穴处用生石灰或0.3%~0.5%高锰酸钾溶液进行土壤消毒。药剂防治可在雨季来临前,喷洒等量式波尔多液200倍液,10%多抗霉素1000倍液,隔7~12天喷一次。
6.3
虫害防治
6.3.1
细辛凤蝶
5月至9月份均可危害,幼虫咬食茎、叶,使细辛叶片残缺不全,或将叶柄咬断。晚秋和早春清除细辛田间和地边杂草和枯枝落叶,消灭越冬蛹。根据细辛凤蝶成虫产卵部位和初孵幼虫群集危害习性,结合田间管理,进行人工摸卵和捕杀幼虫。
6.3.2
地下害虫
主要包括蛴螬、蝼蛄、地老虎、金针虫等。生物防治采用感染颗粒体病毒的地老虎、黄地老虎、小地老虎的虫体粗制品10g,对水50kg,喷雾防治。
7
收获与加工
7.1
采收种子
采收时间为6月15日~6月20日,白果期至裂果期之间。采收后将果实堆在阴凉处闷1天~2天,待果皮变软或粉状时,搓去果皮,用清水洗出种子。
7.2
商品采收与加工
移栽的辽细辛,生长3~4年即可收获。采收期8月末~9月初。采收后,放日光下晒4小时~6小时,使根成为皮条状,再抖掉泥土晒干或烘干;也可用清水洗净晒干或烘干。
8
包装、运输、储存
8.1
包装材料
应使用干燥、清洁、无异味、不影响质量、容易回收和降解的编织袋或者白布袋,定量压缩包装。
8.2
标识
包装有批包记录,包括品名、批号、规格、质量、产地、工号、生产日期。
8.3
运输
运输工具必须清洁、干燥、阴凉、通风、无异味、无污染。要严禁与可能污染其品质的货物混合运输。
8.4
储存
储存在清洁、干燥、阴凉、通风、无异味的专用仓库中。仓库需安装必要的设备如:温湿度测定仪、通风、照明设备,防虫、防鼠设备等。
9
有机生产记录
9.1
认证记录的保存
被认证的
标有“100%有机”、“有机”或者“有机制造”等字样进行出售、标识、或显示的有机辽细辛的生产、收获和经营的操作记录必须保存好。且这些记录必须能详细记录被认证操作的各项活动和交易情况,已备检查和核实,记录要以证实完全遵守有机生产标准的各项条例,且被保存至少5年以上。
9.2
提供文件清单
9.2.1
一般资料
包括生产者姓名、地址、电话或传真、种植面积、有机耕作面积及作物种类。
9.2.2
农田描述
包括田块图和地点详图、田块清单和历史记录、设备表。
9.2.3
生产描述
包括要认证的产品清单、估计的年产量、栽培技术、测试分析、田间农事记录。
9.2.4
投入和销售
投入包括种子、肥料、病虫害防治材料、农业投入、标签、服务。销售包括产品、数量、保证书、顾客。
9.2.5
控制与认证
包括遵守有机生产技术规程、检查报告、认证证书等。



A
(规范性附录)
肥料和土壤改良调节剂
本附录给出了肥料和土壤改良调节剂的名称、成分要求和使用条件。

A.1废料和土壤改良调节剂



描述、成分要求、使用条件
◆堆肥的畜牧粪便
指明动物种类(包括牛、羊、猪、马科动物和家禽。)
不能加入化学合成物质
来自散养型养殖方式或有机畜产品生产单元,禁止使用集约化农场粪便
◆绿色植物或食品加工厂下脚料的堆肥混合物
如油饼、麦芽杆、海草及海草产品等
不能加入化学合成物质。
限量使用氢氧化钾或氢氧化钠
◆液体动物粪便(粪浆、尿等)
在可控发酵或合理稀释后使用
禁止使用集约化农场粪便
◆庭院废弃物堆肥
只能是植物和动物废弃物
不能加入化学合成物质
干物质中元素的最大含量(mg/kg):镉:0.7;铜:70;镍:25;铝:45;锌:200;汞:0.4;
总铬:70;铬(VI):0
◆下列动物来源的产品和副产品。血粉、蹄粉、骨粉、鱼粉、肉粉、羽毛、羊毛、绒毛、毛发、乳制品
不能加入化学合成物质。
干物质中不允许含有铬(VI)的成分
◆蠕虫和昆虫类粪便活腐殖质
木炭、泥炭
天然物质,不能加入化学合成物质
木材产品如锯末和木屑、木灰或堆沤树皮
树木砍伐后未经化学处理
蘑菇培养废料
基质的成分必须是有机的产品或未经化学处理产品处理
膨润土、粘土(例如珍珠岩、蛭石等)
天然物质,不能加入化学合成物质
草木灰
不能加入化学合成物质
◆磷矿粉、铝钙磷酸盐、天然碳酸镁、碳酸钙、天然钾盐、硫酸镁盐、硫酸钾
P205中Cd的含量低于90mg/kg
限于在碱性土壤上使用(pH≧7.5)
碱性矿渣
◆氯化钙溶液
硫酸钙(石膏)
限于天然来源,不能加入化学合成物质
硫元素
天然物质,不能加入化学合成物质
◆微量元素包括可溶性硼产品
不许使用硝酸盐或氯制品。土壤是否缺乏要通过测试
◆氯化钠、氯化钾
限于矿井盐,并且不会引起氯在土壤中积累
注:
带◆的肥料的应用必须首先得到有资质资格检查机构的认可


B
(规范性附录)
农药
B.1
控制植物病虫害的产品
表B.1
给出了控制植物病虫害的主要产品。
表B.1
控制植物病虫害的产品

称描述、成分要求、使用条件动物油和植物油(例如薄荷油、松树油、香菜油)杀虫剂、杀螨剂、杀真菌剂、发芽抑制剂◆从除虫菊瓜叶菊叶
中提取的类除虫菊酯制剂杀虫剂◆鱼藤酮制剂、鱼藤粉、鱼藤粉制剂杀虫剂苦味剂和鱼尼丁、苦参碱杀虫剂、驱避剂硫磺(硫磺熏蒸剂、硫磺粉制剂、硫磺水制剂)杀虫剂、杀螨剂、驱避剂波尔多液制和深酒红混合物、熟石灰在土壤中使用必须尽量减少其在土壤中的积累钾皂(软皂)杀虫剂白明胶杀虫剂卵磷脂杀真菌剂高锰酸钾杀真菌剂、杀菌剂碳酸氢钠液制剂
◆石灰硫磺(石硫合剂)包括多硫化钙杀虫剂、杀螨剂、杀真菌剂石蜡、蜡的水制剂杀虫剂、杀螨剂石英砂驱避剂粘板
二氧化碳制剂限于在仓储设施中使用碳酸盐限于在仓储设施中使用农用链霉素、硅藻土制剂
注:
带◆的药品应用必须首先得到资质资格检查机构的认可
B.2
用于生物防治害虫的微生物
表B.2给出了用于生物防治害虫的主要微生物。

B.2用于生物防治病虫害的主要微生物
名称
描述、成分要求、使用条件微生物(细菌、病菌和真菌)例如苏云金杆菌制剂、颗粒病毒制剂等只能是非转基因产品从香菇蘑菇菌丝中提取的液体制剂

B.3
在诱捕或驱避剂中使用的物质
见表B.3在诱捕或驱避剂中必须保证物质不能进入环境,并且要保证在耕作期这些物质不能与作物接触。诱捕物质在使用后必须回收安置处置。

B.3在诱捕或驱避剂中使用的物质


描述、成分要求、使用条件
磷酸二铵
引诱剂、只在诱捕中使用
信息素
引诱剂、性行为干扰剂、在诱捕和驱避中使用
皂液和氨
只用做大型动物的驱避剂,不能与土壤或作物的可食部分接触
碳酸铵
只作为昆虫诱捕中的饵料,不能与土壤或作物直接接触
◆水解蛋白质
引诱剂、与本附则Ⅱ部分的适当产品结合使用
注:

带◆的药品的应用必须首先得到有资质资格检查机构的认可
B.4
灭鼠剂
见表B.4。

B.4灭鼠剂


描述、成分要求、使用条件
二氧化硫
只作为控制地下鼠类
维生素D3

B.5
除草剂、杂草防止剂
见表B.5。

B.5除草剂、杂草防止剂


描述、成分要求、使用条件
皂液
用于农场及其建筑物(车行道、沟、建筑物边界、公用路)
维护和观赏作物除草
覆盖物
新闻纸或其他再生纸,要求没有光泽和彩色墨迹;
塑料覆盖物和遮盖物(聚氧乙烯(PVC)除外的石油制品)
B.6消毒剂和清洁剂(含灌溉清洁系统)
见表B.6。

B.6消毒剂和清洁剂,包括灌溉清洁系统


描述、成分要求、使用条件
酒精乙醇类(乙醇、异丙醇)
氯化物(次氯酸钙、二氧化氯、次氯酸钠)
水中残留的氯化物不能超过国家引水法规规定的消毒剂最高残留标准
过氧化氢



C
(规范性附录)
禁用物质
C.1禁用物质
见表C.1。

C.1禁用物质


描述、成分要求、使用条件

铅盐
氟铝酸钠(矿物)
士的宁(番木鳖碱)
烟草末(烟碱硫酸盐)
硝酸钠
除非限制在低于作物总需氮量的20%——————————

有机中药材 辽细辛生产技术规程 本文关键词:细辛,中药材,技术规程,有机,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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