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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2019年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来源:76范文网 | 时间:2019-04-03 12:20:20 | 移动端:2018年--2019年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2018年--2019年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本文简介:

**省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及标准(*高法民一〔2018〕5号)2018年5月1日起至2019年4月30日止执行此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3年1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99次会议通过)的规定,因生命、健康、身体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

2018年--2019年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本文内容:

**省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及标准
(*高法民一〔2018〕5号)
2018年5月1日起至2019年4月30日止执行此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3年1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99次会议通过)的规定,因生命、健康、身体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受害人因道路交通事故致残支出的各项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伤残等级鉴定费和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一、残疾赔偿金
伤残鉴定结果直接关系到损害赔偿数额,不容忽视,如果能够定上残,则意味着数额不菲的赔偿;如果定不上残,则进入诉讼程序的意义不大,受害人除了支付诉讼费外,还要承担鉴定费和律师代理费。
以成都地区为例(且假定案件的处理在20018年5月1日-2019年4月30日时间段内),
受害人为十级伤残(赔偿系数为10%)的,如果受害人是城镇户口的,则依据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727元进行计算。即十级的伤残赔偿金计61454元(30727元X20年X10%);如果受害人是农村户口的,则依据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2227元计算。即十级的伤残赔偿金计24454元(12227元X20年X10%)。
受害人为九级伤残(赔偿系数为20%)的,如果受害人是城镇户口的,则依据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727元进行计算,即九级的残疾赔偿金为122908元(30727元X20年X20%);如果受害人是农村户口的,则依据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2227元计算,即九级的伤残赔偿金计48908元(12227元X20年X20%)。
受害人为八级伤残(赔偿系数为%30)的,如果受害人是城镇户口的,则依据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727元进行计算,即八级残疾赔偿金为184362元(30727元X20年X30%);如果受害人是农村户口的,则依据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2227元计算,即八级残疾赔偿金为73362元(12227元X20年X30%)。
受害人为七级伤残(赔偿系数为%40)的,如果受害人是城镇户口的,则依据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727元进行计算,即七级残疾赔偿金为245816元(30727元X20年X40%);如果受害人是农村户口的,则依据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2227元计算,即七级残疾赔偿金为97816元(12227元X20年X40%)。
受害人为六级伤残(赔偿系数为%50)的,如果受害人是城镇户口的,则依据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727元进行计算,即六级残疾赔偿金为307270元(30727元X20年X50%);如果受害人是农村户口的,则依据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2227元计算,即六级残疾赔偿金为122270元(12227元X20年X50%)
受害人为五级伤残(赔偿系数为60%)的,如果受害人是城镇户口的,则依据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727元进行计算,即五级残疾赔偿金为368724元(30727元X20年X60%);如果受害人是农村户口的,则依据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2227元计算,即五级残疾赔偿金为146724元(12227元X20年X60%)
受害人为四级伤残(赔偿系数为70%)的,如果受害人是城镇户口的,则依据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727元进行计算,即四级残疾赔偿金为430178元(30727元X20年X70%);如果受害人是农村户口的,则依据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2227元计算,即四级残疾赔偿金为171178元(12227元X20年X70%)
受害人为三级伤残(赔偿系数为80%)的,如果受害人是城镇户口的,则依据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727元进行计算,即三级残疾赔偿金为491632元(30727元X20年X80%);如果受害人是农村户口的,则依据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2227元计算,即三级残疾赔偿金195632元(12227元X20年X80%)
受害人为二级伤残(赔偿系数为90%)的,如果受害人是城镇户口的,则依据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727元进行计算,即二残疾赔偿金为553086元(30727元X20年X90%);如果受害人是农村户口的,则依据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2227元计算,残疾赔偿金为220086元(12227元X20年X90%)
受害人为一级伤残(赔偿系数为100%)的,如果受害人是城镇户口的,则依据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727元进行计算,即一级残疾赔偿金为614540元(30727元X20年X100%);如果受害人是农村户口的,则依据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2227元计算,即一级残疾赔偿金为244540元(12227元X20年X100%)
伤残鉴定赔偿年限为20年,如果受害人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每超过一岁,则减去一年;受害人年满75周岁的,则赔偿年限为5年。
二、医疗费
(一)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医疗费包括挂号费、检查费、化验费、手术费、诊治费、住院费、药费医疗等医疗人身伤害的费用。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受害人在实际治疗过程中,会产生各种名目的医疗费用,受害人必须妥善保管各种费用清单,以免在调解或诉讼中举证不全,损害自己的合法权利。
受害人在治疗过程中,未经医院同意,不得擅自转院或私自购药,以免产生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如需转院治疗,必须持有医院的转院证明书。
受害人因道路交通事故容貌毁损、需要做整容手术的,可以在诉讼时以医疗费的名义提起。很多受害人和代理人往往忽略了这一点,认为整容费属于后续治疗费或残疾赔偿金,致使受害人支出的合理的整容费得不到法院的支持和肯定。
三、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四、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受害人住院期间支出的护理费容易主张,但是,受害人出院以后可否主张护理费?却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受害人出院后,如果医院在出院诊断或出院记录上有明确的医嘱:需要专人护理X个月或需要护理X个月,受害人可以据此主张出院后的护理费;否则,受害人主张出院后的护理费则缺乏事实依据。
个别受害人出院后,生活仍不能自理的,可以做护理依赖程度鉴定,根据鉴定结论中需要护理的时间,主张出院后的护理费。
五、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律师提示:交通费包括但不限于机票、火车票、地铁票、出租车发票和公交车充值卡发票等。
六、住宿费是指交通事故伤残者到外地就医、配置残具、参加事故处理人员等所需的住宿费。其标准按照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七、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八、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九、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律师提示:受害人应当选择普通的残疾辅助器具,尽量使用国产的、中档价位残疾辅助器具为宜。
十、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全年21991)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全年11397元)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十一、受害人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律师提示:受害人虽然已经出院,但是仍需康复、护理、继续治疗的,对方仍应承担受害人必要的、合理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如受害人因道路交通事故引发的后遗症、并发症,受害人及其家属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起一年内,向肇事人另行起诉。
十二、鉴定费:凭票报销
十三、精神损害抚慰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01年2月26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61次会议通过,自2001年3月10日起施行)的规定主张。
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应当根据以下因素确定:(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2)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3)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4)侵权人的获利情况;(5)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6)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律师提示:精神损害抚慰金是一个抽象的法律术语,操作的难度很大,不同地区、不同人群、不同职业、不同原因引起的道路交通事故精神损害抚慰金会有所区别。
在成都地区,同样没有最低的赔偿标准和最高的赔偿限额,法官根据实际情况予以酌情判定,十级残疾赔偿金一般在2000元/级左右。
十四、其他财产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衣物损失、维修费用、车辆停运损失等。
十五、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每增加1岁减少1岁: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1、60周岁以下的应赔偿城镇居民60周岁以下的赔偿614540元(20年
X30727元)。
2、农村居民60周岁以下的应赔偿244540元(20年X12227元)。
十六、安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标准58671元。以六个月工资计算,安葬费的总额为2933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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