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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2020年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达标验收基层党支部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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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2020年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达标验收基层党支部制度汇编 本文简介:

2018-2020年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达标验收基层党支部制度汇编党支部及支部委员职责2018年,中组部印发了2018-2020年基层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的通知,全国各基层党支部要在2020年前完成规范化建设达标。我支部列入2018年达标,为此,我支部组织委员牵头,用近3个月时间,完成了《党支部及支部委员主

2018-2020年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达标验收基层党支部制度汇编 本文内容:

2018-2020年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达标验收基层党支部制度汇编党支部及支部委员职责
2018年,中组部印发了2018-2020年基层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的通知,全国各基层党支部要在2020年前完成规范化建设达标。我支部列入2018年达标,为此,我支部组织委员牵头,用近3个月时间,完成了《党支部及支部委员主要职责》、《党务公开制度》、《发展党员工作制度》、《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制度》等23个制度的制订修订,内容涵盖了基层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的方方面面,通过全体党员的修改完善,得到了上级党组织的充分肯定。
  一、党支部委员会职责
  党支部委员会在支部党员大会闭会期间,负责领导和处理党支部的日常工作,支部委员会对支部党员大会负责,同时,向上级党组织负责,接受上级党组织领导。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创先争优,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促进本单位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二)组织党员深入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建设学习型党组织。
  (三)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提高党员素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严格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督促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把纪律挺在前面,教育党员和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党纪国法。
  (五)密切联系群众,了解和反映群众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六)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七)配合办公室对党员干部进行考核和民主评议,对机关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支委会工作制度
1、学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矿党委决议的具体措施和办法。
2、支委委员汇报自己工作,总结经验,找出问题,安排布置任务。
3、分析支部班子和党员的思想状况,研究党员教育、党的思想建设中的重大问支题,
4、分析本队职工思想动态,研究思想政治工作中的新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教育措施。
5、每季度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交流思想,增强团结。
6、每季度进行一次党风党纪的教育,并研究抓好党风廉正工作。
7、每季度由工会、团支部汇报一次群众组织的工作情况,
并研究决定有关重大问题。
8、上述各种会议应做好记录。
党支部书记、委员主要职责
支部书记在支委会的集体领导下,主持支部日常工作,主要职责:
(一)主持召开支委会和支部党员大会,负责制订支部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代表支委会定期向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汇报工作。
(二)组织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有关指示、决议。
(三)经常了解党员和群众的思想、工作、生活情况,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重要问题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和行政领导反映。
(四)抓好支委会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各位委员的作用。
委员协助书记负责组织建设方面、负责思想建设、纪律检查方面的工作。
组织生活会制度
1、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每半年召开一次。
2、民主生活会主要内容是支委成员及全体党员,按照党章和党员干部的要求,对自己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学风,生活作风,领导作风进行对照检查,找出问题,制定出整改措施,同时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以达到互相帮助,共同提高,团结统一的目的,不断提高对组织生活会重要意义的认识,增强党员积极参加组织生活会的自觉性。
3、要认真的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要注意方法,以达到团结同志,互相促进的目的。
4、支部要认真组织。讲实求效,保证人员齐全,会前要有准备,会议内容要集中,要有针对性的解决实际问题。
5、班子成员,都用以普通党员的身份积极参加组织生活会。
党员联系群众制度
1、建立思想政治工作网络,实行思想政治工作责任制支部委员都要建立班组联系点,党员要以所在的行政班组为主,建立思想政治工作责任区,负责所在班组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2、及时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高群众的思想觉悟,保证党的方针政策和矿党委决议的贯彻落实
3、耐心听取群众意见和要求并及时向党组织反映,帮助群众解决工作、学习、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做群众的知心朋友。
4、在各项工作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影响带动职工群众,带头完成各项任务。
5、每个党员要不断提高对联系群众制度的认识,自觉行动,真正把联系群众工作落到实处。
6、支部委员、党员每月至少要同群众谈心2至4次,并向支部汇报联系群众工作情况。
7、支部委员、党员联系群众工作将作为年终评选各类先进的重要依据。
党员教育制度
1、组织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党政文件精神,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同心同德完成矿党政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2、组织党员学习党章中关于党员义务和权利的规定,促使党员增强党性,自觉按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做合格党员。
3、组织党员学习党的纲领、宗旨和党的历史,向党员进行共产主义理想和为人民服务思想的教育,使党员为企业的改革、发展、稳定多做贡献。
4、组织党员学习党的有关纪律和规定和从严治党的有关精神,使党员自觉遵守和维护党的纪律,争做遵纪守法的模范。
5、严格党员学习制度,持之以恒,充分利用“三会一课”的形式搞好党员教育,做到时间、学习内容、人员、效果四落实。
党支部中心组学习及考核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办党支部中心学习组的学习,努力提高党支部的理论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党支部中心组学习的目的,是为了提高我办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理论素质、领导水平和管理水平。党支部中心组成员要在全办的政治理论学习中起好带头作用,做出表率。
第三条党支部中心组的学习,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坚持与工作实际相结合。
第二章组织领导
第四条党支部中心组成员由全办科级干部及其他党员组成。根据学习内容和需要,可吸收其他相关人员列席。党支部书记任组长。
第五条党支部中心组学习由组长主持,如组长因故不能出席,由副组长主持。
第三章学习要求
第六条学风建设。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要以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实际问题,以我们正在做的事情为中心,着眼于马克思主义理论的运用,着眼于对实际问题的理论思考。
第七条学习内容。党支部中心组学习主要围绕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科学发展观、习近平重要思想、党的重大方针政策、上级的重大决策及重要时事等内容展开。
第八条学习目的。紧紧抓住理想信念这个核心,不断增强改造主观世界的自觉性。把理论学习同解决自身在党性党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起来,找差距、查不足,不断增强党性修养和拒腐防变能力,要“正确对待同志,正确对待组织,正确对待群众”,进一步树立科学的发展观,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以及社会主义荣辱观。
第九条学习计划。根据上级党委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办实际,由支部牵头,制定年度学习计划。
第四章学习方式与时间安排
第十条党支部中心组的学习可以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形式。集中学习采取听专题报告和讲座、观看录像、讨论交流、写心得体会等灵活多样的学习方式
第十一条党支部中心组原则上每周学习一次,学习时间一般选定在星期二的下午。如有重要的内容需要学习传达,可以随时安排。
第五章学习制度
第十二条学习考勤制度。党支部中心组实行严格的考勤制度。中心组成员必须准时参加学习,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的,事前必须向组长请假。
第十三条学习档案制度。要建立中心组成员个人学习档案,包括自学笔记、讨论记录、中心发言材料、学习体会文章等内容。
第六章学习考核制度
第十四条指导思想。中心组理论学习考核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科学发展观、习近平重要思想为指导,本着“从严治党”原则,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理论学习制度,探索行之有效的考核方法,建立科学的考核标准和激励约束机制,以此调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理论的积极性,增强党性锻炼和改造主观世界的自觉性,不断提高理论水平、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
支部党员大会
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机关支部可适当增加次数。支部大会表决时,通过选举(推荐)事项以及其他问题时,本支部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表决通过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时,要有本支部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参加方为有效,大会决议必须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半数以上通过,方能有效。
支部党员大会的主要内容是:1、听取和审查党的基层委员会的工作报告,讨论、决定本支部的重大问题,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2、选举党支部委员会及选举(推荐)出席上级党的代表大会(代表会议)的代表(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预备人选)。3、讨论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4、提出对党员的奖励和违纪党员的处分、不合格党员的处置意见,决定职权范围内的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处置。5、讨论决定支部其他重要问题或有关事项。
党支部委员会
党支部委员会应每个月召开一次会议,必要时也可召开支部委员会扩大会议。主要内容:1、讨论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议。2、分析研究党员、干部的思想动态,制订教育管理监督措施。3、讨论制订完成生产和工作重大问题的方针方法。4、研究选举(推荐)事宜和发展党员、预备党员转正和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工作。5、研究表彰先进、处分违纪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问题。6、研究有关干部选拔、调整等方面的问题。7、讨论研究工、青、妇等群众组织工作方面的问题。8、研究需要提交党员大会讨论的有关问题,并提出初步意见。
党小组会
党小组会(含不设小组的支部)每月应召开一至二次。
主要内容:1、组织党员学习。2、研究贯彻执行支部决议和各项工作任务。3、党员汇报思想和工作。4、讨论选举(推荐)事宜、发展党员、预备党员转正和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工作。5、讨论表彰先进、处分违纪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问题。
党课
以上课讲授的形式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是中国共产党对党员和申请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的重要方式。党的各级组织通过党课,定期向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进行党性、党纪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
党课是每一位中共党员的必修课。党课就是对每位党员进行先进思想教育,了解共产党的精神内涵,以及其先进性。每位申请入党的积极分子,都要进行党课教育。
党课也可采用上级有关部门统一编写的或党刊发表的教材,也可以基层党组织自己编写,组织看电教片,请优秀党员介绍先进事迹,组织参观学习等形式。每月应开展一次。
党内监督制度
党支部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监督的主要内容:
1、能否遵守党的政治纪律,与党中央在思想上、行动上保持一致;
2、能否自觉参加上级党组织、所在支部组织的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
3、能否认真履行党员义务,积极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
4、能否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和党纪条规;
5、能否廉洁从业,遵守职业道德,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
6、能否密切联系群众,正确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
实施监督的主要方法:
1、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党支部每半年检查一次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并在支部会议上通报;
2、督促领导干部按规定召开民主生活会,会前收集党员、群众对领导干部的意见,并如实转告本人或在会上报告;
3、协助上级党组织做好干部工作,经常了解掌握干部职工的思想、作风和工作情况,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和行政领导反馈;
4、对党员违法违纪案件,协助纪检部门调查核实,按有关规定作出严肃处理。
外出党员管理制度
党员因工作需要,外出学习或工作时间较长(6个月以上),且地点比较固定的,应按规定转移党员正式组织关系。党员外出学习或工作时间较短(6个月以内)或工作流动性较大,地点不固定的,一般应出具党员证明信。
短期外出(6个月以内)或长期外出,但暂时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还应持有《流动党员活动证》,持证在外出所在地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有外出党员的党支部应通过适当方式与外出党员保持联系,了解党员外出期间的思想工作情况,党员返回后,查验《流动党员活动证》记载内容,以了解掌握外出期间的表现。
发展党员工作程序
发展党员工作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组织发展过程中必须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按照党员发展工作的程序,认真履行手续。关于发展党员工作的程序,在不同时期,随着党的工作重点变化,有着不同的要求,现就当前发展党员工作的一般程序分述如下:
  一、自愿提出入党申请
  要求入党的同志自愿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主要写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本人主要表现。党组织接到申请后,应派人与申请入党人谈话(一般在15天内)进行教育和鼓励,并妥善保管好申请书。
  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入党申请人经党小组(共青团组织)推荐、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审查同意后,便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将入党积极分子报上级党委备案,并通知入党积极分子本人,要求其本人写出自传(内容主要写本人简历、家庭主要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政历和现实表现情况),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入党申请人到积极分子的时间长短,可视情况而定,没有具体规定。基层党委要对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时间一般5至7天(或不少于四十个学时),主要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等教材。中组部组织局编写的《入党教材》可作为学习辅导材料。未经培训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培训后要填写培训成绩登记表,装入入党材料档案。
  三、进入考察期
  考察期一年以上,自党支部确定其为入党积极分子之日算起。党支部每半年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每次考察情况要填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填写考察意见时,要真实、具体、准确,既要有优点,也要写出缺点)。防止平时无记录,入党前闭门造车、突击编写的现象。要注意掌握表中时间顺序即工作顺序,按先后顺序一般为:党小组(团支部推荐意见)
--支部对申请人的政历了解意见--支委会(或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是否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意见--考察意见(时间相隔不能超过8个月)--综合政审结论--支委会或支部大会讨论发展对象意见--党(总)支部意见。
  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
  党支部派一至两名正式党员召开座谈会,听取党内外群众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反映。
  1、座谈会党外群众一般不少于8人,不够8人的,支部应加以说明。
  2、座谈会应在考察期近一年,支部准备列为发展对象之前召开。
  记录整理表内评定意见反映要求真实。除表内情况还应附一份完整的群众座谈会原始记录(参加人员必须签名)
  五、确定发展对象
  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
  党支部确定了发展对象,应及时向上级党委(总支)报告意见,并附送入党积极分子的政审材料、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原始记录、考察材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等。
  上级党委分管书记和组织部门进行审查,对符合要求的,同意确定为发展对象,并下发《入党志愿书》。
  六、政治审查
  审查发展对象本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政治历史和重大政治斗争中(特别是文革、动乱和反法轮功斗争)的表现。动乱期间在校的中专学历以上的学生入党时一般要到该校取得当时政治表现证明材料。
  审查发展对象直系亲属和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对发展对象自传中反映出的情况及上述审查内容要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和结论意见(落款处须盖上支部章)。
  七、确定入党介绍人
  入党介绍人由两名正式党员担任,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发展对象约请,或由党组织指定。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是:
  1、向被介绍人解释党的纲领、章程,阐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认真了解被介绍人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工作表现、经历等情况,如实向党组织汇报。不能采取马马虎虎的态度,更不能有意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
  2、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填写入党介绍人意见时,不要简单地以提希望的形式代替写缺点,而应实事求是地对被介绍人的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工作表现和其它方面的情况作出全面评价,并表明自己对其能否入党的态度)。向支部大会负责地介绍被介绍人情况。
  3、被介绍人批准为预备党员以后,应继续对他进行教育帮助,使他按期转为正式党员。
  八、填写入党志愿书
  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须经上级党组织同意。在填写《入党志愿书》之前,上级党组织应对发展对象进行为期7-10天的公示,听取党内外的意见反映。填写《入党志愿书》要在入党介绍人的指导下,用钢笔或毛笔填写,并要求其填写时要忠诚老实、实事求是,不得有任何隐瞒和伪造。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对《入党志愿书》上有的项目没有内容可填时,应注明无。在对党还有哪些需要说明的问题一栏,主要填写需要向党说明,而其它栏目中不能填写的问题,或对某些栏目需要补充说明的问题。如亲友中被停职、拘留审讯等,现在尚无结论和处理的问题。
  九、支委会审查
  召开支委会,严格审查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经支委集体讨论认为发展对象合格和手续完备后,即提交支部大会进行讨论。
  十、召开支部大会
  程序:
  1、申请入党人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现实表现以及向组织说明的其它问题;
  2、党小组和介绍人介绍入党人的主要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
  3、支委会报告对申请入党人审议情况;
  4、与会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对申请入党人能否入党进行讨论;
  5、申请入党的人对大会讨论情况表明自己的态度;
  6、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注意事项:
  1、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达到应到会的正式党员半数以上,若因某种原因不能到会的党员,在会前正式向支部递交书面意见,应该计算在有效票内;
  2、申请入党人及其入党介绍人必须参加支部大会;
  3、讨论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在一张表决票内逐个进行表决,然后逐个宣布表决结果;
  4、支部决议应及时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决议内容包括申请人的优缺点,应写实到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数、表决结果及日期,并将原始表决票及汇总表妥善保存(保存时间必须在一年以上);
  5、及时将《入党志愿书》、申请书、政审材料、培养教育和考察材料报党委审批。
  十一、谈话
  在审批接收新党员前,上级党委首先要对支部报来的入党材料进行审查,看材料是否齐全,手续是否完备,然后再指派专人同申请人谈话(2人以上),作进一步的考察。谈话中,主要了解被谈话人的入党动机,对党的认识和对党的基本知识的掌握情况,征求其对党需要说明的问题,帮助其提高对党的认识,指出努力的方向。公示和谈话情况要如实填入《入党志愿书》。
  十二、党委审批
  党委审批要及时,必须在支部上报的接受预备党员决议3个月内审批,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审批时间,但不得超过6个月。凡无故超过规定时间而未予审批的,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党委审批必须坚持集体讨论,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具体参照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相关要求),不能个人说了算,更不能以党政联席会的形式讨论审批党员。党委审批的意见要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注明预备期的起止时间,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
  十三、支部向本人发出入党通知书
  党支部接到党委入党审批通知后,应及时通知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党支部应将上级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党小组活动,告诉其交纳党费的时间、规定等。
  十四、入党宣誓
  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宣誓。举行入党宣誓仪式的时间,应尽可能在上级党组织批准预备党员后及时举行(一般由基层党委或党支部(总支)组织进行)。有些党支部为了使入党宣誓仪式更有纪念意义,采取在党的生日集中举行入党宣誓仪式的办法,也是可以的。
  入党宣誓仪式的一般程序:
  1、宣布仪式开始,奏《国际歌》;
  2、党组织负责人致词;
  3、宣布参加宣誓的新党员名单;
  4、宣誓;
  5、上级组织负责人讲话;
  6、新党员代表向党表决心;
  7、党员代表或积极分子代表讲话;
  8、宣布仪式结束。
  十五、预备期的培养考察
  预备期为一年,从支部大会通过预备党员之日算起。对预备党员的教育和考察,党组织通过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介绍人帮助等方式,每季度要讨论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同本人谈话。预备党员要自觉地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考察,经常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每半年要向支部书面汇报思想和工作一次。
  十六、预备期满
  考察合格转正手续:
  1、本人在预备期满前适当时候向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
  2、党小组提出意见;
  3、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
  4、支委会审查;
  5、支部大会讨论、票决通过;
  6、上级党委实行票决审批。
  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必须在3个月内审批,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
  考察不合格,延长预备期。对预备期满后不完全具备条件或犯有一定的错误,但还没有完全丧失预备党员条件,并且本人决心努力改正错误的,可延长预备期。延长时间最长不超过一年,最短不能少于半年。延长预备期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作出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报上级党委。延长预备期期满后,由党支部根据其是否具备党员条件作出转为正式党员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决议,并报上级党委审批。
  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对在预备期内不能履行党员义务,确定不具备党员条件或犯有严重错误或延长预备期后经过教育考察已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支部大会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报上级党委审批。
  注意事项:
  1、各基层党组织在发展党员工作过程中,所作出的全部决议或决定,必须坚持双过半原则,即会议实到人数(预备党员除外),必须超过应到人数的一半以上;赞成决议或决定的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
  2、下列情形的党员可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患精神病或其它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志的;自费出国半年以上的;虽未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党纪处分,但还在服刑的;年老体弱卧床不起和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下派、挂职、外出学习或工作、生产(打工、经商)半年以上的等等。
  3、预备党员转正后,应将其《入党志愿书》、入党和转正申请书、自传、政审材料、教育考察材料及时上交上级党委,存入本人档案。
  吸收新党员的党支部大会程序
  1、准备工作。开好党小组会,对入党申请人的情况进行认真讨论,并向支委会汇报党小组的讨论情况和意见。支委会对申请人的政治历史和现实表现进行审查,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对申请人的意见和反应,指派一名支部委员找申请人谈话,了解他的入党动机和对党的认识。支部委员会在广泛听取讨论意见的情况下,认为申请人具备了入党条件,把《入党志愿书》发给申请人填写,并说明填写的要求。
  2、确定开会时间,通知全体党员准时到会。如果申请人因故不能到会参加会议,或两名介绍人都缺席时,大会应改期召开。
  3、大会由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主持。宣布应到会党员数,实到会党员数,个别不能到会的党员请假原因,宣布大会开始。
  4、申请人宣读入党志愿书,汇报自己对党的认识,学习党章的体会、入党动机及自己和家庭主要社会关系的基本情况等。
  5、入党介绍人介绍申请人的有关情况。
  6、到会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并由申请人谈自己对大家提意见的看法及今后的态度和决心。
  7、支部大会进行表决。表决时,申请人不必退席。如果讨论两个人以上的入党问题,则应一个一个地讨论,讨论一个表决一个。在讨论时,如果出现两种尖锐对立的意见,一是争持不下,可暂时休会,待搞清情况,统一认识后,在下一次支部大会上再次讨论表决。如在会上发现新的比较严重的问题,一时又搞不清楚,可暂时休会,不予表决,待问题审查清楚后,再决定是否召开支部大会讨论其入党问题。
  8、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议。支部大会决议反映全体党员对申请入党人的看法和意见,一定要认真填写。决议中扼要地写出支部大会讨论的结论和表决情况。写清楚应到会和实到会党员人数,其中包括有表决权的党员数,表决时同意或不同意的党员数,并简要注明不同意的理由,以供上级党委审批时参考。要注明通过决议的日期。决议通过后,支委会应将其填入《入党志愿书》,经支部书记签名盖章后,及时报上级党委审批。
  预备党员转正的党支部大会程序
  1、党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主持会议,清点人数。宣布开会并简要说明会议的内容及注意事项。
  2、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汇报自己在预备期的表现,主要优缺点,今后的努力方向,以及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
  3、由入党介绍人汇报预备期内的培养教育工作和该预备党员的主要表现,并说明其转正的态度。
  4、支委会介绍该预备党员在预备期的表现情况,肯定成绩,指出缺点和不足,提出能否转正的态度。
  5、进行讨论。主要是针对预备党员在预备期的表现,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希望,并表明个人对该预备党员的转正意见。
  6、进行表决。到会党员举手表决。同意该预备党员转正的人数必须是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以上。大会表决后,根据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支部大会决议。决议的内容应包括:预备党员在预备期的表现,支部大会讨论的情况,对预备党员的意见,表决情况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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