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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区党和政府机构改革调研报告

来源:76范文网 | 时间:2019-03-21 10:02:13 | 移动端:某区党和政府机构改革调研报告

某区党和政府机构改革调研报告 本文简介:

某区党和政府机构改革调研报告  为有效破解机构职能体系障碍和弊端,按照区委统一部署,区委编办以“大学习、大调研、大讨论”活动为抓手,组建xx个调研组,历时xx个月,深入xx个单位开展专题调研,摸清了全区机构运行、职能配置等现状,查找梳理了一批问题,针对性提出了意见建议,为推进全区机构改革提供了决策参

某区党和政府机构改革调研报告 本文内容:

某区党和政府机构改革调研报告
  为有效破解机构职能体系障碍和弊端,按照区委统一部署,区委编办以“大学习、大调研、大讨论”活动为抓手,组建xx个调研组,历时xx个月,深入xx个单位开展专题调研,摸清了全区机构运行、职能配置等现状,查找梳理了一批问题,针对性提出了意见建议,为推进全区机构改革提供了决策参考。
  一、机构编制情况
  (一)机构设置方面:全区有各类机构xx个。其中,行政机构xx个(党委部门xx个、政府部门xx个);街道办事处xx个;乡镇xx个;群团机构xx个;事业单xx个。
  (二)人员编制方面:全区有各类编制xx名,实有xx人。其中,区级行政编制xx名,实有xx人;政法专项编制xx名,实有xx人;乡镇(街道)行政编制xx名,实有xx人;工勤编制xx名,工勤人员xx人;事业编制xx名,实有xx人。
  (三)领导职数方面:全区有正科级领导职数xx名,其中,行政类正科级领导职数xx名,事业类正科级领导职数xx名;副科级领导职数xx名,其中,行政类副科级领导职数xx名,事业类副科级领导职数xx名。
  二、主要问题
  (一)对标“优化协同高效”,机构设置有待改革。一是乡镇机构设置“呆板粗放”。现行“四办三中心”设置模式不够科学,没有因地制宜考虑各乡镇特色和发展定位,机构运行不理想、作用发挥不够好,机构设置与实际运行存在“两张皮”现象。二是事业单位设置与民生需求不匹配。聚焦“养老服务、幼儿教育”等重大民生工程,机构编制保障不足。三是挂靠机构设置“混搭错位”。受机构限额影响,全区设置有大量挂靠机构,个别挂靠机构的职责与被挂靠单位相距甚远,“错位混搭”设置,影响工作效率。四是执法机构设置“分散重叠”。个别领域执法机构设置分散,条块管理、各自为政,执法综合效应大打折扣。
(二)机构设置情况
1、政府工作部门设置情况。严格落实省、市规定,做到了“两个不突破”。政府工作部门控制在20个以内:即:办公室(挂法制办公室牌子)、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文化体育局(挂教育督导室牌子)、科学技术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城市管理局、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林畜牧局、商务局、卫生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审计局、统计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详情见附件),行政编制总量控制在限额以内。
2、派出机构情况。为打造服务型政府,成立了区行政服务中心,作为区政府的派出机构。主要负责对政府各部门进驻、委托事项办理的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和指导服务工作。
3、挂牌机构及议事协调机构情况。按照上级批复的机构改革方案,2个机构进行了挂牌设置,即:区政府办公室挂区政府法制办公室牌子,区教育文化体育局挂区政府教育督导室牌子。在议事协调机构设置中,区人民防空办公室仍作为区国防动员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我区严格控制新设立的议事协调机构,确需设立的,要严格按规定程序审批。议事协调机构不设实体性办事机构。
4、部门管理机构情况。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根据《河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和办事机构设置问题的通知》(豫编〔2011〕40号)精神,我区设置了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由政府办管理。
(三)机构运行情况
各部门坚持“四分开”,即: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把不该由政府管理的事项转移出去,把该由政府管理的事项切实管好。各部门能紧紧围绕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几大职能,认真执行“三定”规定,切实履行部门职责,实现了“四到位”,即:机构设置到位,人员定岗到位,职责划转界定到位,履行职责运行基本到位。
(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情况
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和省、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按照“合法、合理、效能、责任、监督”的原则,采取取消、移交、下放、调整合并等方式,对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和省、市明确取消的项目进行精简。2013年,区监察局、法制办将牵头组织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职责移交区编办后,区编办积极发挥协调作用,联系相关成员单位,按照“自查清理、集中审核、公布实施”几个步骤,对区直政府部门201x年xx项行政审批项目逐项审核清理。目前,我区保留行政审批项目87项,取消行政审批项目36项,承接上级下放行政审批项目11项,调整后转入日常工作的行政审批项目24项,并以政府文件的形式,向社会公布。
二、当前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设置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区级政府行政编制配备不能满足工作需要
目前我区20个政府工作部门共有行政编制125名(含行政服务中心行政编制),平均每个工作部门只有6名行政编制左右,除去领导职数,工作人员只有1—2名。由于行政编制总量少,部门内设机构相应减少(内设机构设置原则按单位编制数减去领导职数,剩余的编制数为内设机构个数核定),1名工作人员工作时需要对应市级部门少则7、8个,多则10多个业务科室。加之近十年来,除接收军队转业干部外,行政机关没有补充过“新鲜血液”,人员年龄结构老化、工作人员短缺,难以实现A、B角工作制,不得不从事业单位借调人员来顶岗使用,直接影响到了政府对区域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职能的履行。
(二)、区级政府职能配置不完整
根据《宪法》第三十条“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分为区、县。”市辖区被明确为县级行政政权,但在实际工作中,市辖区并不具备与县一样的主体地位,管理的权限无法与县相比,特别是市辖区的公安、工商、税务、质监、环保、规划、国土等部门作为垂直管理部门,与区级政府自然分割,造成事权不对等,使区级政府失去了为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服务的必要手段,职能运行空间狭小,行政效能降低,协调垂直部门配合困难,区级政府社会管理弱、公共服务弱、行政执法弱。如区城市管理局进行市容环境执法,按照行政处罚法以及国务院有关规定,法律法规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城市规划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工商行政管理和公安交通管理等领域的全部或部分行政处罚权分别赋予城管、规划、建设、工商、公安等部门。由于规划、工商、公安几家单位作为垂直部门的派出机构,区级政府没有配备其职责权限,区城管局在进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时,无法与其他部门无缝衔接、紧密配合、综合执法,其结果往往是事倍功半,“按下葫芦浮起瓢,小商小贩来回跑”。
(三)个别机构运行上还不够顺畅
食品药品是否安全,直接涉及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人民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问题高度关注。现行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体制,条块结合,既有重复监管,又有监管“盲点”,不利于责任落实。就拿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来说,2010年政府机构改革前,区级政府没有设立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工作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区卫生局承担。为加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2011年,设立了区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其主要职责是承担区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的日常管理工作;承办综合协调任务,指导全区食品安全相关机构开展工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区卫生局继续负责食品药品及化妆品安全综合监督工作。2013年,我区又进一步明确了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分工,将卫生局承担的“餐饮服务许可和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管理职责”、“牵头组织食品安全重大事故调查,统一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职责”移交区食安办。一家只有2名行政编制的机构既要协调,又要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决策、执行、监督方面的工作都需要具体来做,运作起来十分困难。
(四)极个别机构在落实201x年政府机构改革方案时未完全到位
一是原区国土资源局人员至今未上划。201x年,政府机构改革时,原区国土资源局不再作为政府工作部门,其职责已经上划市级部门,但人员未一起上划。二是由于区级行政编制总量少,人防办没有使用行政编制。三是个别大部门和综合性部门还没有真正实现管理中的有机统一。从横向上看,区农林畜牧局虽然已经整合到位,但从纵向上看,其内部运作上还相对比较独立,没有融合在一起。区发改委的综合性股室也没有真正融合到一起,价格调控与收费管理工作还单独运行。
(五)政府部门间职能交叉、缺位、错位现象依然存在
一是职能转变不到位。区发改委这个宏观调控部门既管宏观又管微观,规划、审批、监管也都负责。二是部门间职责交叉、重叠现象依然存在。比如在进行工业和信息化项目备案时,单位要向区工信局备案,又要向区发改委备案。三是遇到体制性障碍,解决职能交叉问题困难多。比如安全生产职责,其分散在住建、交通、国土、工信等部门,建筑施工依据的是《建筑法》,交通安全依据的是《道路安全法》,开采矿产依据的是《矿产资源法》,消防安全依据的《消防法》。区安监局作为辖区内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人,在进行监督执法时则依据的是《安全生产法》。受相关部门利益影响,在整个安全生产监管链条上,容易形成条块分割,相互脱节,监管漏洞。
三、政府职能转变及行政机构设置建议
(一)根据区级政府承担的工作量,参照相关标准,适当增加行政编制
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依据中编办〔xxx〕xxx号文件精神,以辖区内人口、面积、工农业总产值、财政预算收入为指标,按指标权数(人口权数50、面积10、工农业总产值10、财政收入30)计算,测算出区级人员编制配备标准,适当增加行政编制。经计算我区总数值约为135(总数值在85—160之间的为二类县)。综合考虑当前状况、社会发展、区划调整等因素,建议上级参照县级行政编制核定标准核定区级行政编制总量。
(二)下放职能,充分发挥区级政府在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维护稳定上的作用
按照责任和职能相统一,权益和义务相对应,职责和机构相配套的原则,科学合理的划分市、区两级政府的职权范围,以加强市级政府的宏观管理和完善市辖区的职能为重点,简政放权,完善政府分级管理体制,做到行政权项下放、管理重心下移、资源适度下沉。探索实行城市管理综合管理新模式,建议上级政府下放公安、规划、工商、国土等垂直部门相关城市管理职责,区级政府将城管、建设、公安、规划、工商、国土等有关城市管理职责进行整合,组建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
(三)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进一步理顺职责关系,完善相关领域体制改革
一是建议下放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质监局、工商局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中的职责权限;将区级食安办的职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职责、质监局的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工商局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局职责进行整合,组建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负责: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和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监督管理等。并将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相应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队伍和检验检测机构一起划转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为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提供有力技术支撑。另外为了加大打击食品违法犯罪的力度,可以在公安部门设置一支专门力量,与其他部门联合执法,严肃查处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药品、假冒伪劣食品等涉及食品药品安全的犯罪活动。二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优化配置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将区卫生局的职责、计生委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职责进行整合,组建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同时,将计生委的研究拟订全区人口发展规划,提出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政策职责划入区发改委。三是将区商务局承担的生猪屠宰监管职能移交农林畜牧部门,加强农畜产品的统一监管。
(四)进一步深化改革,综合设置内设机构
一是按照“人随职责走”的原则,积极会同相关部门解决好原区国土资源人员上划问题。二是借助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上级部门在编制配备上给予区级部门一定倾斜,使其真正实现权责一致。三是密切跟踪大部门内设机构运行情况,充分发挥内设机构在管理和执行中重要作用,对承担行政审批事项的部门,在设置内设机构时要综合考虑,将行政审批事项整合在一个股室,设立行政事项服务股(室),并成建制进入行政服务中心办公,由行政服务中心负责监督管理服务,行政审批机关负责业务指导。
(五)把转变职能放在突出位置,认真解决部门间职责交叉、缺位、错位等问题
一是进一步整合分散在不同部门相同或相似的职责,理顺部门职责,减少部门职责交叉。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对不适应形势发展的职能和上下级部门交叉的职能及时进行调整。凡是一件事情一家能够办理的交给一家办理,一个部门能承担的职能调整一个部门负责,必须由几个部门共同承担的职能,明确主次,确定牵头部门,建立部门间协调配合机制。二是根据国务院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以减少行政审批为突破口,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理顺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减少政府对微观事务的管理,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同时改善和加强宏观管理,注重完善制度机制,加快形成权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真正做到该管的管住管好。把不该政府管理的事项转移出去,更好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三是加强顶层设计,对现有法律法规进行梳理,为行政体制改革提供有力支撑。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步伐,提高立法质量,抓紧修改与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的法律,在新制定和修改有关法律时,注意法律之间的衔接,确保法律法规在行政机关履行职责时能有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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