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最新的绩效工资发放细则
句容市春城中学教职工绩效工资考核发放细则
为进一步激发广大教职工工作的积极性,鼓励先进创优,按照优绩优酬、奖勤罚懒、奖优罚劣的原则,按照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的《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09﹞84号文)和江苏省教育厅《关于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要求,依据《句容市春城中学教职工绩效工资实施方案》,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特制定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发放细则。
一、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发放总则
(一)发放对象:当学年度在编在岗的学校教职工。
(二)考核方法
1、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采用自评、他评,职能处室考评的方法考核,最后由绩效工资领导小组审定发放。
2、班主任岗位责任奖由德育处考核,最后由绩效工资领导小组审定发放。
3、学校行政享受岗位责任奖。副校长为班主任系数的1.2,中层领导为班主任系数的1.1。行政岗位责任奖由校长办公会考核审定发放。工会主席享受副校长待遇,行政兼班主任的,班主任岗津贴全额发放,行政岗位责任奖减半发放。除此之外,行政兼其他岗位或职务的,享受行政岗位责任奖,其他减半享受。
4、团委书记岗位责任奖为班主任系数的0.5,教研组长岗位责任奖为班主任系数的0.2、备课组长岗位责任奖为班主任系数的0.2;教研组长兼备课组长的,只享受教研组长岗位责任奖。
(三)发放时间
1、班主任津贴按月考核发放,每年发放10个月。
2、其他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学年度考核造册,报市教育局审核后经市财政局,通过个人工资账户直接划拨到教师个人工资卡。
(四)发放依据:依据考核得分。每学期考核一次,两学期考核得分相加为最终考核得分。
(五)分配办法: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为依据。每位教职工考核得分相加,得到全校教职工工作绩效考核得分总和。全校绩效工资总量除以全校教职工工作绩效考核得分总和,得到每分的金额,每分的金额乘以教职工工作绩效考核得分即为教职工个人应得的绩效工资额度。计算公式为:
(全校绩效工资总额/全校绩效考核得分总和)*教职工个人绩效考核得分=教职工个人绩效工资额
(注:此处全校绩效工资总额应为除去行政岗位责任奖和教研组组长、备课组长、工会委员、团委委员、干事、出纳会计等职位岗位责任奖后的数目。)
二、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发放细则
(一)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项目及分值。
考核总分值400分,其中考勤80分、工作量120分,教育教学过程100、教育教学业绩100分。
(二)具体考核细则。
(1)考勤(80分)
主要考核教职工出勤情况。考核依据为学校考勤办法和考勤记载。
1.法定假
①婚假:符合法定年龄者享受婚假3天(含节假日),晚婚者婚期为7天(含节假日)。
②产假:符合法定结婚年龄生育第一胎享受产假3个月(含假期);晚育者产假为4个月(含假期);育龄妇女小产者产假按有关规定执行。
③丧假:直系亲属故去,丧假3天,其他亲属1天。
2.请假手续
①病假、事假无论时间长短均应写书面请假条。
②半天以上,一天以内向分管副校长请假,教务处负责安排好课务。
③两天及两天以上须向校长请假,准假后由本人持准假条到教务处备案,安排好课务。(特殊情况办理补假手续)
④学历进修:(1)凡参加各类进修学习者,一律报校长室,经行政会研究批准,方可报名参加。(2)参加进修学习的,到教务处办理请假手续,并由教务处调好课务。
⑤公差应事先与班主任或搭班教师打好招呼,安排好课务报教务处备案后方可离校。
3.签到时间,依照学校作息时间而定。在岗时间:上午第一节至第四节;下午第一节至活动课。上午第四节和下午活动课无任务的教职工可以处理自己的事务。
4.考勤考核办法(满分80分)
①事假一天扣1分,事假超过3天,每天扣2分。
②病假每天扣0.5分,病假10天以上,每天扣1分。
③迟到或早退一次扣0.5分。
④旷职一次扣5分。
⑤各类会议、集会等学校要求参加的集体活动,迟到或早退1次扣0.5分,缺席一次扣1分。
(2)工作量(120分)
工作量分为基本工作量和课时量。
1、基本工作量(40分)。能服从学校分工,完成学校分配任务并且没有工作失误的得基本分40分。
2、课时量(80分)。
①工作量的考核。工作量每学期考核一次,用每周工作量的考核代替每学期工作量的考核,通过把教师每周课时数转化为分数进行考核。
②工作量的计算方法。根据学科性质不同,确定不同学科合理的系数,语、数、英系数为1.2,理化为1,政史地生为0.9,其他为0.8。以各学科折算系数后的周总课时数除以学校上课教师数,得出教师周人均基本工作量。计算公式为:
折算成系数的周总工作课时数/上课教师数=教师周人均基本工作量
用考核分80分除以教师人均基本工作量,计算出每课时的分数。再用每位教师每周实际课时数乘以学科系数后得到教师的每周工作量,最后用这种工作量乘以每课时的分数,得出每位教师每周工作量的分数。计算公式为:
(考核总分80分/教师周人均基本工作量)*(教师周课时数*学科系数)=教师每周工作量的分数
③教辅人员代课的,按课时数计算得分。
④教师请假,缺课的扣除实际少上课时,代课教师按实际加上相应课时。
⑤在学校师资具备和许可的前提下,男年龄在52周岁以上(含52周岁)、女年龄在47周岁以上(含47周岁)的教师,承担60%及以上的工作量即视为满工作量。
⑥办公室负责人折算成周作量为1.5课时、工会委员折算成周工作量为0.5课时,团委委员折算成周工作量为3课时,学校干事、出纳会计、司务长折算成周工作量为6.5课时。
⑦身体有残疾的教职工,由学校绩效工资考核小组依据具体情况对其工作量酌情考虑。
(3)教育教学过程(100分)
1.师德(20分)
重点考核教师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镇江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八要十不”规定的情况,特别是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关爱学生的情况。全体教职员工必须树立主人翁意识,广大教职员工明确 “学校兴衰,我的责任”,全力打造风正人和的学校氛围。学校倡导“首遇责任制”。只要是学校教职工,不管干什么工作,遇到紧急事务,必须挺身而出,尽自己最大努力去完成工作,绝不许推诿扯皮。全体教职工,不论在校内还是校外遇到学生权益受侵犯、学生违反纪律、学生有损环境卫生的情况,或有浪费水、电,有意损坏教学仪器设备,教学设施的现象等,只要是第一个遇到,第一个发现,都有权利、有责任、有义务站出来,指出错误,纠正错误行为,对学生进行帮助、教育,并及时汇报。对该项制度中按要求认真负责,取得良好工作效益的,学校加大奖励力度;对背离“分工协作、首遇负责制”,造成不良影响的,师德考核将执行一票否决。
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表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从基本分中累计扣分,直至扣完为止,情节严重者不得参加评优评先和职称晋升等。
(1)不履行教育教学职责者,不服从学校分工的,一次扣10分;不服从学校临时分工的,一次扣5分。
(2)不能正常参加政治学习或学校组织的政治活动,无故缺席者扣1分。
(3)因犯有严重政治错误,受到上级有关部门通报批评或处分扣10分。
(4)因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不良影响的扣5分。
(5)向学生家长索要钱物或暗示学生家长请客送礼,造成不良影响的扣2分。
(6)参与赌博、搞封建迷信活动等违法行为,造成一定影响的扣3分。
(7)教师有不团结行为造成一定影响的,或教师家属在校园内有不当言行造成严重影响的,扣3分。
(8)正常上班时间内(除上下午第四节外),不得进行打牌,下棋、打毛线、球类等与教学无关的活动,发现一次扣1分(学校安排的除外)。
(9)凡擅自离岗,饮酒误事、随便离岗的,发现一次扣1分。
(10)组织或要求学生征订、购买教辅资料的,发现一次扣5分。
(11)从事有偿家教者,发现一次扣10分。
(12)不遵守社会公德,产生严重后果,影响恶劣者,扣10分。
(13)以非法方式表达个人诉求,干扰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或损害学生利益者,每次扣10分
2.安全(20分)
学生在校期间,教师应对学生安全负责。集体活动、放学排队,课间课堂上等都应避免大小事故发生。如发生事故造成影响,经绩效工资领导小组研究酌情扣分。
3.教学 (40分)
(1)备课(8分)
教师应在认真钻研教材、课标,了解学生的基础上,制订好学期授课计划,并按进度与课时认真编写教案,教案必须精心设计,教案的详略应以有利于教学实践为原则,新教师、青年教师写详案,备课的考核以检查记录为准。达到此项要求得8分。如有以下情况酌情扣分。
①实备课时每少于应备课时(按教参要求)一课时扣0.5分,直至扣完。
②不按学校要求的格式进行备课,发现一课时扣0.5分,直至扣完。
③“135”考核范围内的青年教师不写详案,每发现一课时扣0.5分。
(2)上课(12分)
上课是整个教学工作的中心环节,上好课是提高教学质量的关键。上课要做到目标明确,内容正确,改革教学方法,掌握教学的基本功、严格上课常规。达到此项要求得12分。如有以下情况酌情扣分。
①有课不上,发现一次扣5分。
②不按课表上课或擅自调课,发现一次扣1分。
③不按时走进课堂,无故迟到、早退、离开课堂者,发现一次扣0.5分。
④上课时有其他违反教学常规的(如接听手机、抽烟等),发现一次扣3分。
⑤受到教育局组织的调研任何一项被评为“一般”的,扣3分。
⑥语、数、英、物、化平均一周少于1次使用多媒体课的,扣2分;体健课一学期上多媒体课不少于2次,少一次扣2分;其他科目一学期上多媒体课不得少于6次,少一次的扣2分。
(3)作业布置与批改(8分)
布置作业要依据课标和教材要求,作业题要精选,作业量要适当,符合省“减负”规定。及时、认真批改作业,作文批改要在一周内完成,其他作业原则上在当天(不得超过第二天中午)批改好。不漏批、错批作业,批改格式符合学校规定。教师应严格作业书写要求,对作业不合格的,要批评教育。此项考核得8分,如有以下情况酌情扣分。
①作业不按批改要求批改的,或请学生批改的,发现一次扣1分。
②作业布置偏少或偏重的,布置惩罚性作业的,酌情扣分。
③教师一周中面批没达到5人次者,扣1分。
(4)辅导(6分)
辅导应针对学生的不同程度,因人制宜。辅导可采用集体辅导、个别辅导、同学之间互帮互助等多种形式进行。课外辅导要有计划、有目的、有准备、有记载。对学习基础差的学生要热情关怀,重点辅导。对学习成绩优异的学生应充分发挥其特长和优势。如有以下情况酌情扣分。
①教师单独将异性带到非办公场所辅导,发现一次扣5分,严重者将追究师德并按相关文件处理。
②发现不按要求下班辅导的一次扣1分。(住校生管理过程中如果发现值班不及时到位和不尽责现象,发现一次扣三分。)
(5)考试(6分)
进行考试是巩固学生基础知识,形成技能的关键。考试分期中和期末两次进行。
①监考人员要认真执行考场规则,不准擅离职守。考试结束应认真及时收齐考生试卷,并当场清点保证无误,并按学生的学号顺序理齐交教务处。监考出现一次失误扣1分。未严格监考导致本考场有明显的作弊现象,经查实,一次扣2分。
②阅卷工作应遵循“严格、公正、准确、规范”的原则。在组长组织下,按时集中流水阅卷。阅卷中如发现雷同卷、明显的作弊标志等情况,需要向阅卷组长汇报,再由阅卷组长向教务处反应。如阅卷出现重大失误,或不负责任,一次扣2分。
③音、体、美、信、研学、劳技、剪纸等教师要按照课标要求进行考查,不符合学校要求的扣5分。
(6)凡被教育局调研某项被评为“一般”的扣2分,两项被评为“一般”的扣4分,三项被评为“一般”的扣8分。
4.教研 (20分)
篇二:学校工资制度
Xx学校工资制度
总则:教职工工资由“基本工资”、“课时津贴”、“岗位津贴”、“福利及奖金”四部分组成。 一、基本工资
1、资历工资 单位:元/月
2、奖励工资 单位:元/月
注:星级教师评比比例为:三星级5﹪,二星级10﹪,一星级20﹪
二、课时津贴
单位:元/节、元/时
备注:1、δ=1+(班额-50)/50; 2、初二生地、初三理化加1元/节;3、监考时不另计课时津贴;4、因个人原因工作量不足,按不足部分2元/节的标准核减个人课时津贴。
三、岗位津贴
附:班主任工作津贴
(一)基本工作津贴:单位:元/月
(二)住学生工作津贴:单位:元/生〃月
(三)电话费补贴:每生每期4元,从班费中开支,所有班费由各班班长到财务 室实报领取。
(四)学生生活费补贴:按应收金额的1%结算(符合学校相关规定)。 (五)浮动津贴 :单位:元/月
注:等级考核按《班级管理评分标准》分A、B、C 、D 、E五等,比例如上表。 (六)奖励:
1、任何班级不得乱收费,否则除由班主任负责退还所收款项外并处班主任两倍罚款。
2、保学控流奖励单位:元/期 注:N为班额,X1%、X3%为保学控流率,X2%为升学率,升学率=(本校高中+省级示范学校就读数)/三年一期期初数
四、福利及奖金
(一)福利
1、基本福利:学校按工资总额的2%拨给工会经费,工会经费用于教职工节日慰问、各类探访、开展有利教职工身心的各类活动(其中:春节200元,教师节100元,五一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分别50元,三八节、重阳节分别30元)。
2、社会保障:学校按有关规定为老师办理有关保险,所需费用包含在教师个人“基本工资”或“津贴”里。
3、“国基”工龄津贴:每生1元,津贴按教师“国基”工龄加权分配。 4、学校减半为教职工提供中、晚餐。
5、教师住房按以下方法进行:一室一厅教师公寓50元/套,学生公寓30元/套(一层及顶层八折);电费:0.76元/度;水费:1元/吨。未经学校书面同意,严禁老师带学生住教工宿舍,一经发现罚款违规教师500元/生。
(二)奖金
1、学生满意奖:若老师满意率为X%,则满意奖为(X-80)×10元。
2、期末考试成绩奖:15元/生.期(其中学校开支10元/生.期;负分老师出5元/生.期,所出金额按负分加权平均分配),奖金按正分加权平均分配,分数按以下方法计算,特殊情况特殊处理:
3、中考特别奖:10元/生(学生按初中毕业生人数)
此项奖励专项用于鼓励老师指导学生考上省级重点中学,其中30%用于奖励班主任,70%用于奖励任课教师,奖金按分数加权平均分配,分数按以下方法计算:①班主任分数=上线人数-3;②任课老师分数=(上线人数-3)×考分比例×开课节数。
4、高考特别奖:15元/生(学生按高中毕业生人数),“分配方案”另行制定。 5、招生奖:详见“招生方案”。
6、量化得分奖: 单位:元/学期
注:等级考核按《教师量化评分标准》分A、B、C 、D 、E五等,比例如上表。
篇三:中学教师结构工资制实施办法
**中学教师结构工资制实施办法
一、总 则
为了进一步深化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加快“三制”改革步伐,在提倡服务奉献精神的前提下,贯彻按劳分配原则,做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实行报酬与工作量、职务、责任及成绩挂钩,调动全体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从而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二、工资结构的组成
(一)基础工资(档案工资)
即国家应发的工资及各种政府补贴,由国家财政统一发放。
(二)岗位工资(课时工资)
根据干部、教师工作量及职工岗位职责折算成的工资。
(三)职务津贴(兼职工作)
根据职务或兼职工作量及责任大小发给的津贴。
(四)奖励工资
由全勤奖、学期奖、教学奖、竞赛辅导奖、教育教学竞赛奖、教科研奖等组成。
三、实 施 细 则
(一)基础工资(档案工资)
即国家应发的工资及各种政府补贴,由国家财政统一发放。
(二)岗位工资
根据岗位工作量按月计发,教师工作量折成课时计算。
1.教师工作量按原课时标准及超课时计算办法计算。达到标准工作量的以每月320元计;超过标准课时数,每课时按20元计算;不足基本工作量按8元/节减发。
2.任教毕业班升学复习课,每节课补10元,具体为:旅游班(高三复习班)从第五学期复习课开始计算;初中(初三)、普高(高
三)从第六学期复习课开始计算。
3.退、离休前一年的教师按《教师法》给予适当照顾。
4.临时代课每节课按25元计算(两周以内按25元计算,超过两周以上从第三周开始每节按20元计算)。
5.各处室职工以岗位工作职责完成情况发放岗位工资。基础岗位工资每月320元计。
6.临时聘任的教师及食堂、门卫等工作人员采取责任承包制。
7.学校党政干部工作量
党政工团领导坚持坐班制,工作量计算标准为:
(1)党支部书记、校长、总务主任以一个标准工作量计。
(2)副书记、副校长以四分之三标准工作量计。
(3)正副教务主任、政教主任、办公室主任、教研主任、工会主席、团委书记以二分之一标准工作量计。
(三)职务津贴
1.教研组长每月3课时;
2.班主任津贴按《班主任量化考核》执行;
3.食堂司务长、班长每月补4课时;
4.党支部委员、工会委员、新教师见习期指导师每月补贴2课时;
5.校长、书记每周补3课时;
6.副校长、副书记每周2.5课时;
7.教务主任、政教主任、总务主任、办公室主任、教研室主任、工会主席、团委书记每周2课时;
8.各级名师及名师培养对象按有关政府文件执行;
9.若一人担任多个行政职务,其职务津贴只算最高职务津贴,不重复计算。
(四)奖励工资
1.全勤奖
(1)教职工根据规定出勤并完成工作量的情况下,可得月全勤奖300元。
(2)教职工每日事、病假按病、事假条例扣发全勤奖;法定事假按有关规定执行。
(3)除公差外,不参加学校会议、各处室会议和教研组活动的,缺1次扣10元,当月累计2次30元,当月累计3次扣月全勤奖。
(4)行政领导、职员实行坐班制,每迟到或早退一次扣2元。
(5)全勤奖由校长室考勤、统计执行。
2.学期奖
发放标准及数额由校委会根据教职工工作情况和学校财力确定。
但凡在一学期中,请假累计达2周(法定假除外)或无故旷课2节(职工旷工1天)以上的不发学期奖金。
3.教学奖
(1)初中设中考奖;
①凡当年上**中学公费线(含加分)一名奖5000元(初三年级段按班级周课时分,班主任加5课时计分)。
②中考各科(语文、数学、社会、自然、英语)超市平均分数线人数达30%以上奖600元(一标准工作量);体育成绩24分以上达30%以上奖600元(一标准工作量);每递增10%加200元(一标准工作量)。
(2)普高设高考奖:
①当年高考上二本线一名奖5000元,上三本线一名奖1500元(按高三段班级周课时数分,班主任加5课时计分)。
②高考各科超**县平均线人数达30%以上奖600元,每递增10%加200元(一标准工作量)。
(3)高职考试奖
当年高职考上线率达95%以上奖励1000元;上本科线一名奖1000元(高三级段按周课时数分,班主任加4课时计分)。
(4)职高(专)、普专设毕(结)业会考奖
各科会考优秀率达10%以上,奖200元;合格率达90%以上者,奖400元。合格率达100%者,另加200元(一标准工作量)。
4.竞赛辅导奖、教育教学竞赛奖、教科研及论文奖按原条例执行。
四、附 则
(一)本条例解释权属校长室,有不完善处,由校务会议修订补充。
(二)本条例由第三届教代会第一次会议通过后于2004年2月1日起实行,原有关学校规定与本实施办法相抵触,以本办法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