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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区关于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 课后 实施意见 义务教育阶段 规范 学校

来源:76范文网 | 时间:2019-03-16 10:41:26 | 移动端:xx区关于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 课后 实施意见 义务教育...

xx区关于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 本文简介:

xx区关于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各校: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17]2号)、《中共**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规范中小学校办学行为和教师教育教学行为的意见)的通知》(*委办发[2017]93号)、《**省教育厅关于

xx区关于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 本文内容:

xx区关于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
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
(教基一厅[2017]2号)、《中共**省委办公厅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规范中小学校办学行为和教师教育教学行为的意见)的通知》(*委办发[2017]93号)、《**省教育厅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规范中小学校办学行为和教师教育教学行为的意见〉的通知》(*教发[2018]39号)和《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意见》(盘政办发[2017]98号)文件精神,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努力办好符合教育规律的有盘锦特色的人民满意的教育,切实解决目前社会、学校和家长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反映的突出问题,规范各学校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基本原则
1.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区政府要充分发挥对课后服务的主导作用,加强统筹规划和组织领导,明确部门职责,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2.坚持学校主体原则。学校是实施课后服务工作的主体,在区教育局指导和监督下,统一组织实施和全程管理课后服务工作。
3.基于家校协商原则。实行课后服务工作,学校必须依托家长委员会广泛征求意见,在充分达成共识基础上,家长委员会参与制定课后服务方案。家校对课后服务实施协商共治。
4.遵循立足服务原则。为学生提供适合的课后服务帮助,解决家长无法按时接送学生和“补课”负担过重的困难,抑制社会“乱补课”、“乱办班”不良风气,促进学生健康快乐成长。
5.坚持自愿参加原则。要充分尊重家长、学生的需求和意愿,由家长、学生自愿报名参加课后服务。不得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与,严禁以任何方式拒绝或推诿学生参与。
6.坚持公益普惠原则。以政府补贴、学校支持为基础,以教师积极奉献为导向,以家长合理分担为补充,维持课后服务的正常运转。
二、组织实施
1.服务对象。凡有课后服务需求的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由学生和家长自愿提出申请,经班级和学校审核,并向教育主管部门报备后,可延时离校。
2.服务时间。从2019年3月1日起,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面实施课后服务工作。课后服务时间为每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寒暑假除外)。课后服务时间初中不超过2个小时,小学不超过3个小时,放学时间不得晚于18:00。中午休息时间是否提供课后服务及课后服务具体时段,可由学校根据学生需要及本校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并根据季节做适时调整。
3.服务内容。课后服务工作要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遵守有关作息时间的规定,有利于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课后辅导内容主要是安排学生做作业、自主阅读、体育、艺术、科普活动、拓展训练、社团活动、兴趣小组活动、观看适宜学生的影片等。课后服务中,要以实践活动为主不得少于课后服务时间的一半。可充分利用校内图书馆、阅览室、实验室、计算机教室、体育和艺术教育场馆等资源场所,可与各类校园活动、学生综合实践活动、兴趣小组(社团)活动,以及“每天锻炼一小时”等要求有机结合。坚决防止将课后服务变相成为集体教学或“补课”。鼓励中小学校与校外活动场所联合组织开展学生综合实践活动或组织学生就近到社区、企事业单位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4.服务方式。区教育局要加强统筹规划,指导区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做好课后服务工作,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各校制定方案,按照“一校一案”多样化实施。课后服务具体方式可由学校会同家长委员会协商确定。
三、经费使用与管理
1.经费来源。课后服务经费补贴部分根据参与学生情况,补贴标准为每生每小时1元,其中,财政承担0.5元,学生家长承担0.5元。学校公用经费要保障开展课后服务所需的水、电、取暖等正常运转支出。学校对于参与课后服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要予以减免。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学校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
2.经费使用。课后服务专项经费主要用于保障学校开展课后服务产生的人员劳务补贴、水费电费、消耗品购置、场地使用等开支。各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支出范围内统筹经费使用。
3.经费管理。课后服务经费要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课后服务经费收支情况要定期向家长公开,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四、实施步骤
1.家校协商,制定方案。各学校要结合实际,认真制定课后服务详细方案。坚持家校协商的原则,广泛征求家长意见,在此基础上,召集家长委员会成员和部分家长代表,根据学校现有的场地、设施、师资和学校特色等,共同协商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安全保障措施等,制定本学校《课后服务工作方案》。
2.自愿报名,规范手续。建立家长申请、班级审核、学校统一实施的工作机制。在自愿的前提下,需要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在每学期开学,由家长和学生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班主任审核后,以班级为单位上报学校,经学校同意,确定参加课后服务学生名单,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学生方可参加课后服务。学生退出课后服务要提出书面申请,办理退出手续。
3.聘用人员,实施服务。学校根据课后服务需要,征求家长意见,聘请指导教师、安保人员等服务人员。指导教师主要由学校在职教师组成。学校和家长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学校、家长代表、被聘用服务人员以协议等方式,明确各自职责,共同开展好课后服务。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学校主责、社会参与、家长支持的课后服务工作机制,加强统筹规划和组织领导,明确部门职责,落实工作责任。区教育局要担负起课后服务的统筹管理职责,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切实指导区内学校做好课后服务。各学校是课后服务的实施主体,要完善工作措施,细化全程管理,尽可能满足学生的需求,确保课后服务工作科学、规范、安全、有序开展。
2.加强安全管理。区教育局要加强与综治、公安、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切实消除在交通、场地、消防、食品卫生、安全保卫等方面的隐患。各学校要把安全放在首位,要建立组织机构,健全相关的管理制度,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要明确课后服务人员责任,加强对师生安全意识教育,保障工作安全有序,确保学生人身安全,让学生安心、家长放心。
3.加强社会共治。区教育局、学校和家长委员会共同担负对课后服务的监管工作。区教育局将课后服务工作纳入学校考评体系,加强课后服务过程监管和指导,对在检查和督导中发现的违规行为严肃处理。教师被查实存在违规补课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家长委员会要对学校制定的课后服务方案、安全保障措施、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进行全程监督落实。学校负责学生课后服务的具体实施工作,要加强对课后服务的日常监督和安全监管,切实落实责任。教职工是课后服务的重要参与者,要发扬奉献精神,在保证按质按量完成正常职责工作任务前提下,积极参与课后服务管理工作并获得相应的劳务报酬。家长是课后服务的重要责任方和参与方,依法担负课后服务时段学生的监护责任,参与服务情况及经费支出情况的监督等。
4.加强舆论宣传。区教育局及各校要做好课后服务宣传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增进家长、社会对课后服务工作的理解和认识,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学校要在每学期开学,通过发放告知书、信息公示、召开家长会、签订服务协议和责任书等形式,明确学校、家长、服务人员和学生的权利及义务,切实界定清楚责任,保障各方知情权,引导家长积极配合此项工作,确保工作有序顺利推进。本文档由论文格式(http://www.csmayi.cn/)用户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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