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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7年度“全市优秀共青团员”、“全市优秀共青团干部”、“全市五四红旗团委” 、“全市五四红旗团支部(团总支)”的通知

来源:76范文网 | 时间:2019-03-16 10:41:01 | 移动端:关于申报2017年度“全市优秀共青团员”、“全市优秀共青团干部”、“全市五四红旗...

关于申报2017年度“全市优秀共青团员”、“全市优秀共青团干部”、“全市五四红旗团委” 、“全市五四红旗团支部(团总支)”的通知 本文简介:

关于申报2017年度“全市优秀共青团员”、“全市优秀共青团干部”、“全市五四红旗团委”、“全市五四红旗团支部(团总支)”的通知各县区、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高校团委,金融团工委,驻外团工委,武警新余市消防支队政治处:“全市优秀共青团员”、“全市优秀共青团干部”、“全市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是共青团新

关于申报2017年度“全市优秀共青团员”、“全市优秀共青团干部”、“全市五四红旗团委” 、“全市五四红旗团支部(团总支)”的通知 本文内容:

关于申报2017年度“全市优秀共青团员”、“全市优秀共青团干部”、“全市五四红旗团委”
、“全市五四红旗团支部(团总支)”的通知各县区、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高校团委,金融团工委,驻外团工委,武警新余市消防支队政治处:
“全市优秀共青团员”、“全市优秀共青团干部”、“全市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是共青团新余市委授予全市团员、团干部和团组织的最高荣誉。经研究决定,将对2017年度全市优秀共青团员、团干部和团组织进行评选,并进行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名额
“全市优秀共青团员”、“全市优秀共青团干部”、“全市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申报参考名额见附件1、2(学校战线名额单列,由团市委学少部具体统筹)。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全市优秀共青团员”的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2.道德品行优秀。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尚。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参加志愿服务;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3.模范作用突出。学习成绩优秀,工作本领过硬,在本职岗位上业绩突出,走在创新创业创优的前列,具有艰苦奋斗精神,能够在团员青年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4.遵规守纪自觉。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义务,按要求参加“三会两制一课”和团的活动。在2017年度团员教育评议中获得优秀等次。
5.团龄在一年以上(截至2018年4月30日)。
6.近五年获得过县级综合性奖项或荣誉。
7.专职团干部不参加评选,未注册成为志愿者、2017年度参加志愿服务少于3次的团员不参加评选。截至4月9日前,所在团支部未录入“智慧团建”系统的团员不参加评选。
(二)申报“全市优秀共青团干部”的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2.联系青年紧密。注重深入基层,密切联系青年,“1+100”直接联系青年工作成效突出,能够有效服务和引导青年,在青年中具有较高威信。

3.工作能力过硬。热爱团的工作,认真执行团的上级机关作出的指示和决议,坚持围绕党政中心任务和青年需求开展工作,积极探索创新,在团的岗位上取得突出成绩。具有较强的团务工作能力。2017年度在所在团支部团员教育评议中获得优秀等次。
4.工作作风优良。自觉加强党性锻炼、提升党性修养,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头践行“三严三实”要求,认真参加“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求真务实,克己奉公,廉洁自律,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
5.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德高尚。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参加志愿服务;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6.截至2018年4月30日,从事团的工作不少于三年(农村、街道社区、驻外团组织等兼职团干部从事团的工作不少于两年)。
7.近五年获得过县级综合性奖项或荣誉。
“全市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重点面向基层,从事共青团工作的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青年志愿者、大学生村官、青年社会组织负责人、“青年之家”管理员及兼职团干部,符合条件的,可参加评选。各县级团委领导班子成员不参加评选。未注册成为志愿者、2017年参加志愿服务少于3次的团干部不参加评选。截至4月9日前,所在团支部未录入“智慧团建”系统或未开通“1+100”团干部直接联系青年账号的专、兼、挂职团干部不参加评选。
(三)申报“全市五四红旗团委”的条件
1.政治建设好。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加强对团员的理想信念和国情教育,引导团员坚定“四个自信”。
2.组织基础好。积极宣传党的主张,坚决贯彻党的决定,有效履行组织青年、宣传青年、凝聚青年、服务青年职责。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团的委员会能够发挥积极作用。严格落实团内有关文件精神,规范开展团员教育、管理、监督,认真做好发展团员、“三会两制一课”、团费收缴等工作。积极开展基层团建创新探索。切实履行职责,积极推动所属团组织建设,所属团组织工作有活力,全部录入“智慧团建”系统。
3.工作效果好。坚持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扎实开展团的工作和活动,工作具有鲜明特色,团员参与踊跃,在团员青年中有较大影响。推动所属团组织扎实开展“学习总书记讲话
做合格共青团员”教育实践。大力加强基层服务型团组织建设,主动参与区域化团建,增强服务意识、强化服务职能。在落实我市共青团重点工作和开展品牌活动上成效明显。
4.班子建设好。团委(团工委)班子政治好、能力强、业务精,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团结进取,作风扎实,富有
开拓创新精神。
5.团员青年反响好。在团员中具有较强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团员队伍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本单位或本地区具有较好影响。
6.乡镇(街道)团委应建有1个或以上青年空间,其他类型团委建设有青年空间的优先考虑。
各级团的领导机关不参加评选;未在“智慧团建”系统录入的团委不参加评选。未按期换届的不参与评选。
(四)申报“全市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的条件
1.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加强对团员的理想信念和国情教育,引导团员坚定“四个自信”。
2.积极宣传党的主张,坚决贯彻党的决定,严格落实团内有关文件要求,认真担负教育团员、管理团员、监督团员和组织青年、宣传青年、凝聚青年、服务青年的职责。组织设置规范,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工作制度健全。规范开展发展团员、团费收缴等工作,认真执行“三会两制一课”制度。积极开展基层团建创新探索。已录入“智慧团建”系统。
3.坚持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工作活跃,有一项以上特色活动,有效吸引团员青年积极参与。扎实开展“学习
总书记讲话
做合格共青团员”教育实践。主动参与区域化团建,在联系和服务青年方面成效明显,得到所在单位和青年的高度认可。
4.团支部委员会成员政治好、工作能力较强,认真落实上级团委的各项工作要求,扎实有效地开展团的工作,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的认同度。
已经被推报为“全市五四红旗团委”候选单位的,不再推报其下属团支部、团员、团干部。未在“智慧团建”系统登记的团支部(团总支)不参加评选。未组织开展“践行新思想
拥抱新时代”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团员教育评议的团支部(团总支)不参加评选。未按期换届的不参与评选。
三、工作要求
(一)坚持民主原则。各级团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共青团改革有关精神,坚持青年主体地位,落实“表彰先进请青年一起评议”的要求,广泛动员团员青年参与到推荐和评议中来,选出身边的先进典型。要建立评选表彰体系,层层发动,做到每一个团支部都开展相应的评选活动,以团支部大会的形式民主推荐优秀团员和优秀团干部,表彰情况填入推荐表。要由基层逐级推荐产生拟申报单位和个人,坚决杜绝指定推荐、拉票贿选等现象,一经发现,倒查责任,严肃处理。每级团组织向上一级团组织推荐人选,均要提交推荐报告,详述组织开展评优的程序、经过和结果,是否下管一级团组织都开展了推荐工作,是否全体团员都参与了评议表决,公示情况,群众反映及核查情况等。
(二)严格推荐把关。各级团组织在人选推荐工作中要提高政治站位,严格对照申报条件,严把人选政治关、品行关、形象关。要将政治标准作为首要条件,看推荐对象是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各县级团委要对初步推报人选(单位)进行全面了解和把关,征求人选所在单位团员青年、党团组织、纪检机关及有关方面意见,审核有关档案材料。在此基础上确定推报人选(单位),并在人选(单位)所在地区或单位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三)注重基层比例。“全市五四红旗团委”和“全市五四红旗团支部(团总支)”的申报应兼顾农村、社区、机关、企业、学校等各类基层团组织,并向驻外团组织、非公企业团组织、乡镇(街道)团组织、农村(社区)团组织适当倾斜。各县级团委推荐的候选人(单位)的数量、结构应与团员、团干部、基层团组织在各领域的分布情况相匹配,
要统筹考虑基层一线、青年社会组织、互联网行业、青年创新创业等团组织的候选人(单位)。各地各单位推荐基层候选人(单位)比例不得低于60%。
(四)规范报送材料。申报材料包括:1.申报表(一式2份);2.
申报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3.公示无异议证明材料(由公示单位出具,并加盖公章);4.全市优秀共青团员、团干需提供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教育评议等次证明等佐证材料;5.荣誉证书复印件1份(需加盖推荐单位党组织公章);6.申报名单excel汇总表(加盖县级团委公章);7.全市五四红旗团委、团(总)支部的申报单位还需提交落
实“三会两制一课”相关证明材料,属地乡镇(街道)团委出具的参与区域化团建证明材料,开展“学习总书记讲话
做合格共青团员”教育实践相关材料,换届文件复印件;其中,申报表、申报事迹材料、申报名单excel汇总表需上报电子稿。以上材料务必于4月18日上午下班前报团市委组宣部(学校战线推荐对象材料交至团市委学少部)逾期不报或材料报送不齐全、不规范,视为自动放弃。申报材料用普通A4纸黑白打印,不得过度包装。


人:黄凯
杨建凯(组宣部)胡裕(学少部)
联系电话:0790-6441281(组宣部)0790-6236553(学少部)
电子邮箱:xytsw@126.com
附件:
1.全市“两红两优”申报参考名额分配表(非中学中职)
2.全市“两红两优”申报参考名额分配表(中学中职)
3.2017年度“全市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
4.2017年度“全市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表
5.2017年度“全市五四红旗团委”申报表
6.2017年度“全市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申报表

7.2017年度“全市两红两优”申报名单汇总表共青团新余市委
2018年4月9日附件12017年度“全市优秀共青团员”、“全市优秀共青团干部”、“全市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申报参考名额分配表(非中学中职)单位
全市优秀
共青团员
全市优秀共
青团干部
全市五四
红旗团委
(团工委)
全市五四
红旗团支部
(团总支)高新区
2
1
2
1
分宜县
4
3
3
2
渝水区
4
2
3
2
仙女湖区
2
1
2
1
新钢公司
5
3
3
3
市直机关工委
4
3
2
2
市教育局
3
1
1
2
新余学院
5
2
2
2
大唐国际
1
1
1
1
赣西供电公司
1
11
市住建委
1
1
市公安局
3
2
1
2
市公路管理局11
新余金融团工委
3
2
1
1
市邮政局
1
1
1市商务局1
市场监督管理局1
1市城管执法局
1
1
1国泰公司
1分宜电厂
1
1
1
1中石化新余石油公司
1
1
1
1
亚林中心
1市电信公司
1
11
市联通公司
1
11
市移动公司
1
11
市成教中心
11江西工程学院
5
2
2
2
新余矿业公司
1新余消防支队
2
1
1
1
赣西学院
3
1
1
2
新能源学院
3
1
1
2
其它
3
3
3
3
总计
65
40
35
37
附件22017年度“全市优秀共青团员”、“全市优秀共青团干部”、“全市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申报参考名额分配表(中学中职)单位
全市优秀
共青团员
全市优秀共
青团干部
全市五四
红旗团委
(团工委)
全市五四
红旗团支部
(团总支)高新区
2
1
1
1
分宜县
4
2
1
2
渝水区
4
2
1
2
仙女湖区
2
1
1
1市教育局
5
3
2
2
合计
17
9
6
8附件3:2017年度“全市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
姓名性别民族政治面貌出生
年月入团时间发展团员编号学历成为注册志愿者年月工作单位及职务所属类别2017年度团员
教育评议等次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家庭主要成员
姓名
与本人关系
工作单位
职务简

学习和工作
(从小学填起,包括出国留学、进修等经历)委及以上荣誉情况
近五年获得县级团会议表决情况
所在团支部
年月日,团支部召开会议就推荐
同志参评“全市优秀共青团员”进行民主评议,参加表决人,同意人,不同意人,弃权人。
团支部书记(签字):
团组织意见

所在单位(盖
章)



党组织意见
所在单位(盖
章)


日上级党组织纪检机关意见
所在单位上级党组织或

(盖
章)



意见
县级团委
  
(盖 章)
   
  



意见
市级团委
(盖 章)
   


日说明:
1.
所属类别是指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高校、普通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国有企业、非公企业、农村、农民工、军队、街道社区、大学生村官、志愿者、青年社会组织、互联网行业组织、驻外团组织、其他。
2.
2016年1月1日以后入团的,需要填写发展团员编号。

3.
学生团员不需要填写“所在单位上级党组织意见或上级党组织纪检机关意见”一栏,其他类别团员需填写。(此表用A4纸张正反面打印)
附件4:2017年度“全市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表
姓名性别民
族出生年月政治面貌学
历工作单位职
务身份证号发展团员
编号
成为注册志愿者时间本人联系
电话所属类别
“1+100”直接联系青年数据库积分参加“三会两制一课”情况团员教育
评议等次工作简历
(从小学填起,包括出国留学、进修等经历)
从事团工作经历
委及以上荣誉情况
近五年获得县级团会议表决情况
所在团支部
年月日,团支部召开会议就推荐
同志参评“全市优秀共青团员”进行民主评议,参加表决人,同意人,不同意人,弃权人。
团支部书记(签字):团组织意见
所在单位(盖
章)



党组织意见

所在单位(盖
章)



上级党组织纪检机关意见
所在单位上级党组织或
(盖
章)



意见
县级团委

  (盖 章)
   
 



意见
市级团委
(盖 章)
   年


说明:
1.
所属类别是指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高校、普通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国有企业、非公企业、农村、农民工、军队、街道社区、大学生村官、志愿者、青年社会组织、互联网行业组织、驻外团组织、其他。
2.
2016年1月1日以后入团的,需要填写发展团员编号。
3.
“1+100”直接联系青年数据库积分的统计时间截至2018年4月9日。(此表用A4纸张正反面打印)。
附件5:2017年度“全市五四红旗团委”申报表团委全称所属类别团委负责人联系电话情况
基本
现有团员总数
2017年发展
团员人数2017年推荐优秀团员作
入党积极分子人选人数情

团干部
团委委员


数团委所属的
专职团干部数团委所属的
兼职团干部数团委最近一次换届时间团委书记是否
为同级党委委员团委书记能否
列席同级党委会议条件
工作
2017年工作经费建设“青年之家”平台数量是否有全国或省级示范性“青年之家”平台拥有活动阵地数量情况
团费收缴
2017年应收团费2017年实收团费2017年应上缴团费2017年实际上缴团费情

所属团组织
团支部
(团总支)数量近两届能按期
换届的数量最近三年内被评为县级以上
“五四红旗团支部”的数量获县级及以上综合性表彰的
团支部(团总支)数量获得县级及以上
“五四红旗团支部”的数量按要求召开团员大会的
团支部数量按要求召开团支部委员会议的
团支部数量按要求召开团小组会的
团支部数量按要求开展团员教育评议的
团支部数量按要求开展团员年度团籍注册的
团支部数量按要求开设团课的
团支部数量
以上荣誉情况
近五年获得县级团委及
主要活动情况及取得的效果
近三年来开展的单






(盖
章)


日县






(盖
章)








见(盖
章)


日说明:
1.
所属类别是指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高校、普通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国有企业、集体企业、非公企业、农村、街道社区、军队、青年社会组织、互联网行业组织、驻外团组织、其他。
2.
专职团干部是指由单位正式工作人员担任的、职级待遇根据团的岗位确定、以团的工作为主要任务的团干部;挂职团干部是指在各级团的领导机关挂任职务时间1年以上的工作人员;兼职团干部是指除专职团干部、挂职团干部以外的团干部。
3.
是否有全国或省级示范性“青年之家”平台一栏,如没有,请填写“无”;如有,请相应填写“全国”或“省级”,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此表用A4纸张正反面打印)附件6:2017年度“全市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表团支部

称所


别所在单位全称支部负责人联系电话工作情况



2016年发展
团员数
2016年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人选人数
2016年2017年2017年2017年2017年应收团费2017年实收团费2017年应上缴团费2017年实际上缴团费近






换届
时间
换届后的团支部(团总支)委员情况


平均年龄2017年执行“三会两制一课”情况
团支部大会召开次数
团支部委员会议召开次数
团小组会召开次数
是否开展团员教育评议
是否开展团员年度团籍注册
开展团课次数








开展活动次数
参加活动总人次
活动经费总数
2016年2017年近五年获得县级团委及以上荣誉情况年参与情况及取得的效果
年度开展的主要活动和青单

党上






(盖
章)






(盖
章)








见(盖
章)








(盖
章)



说明:所属类别指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高校、普通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国有企业、集体企业、非公企业、农村、军队、街道社区、青年社会组织、互联网行业组织、驻外团组织、其他。(此表用A4纸正反面打印)本文档由论文格式(http://www.csmayi.cn/)用户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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