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6范文网为您提供各类范文参考!
当前位置:76范文网 > 知识宝典 > 范文大全 > 2017年度政府(管委会)消防工作自查自评表

2017年度政府(管委会)消防工作自查自评表

来源:76范文网 | 时间:2019-02-26 11:05:39 | 移动端:2017年度政府(管委会)消防工作自查自评表

2017年度政府(管委会)消防工作自查自评表 本文简介:

2017年度政府(管委会)消防工作自查自评表考核内容评分细则现实情况扣分得分1、严格落实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和消防审核验收终身负责制。(2分)(1)全市(区)公安消防部门消防审核和验收工程项个,未建立终身负责制档案的个。根据未建档率,每10个百分点,扣0.5分。随机抽查档案验收完毕的工程项目,

2017年度政府(管委会)消防工作自查自评表 本文内容:

2017年度政府(管委会)消防工作自查自评表








现实情况
扣分
得分
1、严格落实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和消防审核验收终身负责制。(2分)
(1)全市(区)公安消防部门消防审核和验收工程项个,未建立终身负责制档案的

个。根据未建档率,每10个百分点,扣0.5分。随机抽查档案验收完毕的工程项目,档案内容不全的,扣0-0.5分;发现一个未建档的,扣1分。(2)全市(区)公安消防部门办理的针对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和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行政处罚案件分别是

、、



个,未办理的,分别扣0.3分。

2、行政审批部门对涉及消防安全的事项严格审批,凡不符合法定审批条件的,行业管理部门不得核发相关许可证照或批准开办。(1分)
(3)随机抽查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教育、民政、安监、文化、卫生计生部门行政审批档案,未依法对消防安全进行严格把关或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给予审批的,每发现一起扣0.2分。3、相关部门严格落实消防产品监管职责。(1分)
(4)抽查市、县级公安、工商、质监部门档案,公安消防部门未依法将使用领域发现的不合格消防产品情况通报工商、质监部门的,发现一起扣0.5分;工商、质监部门未对通报的情况依法查处的,发现1起扣0.5分。4、建立常态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机制,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3分)
(5)市、县政府未开展针对性专项治理的,分别扣0.3分。(6)市(区)政府未按照要求开展夏季和冬春消防检查及其他专项治理的,扣0-2分(按排名情况确定)。

5、制订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治工作规划,督促落实整改措施。(1.5分)
(7)对中央综治办、公安部、省消安委书面警示的区域性火灾隐患,当地政府未采取措施督促整改的,扣0.5分;未按整改方案按期完成整改任务的,发现一处扣0.2分。(8)市级政府对区域性火灾隐患底数不清的,扣0.2分;市、县政府未采取措施,推动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改的,扣0.2分。

6、各级政府按时限决定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停产停业整改事宜,重大火灾隐患限期整改。(3分)
(9)对公安部和省级挂牌督办(媒体曝光)的重大火灾隐患,市级政府未采取措施督促整改的,扣1分;未按整改方案按期完成整改任务的,每发现一家扣1分。实地核查已整改的公安部或省级挂牌督办(媒体曝光)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如无公安部或省级挂牌督办(媒体曝光)的,抽查市级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仍属于重大火灾隐患的,扣1分。(10)市、县两级政府未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的,扣0.5分;对公安机关上报的重大火灾隐患报告未在7日内作出明确决定的,每起扣0.5分。

7、火灾隐患举报、投诉制度完善,及时查处受理的火灾隐患。(0.5分)
(11)96119电话无法正常运行的,扣0.2分。
未落实火灾隐患有奖举报制度的,扣0.2分;核查2017年度96119台账,未依法及时查处举报隐患的,每件扣0.2分。








现实情况
扣分
得分
8、按照火灾高危单位界定范围、消防安全标准要求,落实监管措施。(1分)
(12)实地抽查火灾高危单位,发现未开展消防安全评估的,扣1分;评估内容不详实、隐患不具体、改进措施针对性不强、未达到有关标准规定要求的,扣0-0.5分;未落实省政府第172号令规定的更加严格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的,扣0.5分。9、火灾高危单位按要求开展消防安全评估。(2分)
10、依法加强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检查,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符合标准。(1分)
(13)实地抽查大型在建工程,发现公安消防部门未依法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的,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未依法开展建筑安全生产检查的,分别扣0.5分;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不明确,用火用电管理混乱,消防通道不畅,未按要求配备灭火设施,未开展巡查检查,临时消防用水不能保证,未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逃生疏散演练的,发现1项扣0.3分。11、建筑外保温材料防火性能及施工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建筑室内装饰装修材料符合国家、行业标准中有关消防安全要求。(1分)
(14)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外墙外保温材料违反规定使用易燃可燃材料的,发现一起扣0.5分。(15)室内吊顶、墙面装饰装修违反规定采用易燃可燃材料的,发现1起扣0.3分。

(16)人员密集场所违规使用彩钢板的,发现一起扣0.5分。

12、深入开展全民消防宣传教育,提高国民消防安全常识知晓率。(2分)
(17)国民消防安全常识知晓率,西安、关中及其他地区未分别达到65%、62%和59%的,扣1分;未根据国民消防安全常识知晓率调查通报情况采取相应措施的,扣0.5分。(18)消防宣传教育未纳入政府年度考评的,扣0.5分。

(19)全市(区)县级行政区

个,已建有消防科普教育基地的

个,建成率低于70%的,扣1分。

13、组织开展消防宣传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进军训、进网站工作,普及消防安全知识。(2分)
(20)教育、民政、文化等部门未部署本行业消防宣传教育工作的,分别扣0.5分;未将消防宣传教育工作纳入督导检查的,扣0.5分。(21)市、县未开展社区消防宣传大使行动、消防进军训工作的,分别扣0.5分;推选1名及以上消防宣传大使的社区数未达到50%以上的,扣0.5分。

(22)人员密集场所未开展消防安全“三提示”工作的,每发现一个单位扣0.3分。

14、新闻媒体安排专门时段、版块刊播消防公益广告。(1分)
(23)市、县电视台、报刊未定期刊播消防公益广告、消防安全提示的,分别扣0.3分;未开设消防专版专栏的,分别扣0.3分;当地主流媒体未曝光重大火灾隐患的,扣0.3分。(24)“移动互联网消防信息服务平台”目标人群关注数量不达标的,扣0.5分。考







现实情况

扣分
得分
15、中小学、居(村)委会和物业服务企业每年至少组织1次消防应急疏散演练。(0.5分)
(25)未按要求组织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并建立演练档案(包括影音资料)的,扣0-0.5分。
16、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及公务员培训、职业培训、科普和普法教育、义务教育内容。(1分)
(26)市、县党校或行政学院教学培训计划和方案中,没有消防安全内容的,分别扣0.5分。(27)市级科技、司法部门未将消防安全内容列入科普和普法教育的,分别扣0.5分。

(28)市级教育部门未将消防安全内容列入当地中小学教学内容的,扣0.5分;中小学消防知识教学达不到“师资、教材、课时”要求的,扣0.5分。

(29)市(区)未推动设立社会消防培训机构或培训点,现仍无1个的,扣0.5分。

17、开展各行业、各领域的社会化消防教育培训,开展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明白人”培训,严格执行消防安全培训合格上岗制度。(1.5分)
(30)市、县公安、教育、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安监、旅游等部门未按照《社会消防安全培训规定》履行相应职责的,分别扣0.2分。(31)抽查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重点岗位从业人员,未掌握消防安全相关知识成为消防安全“明白人”的,分别扣0.2分。

(32)市(区)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职业技能鉴定取证率未达到100
%的,根据未达标率,每10个百分点扣0.4分。

18、针对本地消防安全突出问题,依法制定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和技术标准。(1.5分)
(33)近三年设区市政府未制定、修订消防相关规定、标准的,扣1.5分。
(34)核查西安市制定并执行更加严格消防安全标准或规定情况,近三年未按照要求制定并执行的扣0.5分。(此项不涉及我市。)19、西安市制定并执行更加严格的消防安全标准或规定。(0.5分)
20、市(区)政府(管委会)将消防科学技术研究纳入当地科技发展规划和科研计划。(1分)
(35)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年度科研计划中无消防类项目的,扣0.5分。
(36)消防科学技术研究未纳入当地“十三五”科技发展规划的,扣0.5分。

21、按规划完成消防信息化建设与应用任务。(3分)
(37)消防指挥中心未实现与本地应急管理部门及公安机关音视频双向通信的,分别扣0.2分。(38)消防指挥中心未接入道路、社会图像监控资源的,扣0.5分;未完成消防指挥中心及消防值勤中队音视频综合集成建设工作的,扣0.5分。未将政府或企事业单位专职消防队纳入城市消防指挥调度系统的,扣0.5分。

(39)公安机关已完成警用数字集群建设的市(区),未设置消防分调度台和配备终端的,扣0.2分;市(县)城区无线通信覆盖率未达到80%以上、消防站超短波电台配备数量不达标的,分别扣0.2分。

(40)公安机关未开展派出所消防执法系统(模块)应用的,扣0.5分。

(41)宝鸡、咸阳、渭南、汉中、延安、杨凌未将“智慧消防”纳入“智慧城市”建设规划内容的,扣0.5分。西安、宝鸡、咸阳、榆林10月底前未建成消防远程监控系统的,扣1分(建成后但火灾高危单位系统接入率小于70%的,扣0.5分)。









现实情况

扣分
得分
22、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和建制镇科学编制并严格落实城乡消防规划。(2分)
(42)城市(地级市和县级市)未编制消防专项规划或未及时修编的,每个城市扣1分。(43)县城总数

个,已编制消防专项规划并结合当地总体规划调整及时修编的县城

个。根据未完成率,每10个百分点,扣0.2分。

(44)全国重点镇总数

个,已编制消防专项规划并结合当地总体规划调整及时修编的全国重点镇

个。根据未完成率,每10个百分点,扣0.2分。

(45)其他建制镇总数

个,已编制消防专项规划(或在总体规划中设消防专篇)并结合当地总体规划调整及时修编的其他建制镇

个。根据未完成率,每10个百分点,扣0.2分。

(46)未将消防安全纳入新型城镇化规划和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扣0.5分。

23、完成年度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任务,公共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到位。(4分)
(47)责任书要求完成建设和开工建设队站(包括消防指挥中心、战勤保障基地、战勤保障大队、消防中队、消防部队公寓房项目等)

个,已完成(或已开工)的具体队站和项目

个、分别是

,未完成(或未完成要求的进度)的

个、分别是

。根据未完成率,每10个百分点,扣0.5分。(48)市、县有关部门未建立消火栓维护保养机制的,分别扣1分;全市(区)城市、县城、其他建制镇建成区现有市政消火栓(含消防水鹤)共

个,其中完好的

个,完好率低于98%的,扣1分。

24、按国家有关规定建立政府专职消防队和志愿消防队。(3分)
(49)全市(区)全国重点镇应建政府专职消防队

个、建成或在建

个,完成率

%,根据未完成率,每10个百分点,扣0.1分;全市(区)建成区面积超过4平方公里的乡镇应建政府专职消防队

个,建成或在建个,完成率

%,根据未完成率,每10个百分点,扣0.1分。25、落实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各项保障。(1分)
(50)全市(区)乡镇

个、建立规模适中志愿消防队的

个,常住人口超千人的村

个、建立规模适中志愿消防队的

个。乡镇、常住人口超千人的村未建立规模适中的志愿消防队的分别扣1分。

(51)按照《消防法》、《陕西省消防条例》,企业应建未建专职消防队的,发现1个,扣0.5分。

26、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到位。(1分)
(52)未取得相应资质的机构违法出具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书面结论文件(消防安全评估报告、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报告等),消防机构未依法处罚的,每发现一起,扣0.5分。取得相应资质未按规定依法执业的,消防机构未依法处罚的,每发现一起,扣0.5分。27、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内部管理制度健全,服务规范。(1分)








现实情况

扣分
得分
28、按要求加强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1分)
(53)政府未建立完善应急救援工作机制、未建立健全应急救援队伍、未组织开展应急救援业务训练、未制订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的,分别扣0.3分。
(54)未制定出台灭火应急救援社会联动相关的制度、规定或方案的,扣1分;各部门力量不明确或职责划分不明晰的,扣0.3分。

29、灭火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和社会联动机制健全,预案完善,定期演练;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充足。(2分)
(55)未成立灭火救援专家组,定期召开专家组联席会议的,扣0.4分。

(56)政府未组织建立应急救援物资储备体系或联储代储机制的,扣0.5分;未分类制定消防战勤保障预案的,扣0.5分;未组织开展消防战勤保障演练的,扣0.5分。

30、消防装备达到《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建标152-2011)》。(1分)
(57)市(区)特勤消防站

个,一级普通消防站

个。按照特勤、一级普通消防站至少配备1辆登高平台(云梯)车、1辆抢险救援车的标准,全市(区)应配登高平台(云梯)车

辆,实有

辆;应配抢险救援车

辆,实有

辆。未达到标准的,分别扣0.5分。(58)实地随机抽查消防站,发现车辆配备数量、品种未达标的扣0.5分;消防员防护装备、抢险救援器材、灭火器材配备品种和数量,未达到《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的扣0.5分。

(59)针对特大型石化企业等重大危险源,周边地区应配备远程供水系统,并加大泡沫液储备,推动企业开展消防安全评估,并据此储备泡沫液。辖区内有特大型石化企业,且周边有大型天然水源,未配备远程供水系统的扣0.5分;企业无泡沫液储备扣0.5分。

31、消防培训基地建设和特勤力量建设。(2分)
(60)未完成年度消防训练基地建设进度任务的,扣1分。

32、地方各级政府将消防工作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3分)
(61)市(区)政府(管委会)未出台“十三五”社会消防事业发展规划的,扣2分。(62)市(区)政府(管委会)未将《陕西省消防能力建设提振计划》、《陕西省“十三五”社会消防事业发展规划》和《陕西省人民政府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2017年)》明确的各项任务逐项分解到各部门的,分别扣1分。

33、地方各级政府消防协调机制健全,定期研究解决重大消防安全问题。(2分)
(63)市、县级政府未将消防工作纳入年度党委政府目标考核内容的,分别扣1分。市级政府未出台消防安全责任制管理规定,建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的,扣1分。

(64)市、县级政府未建立消防安全委员会或消防工作联席会议,未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重大消防安全问题的,分别扣1分。

34、地方各级政府定期督导检查消防工作;每年向上级政府专题报告本地区消防工作情况。(3分)
(65)市、县级政府未对消防安全形势评估中提出的区域性、行业性火灾隐患和重大危险源等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研究采取针对性措施的,每缺少一项,扣0.5分。

(66)市、县级政府未对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区域性火灾隐患等重大消防安全问题开展督导检查的,扣1分;未向上级政府专题报告年度消防工作的,分别扣1分。









现实情况

扣分
得分
35、地方各级政府建立消防工作考核评价体系,把考评结果作为领导干部政绩考评的重要内容。(2分)
(67)市、县政府未与行业部门、下级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并制定消防工作考核办法、组织考核的,扣1分。(68)市、县政府未将上年度消防工作考评结果纳入领导干部政绩考评内容的,分别扣1分。

(69)全市(区)乡镇(街道)

个、实现消防安全网格规范化管理的

个。乡镇(街道)消防安全网格实现规范化管理比例未达80%的,扣1分。
全市(区)全国重点镇、重点示范镇和街道共

个、实现消防安全网格规范化管理的共

个。全国重点镇、重点示范镇和街道消防安全网格实现规范化管理比例未达100%的,扣1分。
实地抽查乡镇、街道,发现未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纳入同级综治或社会管理服务工作同步开展的,扣1分;网格员未开展隐患排查、消防宣传的,扣1分。

36、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建立消防安全组织,明确专人负责消防工作,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3分)
(70)全市(区)街道社区

个、建成微型消防站的个。街道社区建成微型消防站比例未达到60%的,扣1分。
实地抽查街道社区微型消防站,发现未按标准配备人员和消防器材的,分别扣0.5分;未落实24小时值守等日常管理制度的,扣0.5分;不能与辖区消防部门联勤联动的,扣0.5分。

37、建立并落实热心消防公益事业、主动报告火警和扑救火灾奖励制度。(1分)
(71)市、县未建立落实热心消防公益事业表彰奖励制度的,分别扣0.5分。38、各部门、各单位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消防安全职责明确、制度健全、措施有力。(2分)
(72)市、县公安、教育、民政、住房和城乡建设、商务、文化、卫生计生、工商、旅游等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不明确的,每个部门扣0.5分。(73)市、县教育、民政、商务、文化、卫生计生、工商、旅游等部门未开展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检查的,每个部门扣0.5分。

39、相关部门切实加强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学校、医院、公共娱乐场所、社会福利机构、烈士纪念设施、优抚安置事业单位、旅游景区(点)、博物馆、文物保护单位等消防安全管理。(4分)
(74)市、县教育、民政、卫生计生、文物部门未部署开展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的,每个部门扣0.5分。

(75)未定期公告消防安全不良行为的,扣1分;未抄告相关行业部门的,扣1分。

(76)地级以上城市的商业区、旅游区、开发区等重点单位集中区域

个、建立消防安全联防协作组织的个,消防安全联防协作组织建设率未达50%的,扣1分。(商州区、商丹园区填写)
40、相关部门依法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压力容器的安全监管。(2分)
(77)公安、交通、工商、质监、安监等部门未依法履行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压力容器等行业领域涉及消防安全监管职责,未组织开展相关检查和查处违法行为的,每个部门扣0.5分。41、公安机关每半年向本级政府报告消防安全形势,公安派出所和社区(农村)警务室依法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4分)
(78)市、县公安机关或消防部门每半年分析评估一次消防安全形势,并向本级政府报告,每少一次扣1分。消防安全评估报告中形势分析不深入、基础数据不详实、建议措施针对性不强的,扣0.5分;高层建筑、地下工程、石油化工、大型城市综合体等单位、场所底数不清的,扣0.5分。(79)公安派出所未依法履行消防监督检查职责的,按照全年综合评定结果,扣0-2分。考







现实情况

扣分
得分
42、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达标。(1分)
(80)全市(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个,已落实“6+1”火灾防控措施的

个,每少10个百分点,扣0.5分。(81)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管理人员未明确或对自身职责不清楚的,分别扣0.3分。

(82)单位防火检查、巡查制度不落实的,扣0.3分;未定期
开展消防培训和演练,员工不掌握本岗位火灾危险性、不会扑救初起火灾、不会疏散逃生的,扣0.3分。

43、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建立消防安全自我评估机制,定期维护保养消防设施,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持证上岗。(3分)
(83)抽查单位未定期开展消防安全自我评估的,每个单位扣0.5分。

(84)单位未定期维护保养消防设施的,每个单位扣0.5分;
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的,每个单位扣0.5分。

(85)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不落实的,扣0.5分;值班操作人员未持证上岗,每人扣0.5分;不会操作设施设备,或者不熟悉应急处置程序的,每人扣0.2分。

(86)全市(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个,建成微型消防站的

个。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未全部建成微型消防站的扣2分。
现场抽查单位微型消防站,未按标准配备人员和消防器材的,扣0.5分;未落实24小时值守等日常管理制度的,扣0.5分;不能与辖区消防部门联勤联动的,扣0.5分。

44、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责任人、管理人、消防管理员职责明确,责任落实。(1分)
45、地方各级政府保障本地消防事业发展所需经费。(4.5分)
(87)未依据消防建设发展规划制定并落实年度投资计划的,扣0.5分。(88)市、县政府未落实消防业务经费保障标准的,每发现一个扣1分。

(89)市(区)消防装备建设经费未达到《陕西省消防能力建设提振计划》年度经费预算的,扣1分。

46、市级财政对贫困地区消防事业发展给予一定的支持。(0.5分)
(90)当年市级财政未对困难地区消防队站的基础设施、消防装备和业务建设予以支持的,扣0.5分。47、建立并严格实施消防安全责任追究制度。(4分)
(91)市、县政府未建立消防安全责任追究机制的,分别扣1分。(92)未对较大亡人火灾实施责任追究的,每起扣1分。

(93)未对重大或特别重大火灾实施责任追究的,每起扣1分。








现实情况

扣分
得分
48、完成责任书规定的分项责任。(10分)
(依据商洛市政府2017年度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
(94)责任书要求专职消防员增加到

人,完成

人。根据未完成率,每10个百分点,扣0.5分,最多扣3分。
(95)责任书要求专职消防文员增加到

人,完成

人。根据未完成率,每10个百分点,扣0.5分,最多扣3分。(96)责任书要求增加市政消火栓

个,完成

个。根据未完成率,每10个百分点,扣0.5分,最多扣3分。(97)责任书要求至少配备组合式工程机械基本作战单元

个、完成

个,工程机械数量不少于

台、完成

台。未完成的,分别扣1分。

(98)责任书要求至少

支政府专职消防队依法登记为事业单位法人、完成

支,未完成的扣2分。

(99)责任书要求至少将

名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纳入事业编制进行管理,已纳编

名。根据未完成率,每10个百分点,扣0.5分,最多扣3分。

(100)责任书要求安装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

个、完成

个,未完成的,扣1分。按照台账实地抽查养老院、福利院、残疾人服务机构等场所推广安装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器情况,发现1处与台账不符的,扣0.5分,最多扣2分。(101)责任书要求累计建成城市卫星消防站

个、完成
个,根据未完成率,每10个百分点,扣0.5分,最多扣2分。(102)责任书要求组建


火灾扑救(攻坚)专业队伍,已完成




未完成的扣2分。

49、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
(103)每发生1起较大亡人火灾责任事故扣2分。(104)每发生1起重大亡人火灾责任事故扣20分。

(105)发生特别重大亡人火灾责任事故的考核结果直接认定为“不合格”。

50、按期完成2017年度消防工作自查报告和自评结果并报送有关情况。
(106)未按期报送自查报告和自评结果的,分别扣3分。总


说明:
1、各地根据实际,在表中下划线上填入相应数据,其中表红色字体的县区可以不填写。
2、依据本细则考核的结果按照相应比例折算(百分制折算为4分制)后,计入省委、省政府目标责任考核体系。
本文档由论文格式(http://www.csmayi.cn/)用户上传

2017年度政府(管委会)消防工作自查自评表 本文关键词:自查,管委会,自评,消防工作,年度

2017年度政府(管委会)消防工作自查自评表  来源:网络整理

  免责声明:本文仅限学习分享,如产生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


2017年度政府(管委会)消防工作自查自评表》由:76范文网互联网用户整理提供;
链接地址:http://www.yuan0.cn/a/63053.html
转载请保留,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