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6范文网为您提供各类范文参考!
当前位置:76范文网 > 知识宝典 > 范文大全 > 职工服务中心各项制度(全)

职工服务中心各项制度(全)

来源:76范文网 | 时间:2019-02-25 10:47:43 | 移动端:职工服务中心各项制度(全)

职工服务中心各项制度(全) 本文简介:

XX市职工服务中心制度汇编目录第一部分岗位职责生活救助工作职责法律援助工作职责政策咨询工作职责就业援助工作职责农民工维权工作职责帮扶超市工作人员岗位职责会计岗位职责出纳岗位职责第二部分业务办法困难职工申报、审批、管理办法困难职工和特困职工的申报审批流程图困难职工救助办法法律援助工作实施办法免费职介办

职工服务中心各项制度(全) 本文内容:

XX市职工服务中心
制度汇编


第一部分
岗位职责
生活救助工作职责
法律援助工作职责
政策咨询工作职责
就业援助工作职责
农民工维权工作职责
帮扶超市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会计岗位职责
出纳岗位职责
第二部分
业务办法
困难职工申报、审批、管理办法
困难职工和特困职工的申报审批流程图
困难职工救助办法
法律援助工作实施办法
免费职介办法
维权工作制度
第三部分
对外接待
工作人员文明办公及接待规则
主席接待日制度
律师和心理咨询师接待日制度
12351热线值班人员工作制度
第四部分
内部管理
办公会会议制度
学习制度
计算机使用及管理制度
档案管理制度
帮扶超市物品进货、出货管理规定
帮扶超市物品审批、发放流程规定
捐赠物资管理规定
日常管理规定
帮扶资金筹集管理使用办法
财务管理制度
车辆管理制度
工作流程图
日常、临时救助工作流程图
困难职工档案流程图
中央财政拨付专项资金和配套资金管理使用流程图
XX市总工会帮扶资金(物资)发放管理流程
帮扶超市操作流程

第一部分
岗位职责

XX市职工服务中心
生活救助工作职责
一、真诚服务
认真履行工作职责,针对求助职工群众反映的困难和问题,按照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有关社会保障制度、市总工会有关要求,积极为职工群众排忧解难。
二、耐心接待
工作人员在接待职工群众来访时做到态度谦和、精力集中,坚持做到耐心听取求助人员陈述,仔细阅读登记表及有关文字材料,认真询问、记录,全面掌握情况,做好耐心的思想疏导工作。
三、调查核实
对求助职工群众反映的困难和问题,及时进行调查核实,获取相关证件材料分析后,分类进行妥善处理。
四、分类处理
工作人员根据不同的求助情况,分类进行救助:
对在档的特困职工进行定期的批量救助;
对特殊困难人员(电话紧急求助、年龄较大退休职工、身体残疾行走不便、往返路途较远等情况)进行入户救助;
对遭受意外灾害的求助职工,应立即入户进行调查核实,视其具体情况给予紧急救助;
对基层工会报告反映的特困职工,在及时入户救助的基础上加大协调力度,与基层党政工共同研究具体帮扶措施,形成紧急救助与工会网络帮扶的有效衔接。
五、维护稳定
工作人员对基层工会和职工群众反映的重要问题,要及时上报有关领导和部门,不能积压和漏报,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及时做好稳定工作和特殊困难职工的救助工作。
六、认真履职
窗口工作人员要认真负责地执行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履行工作职责,按时填报各类统计资料报表和信息工作。
认真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和任务。
XX市职工服务中心
法律援助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建立法律援助制度的规定;
二、具体组织、指派法律援助人员为职工办理各项法律援助事务;
三、对职工法律援助过程中出现的特殊问题向有关部门进行反映,供领导决策参考;
四、为职工提供免费法律咨询,进行法律宣传;
五、对经济困难或者特殊案件的职工提供法律帮助,保障职工享受平等、公正的法律保护。
六、认真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和任务。
XX市职工服务中心
政策咨询工作职责
一、认真处理来信、热情接待来访,倾听职工意见、建议和要求,全心全意为职工服务。
二、向来访职工宣传党的路线、方针,以及劳动法律、法规和政策。
三、办理信访事项要坚持原则;廉洁奉公、恪尽职守。秉公办事,态度和蔼。
四、办理信访事项要查清事实,坚持实事求是,重调查研究,及时处理,不推倭、拖延。
五、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原则,由上级机关做出决定的信访事项要及时报送,应由其他单位和部门做出决定的信访事项,及时转送、转交。
六、接待来信来访要有记录,处理信访事项,坚持思想疏导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
七、信访工作人员同信访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八、严肃执行《信访条例》有关规定,为职工的控告、检举保守秘密。XX市职工服务中心
就业援助工作职责
一、积极参加政治学习,提高思想认识,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市有关就业再就业的政策。
二、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岗位,爱岗敬业,团结协作,接待来访人员,主动热情、态度和蔼,讲文明、讲礼貌。
三、认真做好适合弱势群体就业岗位的开发工作及用工单位接待洽谈工作,坚持用工单位招用工必备证件的登记制度。
四、认真做好求职下岗失业人员、特困职工的职业推荐工作,开展职业指导工作,提高中介成功率。
五、认真收集和发布职业供求信息,组织开好就业恰谈会。
六、认真收集、整理用工招聘、求职登记信息,做好立卷归档工作。
七、依法维护用工单位和求职人员的合法权益。
八、认真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和任务。

XX市职工服务中心
农民工维权工作职责
1、热情接待农民工来信来访,积极向农民工宣传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引导农民工积极参加工会组织。
2、建立信息通报制度,与市及各县(市)区农民工工作办公室互通信息,掌握农民工的基本情况。
3、对农民工不定期地开展相关职业培训,提高农民工的技能和市场竞争能力。
4、对需要维权帮助、生活救助等的农民工,按照首问责任制的要求,主动与职工服务中心相关窗口或市有关部门进行联系,帮助他们解决问题。
5、为农民工尽快适应城市生活提供必要的服务。

帮扶超市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1、负责制定超市管理规划,做好超市和各部门、各窗口的协调,定期总结汇报超市工作。
2、做好进货、理货、出货工作。进货时按商品规格、数量、质量认真核实检查,并在入库单上签字接收。
3、按照规定程序结算当日超市物品发放的类别、数量,做到账实相符。
4、熟练掌握超市物品名称、规格、用途和生产日期、保质期。
5、保持场内卫生,经常对场内所有设备进行检查,保证场内设施完好,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全部商品不受损失。超市钥匙必须随身携带或交有关领导。
XX市职工服务中心会计岗位职责
1、熟悉和遵守财务制度的规定,认真编制并严格执行财务计划,严格执行年初部门预算制度,定期检查预算执行情况,严把财务开支关口,遵守各项收入制度、费用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分清资金渠道,合理使用资金,维护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
2、负责做好本单位预算内、外资金的日常汇集审核工作,并对各项收支凭证认真进行审核,做到支出按计划、按标准。对违反财经纪律的收支或不符合手续的,有权拒绝办理。
  3、按照银行制度规定,合理使用货币资金,加强现金管理,督促出纳人员按规定存入收入款,支领备用金。
4、负责报送各种财务报表,及时整理,妥善保管会计凭证、账薄、报表等会计档案资料。
5、定期与出纳对账、做到账证、账账、账实相符,发现差错及时纠正。
6、建立财务制约机制,负责保管单位财务印章。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XX市职工服务中心出纳岗位职责
1、熟悉和遵守有关法律和单位财务制度,负责现金收支和银行结算业务。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2、严格遵守库存限额,当日收到的现金必须于当日送存银行,不得坐支。
3、负责登记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出纳人员根据已经编制的收、付款凭证,经会计人员审核无误后,逐笔序时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每日终了应结出余额。按月核对银行存款账面余额、
银行对账单,并负责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使其账实相符。
4、出纳人员要保证现金、收据、空白支票、所管印章的安全和完整。妥善保管保险柜的钥匙,保险柜的密码严格保密。
5、每月初6日内,办理工资发放及各种社会保险的缴纳工作。
6、负责日常报销业务,对各类凭证认真审核,保证原始凭证内容真实,要素齐全,手续完备,对不符合规定的凭证有权拒绝支付。
7、负责固定资产的核算工作,与保管的固定资产卡片及实物核对,做到账卡、账实相符。
8、负责做好各种统计报表的编报。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部分
业务办法
XX市职工服务中心
困难职工申报、审批、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工会困难职工管理,提高工会困难职工帮扶工作水平,根据省总工会冀工发(2009)23号文件精神,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一、困难职工和特困职工的认定标准
困难职工和特困职工产生于我市建立工会组织的各类所有制企业、事业、机关及其他单位的工会会员(职工)。
1、困难职工的认定标准
职工(会员)出现下列情况纳入困难职工范围:
家庭月人均收入高于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0%以下,未享受政府“低保户”、“低保边缘户”救助的;
家庭月人均收入高于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50%以下,但因疾病、工伤致残、子女接受非义务教育、租房等原因造成支出过大,实际生活水平低于“低保边缘户”的;
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患大病、重病,当年自付医药费占家庭年收入50%以上,实际生活水平低于“低保边缘户”的;
因遭受各类灾害、重大意外事故,给家庭财产和生活必需品造成严重损失并影响基本生活的。
2、特困职工的认定标准
特困职工是指按照有关政策规定领取了最低工资或下岗基本生活费、失业保险金、养老金,具备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享受了补差或经有关部门救济后,因下列情形之一,不经救助生活难以为继的职工(包括家庭在城镇定居两年以上、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农民工):
本人及家庭成员患有大病、重病、慢性病(具体病种按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及省市相关的配套办法、规定执行),年医疗费个人自付部分超过家庭当年全部收入的;
家庭子女人数符合《计划生育法》,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阶段以外的全日制学历教育,支付学费特别困难不经救助面临辍学的;
家庭成员无就业能力或有就业能力和意愿但经本人努力未实现就业的零就业家庭;
由于天灾人祸等原因,家庭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影响基本生活的;
家庭人均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贴数额达到当地平均补差标准1.5倍以上,生活特别困难的(依此条件纳入特困职工的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当地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总人数的5%);
其他原因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
3、不予认定情况
(1)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2)子女择校就读或义务教育期间进入高收费私立学校就读的;
(3)赌博、吸毒、嫖娼、豢养宠物的;
(4)家庭成员拥有或使用汽车、配戴金银首饰或使用高档消费品的;
(5)近五年购买商品房或自建房屋,或居住高档住宅的(家庭成员为两人以上时人均超过40平方米的,家庭成员为一人时面积超过70平方米的)。
二、困难职工和特困职工的申报审批程序
困难职工和特困职工的申报审批程序包括:申请、审核、公示、审批和建档五个程序。
申请。当职工出现困难(特困)职工认定标准中的困难时,可向本单位工会(社区化管理的离退休职工也可向居住地基层工会)提出申请。
审核。基层工会接到申请材料后,依据困难(特困)职工认定标准入户对申请人家庭生活情况进行初步审核。
公示。经基层工会初审符合困难(特困)职工标准的,在本单位(或居住社区)公示不低于5个工作日后,确认符合困难(特困)职工标准后,按工会隶属关系上报县(区)总工会或市总工会。
审批。基层工会上报的困难(特困)职工申请,按工会隶属关系分别由县、区总工会或市总工会(授权市职工服务中心)入户调(抽)查核实后进行审批。县、区总工会审批的特困职工档案,要上报市职工服务中心备案,并定期入户调(抽)查核实。
建档。市总工会、县(区)总工会完成审批程序后,将困难职工和特困职工的审批情况逐级向下级工会反馈。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县(区)总工会和基层工会为困难职工和特困职工建立档案,并录入全国工会帮扶工作管理软件。
三、其他要求
1、职工档案是依档帮扶、实名制帮扶的基础,内容必须真实、全面,可分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并情况一致。基层工会和实施救助的单位要为困难(特困)职工建立纸质档案,档案由困难职工档案表(既为申报困难职工时的申报表,按省总规定格式)、职工及家庭成员情况的有关证明等构成。按市总工会授权,各级工会和职工服务中心(站)要将困难(特困)职工纳入全总帮扶软件管理。
2、对困难(特困)职工实施动态管理。每年,各级工会对困难(特困)职工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调查审核,根据审核结果进行调整,对已经解困、生活稳定的及时办理退出手续,对符合困难(特困)职工标准的及时纳入管理范围。
3、为在档困难职工办理《困难职工证》作为困难职工身份(特困职工以编号识别证明),代政府为市属部分困难企业(困难企业由市总工会会同政府有关部门确定)的特困职工办理《特困职工优待证》,凭证享受政府有关优惠政策。
4、职工脱困、死亡或劳动关系变更的,要由基层工会开出证明,及时为其办理档案注销、转移等手续。
困难职工和特困职工的申报审批流程图

职工(会员)向本单位工会申请困难职工或特困职工
基层工会依据困难(特困)职工认定标准初步审核
在本单位(或居住社区)公示不低于5个工作日
市总职工服务中心审核确定(或县、区总工会)
审批情况逐级向下级工会反馈逐级建档
服务中心建立纸质档案,并录入全国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
职工填写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资料
基层工会初审符合标准
基层工会确认符合标准按工会隶属关系上报XX市职工服务中心
困难职工救助办法
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对困难职工的长效帮扶机制,及时帮助困难职工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切实体现拾遗补缺的工作特点,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救助对象
本办法所称救助指:对职工(会员)实施的,在资金、物质上的帮扶。
救助对象:录入全国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的困难职工(含特困职工和困难农民工),或虽暂时未录入帮扶系统,但因突发性、临时性困难确实生活难以为继急需救助的职工(会员)。
二、救助内容、方式和救助标准。
救助分为节日批量救助、日常救助和临时救助。批量救助指:由市总工会或服务中心对已录入全总帮扶管理系统的一定数量的困难职工,统一组织实施的一定规模的救助活动。日常救助指:面向已录入全总帮扶管理系统的个别困难职工,个别实施的救助活动。临时救助指:对因突发性、临时性困难尚未或不适合纳入全总帮扶管理系统的职工实施的个别救助活动。
救助方式分为资金救助和物质救助。
以上救助活动,按求助者的不同需求分为以下几类:
1、生活救助。批量救助具体救助标准可根据当时的资金情况和物价水平确定,一般为每人每次200元至500元。日常和临时救助,按照资金情况和职工困难程度确定,一般为100元至1000元。
2、助学救助。对已录入帮扶管理系统的困难职工,其子女当年考入全日制大专以上院校的,可享受“金秋助学”救助。其中,考入首年为:本科3000元、专科2000元;大学在读的根据资金情况确定。
3、大病救助。已录入管理软件的困难职工,因大病、生活困难等原因来中心求助的(须提供最新的证明材料),可视情况给予1000元-3000元的资金救助(原则上每年仅限一次),或给予一定金额生活物资。
三、救助程序
1、批量救助:由市总保障部谋划并制定活动方案,服务中心实施,一般由基层工会组织办理,不需要本人申请,但必须健全本人签字、经手人、工会领导签字等手续。
2、日常救助:由职工提交申请书,职工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通过全总帮扶系统、基层工会和入户调查核实情况,提出救助意见,报服务中心或市总工会领导审批后给予救助。
3、临时救助:一般由职工向基层提出申请逐级上报服务中心,因特殊情况直接向服务中心申请的,应比照困难职工申请条件提供本人和基层工会有关证明材料,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初审符合条件的,协助填写《临时救助申请表》并提出救助意见,服务中心或市总工会领导审批后,进行救助并建立临时救助档案。辖区外的人员一般不救助,确需救助的应通过全总帮扶系统或其他途径,核实本人身份后,由本人填写申请,报本级工会领导同意后建立临时救助档案,酌情帮扶。
四、资金审批权限。
1、大型、集中的救助活动由市总保障部提出方案和预算,并经市总工会主席办公会批准后由职工服务中心执行。
2、2000元以上的日常或临时救助,按有关规定报常务副主席审批。
3、2000元及以下的日常或临时救助,由主管副主席审批。
4、1000元及以下的日常或临时救助,由常务副主任审批。
5、500元以下日常或临时救助由中心主管副主任审批。
五、其他要求
1、是否救助及方式、数额由救助部门负责人提出意见填写救助单,按权限报领导签字审批后实施。领导直接批示的,按领导批示办理,但应有文字批件,避免口头指示。
2、帮扶资金的发放使用手续必须完备。要分门别类登记造册,建立帮扶资金发放使用实名制汇总表,明确发放范围、单位、姓名、身份证、数额、标准,做到账款、账物相符。
3、日常救助和临时救助每名职工每年一般不超过两次。

XX市职工服务中心
法律援助工作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贯彻“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保障职工平等地享受法律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中心”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法律援助,是指中心法律援助窗口为需要通过法律途径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的职工,指派法律援助工作者或委托其他社会法律服务机构给予免费提供法律帮助和服务的一项工作制度。
本办法所称法律援助工作者,是指中心的工会干部或委托法律服务机构承办案件的人员。
第三条
法律援助工作由服务中心综合服务处管理,工会法律工作部负责业务指导。
第四条
中心法律援助窗口的主要职责:
(一)制订中心法律援助工作制度、工作标准、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审核法律援助对象和案件的受理范围;
(三)负责组织办理各项法律援助事项;
(四)组织开展中心法律援助业务研究、交流活动;
(五)负责统一管理法律援助案件档案资料;
(六)承办主管部门和上级工会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
第五条
中心法律援助的范围:
(一)本市参加各级工会组织的会员职工其合法权益遭受侵犯而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或提起诉讼的案件;
(二)工会工作者为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而自身权益受到侵害的劳动争议案件;
(三)根据《工会法》规定应由工会组织提供法律帮助的其他案件。
第六条
中心法律援助的形式:
(一)法律咨询;
(二)代书有关法律文书及劳动争议案件的非诉讼调解;
(三)担任已由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立案受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代理人。
第七条
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应向中心法律援助窗口提出,并填写《法律援助申请书》,同时递交下列材料:
(一)本人身份证、会员证或其他能证明个人身份证件的复印件;
(二)申请法律援助事项的全部材料;
(三)要求代理参加仲裁、诉讼的劳动争议案件,应当提交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的受理通知书;
第八条
中心法律援助窗口对收到的法律援助申请应严格按规定进行审查,如认为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完备或有疑义的,应通知申请人作必要的补充。
第九条
中心法律援助窗口自收到申请人的申请之日起十五天内审查,并分别作出如下办理:
(一)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工会法律援助条件者,由XX市职工服务服务中心主任或委托常务副主任批准同意后立案,并通知申请人;
(二)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应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第十条
凡中心相关工作人员均有承办法律援助义务,对法律援助机关指派的法律援助事务,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
第十一条
中心法律援助工作者应当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从事活动,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得谋取当事人的利益,不得担任劳动争议案件企业行政方的委托代理人。
第十二条
对案件当事人提出的不合理要求,中心法律援助工作者应当说服其放弃,否则有权拒绝代理。XX市职工服务中心
免费职介办法
一、对持有《特困证》、《低保证》、《XX市就业失业职登记证》的困难职工提供职业介绍服务。
二、对下岗的劳动模范,提供职业介绍服务。
三、对大中专毕业生凭身份证、毕业证,提供职业介绍服务。
四、对进城务工人员凭身份证,村委会开具证明,提供职业介绍服务。
五、上述所有求职人员求职登记,均需提供身份证及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一张。
六、对求职人员承诺免费登记,长期服务。
七、参加招聘的用人单位需提供以下材料:
(1)招用人员简章,包括用人单位基本情况、招用人数、工作内容、招录条件、劳动报酬、福利待遇、社会保险等内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
(2)营业执照(副本)、经办人的身份证件和受用人单位委托的证明。
XX市职工服务中心
维权工作制度
一、服务范围
(一)信访接待
l、为来访职工提供劳动政策、法律法规的咨询服务;
2、受理各企事业单位工会和职工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投诉;
3、受理各级工会组织和职工对工会工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4、受理工会干部和职工群众的其他信访事项。
(二)生活救助
1、家庭成员长期患大病、重病,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
2、遭受各类灾害、重大意外事故而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
3、因生活困难造成子女失、辍学的以及其他特殊困难需要救助的;
(三)职业介绍和职业培训
“中心”对下列人员提供免费职业介绍和职业培训服务:
l、持《XX市就业失业职登记证》的困难职工;
2、持《低保证》和《困难职工证》的职工家庭成员;
3、市级以上劳模或“4050”大龄下岗失业人员。
(四)法律援助和心理咨询
l、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本市各级工会组织的工会会员;
2、因依法履行工会职责而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工会工作者、工会组织。
3、在心理健康方面需要帮助的职工。
二、工作职责
(一)负责对职工来信来访来电的记录、答复、分类、转办、交办、反馈和归档工作;
(二)协调、督促有关职能部门和所属工会组织对职工信访、困难救助、职业介绍、法律援助事项的处理;
(三)负责对办结事项进行跟踪及办理结果的落实;
(四)协助办理情节复杂,性质严重或群体性的信访、求助问题;
(五)负责对网络单位的业务指导,定期召开网络单位协调会议,协调处理有关问题;
(六)负责分析、整理职工群众的各种意见,编写情况分析、报告,为市总领导科学决策和指导工作提供有价值的信息材料。
(七)负责办好上级部门交办的事项和其他工作。
三、工作原则
(一)服务至上原则。职工维权服务工作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中心工作人员应当自觉接受职工群众的监督。
(二)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原则。中心工作人员对确需转办的事项,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级工会凡属本部门、本地区、本单位职责范围内和上级转办、交办的事项不得推倭、拖拉、扯皮或将矛盾上交。
(三)高效务实原则。对职工反映的问题要严肃认真、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力求用最短的时间、最快的速度作出处理,做到件件有答复,事事有着落,对突发性事件应依据急事急办、特事特办、难事尽力办的要求,采取果断措施迅速解决。
(四)依法协调处理原则。对职工求助或来信、来电、来访反映的符合政策规定的问题,应依法及时协调处理解决;对条件暂不具备,一时解决有困难的,应向职工讲明情况,同时积极协调,争取尽早解决;对职工提出的不合理要求要做好思想疏导教育工作,讲清道理,以求得职工的理解。
(五)保密原则。在答复处理职工反映问题的过程中,对来电、来访人不愿公开工作单位和姓名的,要尊重其意愿,特别是对揭发、控告电话,要为反映人保密,防止出现打击报复事件。
四、工作程序
(一)中心统一受理工作范围内的事项;
(二)接受来电来访应做到热情、文明用语、耐心倾听、详细记录、字迹清楚、解答恰当。凡即时答复处理的,要在记录本上写明答复处理情况;
(三)对事实清楚,但需要协调处理的维权服务事项,转市总有关职能部(室)办理。有关职能部(室)一般应在30日内办结。办结后,应将结果以书面形式反馈给中心备案;
(四)对应当由下级工会负责办理的职工维权服务事项,由中心交有关工会办理。交办的事项,一般应在30日内办结,并将结果以书面形式反馈给中心。办理难度较大的,在30日内确难办结的,应以适当的方式向职工说明。但延长办理的时间一般不超过60日。
(五)情节复杂、问题严重或属突发性的求助事项,由中心办理。办结时限按照交办事项的规定。
(六)中心转办、交办的事项应及时催办,每次催办均应记录。对因工作不负责任,拖延不办、不反馈、多次催办而未办的单位和个人,要追究其相应责任。
(七)分析统计与归档
1、定期对来电、来信、来访的数量、内容进行分类和统计汇总;
2、对办结的事项,按档案工作的有关要求立卷归档。
五、工作纪律
(一)中心工作人员必须着装整洁、仪表端庄、语言规范、文明礼貌;
(二)忠于职守,坚持原则,不徇私情。涉及与本人有直接关系的来访件或虽无直接关系但需回避的,应主动请求回避;
(三)中心工作人员必须服从上级指示,不得擅自做出有违上级指示的行为,也不得擅自作出超越职权范围的决定;
(四)严格按规定程序处理来访件,对重大情况的来访件,必须及时汇报,不得积压延误时机;
(五)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无故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因故离岗或请假的,需经中心负责人同意。
六、考核与奖惩
(一)对办理职工反映问题成绩突出的有关部门、单位及个人,在每年年终依据统计结果进行总结表彰;
(二)对工作不负责任,敷衍拖拉,造成不良后果和影响的有关部门单位及个人,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并给予通报批评。

第三部分
对外接待
XX市职工服务中心
工作人员文明办公及接待规则
一、文明办公规则
1、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学习科学,钻研业务,增长知识,不断提高政治、思想、文化、业务素质。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基层、为职工群众服务的思想,牢记“想职工之所想,帮职工之所需,解职工之所难,做职工贴心人”的宗旨,廉洁奉公,不以权谋私,不循私情,讲求实效。
3、遵守工作纪律,服从组织领导。坚持实事求是,注重调查研究,深人基层,密切联系群众,如实反映情况,及时处理问题。
4、爱护公共卫生,保持办公区域清洁整齐,做到窗明几净,桌面整洁。
5、工作人员着装整洁,举止文明,服务规范,不在服务大厅吸烟。
二、文明接待规则
1、电话接待规则
①接听电话要求:首先自报单位、姓名,如:“这里是服务中心XX窗口或部(室),我姓X,请讲”,或:“这里是XXXXXXX(号码),我姓X,请讲”。注意文明用语,如:“您好”、“对不起”、“谢谢”、“别着急,慢慢讲”、“没关系”、“再见”或“请稍候”,“您找的人没有在,他到XX地方去了”,“我能为您做些什么?”、“可以找其他同志和您谈吗?”、“请问您的电话号码?”、“别客气”。忌用语:“喂!”、“讲嘛!”、“不知道!”、“快点讲!”、“没时间!”、“没功夫!”、“你找错人了!”②打出电话要求:首先自报单位、姓名。如:“我是服务中心XX窗口、部(室),我姓X(或叫XXX),我找XXX同志(或职称)!”。注意使用文明用语,如:“对不起”、“麻烦您”、“请问”、“不好意思”、“谢谢”“再见”。忌用语:“喂!我找XXX”、“你是干什么的?”、“不跟你说!”。“给我喊XXX”、“你管得着吗?”、“不在算了!”、“找错人了”
③通话要求:简捷扼要,尽量节省时间;能在机关找到的,不必打电话;私事不占公用电话。
2、对来访人员接待规则
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在接待来访中要做到“耐心听,认真记,细心问,重事实,讲政策,说道理,不推倭,不许愿,细查访,实汇报,提办法,速解决”。
3、对来信来函处理规则
①来信、来函要分类登记,需要复函的要注明;
②按照信函内容及要求提出主办主管部门或责任人员,并签注意见,重要内容要请有关领导批注意见;
③按办文要求(规定)进行处理;
④处理结果,反馈或复函给来信来函单位个人。
XX市职工服务中心
主席接待日制度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履行维权职能,为困难职工排忧解难,密切工会与职工群众的血肉关系,充分发挥工会联系党和职工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日程:
每周二上午8:30——11:30,由市总工会副主席轮流到中心接待处理职工来访。
二、主要内容:
1、向来访的职工群众宣传相关政策法规;
2、详细了解来访职工群众的意愿和要求。
3、负责接待:职工对劳动法律、法规和政策等方面的咨询;职工所需帮扶及解决生活困难的求助;对侵害自身合法权益行为的控告、申诉;对紧急突发事件和重大安全事故的报告;其他涉及职工合法权益问题的反应。
三、承理方式:
按照领导接待与领导亲自督办相结合,中心独立办理与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办理相结合,转办与督办相结合的原则,认真承理职工来访。
1、由服务中心派专人陪同主席接待、受理职工来访。
2、对职工来访进行立案登记,详细记录职工来访事由,全面了解职工诉求。
3、对服务中心能够独立解决的职工求助,当场解决。属于咨询性的且政策明确的问题,当即给予答复。
4、对需要由主管部门协调解决或中心与有关部门联合处理的问题,向求助职工说明情况,由服务中心报主管部门解决或协调相关部门联合办理。
5、对办理不了的或工会自身不能解决的,指导职工群众向有关职能部门反映。
6、每天接待案件落实责任制,责成专人办理,并填写督办卡,及时向值班领导汇报办理结果。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反馈。
四、相关事宜:
l、接待日时间表每月由市总办公室统一安排,并提醒当天值班领导。若遇到其他重大情况,当天值班领导因工作无法接待时,由值班领导协调并由市总办公室通知服务中心。
2、值班领导应根据接待日时间安排好自己的工作,按时到中心主席接待窗口接待职工来访。
3、服务中心办公室根据市总办公室统一安排的接待日时间表,更换中心的领导值班牌。
4、市总领导接待期间,来信来访窗口必须有一位工作人员参加接待,并作好记录及后期处理工作。
XX市职工服务中心
律师和心理咨询师接待日制度
1、确定每周二为律师接待日,每周三为专业心理咨询师接待日,其他时间安排具备相关专业知识的中心工作或工会工作者接待。接待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2、接待人员应详细了解来访职工群众的意愿和要求,解答职工对相关心理、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咨询,向职工宣传相关政策法规,宣传工会工作。服务中心主要为市属单位职工提供涉及劳动关系方面专业法律服务和心理咨询服务。也可根据求助职工实际情况,为前来求助的职工提供心理咨询师和律师职责范围内的其它服务。
3、中心工作人员要做好接待记录,要做好善后工作并保存好有关资料。对于当时未能解决完的工作,做好协调工作。
4、市总工会宣教部负责协调具备心理咨询知识的工会工作者,市总法工部负责协调安排接待律师,其他由服务中心安排,按时到服务中心指定窗口接待来访职工。
XX市职工服务中心
12351热线值班人员工作制度

1、值班工作者要树立良好工作形象。按正常上、下班时间坚守工作岗位,严禁迟到和早退,不准出现脱岗现象。
2、值班人员要热情接待来访及咨询的职工,认真及时地接好每一个维权热线电话(要做到电话铃响三声后必须接通)。
3、值班期间严禁因接待私人朋友和上网而影响正常工作,要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和工作环境。
4、值班人员要如实填写签到表,认真填写职工来访和热线电话登记(按要求完整填写,不能出现漏项)
5、值班人员当天能解决的问题要及时给予处理。不能推诿给第二天值班人员,需要有关单位和部门解决的要给予解释指导,或认真填写热线督办卡,移交其他单位及部门予以解决。第四部分
内部管理XX市职工服务中心
办公会会议制度
一、XX市职工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办公会会议由中心负责人组织召开,参加人员为中心各处负责人。部门负责人不在时,可委派其他人员参加。
二、中心办公会原则上每半个月召开一次,会议时间一般定在星期五上午。如遇特殊情况,可增加或减少次数。
三、议事内容:
l、学习、传达市委和上级工会、市总工会的有关指示、决定和主要会议精神。
2、根据市委、上级工会、市总指示,讨论和部署工作。
3、听取各窗口、各部门的工作汇报、检查工作进展情况,提出新的要求。
4、讨论、议定中心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5、讨论、研究、议定中心内部有关问题。
6、协调各窗口、各部门集体完成的工作。
四、会议决定的问题,相关部门要按时间,按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心负责检查落实情况。
五、与会人员必须遵守会议纪律,不得迟到、早退、缺席,如有特殊情况,必须事先请假。
六、办公室负责做好会议记录。
XX市职工服务中心学习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全体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理论政策水平,增强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主动性,推动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制定本制度。
一、学习时间原则上为每周一、五上午,此时间内各窗口、部门不得安排其他工作。周一是班前会,汇报总结上周工作,安排部署本周工作;周五是是政治学习或案例分析会,主要是政策和业务知识的学习,传达政策精神,由各窗口轮流准备。
二、学习的形式以集中学习为主,学习要建立考勤和考核制度。要以窗口和部门为单位设考勤和学习记录。学习时间不得请假,不能随意迟到早退或中途退场。因故不能参加学习,应事先向学习负责人请假。
三、学习制度落实情况,学习由中心办公室负责组织进行,学习效果由市总、中心领导监督检查。XX市职工服务中心
计算机使用及管理制度
为妥善使用计算机,有效地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为职工服务,根据工作实际,制定中心计算机使用及管理制度。
一、为保证计算机系统的正常运行,切勿随意删除系统原有程序。
二、工作时间内不得玩游戏、听音乐、看影碟或利用计算机做其它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三、使用外来光盘、软盘等移动存储设备时请先查杀病毒,查杀病毒过程中若有疑问请及时向中心办公室反映。
四、窗口间互相交换资料所使用的移动存储设备,在本窗口使用前请先查杀病毒,查杀病毒过程中若有疑问请及时向中心办公室反映。
五、保护计算机硬件不被人为损害,在设备运行过程中请勿随意搬动主机箱,或使其受到强烈震动。
六、
切勿随意拆开主机箱或显示器,以免发生触电等意外伤害,若有疑问请及时向中心办公室反映。
七、使用及放置过程中请保持环境的干净和干燥。
八、每天下班前请检查本窗口的计算机电源是否断开,以免出现电压过高损害设备的情况。
XX市职工服务中心
档案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服务中心档案管理工作,充分发挥档案在工作中的作用,根据《档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和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档案分为困难职工档案、财务档案和其他工作档案,主要是有保存价值的上级及中心工作中的各种文件、工作资料、表格、单据、凭证,下级工会及职工上报的有关资料等。
二、困难职工档案由困难职工管理、救助人员负责,财务档案由财会人员负责,其他档案由中心办公室安排档案管理员负责。
三、档案管理员负责制定建档方案,报中心负责人审查后实施。案卷登记卷册要求、应具备的内容、装订、卷面收案记载登记等按照《档案管理办法》要求执行。案件分类、编号、序号、目录索引。要编制齐全,便于管理查阅。
四、中心工作人员在承办工作过程中,应注意原始材料的收集和保存,在案件办结后及时整理归档,发现案卷材料不全或法律手续不完备要及时补全、补办,案卷材料要齐全、完整、清晰、不遗不漏。
五、日常工作记录、文件、资料等由各窗口按其类别单独立卷,每月底交档案管理人员归档保管。各类档案每年整理装订。
六、归档的案卷建立借阅登记制度,阅卷人不得从卷内抽取材料,保持案卷材料完整无缺。
XX市职工服务中心
帮扶超市物品进货、出货管理规定
一、帮扶超市的物品通过单位和个人捐赠,中心超市低价购入,源头采购等方式进货。
二、帮扶超市物品采购由专人负责。物品首次或大批量采购的,要将供应商基本情况、物品质量情况、报价单、同类商品在其他超市售价等情况报市总主管领导审批。金额在2000元以下,进货的价格、质量未变的,提出进货计划报中心日常工作负责人批准后进货。
三、所有物品进货后,首先办理入库手续。超市工作人员必须当场验货,在对物品数量、种类、型号、质量进行核对、清点无误后,由进货人填写入库单,办理入库手续。
四、超市工作人员根据超市需要,填写《进货建议书》签字后报进货人员作为制定《进货计划》的依据。
五、超市物品的定价,中心采购的货物以购货发票标明的价格为准;捐赠物品无价格的,应参考市场价格,报中心主任批准后在超市标示出售。物品价格必须低于市场零售价格。
六、工作人员要及时检查货物质量、保质期,发现问题及时上报。超市物品要做到日清月结,每月进行盘点,做到物品品种分类、数目清楚准确,账物相符。对盘盈盘亏物品和易损物品的损耗,由工作人员登记造表,经中心主任审批后,调整账目。
XX市职工服务中心
帮扶超市物品审批、发放流程规定
一、帮扶超市主要面向市总工会统一组织的节日批量救助、慰问活动及服务中心日常和临时救助。
二、批量救助的凭相应凭证办理。
三、日常和临时救助物品发放的审批手续:
(一)窗口救助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标准,视求助者具体困难情况,向中心负责人提出帮扶建议,并填写《救助登记表》和《物资发放凭证》。中心负责人在认真审查、核实基础上,进行审批。
(二)被救助职工凭《物资发放凭证》(第二联)进入帮扶超市选取所需要的物品,然后将《物资发放凭证》及挑选的物品,一并交超市工作员进行结算。
(三)超市工作人员要认真核实物品的数量、种类、金额,按照《物资发放凭证》进行结算。
四、超市工作人员收回《物资发放凭证》,并给付物品。
五、每日发放的物品情况要及时记账。每月5日前超市工作人员填写上月《汇总表》一式三份,与窗口救助工作人员核对共同签字后,中心负责人、财务、超市各存一份。
六、超市物品的发放要严格按照标准进行,做到数量真实,计算准确,记录完整,账物相符。
XX市职工服务中心
捐赠物资管理规定
为规范服务中心接收的捐赠物资管理,确保社会各界的关爱真正惠及职工弱势群体,根据服务中心实际情况,特制定此规定:
一、捐赠资金的管理
1、中心在银行开设帮扶资金专用账户,用于接收社会各界捐赠资金,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该账户,更不允许挪作它用。
2、在接收捐赠款项时,无论捐赠金额的大小,一律由财务人员向捐赠单位或个人开据盖有财务专用章的财政局统一收据,同时请捐赠人、财务人员分别在统一收据签字。财务人员按照财务有关规定,及时送交银行,并记入相关科目及账簿。捐赠的现金不得滞留在财务人员手中,更不允许坐收坐支。
二、捐赠物品的接收
1、由专人负责。接受捐赠物品时,双方当事人要对捐赠物品进行认真清点、核对。检查特殊物品的质量及有效期。捐赠物品的数量、价值核对无误后,由中心财务人员为捐赠方开据统一收据。
2、物资管理员对接受捐赠的物品按照商品的名称、数量、单价等项目及时填写“救助物品入库单”一式两份,一份作为保管备查,一份交会计入账。
三、捐赠物品的发放
l、严格执行捐赠物品发放手续,对每日发放的物品要及时填写“救助物品领取单”。
2、发放捐赠物品时,要审核领取手续,领取单应由中心负责人批准,经办人、领取人签字方可有效。
3、每日工作结束后,物资管理员要对当日发出物品进行核对、汇总并填写“当日捐赠物品汇总表”一式两份,一份留作备查,一份报会计进行相关科目的核减。
四、捐赠物品的保管
1、对于捐赠物品应按照物品种类的不同,分别设置总账和明细账进行管理。物品出库时,由保管人填写捐赠物品出库单,一式三份,一份由保管人留存,一份交会计人员,一份交发放人记账。
2、对于捐赠物品应做到日清月结,定期盘点。捐赠物品应每月定期盘点一次,对盘盈盘亏物品应分别填写“救助物品盘盈(亏)单”并写明原因。由中心负责人批准,经办人签字,报会计调整账目,做到账实相符。
3、捐赠的各种物品只能用于对困难职工的发放,不得挪用。
4、捐赠物品有专门库房统一存放,同时根据不同物品注意通风、潮湿等,以防物品损坏。存放地点严禁存放其它杂物,闲人免进,以保证物品的安全。XX市职工服务中心
日常管理规定
为了不断开创职工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工作新局面,使“中心”工作人员更好地为职工服务,结合“中心”实际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请示报告制度
1、中心工作计划、大型活动的安排,坚持请示报告程序。
2、财务支出、物资采购、固定资产处置都要执行市总有关规定。
3、困难救助、就业援助、法律援助、互助保障等工作窗口要定期坚持总结汇报,定期做好资料归档和经验总结。
二、作息请休假制度
1、中心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年休假、婚、丧、产假等按有关规定执行。
2、中心工作人员有事要提前向中心负责人请假,事毕后上岗前销假,工作时间因公或因私外出须经领导同意方能离开工作岗位。半日以内的向主管副主任请假,一日以内的向常务副主任请假,一日半以上的向主管副主席请假。
3、安排值班时,值班人员要坚持正常的作息时间制度,认真处理好来电、来访,并做好记录。
4、员工未办请假手续擅自不到岗或假期已满未续假视为旷工。
三、卫生、安全制度
1、办公环境由卫生由指定人员清洁,中心全体工作人员要爱护维护办公环境,保持整洁有序。
2、员工应树立良好的安全防范意识,严禁在办公室内吸烟和使用明火。杂物不能乱放,保持防火通道的畅通。
3、保证摄像头电源供应,每天下班前由最后离开人员关闭办公电源,锁好门窗。工作日之外,除因紧急情况、加班、工作需要经中心日常工作负责人批准外,不得随意进入中心大厅或办公室。
4、杂物不乱放,保持防火通道畅通。
四、设施设备管理
1、要爱护中心设施设备,节约办公用品,严格执行有关专项规定。
2、不得私自利用办公设备处理与工作无关事宜,不得用办公电话闲聊私事。
3、设施设备出现情况及时报告中心负责人,不能知而不报或私自处理。
XX市职工服务中心
帮扶资金筹集管理使用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做好职工服务及困难职工帮扶工作,全面推进工会帮扶工作经常化、制度化、社会化,规范帮扶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帮扶资金(以下简称资金)是在政府、企业和社会的支持下,由市总工会负责筹集、管理和使用,为帮助困难职工解决暂时困难而建立的公益性、互助性专项资金。是在困难职工享受国家规定的有关救济补助后,仍有严重困难的情况下采取的一种补充性帮困措施。旨在通过集体和社会的力量帮助困难职工解决基本生活困难,克服因病、灾及遭受重大意外事故等造成的特殊困难,改善和提高职工弱势群体生活水平,维护社会安定,促进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市职工服务中心面向困难职工群体开展的各项帮扶活动。各县、区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
资金的筹集
第四条?
资金采取多种渠道、多种形式筹集,主要来源是:
???
(一)政府财政拨款;
???
(二)工会经费拨款;
(三)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捐助;
???
(四)资金利息。
第五条
帮扶资金的用途:
(一)下拨县、区及部分困难企业工会用于“两节”送温暖活动的补助金;
(二)全市困难职工救助;
(三)中央、省、市党政工领导“两节”慰问特困职工的慰问款;
(四)因遭遇天灾人祸等特殊情况,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救助后生活仍难以为继的职工的临时救助。
第三章??
资金的管理
第六条?市总工会成立资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按财务规范统一管理。管委会主任由市总工会常务主席担任,副主任由分管主席担任。
???
第七条?
资金管理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制定与修改资金管理及实施办法;
???
(二)研究决定资金的筹集、使用等事项;
(三)审议资金预算和资金使用情况;
(四)研究决定资金运行中的其它重大事项。
第八条?
资金管理办公室是资金管理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总工会分管副主席兼任,办公室工作人员分别由市总工会财务部、保障部的负责同志担任。
???
第九条?
资金管理办公室的职责是:
???
(一)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具体负责资金的筹集、使用划拨和资金的日常管理;
???
(二)督促和检查资金的发放及其落实情况,做好资金账目的管理工作;
???
(三)负责编制年度资金收支预算;
(四)接受并完成管委会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四章?
资金的使用
第十条?
帮扶资金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市职工服务中心提出用款计划,经管委会批准后,从上级工会拨款、市总工会或送温暖资金支出专户中划拨。
帮扶资金的使用程序:
(一)下拨基层工会的“两节”送温暖活动救助金:由保障工作部提出分配方案,主席办公会议批准,市总财务部负责下拨。
(二)困难职工批量救助资金:由保障工作部提出发放救助款的标准、审核后的困难职工数量,报主席办公会议批准,由服务中心负责发放,支领单位将有单位盖章、工会主席签字、经手人签字、困难职工签字的明细表,报服务中心。
(三)各级领导慰问特困职工的慰问款:由保障工作部提出慰问特困职工名单和慰问款标准,由参加慰问工作人员在服务中心领取,支领单位将有特困职工和基层工会主席签字的明细表,报送服务中心。
(四)日常和临时救助款:由服务中心根据《救助办法》发放。
第十一条
帮扶资金发放人员的名单要张榜公布,接受职工群众监督;领取帮扶资金,应由职工本人签收;接受工会经费审查办公室监督。
第十二条
帮扶资金实行专户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封闭运行。资金的筹集、使用和结余情况接受审计、监察、财政等部门的监督检查。若发现有违规行为,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第十三条
服务中心建立资金专户,专款专用。帮扶资金不得用于解决困难职工帮扶以外的其他开支。
第五章??
附?

第十四条
本《办法》解释权属资金管理委员会。
XX市职工服务中心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第一条
为加强职工服务中心的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
管好、用好现有资金,保证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工会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财政部、全国总工会、省总工会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主管职工服务中心的主席和服务中心的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财务管理工作,对财务工作情况定期询问检查,带头执行财务制度,并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第三条
资金来源:上级工会拨款、职工和社会捐赠、其他收入。
第二章
预算管理
第四条
坚持财务收支预决算制度。做好本年度收支决算和下年度收支预算工作。预决算要报市总财务部审核后,提交主席办公会批准。对已核准的年度预算,原则上不追加,特殊情况需增加的开支项目,须严格履行程序后开支。每月坚持向市总经审会和财务部报送资产负债表。
第五条
服务中心财务坚持独立管理的原则,独立建立银行账户,实行独立核算。所有财务活动接受市总经审会和财务部的监督和审查。
第六条
凡需经主管主席或主席办公会批准的开支项目,均需事先填写开支审批卡,经单位负责人及经办人签字后,按照审批权限由领导审批后执行,并不得突破开支审批额度。
第三章
内控及结算、审核制度
第七条
建立和执行内部控制制度。财务章和法人章分开保管,现金要及时存入银行,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规定的限额。出纳保险柜内不得存放私人现金及物品。因出差需要借款的,必须提供有关出差的相关文件,借款额度以文件规定数确定,填写现金支领单,并由领导签字后到财务领取现金。
第八条
严格结算制度。对单笔结算超过1000元的支付业务(发放困难补助金除外),必须通过银行进行转账结算。严格转账支票领用手续,使用人领用转账支票,须经主管领导同意,并办理登记签字手续,核销时须办理销号手续。领用的支票如发生丢失或其他问题,应及时与财会人员联系,否则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支票领用人负责。任何经济业务,必须取得正规的发票,不得白条入账。财会人员要坚持原则,对不符合财务规定的经济事项,有权拒绝开支。单位领导要支持财会人员依法行使监督、检查的职能。
第九条
严格审核制度。发生经济业务所取得的原始凭证,需经财会人员审核,确认品名、数量、单价、金额齐全,并经领导审批、经手人签字后方能入账。
第四章
固定资产管理
第十条
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也应作为固定资产核算管理。
第十一条
凡达到标准的资产,必须列入固定资产并做登记,每年至少对固定资产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做到账、卡、物相符。对增加、减少固定资产要履行相关手续,经主管主席批准,报市总财务部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第五章
债权债务管理
第十二条
严格债权债务管理。对于领用的支票,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清账,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结算的,财会人员应将有关情况报分管领导,并视情况追究责任,无特殊原因,往来款项不得跨年。
第十三条
单位不得擅自贷款、借款。严禁为其它单位借款提供担保和抵押。
第六章
资金审批权限
第十四条
严格支出管理。预算内的开支项目,必须严格按照预算并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安排,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办公业务开支,10000元(含)以下的开支由主管主席审批同意并在事后签字报销;10000元以上的开支须经主管主席同意后,报市总常务副主席或主席办公会批准,主管主席签字报销。预算外开支要先写出申请,2000元以下的由主管主席批准,2000元以上的由主席办公会批准。
属国家规定以内的工资由事业单位负责人审批。差旅费按相关文件确定报销范围,按审批权限签字报销。
第十五条
帮扶专项资金、“一日捐”资金及互助保障资金使用及审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六条
未尽的其他项目开支原则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第七章


第十七条
职工服务中心各项资金的收入、支出和管理使用接受政府审计和市总经审办公室和财务部的审计监督。
第十八条
本制度从2011年6月1日起执行。
XX市职工服务中心
车辆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车辆管理,确保中心有序用车及行车安全,按照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车辆管理
中心车辆管理原则按照《XX市总工会机关车辆管理规定》执行。
1、服务专用车要用于服务中心对职工服务工作,不得出入、停靠在酒店及任何休闲娱乐等高消费场所。
2、服务专用车使用实行派车制,经主管领导签字报销有关费用。派车出市业务须经分管主席同意。本市业务经中心主管领导同意。未经批准和不履行手续,视为私自出车,不予报销相关费用,出现事故由司机本人承担一切后果,单位不负任何责任。
3、除特殊情况因公并经领导同意外,车辆晚上、节假日和双休日,必须停放在本单位车库、车棚内,不得将车辆开回家,否则发生损坏和失盗,一切后果由司机个人负责,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4、车辆不对外有偿服务,原则上不外借。确因特殊情况外借,须经分管领导批准。
5、中心车辆实行派修制度,须到指定的维修站,加油须到指定的加油站。车辆维修,由驾驶员申请,分管领导批准后,到指定维修厂维修,不得超出审批项目维修,有项目变更,驾驶员需及时报告,按上述程序补报维修项目。因公确需在外加油时,须经中心领导批准。
二、驾驶员管理
l、中心驾驶员应负责车辆的安全、清洁、维修、保养工作。要牢记“安全第一”的宗旨,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行车规定,坚决杜绝违章行车,开斗气车,严禁酒后驾驶,如违反后果自负。
2、中心驾驶员应对车辆使用进行定期安全检查,加强对车的爱护和日常保养,保持好车容车貌。注意车内清洁,使车辆经常处于良好的性能状态。发现问题及时维修。
3、中心驾驶员出车补贴、停车费、过路费等按照市总有关规定执行。
XX市职工服务中心工作流程图
3、就业援助
4、法律援助
心理咨询
1、信访接待
信访
分类上报
领导批转
职业介绍
职业培训
进行登记
定制培训计划
介绍用工信息
组织实施
指导安置就业
登记立档
询问援助内容
核实材料
依据法规政策
立卷存档
执行援助
来访
登记、立档
查看信件内容
热心接待
窗口处理
承办、反馈
处理结果
立卷存档
认真接听
详细记录
耐心解答
分类转办
结果反馈
5、职工热线
立卷存档
汇总上报
2、生活救助
职工申请
中心现场
基层上报
建档审核
建立档案流程
不在档
查询是否在档
批量救助
在档
日常救助审核
符合
日常救助
资金物资发流程
临时救助
不符合的
耐心解释
符合条件
符合
条件
不符合的
耐心解释
临时救助条件审核
在档困难职工工

职工服务中心日常、临时救助工作流程图
职工服务中心
突发事件入户调查
现场救助
生活救助窗口
听取求助职工陈述
审核填写资料登记表
入户调查
不符合条件
给予合理答复
符合条件
提出意见报请审批
实施救助建档立册
困难职工档案流程图
确定建档标准,制发通知
市总保障部或服务中心
入户调查
初步确定建档名单
基层工会公布建档标准
职工个人提出申请
(提供疾病诊断证明、户口薄索引页、身份证复印件及其他相关资料)
职工所在分会或小组讨论通过
(讨论记录由分会主席或小组长签名)
基层工会调查核实
填写困难职工档案
产业工会审核盖章
名单返回产业工会
基层工会公示名单3天
(同时公布本单位工会和市总服务中心监督电话)
无异议者建档
中央财政拨付专项资金和配套资金管理使用流程图
市总工会向市财政申请拨款
财务部收到市财政拨款后通知保障部
全国(省)总工会下拨帮扶资金
保障部制定资金使用分配计划
主席办公会研究
保障部根据主席办公会研究结果修改完善计划
保障部通知各级工会资金
分配使用计划
财务部下拨帮扶资金
XX市总工会帮扶资金(物资)发放管理流程
市总保障部制定资金(物资)发放计划及标准
市总主席办公会研究确定方案
市职工服务中心发放市直单位
市总财务部拨款至县市区总工会
物资发放填写《困难补助资金发放表》受助人签字
资金发放由本人在实名制表格签字
县市区职工服务中心
物资发放填写《困难补助资金发放表》受助人签字
资金发放由本人在实名制表格签字
县市区财务部将有关凭证入账
职工服务中心催收并上报入账
市总财务部将有关凭证入账
帮扶超市操作流程
1、进货
领导审批签字
办理入库手续
填写入库单一式三联,经进货人与超市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后,财务留存一联,超市留存一联
3、日常、临时救助
提出帮扶意见,报领导审批。
主管人员,填写救助登记表
填制《救助物品领取单》(出库单)一式两联,自留一份,一份交受助人
受助人凭领取单进入超市
超市管理员凭单付货,收回《救助物品领取单》
每日终了,超市工作人员根据领取单统计发放情况
2、批量救助
汇总单留存,明细单交超市工作人员
超市工作人员根据明细单发放物资
4、核对
相关人员进货
超市工作人员根据入库单登记库存商品明细账
柜台主管人员作出救助名单(明细、汇总各一份)
受助人在明细单上签字
发放完毕后,超市工作人员根据明细单统计发放情况
登记库存物资明细账
柜台主管人员审核确认
符合救助条件
由受助人签字在发放明细表上签字
超市
财务部门
核对物资入库情况
超市
救助柜台
核对物资出库情况
本文档由论文格式(http://www.csmayi.cn/)用户上传

职工服务中心各项制度(全) 本文关键词:服务中心,职工,各项,制度

职工服务中心各项制度(全)  来源:网络整理

  免责声明:本文仅限学习分享,如产生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


职工服务中心各项制度(全)》由:76范文网互联网用户整理提供;
链接地址:http://www.yuan0.cn/a/62598.html
转载请保留,谢谢!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