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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2018年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76范文网 | 时间:2019-02-04 17:49:58 | 移动端:**镇2018年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实施方案

**镇2018年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实施方案 本文简介:

**镇2018年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实施方案大家好,今天召开2018年下半年,**镇村和社区党组织、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村(社区)“两委”]将首次同步换届选举动员大会,为高质量做好换届工作,工作做得好不好、细不细、成功不成功、达不达到预期目的,将直接影响到我镇的整体形象,也间接影响

**镇2018年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实施方案 本文内容:

**镇2018年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




大家好,今天召开2018年下半年,**镇村和社区党组织、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村(社区)“两委”]将首次同步换届选举动员大会,为高质量做好换届工作,工作做得好不好、细不细、成功不成功、达不达到预期目的,将直接影响到我镇的整体形象,也间接影响到我村今后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所以大家思想上要引起重视,一定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以高度负责的工作态度,圆满完成这次村级换届选举工作。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8年全市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的通知》和开发区党工委办公室、管委会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8年开发区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镇实际,现就认真做好我镇2018年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明确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重要论述和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换届工作全过程,严格依法依规办事,着力选优配强村(社区)“两委”班子,全面实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区、镇联审备案管理,促进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队伍整体优化提升,进一步激励村(社区)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为建设和谐富强美丽新**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严格资格标准和职数配置
(一)资格标准
要坚持德才兼备,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在农村,注重选拔有政治觉悟和奉献精神、能带来希望,有经济头脑和致富本领、能带领发展,有良好品行和公道之心、能带出和谐,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优秀人才进“两委”班子。特别是要按照思想政治素质好、道德品行好、带富能力强、协调能力强的要求,选优配强村党组织书记。在社区,注重选拔有担当精神,勇于改革创新;有服务意识,热心社区事务和公益事业;有协调能力,善于统筹整合资源;有治理本领,善于化解矛盾和解决问题的优秀人才进入“两委”班子。特别是要按照思想政治素质好、道德品行好、服务能力强、基层治理能力强的要求,选优配强社区党组织书记。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宜继续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1)政治觉悟不高,“四个意识”不强,不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严格执行党的惠民政策;(2)法治意识不强,不学法不懂法不守法,不依法办事,乡村(社区)治理较差,存在“村霸”、非法宗教势力、黑恶势力;(3)履职能力不强,思路不清、办法不多、精神不振、心思不专、年老体弱;(4)工作业绩不优,连续2年工作绩效考核在全镇排名靠后;(5)群众满意率较低,缺乏服务群众意识,为民办事不尽心不尽力,任期内所在地多次出现越级上访、群访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村(社区)“两委”成员候选人:(1)违反法律法规,曾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2)违反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正在被审查调查(侦查)的;(3)受撤销党内职务及以上党纪处分的;(4)受撤职及以上政务处分的;(5)近3年内被评议为不合格党员且被劝退、除名的,或者仍在限期改正的;(6)参与邪教、非法宗教组织及其活动,非法组织参与集体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7)涉及“村霸”、涉黑涉恶的,或者利用宗族房头势力甚至黑恶势力等干预村(居)务的;(8)存在拉票贿选等违反换届纪律行为,利用各种方式操纵、干扰、破坏选举工作的;(9)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差,多数党员、群众不拥护的;(10)不符合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规定等其他不宜提名的情形。
镇党委、政府将切实把住选人的“底线”,严把候选人资格审查关。对受撤销党内职务及以上党纪处分、受撤职及以上政务处分以外的受处理处分人员,能否提名为候选人,由镇党委政府研究后报开发区党工委组织部会同纪工委、政法、民政等部门单位进行严格资格审查,按照“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参照《湖北省受处理处分干部教育管理使用暂行办法》规定,综合考虑本人所负责任、一贯表现和社会影响等因素,审慎研究决定。
(二)职数配置
1、严格班子职数。按照精干高效原则,从严控制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职数,村“两委”成员一般3至5人;社区“两委”成员一般5至9人,开发建设、脱贫攻坚等任务较重的村(社区),可适当增加1-2个职数,具体职数由镇党委政府根据实际核定上报,开发区党工委组织部、社发局复核,报开发区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审批。严禁各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结束后以各种理由自行聘请干部。
2、优化班子结构。全面推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民委员会主任“一肩挑”,力争“一肩挑”比例达到100%,积极推进村(社区)“两委”成员交叉任职。对人口规模、辖区面积、经济体量较大的村(社区),根据工作实际,需要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民委员会主任分设的,由镇党委政府逐村(社区)研究分析,报区党工委组织部审查后,上报市委组织部审核把关;对本村(社区)没有党组织书记合适人选的,可从机关企事业单位选派干部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并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居)民委员会主任,暂时不具备条件的应当实行分设。
围绕打好打赢脱贫攻坚战、高质量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大不胜任现职的村党组织书记调整力度。以镇为单位,村党组织书记调整面力争达到40%左右(与上次换届相比)。原则上新任村党组织书记应以45岁至55岁为主体。换届后全镇村党组织书记45岁以下的要占25%左右。超过60周岁,身体健康、业绩突出、党员群众拥护的现任村党组织书记,经镇党委研究,报区党工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可以继续留任。
要把村(社区)党组织纪检委员聘任为监察信息员,提倡把非村(居)民委员会成员的村(社区)党组织纪检委员聘任为监察信息员,并通过民主程序推选为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或者成员。
要加大年轻干部选拔力度,统筹推进村(社区)团支部书记进村(社区)“两委”班子。重视选拔女干部,确保所有村民委员会班子成员中至少有1名女性成员,村(社区)妇联主席应当进入村(社区)“两委”班子,进一步提升村主职干部中女性的比例。
3、拓宽来源渠道。村“两委”成员特别是党组织书记注重从本村致富带头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复员退伍军人、大学生村官、优秀村庄理事会成员、乡村医生和教师等人员中选拔;从外出务工经商人员、本乡本土走出去的大学毕业生中引回。本村暂无合适人选的,要从区镇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优秀年轻党员干部、科级后备干部、退居二线的公职人员中选派,也可从退休人员中聘请。社区“两委”成员特别是党组织书记要注重从现任社区“两委”班子成员、网格员、复员退伍军人、大学毕业生以及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小区共建委员会等社区各类组织中的党员负责人中选拔,也可从居住在本社区的退休人员中聘请。全面推行社区党组织兼职委员制度,注重吸收驻社区党员民警、驻区单位党组织负责人、辖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员业主等兼任社区党组织委员、副书记,兼职委员不占社区“两委”成员职数。
三、把握关键环节和主要任务
根据开发区安排,全镇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从2018年10月初全面启动,按先村(社区)党组织、后村(居)民委员会的次序展开,原则上到12月底基本结束。
(一)认真做好换届准备工作(2018年10月25日前)
1、研究制定工作方案。镇党委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选举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实施阶段、重点任务、时间进度、责任主体及具体要求,做到时间到天、任务到人;印制工作操作流程图,核定每个村“两委”职数,下发到每个村,确保每个环节和步骤无缝衔接、有序推进。各村(社区)也要结合镇制定的方案,制定符合自身实际、切实可行的方案。
2、开展“四先四后”回头看。镇党委政府严格对照“四先四后”即“先整顿、后换届;先审计、后换届;先考察、后换届;先研判、后换届”的要求开展“回头看”,逐个村(社区)进行排查,发现问题抓紧整改。对未按照要求完成“四先四后”工作的,工作问题没有整改到位的,不得启动换届。
3、调整充实村(社区)党组织班子。镇党委对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队伍重点分析研判,对村(社区)“两委”班子运行状况和换届中可能出现的不稳定因素进行综合分析,制定换届人事调整初步方案。对不能胜任现职的村(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特别是党组织书记,提前进行调整。新选配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要负责组织好村(社区)“两委”的换届选举工作。
4、精心组织宣传培训。通过多种形式和方式,广泛宣传与选举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候选人资格条件、换届程序及纪律要求等,村(社区)要召开专题支部主题党日,对全体党员进行换届前思想教育和政治教育。镇对蹲村(社区)干部、村(社区)选举委员会成员进行培训,提升业务水平。
(二)精心组织换届选举(2018年10月26日至12月28日)
1、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2018年10月26日至11月21日)。村(社区)党组织采取党员和群众推荐、镇党委推荐、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选举的“两推一选”方式进行。
(1)党员和群众推荐(2018年10月26日至10月30日)。村(社区)党组织召开党员大会和村(居)民代表会议,按照不低于委员应选人数20%的差额比例,推荐新一届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在测评会上,村(社区)党组织召开全体党员和村(居)民代表会议,推荐新一届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参加推荐的党员和村(居)民代表超过应到会人数一半以上,推荐有效。推荐票要当场唱票、计票,公布推荐结果。村(社区)党组织在得票数超过推荐票一半以上的党员中,按照得票多少和不低于委员职数20%的差额比例,确定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得票超过推荐票一半以上的人数不足的,缺额人选在其他得票数多的被推荐人中另行推荐产生。村(社区)党组织向镇党委报告推荐结果。
(2)镇党委推荐(2018年10月31日至11月3日)。镇党委结合党员群众推荐情况,向区党工委组织部推荐呈报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区党工委组织部比选确定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并反馈镇党委。镇党委召开党委会议,研究确定新一届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并进行资格初审。
(3)资格联审(2018年11月4日至11月9日)。区党工委组织部会同纪委、民政、政法、审计、信访等部门对新一届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资格联审。其中,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报区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复审。
(4)组织考察(2018年11月10日至11月15日)。对通过资格联审的候选人初步人选,村(社区)党组织召开委员会议,按照不低于委员应选人数20%的差额比例,研究确定新一届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考察名单。区党工委组织部会同镇党委组织考察。
(5)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2018年11月16日至11月19日)。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考察后,需由相关责任人签字把关预备人选。其中: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需由镇党委书记和区党工委组织部分管基层党建工作副部长签字确认,并报区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村(社区)党组织委员、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需由镇分管副书记和组织委员签字确认,并报镇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村(社区)党组织根据区、镇党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意见,召开委员会议,研究确定新一届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公示结束后,村(社区)党组织向镇党委上报新一届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请示,镇党委作出批复。
(6)组织大会选举(2018年11月20日至11月21日)。村(社区)党组织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产生新一届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可实行等额或差额选举。选举结果及时向镇党委报批。其中,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选举结果由镇党委报区党工委组织部备案。
11月20日组织大会选举的村(社区):**村、马鞍山村、大塘村、王贵村、四连山村、黄荆头村、沿湖村、庆洪村、徐斌村、章畈村、分水岭村、刘铺村、**社区。
11月21日组织大会选举的村:竹林湾村、柏树下村、百花村、天井咀村、王叶村、磊山村、曾家湾村、枯树咀村。
2、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2018年11月20日至12月28日)。村民委员会成员由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直接选举产生;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主要采取户代表选举或居民代表选举的方式进行,有条件的地方可实行直接选举。
(1)推选村(居)民选举委员会和村(居)民选举监督委员会(2018年11月20日至25日)。一是村(居)民选举委员会的推选工作在村(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由村(居)民委员会主持。村(居)民选举委员会成员一般为5至11人,具体名额由村(居)民会议或者村(居)民代表会议确定。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村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居民选举委员会成员,由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按照民主程序将新当选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推选为村(居)民选举委员会主任,村(居)民选举委员会成员依法被确定为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应当退出村(居)民选举委员会,所缺名额从原推选结果中依次递补,也可另行推选。二是推选村(居)民选举监督委员会。村(居)民选举监督委员会的推选在村(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由村(居)民委员会主持,与村(居)民选举委员会的推选同步进行,通过村(居)民会议或者村(居)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成员一般由3至5人组成,其成员与村(居)民选举委员会成员不重叠。
(2)做好参加选举的村(居)民登记(2018年11月26日至12月6日)。登记参加选举的村(居)民,原则上以户籍为依据进行登记。对户籍不在本村,但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本人申请参加选举,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公民,应予以登记。对户籍不在本社区,但在本社区居住或者从事社区工作满一年以上,本人申请参加选举,经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公民,应予以登记。登记时做到不错、不重、不漏。对自愿放弃选举权利的村(居)民,在依法履行相关程序后,可不列入本届参加选举的村(居)民名单。村民不予登记的四种情形:一是驻在农村的机关、团体、部队、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事业单位的人员;二是户籍在本村,人不在本村居住,经选委会告知后本人明确表示不参加选举的或者10日内不答复的;三是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四是精神病患者,严重智力障碍人员。登记前,村(居)民选举委员会要将选举日和登记日张榜公布,告知村(居)民,参加选举的村(居)民名单应当在选举日的20日以前张榜公布。要通过多种办法广泛动员群众积极参加选举,提高村(居)民直接参选率和投票率。
(3)推选村(居)民代表和驻社区单位代表(2018年12月7日至12月11日)。村(居)民选举委员会应当自登记参加选举的村(居)民名单公布之日起10日内组织推选村(居)民代表。村民代表由村民从本村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中推选产生,可以由村民按5户至15户推选一人,也可由各村民小组按分配名额推选。村民代表总人数不少于25人,一般不超过50人。居民代表由居民从本社区登记参加选举的居民中推选产生,可以由居民按每30户至50户推选一人,也可由各居民小组按分配名额推选;驻社区单位代表由驻社区单位推选,经居民代表会议同意产生。居民代表和驻社区单位代表人数应当不少于50人,一般不超过100人,其中驻社区单位代表不超过五分之一。要通过民主程序,大幅度提高党员在村(居)民代表中的比例。妇女代表要达到村(居)民代表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一以上。
(4)提名和审查确定候选人(2018年12月12日至12月16日)。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应当由过半数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直接提名。努力提高女性村民委员会主任候选人的提名比例,对妇女委员采取“设岗定位”的方式进行提名。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采取由登记参加选举的居民或社区工作者个人报名、10人以上联名提名或者社区内群团组织、社会组织、驻社区单位提名,通过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产生后,由镇党委把好资格初审关,由区党工委组织部、社发局会同纪委、政法(公安)、审计、信访等部门进行资格联审,坚决把不符合条件的挡在门外。选举委员会要在选举日的10日前张榜公布正式候选人名单。
(5)组织竞职演讲(12月17日-12月27日)。村民选举委员会在选举日前要通过各种途径宣传介绍候选人情况,候选人可公开向选民发表竞选演说,回答选民提出的问题,使选民全面、深入地了解候选人的情况。
(6)召开大会选举(2018年12月28日)。全镇村(居)民委员会选举日为2018年12月28日。镇派出的换届工作指导组和村(居)民选举委员会要按照有关规定,制定选举操作规程,依法组织好选举大会。村民委员会选举要严格控制流动票箱的使用,严把大会现场领票、秘密写票、公开投票、公开唱票计票和当场宣布选举结果等关键环节,严防以召开村民代表会议代替村民选举大会。居民委员会换届采取居民代表选举方式的,只设立中心会场,不得办理委托投票;采取户代表选举方式的,设立中心会场和投票站,不得办理委托投票;采取居民直接选举方式的,设立中心会场和若干投票站,可以办理委托投票。村(居)民委员会成员之间实行回避制度,选出的村(居)民委员会成员之间有夫妻关系或近亲属关系的,只确定职务最高的一人当选,如果职务相同,只确定得票多的一人当选。
(三)做好后续工作(2018年12月31日至2019年1月31日)
1、抓好配套组织建设。镇党委在抓好村(社区)“两委”换届的同时,要积极开展组织整建工作,规范党组织设置(需升格为党总支、党委的,同步调整到位)。统筹做好团支部、妇联、村庄理事会、小区共建委员会等换届工作,健全民兵连等配套组织。要统筹推选社区“大党委”成员,注重吸收驻社区党员民警、驻区单位党组织负责人等兼任社区党组织委员、副书记。同时,要大力实施“一村(社区)多名大学生计划”,储备好村(社区)后备力量;有条件的地方,每村选聘1至2名村干部助理,每个社区建立“红色物业”专业服务队伍,壮大基层工作力量。要持续推进村(社区)“一派四聘”工作即选派驻村(社区)干部或第一书记、选聘党建顾问、发展顾问、治理顾问和法律顾问,充实基层力量。
2、推选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村(居)民小组长。新一届村(居)民委员会产生后30日内,要组织召开村(居)民会议或者村(居)民代表会议,从村(居)民中推选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村务监督委员会由3-5人组成,要注重把政治素质好、坚持原则、公道正派、群众信任的村(居)民、离任村(社区)干部等推选为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要召开村(居)民小组会议,从本村(居)民小组的村(居)民代表中推选1名村(居)民小组长。
3、妥善安置落选和离任人员。要注重做好落选和离任人员的思想政治和关怀帮助工作,尤其对生活特别困难的离任村(社区)干部,实行镇领导干部结对帮扶,定期走访慰问,引导他们正确对待去留,继续发挥作用,支持新班子工作。
4、做好工作交接。换届结束后,镇党委政府要统一组织新老班子交接工作,指导新一届村(社区)“两委”班子及其成员开展有刚性约束力的任职承诺,结合精准脱贫、乡村振兴、基层治理制定任期目标和发展规划,健全完善各项工作、管理和议事制度。要分层分类做好新一届村(社区)“两委”成员、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集中培训工作,落实村主职干部专职化管理,加快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激励新一届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迅速进入角色,全力履职尽责。要建立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队伍定期分析研判、动态调整优化机制。
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一)落实工作责任。要坚持把党的全面领导贯穿村(社区)“两委”换届全过程。实行镇、村(社区)联动抓换届,建立主体责任在镇、具体落实在村(社区)的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镇党委成立全镇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明确镇领导班子成员挂点联系,确保每个村(社区)派驻不少于3人的指导组。对情况复杂、矛盾突出的重难点村(社区),实行镇领导包保。
(二)健全工作制度。建立部门联动机制,镇组织办牵头抓总、统筹协调,民政部门依法指导监督村(居)民委员会换届,纪委、宣传、政法、信访、城建等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建立换届工作重大问题报告和情况通报制度,实行进展情况周报制。
(三)严肃换届纪律。要把换届纪律挺在前面,严肃换届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确保换届工作平稳有序推进。要围绕严肃换届纪律,坚持正面教育与反面警示相结合,教育引导换届工作人员、广大党员群众增强党的意识、纪律规矩意识。镇党委要全覆盖与候选人开展换届纪律谈话,签订严守换届纪律承诺书。要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拉票贿选行为,严厉打击以暴力、威胁、欺骗、伪造选票、虚报选举票数、诬告、诽谤等不正当手段扰乱妨害换届的违纪违法行为。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对利用黑恶势力、宗族宗派宗教势力、境内外敌对势力干扰、破坏换届工作的,要重拳打击、绝不手软。对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参选的,一律取消参选资格,已经当选的,宣布当选无效;对国家公职人员参与或指使他人干扰、破坏换届工作的,一律从严从重处分;对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领导指导不力,把关不严,对违纪违法行为查处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一律严肃问责追责,确保村(社区)“两委”换届风清气正。
(四)加强宣传引导。要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强化正面宣传,引导广大党员群众增强政治意识和民主法治观念,关心、支持、参与换届工作,正确行使民主权利。要严肃新闻宣传纪律,密切监测换届舆情、网情的动向变化,健全快速应对机制,防止传播不实信息、炒作负面新闻和突发事件。
(五)加强防范监督。建立反映换届选举违法违纪问题专办制度,镇设立了举报电话及其他举报渠道。对党员、群众的来信来访,要及时办理,认真调查核实。对有可能越级上访的苗头和隐患,要提前做好排查化解工作。要发挥组织监督、巡视巡察监督作用,把换届工作纳入巡视巡查和扫黑除恶专项督导重要内容。发挥党员群众监督作用,邀请党员、村(居)民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换届风气监督员。要畅通党员群众反映问题渠道,健全完善信访、电话和网络“三位一体”的举报平台,及时受理反映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确保换届工作推进到哪里,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的监督就跟进到哪里。
换届期间,各村(社区)要及时向镇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反馈工作进度和有关情况。换届工作结束后,镇党委政府将认真组织检查验收,镇组织办、民政办、各村(社区)要全过程做好换届选举工作资料、台账完善、汇总和存档,全面进行总结报送。
附件:1、**镇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2、**镇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日程安排表
3、**镇2018年村(社区)党组织换届职数配备表
附件1:
**镇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为了加强对全镇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的领导和指导,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镇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长:
副组长:

员: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全镇村(社区)“两委”选举工作的谋划部署、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及时研究重要政策措施,加强对关键环节的指导把关,确保换届工作规范有序推进。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组织办,吴凯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徐新华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下设2个职能小组和21个驻村(社区)工作指导组:
1、综合协调业务指导组:

长:
副组长:

员:
2、资格审查组:

长:
副组长:

员:
3、驻百花村工作指导组:

长:
副组长:

员:
4、驻庆洪村工作指导组:

长:

员:
5、驻沿湖村工作指导组:

长:

员:
6、驻徐斌村工作指导组:

长:

员:
7、驻曾家湾村工作指导组:

长:

员:
8、驻黄荆头村工作指导组:

长:
副组长:

员:
9、驻王叶村工作指导组:

长:

员:
10、驻四连山村工作指导组:

长:

员:
11、驻枯树咀村工作指导组:

长:

员:
12、驻**村工作指导组:

长:

员:
13、驻马鞍山村工作指导组:

长:

员:
14、驻分水岭村工作指导组:

长:
副组长:

员:
15、驻章畈村工作指导组:

长:

员:
16、驻竹林湾村工作指导组:

长:

员:
17、驻大塘村工作指导组:

长:

员:
18、驻柏树下村工作指导组:

长:

员:
19、驻王贵村工作指导组:

长:

员:
20、驻刘铺村工作指导组:

长:

员:
21、驻天井咀村工作指导组:

长:
副组长:

员:
22、驻磊山村工作指导组:

长:

员:
23、驻**社区工作指导组:

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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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2018年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实施方案 本文关键词:换届,两委,工作实施方案,社区,年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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