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品牌对比网 > 知识宝典 > 天津爆炸案保险公司 正文 本文移动端:天津爆炸案保险公司

天津爆炸案保险公司

2017-04-11 05:40:51 来源网站: 品牌对比网

篇一:天津瑞海公司危险品爆炸事件涉及法律问题分析

天津瑞海公司危险品爆炸事件涉及法律问题分析

昨天我们分析过了事故的刑事责任方面的问题,今天让我们看一下爆炸中人员、财产的赔付问题、相关行政机关是否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和律师在此次事故中的作用。

【法律分析】

(二)爆炸中人员伤亡的赔偿问题

1、消防人员及其他公职人员

相关法律规定:《烈士褒扬条例》第八条。8月17日,天津市滨海新区民政局优抚安置军休处称,已经启动追认遇难消防人员为烈士及烈士遗属抚恤优待工作。一旦被认定为烈士,将按照《烈士褒扬条例》和《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的有关内容,进行评定和测算,发放一次性抚恤金和烈士褒扬金。并且,李克强总理曾代表政府承诺,天津港专职消防员将与正式公安消防员同样待遇。那么根据《烈士褒扬条例》《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及《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规定,烈士可以获得如下赔偿:

(1)烈士褒扬金

(2)一次性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及烈士遗属特别补助金

(3)定期抚恤金

(4)商业团体意外险

2、瑞海公司工作人员

瑞海公司的工作人员在次爆炸期间造成伤亡的,可以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被认定为工伤。

3、周边居民

相关法律规定:《侵权责任法》第七十二条。依此规定,因危险品爆炸引起的侵害行为,责任人应该承担无过错责任。

第七条:瑞海公司对本次爆炸事件就应该承担无过错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规定,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当然,如果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还应该承担精

神损害赔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上述费用的计算标准如下:

(1)医药费、住院费等

(2)残疾赔偿金

(3)被抚养人生活费

(4)死亡赔偿金、丧葬费

(5)误工费、护理费

(6)交通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用及营养费用

(7)精神损害抚慰金

(8)商业意外保险

(三)财产损失赔付的法律问题

关于财产损失,同样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七十二条、第七条的规定瑞海公司对本次爆炸事件就应该承担无过错责任。《侵权责任法》第十九规定,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根据上述法律规定,瑞海公司应该对爆炸过程中所有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但如下几个法律问题,我们也有必要进行分析。

1、房屋开发企业是否承担法律责任

涉及到周边小区房屋的赔付责任,我们还要考虑房屋开发商的法律责任问题。

(1)是否存在房屋质量不合格,造成损失的扩大

(2)是否故意隐藏危险物仓储的事实,存在缔约过失责任问题

2、贷款人是否要继续履行贷款合同,履行还款义务

只要贷款未被还清,借款人需继续履行还款义务,抵押物受损,并不是免除还款义务的法定理由。相反,根据《担保法》的规定,抵押物价值受损,借款人应该提供新的担保。当然在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偿还贷款本息的情况下,贷款银行可以与借款人协议以抵押房屋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房屋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对仍未清偿部分的贷款,借款人仍有义务偿还,贷款银行仍有权向借款人追偿。

3、政府是否有回购房屋的法定义务

被损房屋均为市场自由交易的商品房,房屋权利人并非政府相关部门,故其不具有回购房屋的法定义务。但受侵害人可以依法要求国家赔偿,赔偿标准由《国家赔偿法》确定。

4、车辆赔付问题

天津港进口汽车仓库存放的6000辆汽车受损严重,因均向保险公司投保,故权利人向投保公司理赔即可。

当然,保险公司赔付车辆损失后,可以向瑞海公司或者其他责任事故方追偿。

(四)相关主要行政机关是否承担法律责任

行政机关是否应该承担法律责任,在分析这个问题之前,首先要明确瑞海公司是如何从一个普通的物流仓库变成危险品仓储公司的。

1.什么部门具有审批瑞海公司危险品经营资质的法定职责?

前几天的新闻发布会上,天津市安监局副局长高怀友表示,涉事企业的安评报告是否公开,需要跟交通部门协商,话外之音,交通部门应该对此次安全事故负责。更耐人寻味的是,中纪委宣布国家安监总局局长杨栋梁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调查的前一天,国家安监总局在其官方网站首页将《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以法规速递的方式挂出,所以我们可以解读出,安监总局是想说明,此次天津港爆炸,虽为安全责任事故,但和安监局没有关系。

2.天津市中滨海盛安全评价监测有限公司出具违法,虚假的安全条件审查报告,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依据国家安监部门2001年出台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开业条件和技术要求》,瑞海公司仓储根本不符合国家强制性规范,根本不应该通过安全条件审查的。由此可见,天津市中滨海盛安全评价监测有限公司出具虚假报告,应该承担法律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九条及《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均规定,本次爆炸造成人身、财产侵害的受害人可以要求天津市中滨海盛安全评价监测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天津市交通委(原天津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涉嫌违法,亦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天津市环境工程评估中心伪造调查表涉嫌违法犯罪,应承担法律责任,环境行政部门涉嫌违法。

2013年12月10日,天津市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出具《环评报告》依据了130份调查表,而该130份调查表涉嫌虚假。

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三条和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如果上述事实属实,天津市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同样面临着和天津市中滨海盛安全评价监测有限公司同样的行政处罚或者刑事法律责任,甚至一定的刑事责任。

第三、维权律师在本次爆炸事件中的作用

大火熄灭后,事故的后续处理将提上日程。事故的处理无外乎是:调查、追责、表彰、赔偿等。而这一切的一起均与法律密不可分,只有严格依法办事才能够经得起历史的考验,才能够对得起哪些失去的生命。所以,律师在事故后续处理工作中,将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

1、为事故调查、责任追究、表彰抚恤提供法律支持

2、为受损人员的人身及财产权益保障提供法律帮助

3、作为辩护人参加事故责任主体的刑事审判活动

4、为保险公司赔偿、索赔等事项提供法律协助

等等······

篇二:天津爆炸事故责任认定详情

天津爆炸事故责任认定详情

2015年08月27日08:00 新浪新闻

责任认定涉及6个部门及1名个人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未认真履行职责,违规发放经营许可证,对瑞海公司违法违规经营活动监管不力

天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滨海新区安监局 对瑞海公司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经营问题未及时检查发现和依法查处

滨海新区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 明知瑞海公司经营危险化学品仓储地点违反安全距离规定,未严格审查把关,违规批准该公司危险化学品仓储业务规划

天津新港海关 对瑞海公司日常监管工作失察,对其违法从事危化品经营活动未及时发现并查处;给不具备资质的瑞海公司开辟绿色进出关通道,放纵瑞海公司从事违法经营活动

天津港(集团) 对瑞海公司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经营问题未有效督促纠正和处置

交通运输部水运局副巡视员王金文 帮助不符合安全规定的瑞海公司通过安全评审

11名官员被采取强制措施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主任武岱(正厅级)

原天津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副局长李志刚(副厅级、已退休)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港口管理处处长冯刚

天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高怀友(副厅级)滨海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曹春波

滨海新区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副局长朱立明

天津海关副关长兼新港海关关长王家鹏(副厅级)

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总裁郑庆跃(正厅级)

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助理李洪峰(副厅级)

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安监部副部长郑树国

交通运输部水运局副巡视员王金文(副厅级)

瑞海公司、中滨海盛12名嫌犯被刑拘

瑞海公司董事长于学伟,副董事长董社轩,副总经理曹海军、刘振国、田旺,前法定代表人李亮,安保部经理郭向滨,财务总监宋齐,操作部副经理李雅翔

天津中滨海盛安全评价监测有限公司评价师曾凡强

瑞海公司总经理只峰、主管安全的副总经理尚庆森被监视居住(2人在爆炸中受伤)

篇三:习近平就天津爆炸事故追责强调12个字

习近平就天津爆炸事故追责强调12个字

2015年08月18日来源:深圳卫视

主持人:我们马上连线特约评论员刘和平先生。刘先生,对于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先后对天津港特大爆炸事故作出的重要指示和批示,您做何评论?

刘和平(特约评论员):我注意到,习近平总书记是三天之内先后两次就天津港特大爆炸事故作出重要指示,反复强调要严查事故原因,严肃查处事故责任人。李克强总理在接受境外电视媒体采访时说,一定要彻查追责,公布所有调查结果,给死难者家属一个交代,给天津市民一个交代,给全国人民一个交代,给历史一个交代。

在习近平与李克强先后表态,要严查事故责任人的同时,《人民日报》发表评论回应公众关切,文章称中央连周永康、徐才厚、郭伯雄、令计划这样的大案都要一查到底、公开处理,还有什么必要对一起安全事故有所保留和隐瞒?又怎么可能“官官相护”?

我认为,这背后给我们透露出的信息就是,对于天津港特大爆炸事故,不仅要彻查责任人,而且会跟反腐败斗争一样,上不封顶,无论是牵涉到谁,都会一查到底。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习近平在指示要追查责任时,还着重强调了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安全生产是各级党委和政府必须承担好的重要责任,这也就意味着,这次天津港特大爆炸事故,不仅会追究相关政府部门的行政责任,而且有可能会追究相关党委部门的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这将会开启中国重大责任事故问责的新

模式。


天津爆炸案保险公司》出自:品牌对比网
链接地址:http://www.yuan0.cn/a/4455.html
转载请保留,谢谢!
查看更多相关内容>>天津爆炸案保险公司
相关文章
  • 天津爆炸案保险公司

    天津瑞海公司危险品爆炸事件涉及法律问题分析天津瑞海公司危险品爆炸事件涉及法律问题分析昨天我们分析过了事故的刑事责任方面的问题,今天让我们看一下爆炸中人员、财产的赔付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