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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院长职责

2017-04-02 12:59:13 来源网站: 品牌对比网

篇一:乡镇卫生院各科室医师岗位职责

乡镇卫生院各科室医师岗位职责 目录:

一、医务科科长职责

二、病案管理员职责

三、临床科主任职责

五、临床主治医师职责

六、总住院医师职责

七、临床住院医师(士)职责

八、门诊部主任职责

九、护理部主任(总护士长)职责

十、主管护师职责

十一、护师职责

十二、门诊部护士长职责

十三、门诊部护士职责

十四、急诊室护士长职责

十五、急诊室护士职责

十六、科护士长职责

十七、病房护士长职责

十八、病房护士职责

十九、各班护理人员工作职责

二十、手术室护士长职责

二十一、手术室护士职责

二十二、供应室护士长职责

二十三、供应室护士职责

二十四、麻醉科主任职责

二十五、麻醉科主治医师职责

二十六、麻醉科医师职责

二十七、麻醉科医士职责

二十八、药剂科主任职责

二十九、主管(中、西)药师职责

三十、药剂师(中药师)职责

三十一、药剂士(中药剂士)职责

三十二、药剂员(中药剂员)职责

三十三、医疗器械科科(组)长职责

三十四、检验科主任职责

三十五、主管检验师职责

三十六、检验师职责

三十七、检验士职责

三十八、检验员职责

三十九、放射科主任职责

四十、放射科主治医师职责

四十一、放射科医师职责

四十二、放射科技师职责

四十三、针灸推拿科主任职责

四十四、针灸推拿科主治医师职责

四十五、针灸推拿科医师职责

四十六、针灸推拿科医士职责

医务科科长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具体组织实施全院的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工作。

2、拟订有关业务计划,经院长、副院长批准后,组织实施。经常督促检查,按时总结汇报。

3、深入各科室,了解和掌握情况。组织重大抢救和院外会诊。督促各种制度和常规的执行,定期检查,采取措施,提高医疗质量,严防差错事故。

4、对医疗事故进行调查,组织讨论,及时向院长、副院长提出处理意见。

5、负责实施、检查全院医务技术人员的业务训练和技术考核。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协助人事科做好卫生技术人员的晋升、奖惩、调配工作。

6、负责组织实施临时性院外医疗任务和对基层的技术指导工作。

7、检查督促各科进修和教学科研计划的贯彻执行。组织科室之间的协作,改进门诊、急诊工作。

8、督促检查药品、医疗器械的供应和管理工作。 9、领导医务科及所属人员的政治学习。抓好病案统计、图书资料管理工作。 医务科副科长协助科长负责相应的工作。

病案管理员职责

1、在医务科长领导下进行工作。

2、经常检查各科病历书写情况,提出改进意见,提高病历书写质量。

3、负责病案的回收、整理、装订、归档、检查和保管工作。

4、负责病案资料的索引、登记、编目工作。

5、查找再次入院和复诊病员的病案号,保证病案的供应,办理借阅病案的手续。

6、提供教学、科研、临床经验总结等使用的病案。 7、做好病案室的管理工作,保持清洁、整齐、通风、干燥,防止病案霉烂,虫蛀和火灾。

临床科主任职责

1、在分工院长领导下,负责本科的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及行政管理工作。

2、制定本科工作计划,组织实施,经常督促检查,按期总结汇报。

3、领导本科人员,对病员进行医疗护理工作,完成医疗任务。

4、定时查房,共同研究解决重危疑难病例诊断治疗上的问题。

5、组织全科人员学习、运用国内外医学先进经验,开展新技术、新疗法,进行科研工作,及时总结经验。 6、督促本科人员,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严防并及时处理差错事故。

7、确定医师轮换、值班、会诊、出诊。组织领导有关本科对挂钩医疗机构的技术指导工作、帮助基层医务人员提高医疗技术水平。

8、参加门诊、会诊、出诊,决定科内病员的转科转院和组织临床病例讨论。

9、领导本科人员的业务训练和技术考核,提出升、调、奖、惩意见。妥善安排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工作。组织并担任临床教学。副主任协助主任负责相应的工作。

篇二:乡镇卫生院的主要工作职责1

乡镇卫生院的主要工作职责 乡镇卫生院是县或乡设立的一种卫生行政兼医疗预防工作的综合性机构,其任务是负责所在地区内医疗卫生工作,组织领导群众卫生运动,培训卫生技术人员。并对基层卫生医疗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会诊工作。是农村三级医疗网点的重要环节,担负着医疗防疫,保健的重要任务,是直接解决农村看病难看病贵的重要一关。

我镇卫生院应承担本镇的各项医疗卫生服务和一定的卫生行政管理工作,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一、提供公共卫生服务

1. 承担本镇农村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建档指导、管理及服务。

2. 普及卫生保健常识,在重点人群和重点场所开展健康教育,帮助居民形成有利于维护和增进健康的行为方式;指导开展爱国卫生工作。

3. 提供并组织实施本镇预防接种服务,落实国家免疫规划。

4. 及时发现、登记并报告本镇内发现的传染病病例和疑似病例,参与现场疫情处理。

5. 开展新生儿访视及儿童保健系统管理,进行体格检查和生长发育监测及评价,开展健康指导。

6. 开展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和产后访视,进行一般体格检查及孕期营养、心理等健康指导。

7. 对本镇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登记管理,进行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和一般体格检查,开展健康指导。

8. 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高危人群进行指导,对确诊高血压、

糖尿病等慢性病病例进行登记管理、定期随访和健康指导。

9. 对本镇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治疗随访和康复指导。

10. 负责本镇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并协助处理。

11. 做好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公共卫生服务。

二、提供基本医疗服务

1. 使用农村适宜医疗技术和中医药技术,正确处理常见病、多发病,对疑难重症进行恰当的处理并转诊。承担乡村现场应急救护、转诊服务和康复服务。

2. 一般卫生院具备处理孕产妇顺产能力,有条件的中心卫生院应具备处理孕产妇难产的能力。能完成外科的止血、缝合、包扎、骨折固定等处置,能开展阑尾、疝气等常见下腹部手术,有条件的中心卫生院还应能开展部分上腹部手术。

3. 健全消毒、隔离制度,遵守无菌操作规程,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做好医疗废物处理和污水、污物无害化处理。

4. 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药品集中采购、零差率销售等政策,为实施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统一代购药品。

5. 提供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其他适宜的医疗服务。

三、承担公共卫生管理

1.对本镇内传染病防治、学校卫生、食品卫生、饮水卫生、职业卫生,以及村级预防保健工作进行指导、培训、考核与监督。

2. 严格执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规定,履行定点医疗机构职责,做好有关的政策宣传、监督及服务工作。

3. 深入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对村卫生室实行以行政、人员、业务、药品、财产为基本内容的“五统一”规范管理;负责村卫生室的技术指导和乡村医生培训等工作。 四、卫生行政管理

1.在当地政府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下,依据当地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协助制定和实施社区的初级卫生规划。

2.配合有关部门动员组织群众开展爱国卫生活动,逐步改善本镇卫生状况。

3.贯彻执行国家各种卫生法规,对本镇内有关行业实行监督管理。

4.负责本镇内村级卫生服务站的管理和培训工作。

篇三:乡镇卫生院岗位职责

院长职责

1.在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当地政府的领导下,根据院长负责制原则,全面负责院内的各项管理领导工作。

2.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卫生行政部门的政策规定,不断深化改革与完善乡镇卫生院管理年实施细则,制度本院建设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总结工作,定期向上级报告工作。

3.负责领导和组织检查全院医疗、护理工作,定期检查和了解情况,采取积极措施,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风尚。

4.制订人才培养计划,组织院内职工学习,引进新技术和先进仪器设备,不断提高整体服务水平。

5.认真组织实施辖区内的疾病控制、妇幼保健、健康教育和咨询服务等公共卫生服务。

6.组织制订各项规章制度和目标管理计划,全面加强质量管理,提高管理水平。

7.加强院内人事、财务、后勤管理工作,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8.以法人身份,签署对外各项协议、合同,并承担相应责任和义务。

副院长职责

1.在院长的领导下,根据具体分工,分管院内相应工作。

2.负责分管工作各项规章制度的拟定,并经常检查督促医疗制度、医护常规和技术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

3.组织检查门诊和住院病人的转诊、会诊、疫情报告及医疗、预防、保健和卫生宣教保健工作,定期分析,采取措施,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4.组织医务人员的业务技术学习,领导信息统计工作。

5.根据院内实际,协助院长决策,及时提供意见和建议。

6.认真做好院长或上级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门诊医师职责

1.认真接待每一位就诊患者,平平等待人,认真检查,正确诊断,妥善处理,并认真填写有关医疗文书。

2.对危重症病人应全力以赴积极抢救或转诊,及时向上级医师或院长报告。

3.及时掌握病人病情变化情况,合理诊治。对传染病人要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及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按规定上报,不漏报、错报、重报、误报。

4.做好防病治病、爱国卫生、计划生育、健康教育和咨询服务。

急诊值班医师职责

1.负责本班的应诊和急诊,留观病人的诊疗和抢救工作。

2.及时对就诊病人进行检查、诊断、治疗,书写医嘱,并检查其执行情况。

3.遇有危重及疑难病人时,要及时请上级医师或有关科室会诊。

4.对留观病人要及时巡诊,并书写病历。

5.严格执行急诊工作制度和首诊负责制。

6.严格执行抢救程序和技术操作常规,严防差错事故发生。

7.严格交接班制度,急诊病人转病房和手术室,急诊值班医师需亲自交班。

8.有大批抢救病人同时就诊时,应在抢救的同时报请院领导妥善处理。

主治医师职责

1.在上级医师的指导下,负责服务范围内的医疗、预防、保健工作。

2.按时查房,具体参加和指导住院医师进行诊断,治疗及特殊诊疗操作。

3.掌握病员病情变化,及时处理病危、死亡、医疗事故等主要问题,并向院领导汇报。

4.参加值班、门诊、会诊、出诊工作。

5.主持病房的临床病例讨论及会诊,检查、修改下级医师书写的医疗文件,决定病人出院,审签出(转)院病历。

6.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经常检查本病房的医疗、护理质量,严防差错事故发生,协助护士做好病房管理工作。

7.组织本组医师学习,开展新技术、新方法。

8.做好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和资料积累,及时总结经验和进行学术交流。

住院医师(士)职责

1.在上级医师的指导下,负责一般病人的诊疗工作,担任住院、门诊、急诊值班工作。

2.对病人进行检查、诊断、治疗、开写医嘱,并检查其执行情况,同时还要做好一些必要的辅助检查。

3.书写病历,新入院病员病历一般应在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负责病人住院期间的病程记录,及时完成病人病案小结。

4.向主治医师及时报告诊断、治疗上的困难及病情变化情况,提高需要转科、转院或出院的意见。

5.住院医师对所管病人应全面负责,下班前应做好交班工作,对需要特殊观察的危重症病人,要向值班医师交班。

6.参加科内查房,对新管病人每天至少上、下午各巡诊一次。上级医师查房或巡诊时,应详细汇报病人病情和治疗意见,请他科会诊时,应陪同诊视。

7.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范,亲自操作或指导护士进行各种重要的检查和治疗,严防差错事故发生。

8.认真学习和运用国内外先进医学科学技术,积极开展新技术、新方法。

9.随时了解病人思想生活情况,征求病人对医疗护理工作的意见,做好病员的思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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