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税务情况说明
情况说明书
靖边县地方税务局乔沟湾税务所:
兹有我靖边县曙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地址位于靖边县张家畔镇公安局东二楼,关于我公司2015年1月、2月份营业税0申报进行说明:2015年1月份我公司申报营业额为22961.85元,营业税为1148.09元,其他附加税为114.80元,2月份我公司申报营业额为17754元,营业税为887.7元,其他附加税为88.77元,根据国家的《小微企业免征营业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月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免征营业税,因此我公司2015年1月、2月份营业额未超过3万元,所以我公司营业税免征收,只缴纳其他附加税。
特此说明
后附:2014年12月份2015年1月、2月、3月份纳税申报表复印件
靖边县曙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2015年5月6日
篇二:致地税局情况说明
情况说明
×××地方税务局:
兹有我单位在××年度处于停产状态,全年总收入××元,成本××元,利润亏损××元,在2013年申报2012年度年报时,不慎将所要填报的数据填制为零申报,从而导致国地税数据不同步,特此说明。
××××××有限公司×× 年×月×日
篇三:无税务登记证情况说明3- 副本
无税务登记证情况说明
我司 (注册号: ),法人代表 。自公司成立起,未进行任何经营活动,并未于合肥市地税局办理税务登记。现股东会决议注销本公司,由于我司未办理国税登记,故无法办理地税清税证明。由此产生的任何风险与法律纠纷由我司与法人承担。
特此说明
公司名称:
日期:2016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