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股息红利税新政实例解读
股息红利税新政实例解读
股息红利税新政规定,自2013年1月1日起对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股息红利所得按持股时间长短实行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持股超过1年的,税负为5%;持股1个月至1年的,税负为10%;持股1个月以内的,税负为20%。
在此之前执行的是自2005年6月起实施的政策规定:股息红利所得税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相当于10%。
通过和中国登记结算公司沟通,以上海新梅(600732)为例:
在2013年3月4日(除权除息日)以前持有上海新梅(600732)1000股,3月4日分得红股800股+红利100元。
在红利到账时由上市公司代扣5%红利税,即45元,其中红股40元,红利5元。(红股按面值1元计算)
卖出手中股票时:
n<1个月,补扣红利税15%,即补扣135元;
1个月≤n≤1年,补扣红利税5%,即补扣45元;
n>1年,不再补扣红利税。
(n为股票实际持有时间=买入日-登记日-卖出日,以先进先出原则计算)
注1:若只卖出部分股票,则以卖出部分计算补扣税款。
注2:对于资本公积金转增的股份不征收红利税。
例:方大炭素(600516)201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为:每10股转增2股派3元(含税)扣税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85元。
篇二:股息红利税
3、并非当天卖出股票都会产生股息红利税补缴,计算时要考虑到交易区间的轧差(买入卖出净额)情况。卖出的股数大于股权登记日时的股数时,以股权登记日的股数做为缴纳股权登记日股息红利税的基数。
【业务观察】
近期,营业部同事受理的客户咨询红利税补缴的咨询案例非常多,对于账户显示的资金流水提出如下问题:
当天卖出的股票,柜台流水显示的红利税只能在第二个交易日的9:10扣除,存在时间差,如:
(1)客户在第二个交易日前将账户的资金转出,会导致补扣时余额不足; (2)客户关注到卖出当天的资金余额与第二个交易日初的资金余额,发现数目不一致,引起疑虑。
篇三:红利税怎么扣 Microsoft Word 文档
看到不少帖子问红利税怎么扣,我在这里介绍一下。
有一个很大的误解,就是我们要交的那部分红利税不是在分红当天扣除的,而是在你卖出的那一天晚上扣除的。
根据你买入到卖出的时间长短 税率是不一样的。
比方说你在20号买了100股0979,到时分红就是11.25元(税后)——这里上市公司已经交了5%的红利税。
然后你下个月20号之前如果卖出(不满一个月),那就要补交11.25的(20-5)%=1.688,
如果20号以后(一个月到一年)那就要补交11.25的(10-5)%=0.563
一年以上者就不用再补交了。
再说送股,按照规定,送股按照1元计算红利税,其实就相当于10派10元。
假设你8.20买了1000股,8.28送了你900股,
那么当你9.20之前卖出的话,红利税是900*20%=180元。(这里没有公司代缴)
9.20之后是900*10%=90
14年8.20之后是900*5%=45
因此,持股多的朋友,如果认为交税不划算的话,一定要记得股权登记日之前卖出,第二天买回。
手续费最多也不过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