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材加盟网-建材加盟,建材加盟费查询,国内权威的建材加盟费查询网!
当前位置:建材加盟网 > 知识宝典 > 范文大全 > 文化惠民

文化惠民

来源:建材加盟网 | 时间:2017-06-01 05:33:02 | 移动端:文化惠民

篇一:“文化惠民”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

文化惠民”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

赵江滨

(宁波大学教授 《宁波发展蓝皮书》特约撰稿人)

党的十七大以后,“文化惠民”的提法和做法迅速成为社会的共识,也成为新的历史时期各地发展和繁荣文化的一个新的举措。应该说,文化建设是为人的,人既是文化建设的主体,也是文化建设的对象,然而这个常识性的问题却在我们以往的文化建设中缺失已久,所以“文化惠民”这个生动而朴实的口号一经提出,人们就在蓦然之间感受到一股久违的如沐春风的感觉——文化建设终于不再仅仅是外在于百姓的社会宏大工程,社会大众自己的精神生活真真切切成为文化建设需要首先予以关注的重要内容。

“文化惠民”是中国当代文化建设进程中的一个进步。它的提出,一方面是以人为本的民生思想在文化建设上的具体体现,因为“以人为本”文化理念的根本着眼点在人,只有文化才能赋予人的活动以价值和意义,也只有人本身才是经济发展和文化发展的最终目的。因此,文化建设的根本任务就是要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就是要不断提升人的精神境界,引导人们追求更高尚的生活意义,使人得到全面发展。另一方面则表明我们党在半个多世纪尤其是在改革开放以来三十年的文化建设探索中文化理念发生了重要转变,文化建设从此前片面强调抽象而宏观的“引领提升”层面进入到具体而微观的“针对满足”层面,文化建设比以往更加人性化,更具亲和力,也更具针对性和建设性。“文化惠民”真正使发展与繁荣文化的主体,同时成为发展与繁荣文化的受惠对象。

深究“文化惠民”的理论蕴含和回顾我国当代的文化建设实践,我认为,“文化惠民”在三个方面体现了鲜明的理论价值和深刻的实践意义。

首先,“文化惠民”的提出深化了人们对文化建设实质内容的认识,即对人和文化建设(文化活动)之间关系的认识。从本质上讲,文化涉及人的最本质属性,因为只有在文化的范畴内,人的本质才能获得最充分的说明。德国著名哲学家恩斯特·卡西尔在《人论》中指出:“人的突出的特征,人的与众不同的标志,既不是他的形而上学本性,也不是他的物理本性,而是人的劳作(work)。正是这种劳作,正是这种人类活动的体系,规定和划定了‘人性’的圆周。语言、神话、宗教、艺术、科学、历史,都是这个圆的组成部分和各个扇面。因此。一种‘人的哲学’一定是这样一种哲学:它能使我们洞见这些人类活动各自的基本结构,同时又能使我们把这些活动理解为一个有机的整体。”归根到底,人的一切活动都是“文化的活动”,并且人在这种活动中也把自己塑造成了“文化的人”。所以文化是属于人的,只有人拥有文化,文化反过来又哺育造就了人。在这个意

义上讲,文化就是“人化”,文化赋予人的存在以特殊的价值,就如莎士比亚所说的,人是“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在中国文化背景中,“文化”一词最早可以追溯到《易传》中的“人文化成”一语,西汉刘向在《说苑》中说:“圣人之治天下,先文德而后武力。凡武之兴,为不服也;文化不改,然后加诛。”因此,“文化”在古汉语中一般泛指人的所有精神文化现象,尤其指人的伦理教化现象。因此,不论在中国还在西方,“文化”都指向人的特有的精神活动领域。或者也可以说,无文化无以成为“人”。

文化对人具有本质的属性,正因为凭藉“文化”人才提升了他与自然界的界限。人既是文化的创造者,也是文化的享有者,要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要提高人的文化程度和文明程度,就必须要充分认识文化发展对人自身的意义和价值。在一定程度上,人对文化的依赖是其获得充分发展的可贵禀性使然,拥有文化是人获得进一步发展的前提条件。正是基于这种认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文化政策促进发展行动计划》中指出:“发展可以最终以文化概念来定义,文化的繁荣是发展的最高目标。”漠视人的文化建设无疑是片面的。文化惠民在中国当代文化建设进程中的被提上议事日程,是对文化建设“人”的主题的回归,它必将会促进中国文化建设走向自觉和深入。

其次,“文化惠民”的提出是我们党建国后数十年文化建设实践在文化理念上的深刻转变。文化建设在建国以后的社会实践中屡经曲折,我们党对文化建设的指导思想和方针政策几经更迭和多方调整。文化建设尽管在国家宏观发展框架内一直予以强调,但由于对发展文化的客观规律未能准确把握,于是对发展文化的具体路径在很长的时间里并不明朗。更重要的是,文化建设的主体——民众,在文化建设的过程中长期处于被忽视状态。这是一个重要的缺失。回顾建国后我国文化建设的基本历程,即可认识“文化惠民”被提上文化发展的议事日程,实属来之不易。

新中国建立到1978年的三十年间,当代中国的文化建设基本呈现泛意识形态特征,文化建设基本被纳入意识形态建设的轨道,几乎所有的文化建设都围绕当时的中心政治任务而展开,文化其实处于政治的附庸地位。如1949年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在谈到文化教育政策时明确提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文化教育为新民主主义的,即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文化教育。人民政府的文化教育工作,应以提高人民文化水平培养国家建设人才、肃清封建的、买办的、法西斯主义的思想、发展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为主要任务。”这表现了建国后相当长一个时期里,我们的文化建设往往被意识形态建设所取代,文化建设的重要意义因人为的政治斗争的频繁开展而处于事实的悬置状态。建国以后为数众多的政治运动都往往假文化的名义而展开。到了“文化大革命”,“文化”真正

成了被“革命”的对象,国家的文化建设不但处于停顿状态,而且遭受了重创。文革结束以后,中国的文化建设才开始了重新起步,1979年邓小平代表党中央在第四次全国文代会的致词中说:“我们要在建设高度物质文明的同时,提高全民族的科学文化水平,发展高尚的丰富多彩的文化生活,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这是我们党对新时期文化建设任务的阐述,此后文化建设出现了复苏和初步繁荣。

1997年10月我国签署了联合国《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2001年2月第9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了该公约。2003年6月,中国政府首次向联合国提交了此公约的履约报告。在联合国《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中,文化权利的概念得到了多方面的阐述,基本内容为“人人有权参加文化生活、享受科学进步及其应用所产生的利益,对其本人的任何科学、文学和艺术作品所产生的精神和物质上的权利,享受被保护之权力。”签署联合国《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意味着我国的文化建设理念发生了深刻变化,将文化权同生存权、发展权一样视作是公民应该享有的基本权利之一,“文化惠民”的思想已不言而喻包含其中。此后我国文化发展的方针政策基本都渗透着这一基本理念。2006年《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发布,在文化发展的方针原则中指出:“坚持以人为本,保障和实现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使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文化发展成果。” 十七大报告在阐述“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时,提出“使人民基本文化权益得到更好保障”的命题。自此,“文化惠民”成为我国文化建设的核心内容之一。与此同时,保障人民文化权益,建设惠及人民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也是科学发展观在文化建设中的具体体现。因为文化建设服务人民惠及百姓,是社会主义文化的本质要求。一切为了人民的利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是党的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人民群众是文化建设的主人,文化发展的成果也理应由人民群众共享。因此,促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目的只有一个,就是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不断促进人民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的提高,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大的思想动力和智力支持。

第三,“文化惠民”的提出是我国社会和经济发展达到一定程度后对文化建设的客观要求。它反映了我们国家的经济在持续三十年的高速发展、人民群众的物质生活获得了长足的提高后,人民的生活水平也由“量”的满足向“质”的方面提高,相应的对精神文化的需求也有了明显的、大幅的和多元化的诉求,这是一个社会文化建设中不得不予以重视的现象。虽然建国后发展和繁荣文化一直是党和国家的强烈愿望,但在不同历史时期由于受到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的制约,加之发展繁荣文化的方针政策的偏颇失当,我国的文化建设始终步履蹒跚,不尽

如人意,而且在文化体制上也左右掣肘。计划经济体制下作为公共部门整体建立起来的文化事业单位,实际上是在物质资源极度稀缺条件下满足人民群众基本文化需求的特定方式。改革开放以来长期实行的发展文化事业单位的“双轨制”——一轨为国家扶持的文化事业单位,另一轨为多种所有制的文化事业单位,这实际上是在经济体制转型、公共财政尚未建立起来的特定条件下,发展文化事业的迫不得已的过渡性政策选择,“双轨制”的直接后果就是强化了文化建设的市场意识,但淡化了文化建设的社会公益职责。而从上世纪90年代末尤其是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基本成型,物质生产超越短缺阶段,公共财政基本建立,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基本条件已经完全具备。

同时,经过三十年的改革开放,中国的社会经济结构已经发生了深刻的变化,百姓的物质生活获得了显著提高,对精神文化生活的需求也不断高涨。经济学范畴的恩格尔系数在宏观的社会层面揭示了这样一条规律:当一个地区人均收入较低时,恩格尔系数较大,也就是人们基本的物质生活支出(食物支出)在全部收入中所占的比重较大;而一旦人均收入达到或超过3000美元时,恩格尔系数就会显著降低,这时人的文化精神生活等项支出将大大超过基本的物质生活支出。因此,人的需求不是一个静止的状态,而是一个随着自身条件的改善而逐步变化的过程,即如鲁迅所说:一生存,二温饱,三发展。1978年,中国农村家庭的恩格尔系数为67.7%,城市家庭为57.5%,而到了2003年,这一比例已降至45.6%和37.1%。对于经济和社会发展更快的宁波来说,2007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3433.08亿元,市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307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0051元。也就是说,宁波城镇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事实上已经超过3000美元,而恩格尔系数据分析也基本处于35%左右,相对富裕起来的民众已经摆脱了温饱的困扰,越来越注重生活的质量和品位,因此对精神文化的需求越来越成为日常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这就要求政府加大文化精品生产和文化普及方面的工作,通过政策和市场机制最大限度地调动社会各种力量和各种资源,来促进文化事业、文化产业的繁荣发展和公民文化权利的实现。可以说,“文化惠民”的举措实际上是对民众文化需求的适时的积极的回应。

当然,“文化惠民”在大力推动文化发展和繁荣的同时,也反映了现阶段我国社会文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一般来说,文化建设要进入大发展大繁荣阶段有赖三个条件的实现:一是经济的发展为民生的文化消费提供了基本的物质保障,二是人民的日常生活有了充分的闲暇,三是社会提供的文化产品极大的丰富。具备了前两个条件,群众的文化需求就日益高涨,发展文化的社会基础就非常坚实。应该说,前两个条件在中国目前的社会发展状态中初步具备,而第三个条件或者因为文化产品的相对匮乏、或者因为文化产品的消费成本过高、或者因为公共文

化服务体系的不完善,事实上未能充分具备,这就使得作为文化建设主体和对象的民众无法充分享有文化的基本权利,因此,尽管其“文化惠民”的做法初衷是好的,也确实促进了阶段性的我国的文化发展和繁荣,但却不应该成为文化建设的长期做法。因为只要“文化惠民”的做法存在,就说明我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建设尚未完善,未能有效覆盖社会的各个角落和不同的社会人群,这使得民众的正常的应该享有的文化基本权利在客观上无法得到充分而有效地实现。要想真正在根本上解决问题,就要加快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拓宽服务覆盖面,创新服务形式,丰富社会的文化产品,以满足人民群众多方面、多层次、多样化的精神文化需求,让全体民众共享文化发展成果。

篇二:文化惠民工程实施方案

红山区文化惠民工程实施方案

“文化惠民工程”是提高居民素质、统筹城乡发展、繁

荣文化事业、提升文化软实力、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实现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的重要内容,是红山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推进文化发展繁荣,掀起社会主义文化事业建设新高潮的具体措施,是“十二五”期间,政府“惠民工程”之一。为确保“文化惠民工程”顺利实施,取得成效,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

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整体规划、优化资源、突出特色的原则,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文艺活动,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满足群众文化需求,提升群众文化品位,推动我区文化文艺事业健康发展,确保广大群众享受文化的基本权利,为加快建设“富裕红山、开放红山、魅力红山、和谐红山”提供有力的精神动力和文化支撑。

二、目标任务

通过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建设和完善一大批社区、

农村公共文化设施,开展送戏、送图书下基层活动,丰富活跃基层文化活动,提高广大基层群众对文化的参与度,让文化为基层服务,为群众服务,达到以文惠民的目的,切实保证人民

群众读书看报、获取知识、进行公共文化鉴赏、参加大众文化活动等基本文化权益,基本满足城乡居民就近便捷享受公共文化服务的需求。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文化惠民工程”主要内容包括:城镇文化基础设

施建设工程、群众文化文艺活动工程两个方面。

(一)城镇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共场馆接收改造进度,完善城区文化服务功能,提高城区文化品位,满足市民多层次、多样性的文化需求。

责任部门:红山区文化局、红山区财政局

2.深入推进镇(街道)综合文化站,村(社区)文化室建设。加大投入力度,使文体活动有固定的活动场所,有充分展示文化的舞台,确保每个(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建筑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社区文化活动室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功能布局合理、设备齐全。能够向广大群众提供图书报刊阅览、宣传教育、文艺演出、科普教育、影视观赏、文化信息资源共享等文化服务功能。

责任部门:各镇(街道)、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文化局、区体育局

3.加快农家书屋、社区图书分馆建设步伐。按照政府资助建设、鼓励社会捐助、村(社区)自我管理的要求,加快推

进农家书屋、社区图书分馆建设。以文化、(镇)街道、财政、社区(村)合作为基础,文化部门提供文献资源,并对分馆进行业务指导、人员培训;(镇)街道提供场地、设备;民政、财政提供日常经费;社区(村)具体组织实施。

每个书屋、社区图书分馆的使用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书桌、书柜、阅览桌椅等设备齐全。要拥有一定数量的党报党刊和适合居民阅读的经济、农业、科技、法律、卫生、文化类图书、期刊和音像制品,做到内容丰富、服务规范、居民满意。每个书屋、图书分馆拥有图书不少于3000册,力争到2012

年农家书屋覆盖全部行政村、2015年图书分馆覆盖所有社区。

责任部门:各镇(街道)、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文化局

4.成立文化资源服务中心。为确保我区在开展各类大中小型户内外演艺活动中,能及时、

充分提供各类演出服装、灯光音响、舞台道具等演艺设备,应成立文化资源服务中心。由该中心对演艺设备采取统一保管,专业人员操作,按需使用,大家共享的管理方式,使该设备发挥其最大功能,努力构建共享公益演出的艺术惠民体系。

责任部门:区财政局、区文化局

(二)群众文化文艺活动工程

1. 开展广场文化活动。继续依托各类节庆假日及一些重大工作和一些重大活动,如元旦、春节、五〃一、六〃一、七〃一、

八〃一、十〃一等这一载体,组织开展与之相应的专场演出等大型文艺演出活动,每年演出不少于15场次。

责任部门:区委宣传部、区民政局、区文化局、区财政局、区公安局、区城管局

2.开展社区(村)文化活动。在充分掌握居民文化需求的基础上,因地制宜,根据每个社区(村)不同的历史环境和特点,深入挖掘社区历史和文化文艺人才,有针对性的开展和举办一些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突出特色,倾力打造“一社(村)一品”的社区文化活动。集中宣传一批村(社区)文化建设典型,推出一批特色文化镇(街道);充分利用辖区艺术人才资源,搭建平台,实现教学、辅导等艺术实践的多方面互动。积极与赤峰学院、民族歌舞剧院进行衔接、合作,力争将红山区打造成艺术领域方面实习、演艺、培训基地,最大限度的实现区域内艺术资源共享,提升我区辅导员队伍、表演活动队伍的整体水平。责任部门:区委宣传部、各镇(街道)、区民政局

3.开展辅导员进社区(村)活动。对社区(村)工作人员和社区(村)居民中文艺骨干进行培训、辅导,提升他们的水平,使他们成为社区(村)文化活动的带动人。同时协助各街道(镇)、社区(村),策划和举办一些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确保社区(村)文化建设在健康有序的状态下运行和发展。

责任部门:区委宣传部、各镇(街道)、区财政局、区文化局、区体育局

4.开展农村书屋、图书分馆业务指导活动。不定期对农村书屋、图书分馆的图书进行更换,实现图书资源在全区流动、共享,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就近阅读。适时举办图书阅读指导活动,最大限度的满足居民文化需求。

责任部门:区财政局、区文化局

5.开展送欢乐下基层活动。深入农村、社区、学校、企业、军营,举办以文艺演出、书画摄影作品展、大型图片展、影视剧展播等形式的文化活动,宣传、讴歌我区各行各业改革开放取得的辉煌成就,让全区人民在活动中感受到改革开放带来的新变化、新生活。责任部门:区委宣传部、各镇(街道)、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文化局、区体育局

三、几点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文化惠民工程是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满足精神文化需求、共享文化发展成果的民生工程,参与文化惠民工程的各责任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研究工作思路,确保文化惠民工程各项活动顺利进行。篇二:江苏省中医药文化惠民工程实施方案

江苏省中医药文化惠民工程实施方案

中医药文化惠民工程是我省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推进中医药文化繁荣发展,掀起中医药文化建设新高潮的具体举措。该项目为期3年,于2012年正式启动。为确保中医药文化惠民工程顺利实施,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加强中医药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和《江苏省中医药局关于促进中医药文化繁荣发展的实施意见》,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围绕十

七届六中全会、全国中医药文化建设工作会议以及《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精神的落实,全面推进中医药文化阵地、文化队伍、文化项目建设,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中医药文化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中医药文化便民利民惠民为核心,以彰显中医药文化特色优势为重点,努力打造江苏中医药文化品牌,推动中医药文化繁荣发展。

二、活动主题

传承中医国粹,传播优秀文化,惠及百姓健康。

三、活动目标

通过开展中医药文化惠民工程,在实践中探索研究中医药文化内涵实质、核心价值和发展规律,进一步建立健全中医药文化建设工作机制和管理模式,加强高素质中医药文化 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加大中医药文化科普宣传力度,创作丰富适应城乡群众健康需求的中医药文化产品,提高中医药文化科学知识与价值理念的认知度和普及率,积极营造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群众受益的良好发展环境,让广大人民群众感受中医药文化魅力,享有中医药发展成果。

四、实施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面向大众,让中医药文化发展成果惠及全社会;坚持突出特色,在继承传统的基础上创新发展,充分体现中医药特色优势;坚持统筹规划,统一部署,整体推进惠民工程实施,扩大社会影响力;坚持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措施,使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坚持促进发展,紧紧围绕中医药改革发展的中心工作,以中医药文化建设引领中医药各项工作水平不断提高。

五、活动时间

2012年~2015年。

六、活动地点

全省13个地市及所辖县、区、市。

七、主办机构

省中医药局、各市卫生局。

八、参加单位

组织、动员各级各类中医药医疗机构、教育机构、科研机构、中医药学术团体、社团、中药企业,以及新闻媒体等单位积极参与。

九、活动内容

(一)中医药文化理论研究行动

1、开展中医药文化建设专题调研。通过发放调查问卷、统计分析文化资源数据、实地考察、座谈交流等工作,了解我省中医药文化发展现状,掌握中医药文化建设工作第一手资料,为不断提升中医药文化建设能力和水平打下良好基础。调研工作由省中医药局牵头组织。

2、组织中医药核心价值体系大讨论。积极组织行业内外各界人士围绕中医药核心价值体系开展讨论,加强中医药文化理论研究,挖掘、整理、研究中医药文化内涵,深入探讨中医药核心价值体系的建设内容和方法,为搭建中医药文化理论构架提供依据和支撑。该项工作由各市卫生局负责组织协调落实。

(二)中医药文化科普宣传服务推进行动

1、大力开展中医药文化科普宣传服务。广泛深入开展中医药文化现场宣传活动,以中医文化节、膏方节、中医义诊等活动为载体,推动中医药文化宣传服务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培育基层中医药特色文化品牌。确定每年9月17日~25日为中医药文化宣传周,各地、各单位可根据工作实际,围绕中医药主题作出具体安排。

2、大力开展中医药文化科普巡讲活动。根据《“中医药就在你身边”江苏省中医药文化科普巡讲活动实施方案》,坚持每年度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中医药文化科普巡讲活动,充分发挥

省、市级中医药文化科普巡讲团的作用,更好地传播中医药科普知识,提高全省居民中医药文化认知度和普及率。

省、市中医药文化科普巡讲团每年至少各安排巡讲活动10场以上,现场参与群众不少于1000人次,举办中医药文化科普人才培训每地不少于1场,每次参训人员不少于50人。市级巡讲团赴所辖各县(市、区)或3个以上城市社区开展巡讲活动,每地安排活动不少于1场。

(三)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建设行动

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二五”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工作方案》和《全国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建设标准》,大力推动中医药文化基地建设,进一步探索完善基地功能,突出各个基地的文化主题和特色优势。实行中医药文化基地向社会免费开放,使基地成为社会各界了解、认识中医药的重要窗口。到2012年底,省级中医药文化基地达到7个;到“十二五”末,各地市至少建成1个中医药文化基地,实现基地建设在我省13个地市的全覆盖。积极组织申报全国中医药文化基地。基地建设由省中医药局、各市卫生局指导督促,各基地所在单位负责具体落实。

(四)中医医院文化建设水平提高行动

各级中医医院要在价值观念、行为规范、服务理念、环境形象等方面进一步体现中医药文化特色,增强中医药文化底蕴,彰显中医药文化氛围。转变中医服务理念,进一步推行以人为本的服务模式,为患者提供高效、便捷的中医药诊疗服务。宣扬中医“治未病”的文化理念,积极开展中医预防保健服务,构建完善以中医医疗机构为主体的中医预防保健服务体系,不断满足人民群众中医预防保健需求。

(五)优秀中医药文化作品创作行动

加强中医药历史探究、学术传承、人物传记、流派发展、文化科普等题材作品的创作生产,推出更多科学性、权威性、思想性、实用性相统一、深受群众喜爱的中医药文化科普精品,重视地方特色中医药文化资源开发利用,充分运用图书、影视、音像、电子读物、动漫等多种形式,宣传中医药文化知识,弘扬中医药文化价值理念。各地每年至少创作1部以上中医药文化精品。

(六)中医药文化传播宣传行动

十、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启动(2012年4月至5月)。省中医药局下发全省活动实施方案,各市卫生局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细化本地区具体落实措施,按年度制订具体活动安排,上报省中医药局。省直中医单位活动方案直接上报。适时举办全省中医药文化惠民工程启动仪式。

第二阶段:实施(2012年5月至2014年12月)。开展篇三:xx镇“文化惠民”工作方案

**/发[2012]19号

**镇“文化惠民、服务群众”工作方案

文化是民族的血脉,是人民的精神家园。广大群众是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为认真落县委、县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弘扬农村优秀传统文化,推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的文化权益。镇党委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2012年“文化惠民、服务群众”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全面争创“五个一流”为目标,坚持党建带妇建原则,坚持社会主义 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大力开展丰富多彩、健康向上、活泼有益、群众广泛参与的文化活动,不断满广大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为谢集经济社会跨越发展提供精神支撑。

二、工作内容

1、深化群众思想道德建设。以弘扬 “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为重点,进一步倡导“创新、创业、创建、创造”和“践行雷锋精神”的新风尚,引导群众在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的各个领域建功立业、展示风采。要加大对“先进个人”、“文明标兵”、“致富能手”等先进典型的培育和表彰力度,大力宣传开拓进取、攻坚克难、无私奉献的精神风貌和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贡献,引领各行各业学先进、比先进、当先进。认真实施新一轮家庭教育工作规划,发挥城乡社区家庭教育示范点和家长学校的作用,面向广大家长宣传普及家庭教育科学知识、妇女权益保障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促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加大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儿童优先原则的宣传力度,进一步营造尊老爱幼、互帮互助、热爱科学、科技兴农的良好社会氛围。

2、开展“读书.明理.和谐.进步”主题宣传教育活动。一是要开展文化大院、农家书屋创建活动,有效整合阅读资源,充分发挥文化大院、农家书屋作为农村阅读主要阵地的示范带动作用。二是要开展捐赠图书活动,倡导社会各界资助,支持、发展文化大院、妇女农家书屋。明确确定每月读书日,

举办知识讲座、技能培训、法律法规政策咨询等活动。

3、大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系列活动。一要以建党节、国庆节、“三八”妇女节、 “六一”儿童节等为契机,积极推进体现时代特色的家庭文化、社会文化、广场文化活动,扎实开展服务基层、服务家庭、服务群众活动。二是以文化大院为阵地建设,创新开展秧歌操、坝坝舞等培训活动,不断丰富人民精神文化生活。

4、大力推进和谐文明家庭建设。以和谐家庭建设为统领,以和谐家庭文化为切入点,推进五好文明家庭、十星文明户、文明卫生家庭、学习型家庭、平安家庭、廉洁文化家庭等特色家庭创建活动。突出地方特色文化,以弘扬孝文化为重点,过评选孝老敬老模范女性,进一步提升社会道德和家庭美德建设,为文化建设注入新的活力。

5、积极开展妇女维权宣传。以宣传实施“六五”普法为重点,以妇女儿童为对象,联合派出所、司法所等部门,以广场、社区为阵地,通过设立咨询台、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广泛开展《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六五”普法、妇女健康知识等宣传教育,提升广大妇女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维权能力。

三、工作要求

(一)精心安排,周密部署

各村委会会、企事业单位必须充分认识到文化惠民活动是

一项民生工程,要精心安排,周密部署,结合农村当前形势,围绕镇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来开展文化惠民活动,认真宣传贯彻落实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占领思想文化阵地。坚持以政府为主导、鼓励各界社会力量积极参与,以集中活动为示范,制度化、经常化工作为基础,重实际、求实效,更好地服务广大群众、服务农村发展、服务社会和谐。不断增加文化活动场次,扩大活动覆盖面。

篇三:文化惠民项目调研报告

关于静海县文化惠民项目的调研报告

按照县委要求,静海县文广局对静海县文化惠民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始终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按照结构合理、发展平衡、网络健全、运行有效、惠及全民的原则,采取有效措施,加快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和服务网络建设,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显著改善。 今年,县文广局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全面实施文化惠民工程,以满足广大群众文化生活需要为宗旨,不断扩大服务领域,文化工作呈现出新亮点,实现了新突破。

(一)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得到提升

一是两馆一院基础设施明显改善。县文化馆改造了综合活动室、小剧场以及舞蹈排练厅、声乐活动室、钢琴教室、美术教室等,环境及文化设施得到明显提升,为群众提供免费文化艺术培训200余次;县图书馆免费开放4000平方米,接待读者23万多人次,外借图书10万多册,分编图书1517种3239册,编印科技资料36期4320份,网上解答咨询近万条;县书画院在大力改善内部设施的基础上,举办多期书法、美术培训班,辅导书画爱

好者5000人次。同时依托村文化活动室全县400多支基层文化队伍常年开展活动,内容涵盖民间花会、广场舞蹈、小剧团、小乐队、书画大院,丰富了农村的业余文化生活;二是乡镇文化设施建设达到全覆盖,文体活动中心、农家书屋、村文化活动室管用水平不断提升。今年共创建11个乡镇书画创作中心、21个公共电子阅览室,并向社会提供服务。

(二)群众文化活动精彩纷呈

以建设“美丽静海”为主题,成功举办了综艺大拜年文艺演出、戏曲专场巡演、文化惠民基层行、电影展映月、京评梆电视戏曲擂台赛、书法绘画摄影展、正月游艺、民间花会展演八项春节文化活动,吸引群众10万人次,得到社会各界的认可和好评。组织举办了静海县第六届文化艺术节系列活动,其中“西双塘杯”静海县第五届广场舞蹈大赛、静海县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九十三周年文艺演出、夏季广场文艺演出、电影放映、“佳荣家居建材杯”静海县全民歌手大赛、“居美家居杯”静海县广场舞蹈大赛等活动吸引群众广泛参与,得到了群众的欢迎和好评,丰富了广大群众的业余文化生活。同时组织参加了“东丽杯”第二十二届梁斌小说全国文学评奖活动、“飞扬的旋律”京、津、沪、渝四直辖市暨天津市第七届钢琴大赛、天津市第二届“津南杯”京剧票友大赛暨第十二届“和平杯”中国票友邀请赛、天津市少儿歌手大赛、“永安杯”第五届天津市中老年歌舞大赛、京津冀地区评剧电视大赛、天津市第八届农民艺术节“医药集团杯”优秀小

戏小品展演、天津市“美好家园”第三届摄影艺术展、“流动的史诗”京津冀地区运河题材摄影大展赛、WTA天津公开赛场外展演、2014年“大田杯”静海县中小学生“好书伴我成长”读书系列活动、第八届“枫叶杯”全国青少年儿童书法绘画艺术大赛、“大年小戏闹新春”视频节目征集展播、“网络书香〃掠美瞬间”数字图书馆推广工程摄影大赛、第二届“文化共享杯”全国群众摄影艺术作品征集大展、2014年文化遗产日“非物质文化遗产基本知识网络答题”等活动。依托图书馆青少年爱国主义基地,相继举办了2014年“两会”知识竞赛、“食品与健康”知识竞赛、“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图片展、食品安全宣传图片展、“凝聚正能量,实现新跨越”图片展、图书馆科技周等多项活动。组织开展送文化下乡活动。开展《土地法》宣传专场巡回演出150场,宣传人数20万人次。下基层、下乡、进企业送科技、生活等各类图书9786册,送书画3700件,送戏、送文艺节目下乡200余场,放映公益电影4500多场,极大地丰富了基层群众业余文化生活。

(三)文化品牌影响力进一步扩大

组织举办了“银锄杯”静海国土资源全国漫画大赛,大赛征稿历时四个月,共征集22个省市300余名参赛者的686件作品。大赛评出金奖2件、银奖5件、铜奖10件、优秀作品奖200件、入选作品54件、优秀组织奖4个,并出版了《“银锄杯”静海国土资源全国漫画大赛优秀作品集》,漫画大赛颁奖典礼暨优秀作

品展在天津美术馆展览举行,静海银锄漫画社获得优秀组织奖,此次展览有力地彰显了静海群众漫画创作的实力和水平。组织“中国书法之乡”——静海书法提名展,在中国(天津)第四届民间艺术精品博览会展出,展览展示了我县60多位作者的百余幅作品,彰显了静海“中国书法之乡”的品牌影响力。组织参加了天津市第十二届美术作品展、天津市第八届书法篆刻展、天津市“护青山绿水 建美丽家园”书法展、京津冀“魅力北运河 多彩中国梦”北运河艺术节等多项展览,我县作者成绩斐然,彰显了静海“中国书法之乡”的强大实力,进一步提升了静海书法之乡的影响力。组织举办了“古邑墨韵 魅力传承”中国书法之乡——静海青少年书法展演活动。活动由天津市各区县百位书法家和400位中小学生现场进行书法表演,活动对发现书法新苗,培养书法人才,推动书法普及教育,繁荣发展书法事业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成功申报陈官屯镇为文化部“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书画)之乡”。

(四)文化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一是加强业务培训,积极响应全国文化市场“大练兵、大比武”活动,参加各项培训和学习,提升了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二是坚持打防结合,严厉打击违法经营行为。截止目前共检查印刷企业188家次,书报刊经营单位58家次,音像店27家次,娱乐场所65家次、网吧102家次,出动人员700余人次,车辆近300车次,查缴盗版出版物500余册,盗版光盘700余张,取缔

游商摊贩2个,有效地规范了文化市场经营秩序。针对群众关注的网吧和娱乐场所管理问题,组织开展了六期网吧和歌舞娱乐场所经营法人培训班,并与全县33家网吧、18家歌厅签订了《守法安全经营责任书》,要求各场所设立专职安全员,有效提高了经营者守法经营意识。三是组织开展了“拒绝盗版 共筑未来”绿书签活动,打击侵权盗版和假冒伪劣专项行动,详细讲解图书及音像制品的防盗版知识,呼吁大家拒绝盗版、支持正版。四是坚持文化市场管理与繁荣并举的方针,共受理行政许可办件47件,其中,歌舞娱乐场所3件、游艺娱乐场所5件、印刷企业7件、出版物零售单位2件、网吧30件,已办结19件,按时办结率100%,群众满意率100%,投诉率0。

(五)县域历史文化资源挖掘保护得到加强

一是完成了静海县179处文物点文物保护标志牌安装及8处国家级和市级文保单位立牌工作,为我县“三普”期间登记的大量未核定保护级别的文物点进行了立牌。二是完成了静海县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共统计收藏文物2595件,统计数据已上报天津市文物局,并验收合格。三是组织天津市唯一代表项目“大六分登杆圣会”参加了在河南举办的中国淮阳第五届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展演活动,展演获得成功。对我县七处第四批市级保护单位统一安装了由市文物局下发的新版文物保护标志牌。对“文庙遗址”进行勘探,勘探总面积1700平方米,共勘探出房屋8间,古井、窑址各一处。完成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文化惠民》由:建材加盟网互联网用户整理提供;
链接地址:http://www.yuan0.cn/a/20044.html
转载请保留,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