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设立分公司流程
分公司的法定设立程序及参考法规
一. 核名
地点: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服务中心 材料: 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授权书
3.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办理期限:5天
二. 办理工商营业执照
地点: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材料: 1. 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总公司章程复印件
3.总公司营业执照及副本复印件
4.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租赁合同、产权证复印件
5.总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办理期限:10天(外地) 程序:
三. 刻章
地点:公安局
材料: 1.分公司营业执照及复印件 2.工商局开具的公司设立通知书
四.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地点: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
材料: 1. 分公司营业执照及复印件 2. 工商局开具的公司设立通知书
3.法人身份复印件和代理人身份复印件
4.填一份申请表格
办理期限:1天
四. 办理银行开户申请书
地点:总公司账户的开户银行
材料: 1. 分公司营业执照及复印件 2. 组织机构代码证
3. 工商局开具的公司设立通知书
五.到国、地税局办理税务登记证(两证)
地点:国税局、地税局
材料:1. 分公司营业执照及复印件
2. 组织机构代码证
3. 工商局开具的公司设立通知书
4.总公司和分公司的公章、财务章、法人章 5.银行开户申请书
6. 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租赁合同、产权证复印件 7.总公司的税务登记证
8.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办理期限:30天
五. 银行正式开户
地点:总公司开户银行 材料: 1.国税登记证 2.地税登记证
3.分公司营业执照及复印件
注意事项:
1.所有的复印件均需加盖公司公章并且在办理时出具原件以供核对。
2.被锁入信用信息系统的“警示信息系统”的人员,不得担任分公司的负责人。
第七章 分公司的登记《中国公司法》 第四十六条
分公司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第四十七条
分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经营范围。 分公司的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第四十八条
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
(二)公司章程以及加盖公司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四)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或者分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分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准予登记的,发给《营业执照》。公司应当自分公司登记之日起30日内,持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到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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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总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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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办理税务登记证
篇二:成立子公司与分公司流程
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拥有自己独立的名称、章程和组织机构,对外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活动,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债权债务由自己独立承担,能以自己名义对外承担民事责任,子公司有自己的股东,注册资本,法人代表,但分公司都没有。分公司则不具备企业法人资格,没有独立的名称,其名称应冠以隶属公司的名称,由隶属公司依法设立,只是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不能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必须以总公司的名义承担。
分公司成立流程
第一步:确定分公司的位置(打算租赁公司的位置)
第二步:到公司所在地的区行政审批大厅,找市场监督管理局领取成立分公司所需资料(电子版),填写打印盖章。(一般就是分公司成立申请书,公司章程、股东决议、授权委托书等等)
第三步:在网上申报(到潍坊红盾网或潍坊市工商行政管理官网,具体可百度一下)
然后带上下面资料,
1、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盖公章(若已经三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即可,若没有三证合一需提供总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总公司章程复印件盖公章
3、总公司同意开设分公司的股东会议(股东签字)
4、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原件,
5、分公司负责人任命书
6、经营场所证明及复印件
7、分公司申请表
8、总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9、办理人员的授权委托书
10、分公司财务人员证件
以上资料均要带原件要验证,十天左右办理完毕后带着营业执照办理税务和银行开户事项就行。-
子公司成立流程
一、核名
到工商局去领取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填写准备取的公司名称,由工商局上网(工商局内部网)检索是否有重名,如果没有重名,就可以使用这个名称,并会核发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公司名称查询提供资料:
1、提供法人和股东的身份证复印件(投资人是公司的需要营业执照复印件);
2、提供公司名称, 写明经营范围,出资比例。
二、租房
去专门的写字楼租一间办公室(有的地方不允许在居民楼里办公), 租房后要签订租房合同,并让房东提供房产证的复印件。 签订好租房合同后,还要到税务局去买印花税,按年租金的千分之一的税率购买,例如你的每年房租是1万元,那就要买10元钱的印花税,
贴在房租合同的首页,后面凡是需要用到房租合同的地方,都需要是贴了印花税的合同复印件。
三、编写“公司章程”
四、刻私章
到刻章的地方刻一个法人私章(方形的)。
五、到会计师事务所领取“银行询征函”
联系一家会计师事务所,领取一张“银行询征函”(必须是原件,会计师事务所盖鲜章)。
六、去银行开立公司验资户
带上公司章程、工商局发的核名通知、法人代表的私章、身份证、空白询征函表格,到银行去开立公司帐户,说明是开验资户。开立好公司帐户后,各个股东按自己出资额向公司帐户中存入相应的钱。
七、办理验资报告
拿着银行出具的股东缴款单、银行盖章后的询征函,以及公司章程、核名通知、房租合同、房产证复印件,到会计师事务所办理验资报告。
八、申领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只领取营业执照)
到工商局领取公司设立登记的各种表格,包括设立登记申请表、股东(发起人)名单、董事经理监理情况、法人代表登记表、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登记表。填好后,连同核名通知、公司章程、房租合同、房产证复印件、验资报告一起交给工商局。
九、刻公章、财务章
凭营业执照,到公安局指定的刻章社,去刻公章、财务章。后面步骤中,均需要用到公章或财务章。
十、去银行开基本户
凭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去银行开立基本帐号。
开基本户需要填很多表,带上营业执照正本原件、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公财章、法人章。
开基本户时,还需要购买一个密码器(从2005年下半年起,大多银行都有这个规定),密码器需要280元。今后你的公司开支票、划款时,都需要使用密码器来生成密码。
十二、去税务局办理税务事项,申请领购发票:
营改增应该是去国税
注意每个月按时向税务申报税,即使没有开展业务不需要缴税,也要进行零申报,否则会被罚款。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每个区提交的资料会有差异。
篇三:分公司设立流程
分公司设立流程
申请同意后,开始着手办理相关手续,流程简介如下:
1、首先,持“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授权书”及商标注册证复印件到工商局办理核名。
2、核名后,持工商局发给的核名通知书到相关部门办理前置审批手续。
3、填写《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由总公司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4、填写《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由总公司盖公章并将指定代表人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贴上。
5、准备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产证复印件。
6、由总公司出具的股东会决议,决议内容须有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决定,同时提供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7、持验资报告、房产证、授权书、股东会决议、公司章程、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相关前置审批手续等到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以上相关证件须加盖总公司公章)。
6、持营业执照及公司设立通知书到公安局办理刻章业务。
7、持营业执照、公司设立通知书到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办理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8、持营业执照、代码证、公司设立通知书到开户行办理基本帐户,先填写基本帐户申请书。
9、持营业执照、代码证、公司设立登记通知书、公章、财务章、法人章、银行开户申请书、房产证等资料到国税局、地税局办理税务登记证。
10、持国税、地税登记证、营业执照等资料到开户行办理正式开户。
11、需要办理一般纳税人时,持办理完的相关证件及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到主管国税机关进行办理。
分公司设立所需材料
一,先到分公司所在地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提交材料如下
1、公司法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公司法人签署的《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
3、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关于成立分公司)复印件
4、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
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原件及出租方的产权证复印件、租赁发票复印件
5、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
6、总公司拨款证明
7、公司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加盖公司印章。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一般均应提交原件;
二,拿到执照后,到质量监督管理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1、本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本单位公章;
3、本单位法定代表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各一份;
三、办理国、地税税务登记:
1、《税务登记表》一式三份;
2、《房屋、土地、车船情况登记表》一份(提交地税);
3、《办税人员备案表》一式二份;
4、分公司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
5、分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
6、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合法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
7、分公司财务负责人身份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办税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
8、生产经营地证明材料:
(1)自有房产,提供自有房产的房产证、土地使用证复印件各一式二份;
(2)承租房产,提供租赁合同、租赁发票复印件、出租方房产证、土地使用证复印件各一式二份。
9、总机构工商营业执照和国、地税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一式二份;
10、总机构章程复印件;
11、总机构批准成立分支机构的决议及下拨资金证明一式二份;
12、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分公司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分公司设立登记办理流程图
法定办理时限30天内 承诺办理时限: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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