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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开业验收

2017-03-27 06:49:34 来源网站: 品牌对比网

篇一:保险公司分支机构验收工作流程

验收工作流程

(一)筹备组汇报

保险机构筹建负责人为主汇报人,其他拟任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参加验收汇报会议,上级公司负责人和拟开业机构的部门负责人可以列席会议。

汇报内容主要为筹建工作完成情况,包括当地市场分析、战略发展规划与经营策略、考核政策、销售序列员工管理及考核办法、内控制度建设、业务管理、财务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风险管控、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办公职场建设等情况。汇报人应就验收组提出的问题进行解释和回答。

(二)法律法规测试

验收组现场对公司拟任高级管理人员和个人代理人以外的所有工作人员进行法律法规测试,以了解其对保险法规的掌握程度并借以检验公司对工作人员的培训效果。测试及格率应达到80%以上且重要岗位人员全部合格。

(三)现场查验

1、部门设置及人员配备情况。查看部门设置是否合理,是否能够满足业务开展需求;查看财产险公司员工、人身险公司内勤管理人员编制及到位情况,是否达到80%到位率要求;重要岗位人员(财务、单证管理、核保、核赔、保全等)是否已经到位(人身险公司还要查看销售人员到位情况);审阅从原单位离职或调动的人员,其离职或调动手续是否齐全、完备;各岗位职责是否明确,是否了解公司考核政策及核保政策;公司对内外勤员工的培训是否有相应记录,培训内容、培训时间是否能够满足业务开展的需要,是否包括保险法规以及近年来监管部门下发的主要监管制度等内容;通过与部分员工谈话,了解其对岗位职责、业务知识、工作流程及公司重要内控制度的掌握情况等。

2、营业场所及办公设备配备情况。主要查看营业场所选址是否有利于保险业务经营,面积及布局是否满足适用、安全、美观的需要;营业场所是否已经达到开业的要求(房屋产权明晰,租赁合同合法有效,消防证明齐全、办公场地及营销职场装修完工并达到开业要求等);重要部门是否具有独立安全的办公区域,是否配置了防盗、防火等设施,各类单证、档案是否有专门的存放地点;基本的办公设备是否配置到位,计算机软硬件配备是否齐全等。

3、内控建设情况。查看是否建立了符合《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指导原则》及保险监管部门监管制度规定的组织机构、资金管理、单证印鉴管理、业务财务流程、中介业务管理、人事管理、培训管理、客户服务、稽核监督、外汇业务管理等内控制度,是否与报送的开业材料相符并符合拟开业机构的实际需求。

4、单证、印鉴、档案管理情况。审核单证及印鉴是否有专人管理,是否建立了纸质单证管理台帐及印鉴使用登记,单证出入库登记是否齐全;查看公司单证库,拟开办险种的相关单证是否到位;审核产品宣传材料是否合规;查看有价单证管理是否安全;查看公司是否建立了完备的收发文制度,筹建期内外部收文特别是监管部门的文件是否齐全;公司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等物资是否建立了出入库台帐;筹建期是否建立了会议纪要等。

5、业务财务系统演练情况。一是拟开业机构工作人员演示承保、保全、理赔流程并打印保单样本。二是根据山东保监局相关文件要求,演示非寿险中介业务、意外险及短期健康险出单管理的操作流程。同时,意外险系统要符合中国保监会《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业务经营标准》的要求。三是演示中介业务管理系统、单证管理系统的操作流程。四是财产保险公司还应进行见费出单流程演示。6、反洗钱情况。查看反洗钱部门人员设置及培训情况;查看反洗钱制度建设情况;了解反洗钱数据报送流程;通过访谈,了解相关岗位人员洗钱风险识别及防范意识和能力;公司反洗钱联系人演示反洗钱信息系统的数据提取和报送流程。

7、统计和信息化建设情况。考察统计与信息化工作人员的资质、履职能力及培训情况;查看统计和信息化制度建设情况;了解信息系统建设情况;查看统计数据报送流程;查看机房设备状况和消防安全情况,检查通信线路和保险信息安全保障机制;查看数据填报及系统测试情况。

8、筹建期间是否开展业务。查看财务与业务系统和账簿,向业务人员和其他有关单位了解核实情况,了解筹建期间是否有保险业务经营活动。

(四)人员访谈

验收组成员按照部门职责分工就公司经营发展规划、业务管理、财务管理、风险管控以及在现场验收中发现的问题等方面向筹备组进行提问,筹备组应积极进行解释和反馈。

(五)验收反馈

验收组向拟开业机构反馈验收意见,宣导监管政策,提出有关要求和工作建议,并听取筹备组的意见。

(六)验收总结

1、现场验收结束后,验收组对现场验收情况进行评估,并填写《山东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开业验收表》。

2、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验收不合格:一是实际情况与所报送材料严重不一致,存在弄虚作假问题的;二是关键岗位人员未到位,或明显不具备开展业务所需技能的;三是筹建期人员培训工作不到位,员工(内勤)对与工作岗位相关的基本监管规定不熟悉的;四是法律法规测试成绩未达标的;五是营业场所消防验收未达标的;六是财务业务系统设置不符合监管要求,或工作人员对系统操作基本要领未掌握的;七是筹建期间存在展业行为或验收过程中发现其他严重违规问题的;八是存在其他严重影响开业情形的。

3、对验收合格、符合开业标准的,山东保监局下发开业批复和《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验收不合格但通过整改可以达到开业标准的,由验收组提出限期整改的意见,筹备组完成整改后,应及时向山东保监局报送整改报告,山东保监局视情况可以组织第二次现场验收;验收不合格、决定不批准开业的,山东保监局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篇二:新筹保险公司开业验收的报告

新华人寿保险公司江苏分公司关于申请 XX市中心支公司开业验收的报告

总公司:

自2008年9月15日总公司批复新华保险XX市中心支公司筹建以来,在总公司的指导下,筹建工作顺利进行,并已完成相关工作,请总公司前来进行开业验收。现将有关筹建情况汇报如下:

第一部分XX市市寿险市场发展及同业竞争状况

截止到2009年6月末,XX市市保险市场经营主体共20家,其中财产险14家,寿险6家,分别是中国人寿、平安人寿、太平洋人寿、泰康人寿、太平人寿、合众人寿。2009年上半年实现保费收入10.4亿元,其中财产险保费收入亿元,寿险保费收入10.4亿元。寿险保险密度(全市人均保费)198元,保险深度为1.13%,保险深度与地区生产总值的增长还存在较大的差距;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相互之间的协调作用还没有得到较好的发挥;保险知识的宣传还不到位,广大人民群众还普遍缺乏保险意识。从上述指标中的综合分析,如保险密度按1000元计算,寿险保险市场还有40亿元的潜力,按保险深度4%计算,XX市保险市场有26.6亿元的潜力。从目前在市场作业的几家公司的经营状况来看,XX市的寿险市场尚停留在市场竞争的初期阶段。从各家公司的运作水平来看,还处于一种较粗放式经营阶段,专业的味道不浓厚。这方面,新华下一阶段的市场进入是一个比较明显的优势。

目前,整个市场的格局没有太大变化。中国人寿依然是市场上最主要的主体,市场份额达61.91%。其次是太平洋人寿,市场份额为13.21%,泰康人寿为11.28%,平安人寿为9.24%。从网点布局上看,国寿、太保优势明显。而在产品上各家公司的分红险在市场上占据主导角色。

XX2009年除新华外,还有生命、人保寿等新的主体进入,各家公司的筹备政策及前期的费用投入必然给市场带来新的格局与新的挑战。

新华人寿2009年进入XX市市场,具有相对较好的市场条件。首先,新华人寿是中国寿险市场第一梯队的公司,已具备的专业形象良好地展现在公众面前,这是市场竞争中非常重要的因素;二是新华人寿的品牌、信誉度在民众的心中早已扎根,为市场开拓创造了条件;三是新华人寿是一家综合性寿险公司,可以开办各项渠道业务,多元化经营有一定基础;四是,新华人寿高标准的队伍建设要求,将使公司专业化、集约化的经营得到保障;五

是,新华人寿高品质的服务,将在企业文化大背景下,塑造具有地方特色的企业文化,被XX市消费者所接受。新华即将推出新款分红险“尊享人生”,势必将引发一轮的市场涌动。

第二部分中心支公司办公职场租赁状况

XX市中支公司(筹)地址设在市区淮海北路30号电信2号楼3层,使用面积1100平方米,首年租金35万元。该地区地处XX市市繁华中心地带,人口密集,配套设施齐全,有利于市场开拓和客户服务工作的开展。职场宽敞明亮,设有独立的客服中心,所有装修布臵均按最新的总公司柜面标准进行。

目前,XX市中心支公司(筹)职场已经装修完毕,办公设施设备到位,各项软硬件设备配备齐全,通讯、网络信息系统建设完毕,消防设施、安全通道一应俱全,初步具备了开业所需的条件。

第三部分 XX市中支三年发展规划

XX市中心支公司将秉承总公司战略发展的总体思路,认真研究分析、积极开拓进取,通过三年努力,争取在XX市寿险市场中建立“新华人寿”良好的品牌。三年发展规划的主要目标如下:

1、业务发展三年规划:

发展思路:做实个险、做大银行代理、做强团体直销意外。

2010年建机构、快速搭建个险队伍,形成比较完善的制度体系,按照“条线化经营、集约化管控、透明化运作、规范化发展”的思路,扎实推进“队伍、客户、管理、设施”四大基础建设。同时介入市场,当年度达成目标规模。

2011年,经营发展时期,扩充服务部布局,延伸队伍经营面;扩大销售网点布局,扩充代理销售网点网路,将公司整体业务规模争取提升,达到市场份额的5%。

2012年,突破发展期,做到公司渠道布局合理,规模与效益共进,完善公司专业化进程,合规化管理模式健全,推进公司整体发展步入良性、优质、高速发展阶段,整体业务规模达成市场8%以上占比。

2、人力发展三年规划:

公司的向前发展,人才是根本,市场的竞争就是人才的竞争。人才的来源,一是依托公司的品牌优势和现有核心人员的个人品牌,吸引社会的优秀人才加盟新华人寿;二是迅速建立自己的培训系统,着重从公司内部培养选拔人才苗子,建立完备的选人育人体系。

3、财务计划:

以市场为导向,以稳健效益经营为中心,积极稳妥进入市场,走科学发展之路,谋地域特质之略,树立正确的价值取向,既考虑前期快速发展,又必须兼顾可持续性和健康性。

XX市中心支公司将依托总分公司的各项经营政策和标准要求,严格控制风险经营,以“效益为中心”及“规模和利润并重”的思路不动摇,不断提升自身的盈利空间,将中支的经营利润的盈亏平衡点设定在2010年末,并以此作为统筹安排公司财务政策和制定业务计划的依据。

预测三年年度渠道费用情况 单位:万元

第四部分 销售与运营管理

一、个险业务渠道 (一)部组架构

新筹团队定级以高标准要求。营业部架构为1+7,直辖组要求1+7以上,一代主任可定位4人,一代主任以同业引进为主,每位一代主任可再定位一个二代主任,主任只定位至两代。

营业组架构1+7以上,主任直接增员至少4人以上,培养准主任2人,准主任至少增2人及以上。

目前达到标准的有6个营业部,49个营业组,持证规模人力

篇三:开业验收指引

保监发〔2011〕14号

各中资保险公司筹备组:

为规范和指导保险公司开业验收,完善保险市场准入程序,根据《公司法》、《保险法》、《保险公司管理规定》、《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我会制订了《保险公司开业验收指引》,现印发给你们,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三月三十日

保险公司开业验收指引

为规范和指导保险公司开业验收,完善保险市场准入程序,根据《公司法》、《保险法》、《保险公司管理规定》、《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指引。

一、适用范围

本指引适用中资保险公司(外资股东出资或者持股比例占公司注册资本不足25%的保险公司)开业验收。保险集团(控股)公司、外资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开业验收参照执行。

二、开业申请材料

申请人提出开业申请,应当向中国保监会提交以下材料一式六份,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提交保险机构和高管人员电子化文档:

(一)开业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公司名称、公司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股权结构、经营区域、业务范围等。

(二)创立大会决议,没有创立大会决议的,应当提交全体投资人同意申请开业的文件或者决议。

(三)公司章程。

(四)经营规划,包括未来三年公司业务发展计划、拟经营保险险种计划、分支机构扩展计划、销售渠道发展计划、再保险计划、盈利水平和偿付能力预测、中长期资产配置计划等。

(五)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六)资信良好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及资本金入账原始凭证复印件。

(七)中国保监会规定投资人应当提交的有关材料:

1、投资人的基本情况,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经营范围、组织管理架构、在行业中所处的地位、投资资金来源、对外投资、自身及关联机构投资入股其他金融机构的情况;

2、投资人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投资人为境外金融机构或者主要股东(持有保险公司股权15%以上,或者不足15%但直接或者间接控制保险公司的股东)的,应当提交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最近三年的财务会计报告;

3、投资人最近三年的纳税证明和由征信机构出具的投资人征信记录;

4、投资人的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与保险公司其他投资人之间关联关系的情况说明,不存在关联关系的应当提交无关联关系情况的声明;

5、投资人的出资协议书或者股份认购协议书及投资人的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其投资的证明材料,有主管机构的,还需提交主管机构同意其投资的证明材料;

6、投资人为金融机构的,应当提交审慎监管指标报告和金融监管机构出具的监管意见;

7、投资人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声明。

(八)公司拟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及有关证明材料,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董事会秘书、总精算师、财务负责人、合规负责人、审计责任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和法律责任人、精算责任人、财会部门负责人、资产管理部门负责人等关键岗位负责人相关材料。

(九)公司组织机构、部门设置及人员基本构成情况。

(十)与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签订的资产托管协议或合作意向书。

(十一)营业场所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证明文件及消防安全证明。

(十二)信息化建设情况报告,包括信息化工作的规章制度、组织架构、人员情况和联系方式(公司负责人和部门负责人),软硬件和网络情况(网络拓扑图、连接方式、安全措施),核心业务系统和财务系统情况,数据存储和灾备措施,计算机系统重大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与中国保监会监管信息系统的对接情况,计算机机房建设情况和消防验收证明。

(十三)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包括会计核算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业务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内部审计稽核制度、合规管理制度、法律事务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内部数据流程与统计管理制度等。

(十四)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三、开业验收标准

保险公司开业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有符合《保险法》、《保险公司管理规定》和《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规定条件的投资人,股权结构合理。

(二)有符合《公司法》和《保险法》规定的章程。

(三)有符合《保险法》规定的注册资本。

1、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2亿元,且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

2、投资人应将所认购股款或者出资额缴存在资信良好的商业银行,公司获准开业前不得动用资本金。

(四)有切实可行的经营规划。

1、经营规划要符合行业规划和中国保监会的监管要求。

2、经营规划要明确公司的市场定位、经营区域和经营策略。

3、公司业务发展计划、拟经营保险险种计划、分支机构扩展计划及销售渠道发展计划应符合公司资本金状况和股东持续出资能力。

4、再保险计划符合《保险法》和《再保险业务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

5、在不同的业务规模假设下,合理预测公司盈利水平和偿付能力状况,并提出切实可行的偿付能力改善方案。

6、经营规划中的相关业务指标要分年度制订,并明确执行措施、考核机制和责任部门。

7、经营规划须经公司创立大会通过,并在申请开业时上报中国保监会备案。

8、公司开业后应严格执行经营规划,如有调整,须经股东大会通过,并向中国保监会报告。

(五)有符合中国保监会规定任职资格条件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六)有健全的组织机构。

1、建立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为主体的权责清晰、分工明确的组织架构。董事会应当至少有两名独立董事,并在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薪酬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等专业委员会。

2、设立与公司业务发展相适应、分工明确的职能部门,相关负责人及其员工具有履行相应职责的能力。

(七)有完善的业务、财务、合规、风险控制、资产管理、反洗钱等制度体系。

(八)有与业务规模和人员数量相适应的营业场所和办公设备,营业场所安全消防设施符合要求。

(九)信息化建设符合中国保监会要求。

1、建立保证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的规章制度,配备专职信息技术人员,明确信息化工作公司主管领导和责任人。

2、软、硬件系统具有完整的信息安全防护措施,主要设备和重要通信线路具有冗余备份。

3、能够实现公司主要业务流程和管理流程的信息化,信息系统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并达到保险监管机构数据采集的要求。

4、业务数据、财务数据等重要数据应存放在中国境内,具有独立的数据存储设备以及相应的安全防护和异地备份措施。

5、建立计算机系统重大突发性事件的应急预案。

6、计算机机房建设符合国家标准,并经过消防部门验收。

(十)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现场验收工作流程

开业申请材料审核通过后,中国保监会组成验收组会同拟设立公司所在地保监局进行现场验收。具体流程如下:

(一)筹备组汇报

1、参会人员。公司拟任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参加验收汇报会议,部门负责人可以列席。投资人可以派代表参会,但应提前报告验收组并提供投资人授权委托书和参会代表身份证明。

2、汇报内容。公司拟任董事长或者总经理汇报筹建工作完成情况,包括公司发展战略、经营规划、公司治理、营销方式、人员培训、业务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合规管理、信息化建设等。

(二)现场检查

1、检查部门设置和人员到位情况,抽查公司员工对岗位职责、业务知识、工作流程的掌握程度。

2、检查办公设备和营业场所情况。

3、检查计算机机房设备状况和消防安全情况。

4、核查验资报告日至验收当日的银行对账单。

(三)系统演示

1、模拟承保、理赔流程并打印保单样本。

2、检查业务及财务系统运行情况。

(四)验收组提问

验收组成员按照部门职责分工进行提问,并提出有关要求和建议。公司拟任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公司筹建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说明。

(五)验收报告

1、现场验收结束后,验收组起草《验收报告》,对现场验收情况进行评估,并由验收组全体成员签字确认。

2、验收合格、符合开业标准的,由中国保监会下发开业批复和《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验收不合格、但通过整改可以达到开业标准的,由验收组提出限期整改的意见,筹备组完成整改后,报请中国保监会重新组织验收;验收不合格、决定不批准开业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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