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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从业人员管理制度精选范文

来源:76范文网 | 时间:2021-03-26 11:35:45 | 移动端:餐饮从业人员管理制度精选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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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适的激励机制,让员工充分发挥能力和特长,提高员工的忠诚度下面是由76范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餐饮从业人员管理制度精选范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餐饮从业人员管理制度精选范文【一】

  1、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并在就餐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

餐饮从业人员管理制度精选范文

  2、建立健全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装裱上墙张贴在相应功能区;按《深圳市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管理档案目录》制定本单位档案(详见市场监管局网站http://www.szscjg.gov.cn/ 食品安全监管);建立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经过培训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员, 对食品生产经营全过程实施内部检查管理并记录,落实责任到人和员工奖罚制度管理,积极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严格落实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整改要求。

  3、食品安全管理员须认真按照职责要求,组织贯彻落实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员工健康管理、索证索票、餐具清洗消毒、综合检查、设备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用《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综合管理自查表》等进行相关记录,备查。

  4、制订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检查计划,采用全面检查、抽查与自查形式相结合,实行层层监管,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5、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天在操作加工时段至少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检查,检查各岗位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告知改进,并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备查。

  6、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每天开展岗位或部门自查,指导、督促、检查员工进行日常食品安全操作程序和操作规范。

  7、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及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周1-2 次对各餐饮部位进行全面现场检查,同时检查各部门的自查记录,对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8、检查中发现的同一类问题经二次提出仍未改进的,提交上级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严重的交市场监督管理局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9、在就餐场所设置食品安全宣传栏,主动公示诚信建设,及时处理消费者意见。

餐饮从业人员管理制度精选范文【二】

  1、集体食堂、提供或配送集体用餐的单位、重要接待活动和大型餐饮聚餐超过 100 人供应的食品成品应留样,以便于必要时检验。应设专人负责。

  2、留样食品每餐、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100g ,应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重要接待活动宜保留72 小时。

  3、留样食品取样不得被污染,贴好食品标签,待留样食品冷却后,放入 0— 10 ℃专用冰箱内,并标明留样时间、餐次,并做好留样记录,包括留样日期、时间、品名、餐次、留样人。

  4、留样食品必须按期限要求保留,食品样源餐厅(食堂、摊点等)进餐者如有异常,立即封存,送食品安全检测部门查验。

  5、食品留样冰箱为专用设备,严禁存放与留样食品无关的物品。

  6、重要接待活动留样冰箱要求上锁。

餐饮从业人员管理制度精选范文【三】

  1、食品生产经营者应依法制定并落实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关注社会食品安全预警提示,积极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

  2、制作凉菜、烧卤熟肉、生食水产品、西式糕点、裱花蛋糕等直接入口的较高风险食品,必须有相应许可项目,并应严格按照专间要求进行操作。禁止超许可范围经营和超出供餐能力承接大规模聚餐活动。

  3、在制作加工过程中应当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食品原料,发现有 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或者使用。食品原料应保证来源合法安全,禁止生产经营《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食品。

  4、加工经营过程避免生熟交叉、混放。避免生食品与熟食品接触,成品、半成品、原料应分开加工、存放;员工要经常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应消毒手部,发现有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及化脓 性皮肤病者,应即暂停其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保持食品加工操作场所清洁,避免昆虫、鼠类等动物接触食品。

  5、凡是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物品,应进行有效的清洗、消毒,一些生吃的蔬菜水果也应对其表皮进行清洗消毒,或剥去果皮后食用。蔬菜烹调程序:一洗二浸三烫四炒。使用禽蛋前应先清洗、消毒外壳。

  6、熟制食物应烧熟煮透,尤其是肉、奶、蛋及其制品以及海产品,外购熟食和隔餐冷藏食品食用前均须彻底加热,中心温度应高于70 ℃。贮存熟食品,要及时热藏( 60 ℃以上)或冷藏( 10 ℃以下), 如在常温下保存,应于出品后2 小时内食用。

  8、禁止使用河豚鱼、毒蘑菇、发芽马铃薯等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及原料,餐饮业禁止使用亚硝酸盐。

  9、豆浆、四季豆等生食有毒食物,应按要求煮熟焖透,谨慎提供贝类、海螺类以及深海鱼的内脏,有效预防豆浆、四季豆、瘦肉精、雪卡毒素等中毒。

  10、外部人员不得随意进入食品加工及售卖间,加强员工的职业道德教育。

  11、如有疑似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时,应迅速组织患者到正规医疗机构救治,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停止生产销售可疑食品,保留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用具和现场,积极配合监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餐饮从业人员管理制度精选范文【四】

  1、食品处理区应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处理、半成品加工、成品供应的流程合理布局设备、设施,防止在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

  2、配备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设施。主要设施宜采用不锈钢,易于维修和清洁。

  3、有效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及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加工与用餐场所(所有出入口),设置纱门、纱窗、门帘或空气幕,如木门下端设金属防鼠板,排水沟、排气、排油烟出入口应有网眼孔径小于 6mm 的防鼠金属隔栅或网罩;距地面2m高度可设置灭蝇设施;采取有效“除四害”消杀措施。

  4、配置方便使用的从业人员洗手设施,附近设有相应清洗、消毒用品、干手设施和洗手消毒方法标示。宜采用脚踏式、肘动式或感应式等非手动式开关或可自动关闭的开关,并宜提供温水。

  5、食品处理区应采用机械排风、空调等设施,保持良好通风,及时排除潮湿和污浊空气。采用空调设施进行通风的,就餐场所空气应符合 GB16153 《饭馆 (餐厅 )卫生标准》要求。

  6、用于加工、贮存食品的工用具、容器或包装材料和设备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无异味、耐腐蚀、不易发霉。食品接触面原则上不得使用木质材料(工艺要求必须使用除外),必须使用木质材料的工具,应保证不会对食品产生污染;加工直接入口食品的宜采用塑胶 型切配板。

  7、各功能区和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操作台、刀具、砧板等工用具,应分开定位存放使用,并有明显标识。

  8、贮存、运输食品,应具有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要求的设备、设施,配备专用车辆和密闭容器,远程运输食品须使用符合要求的专用封闭式冷藏(保温)车。每次使用前应进行有效的清洗消毒,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9、应当定期维护食品加工、贮存、陈列、消毒、保洁、保温、冷藏、冷冻等设备与设施,校验计量器具,及时清理清洗,必要时消 毒,确保正常运转和使用。

餐饮从业人员管理制度精选范文【五】

  一、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餐饮服务提供者应根据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和有关要求,结合自身经营实际,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定期修订完善,及时培训,督促落实。

  (一)餐饮服务提供者至少应从以下方面建立制度:

  1、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2、食品安全自查制度

  3、原料(包括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控制和过程控制要求。

  (二)餐饮企业和单位食堂至少还应从以下方面建立制度:

  1.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2.食品安全应急管理制度;

  3.突发事件报告制度;

  4.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

  (三)餐饮服务提供者还应根据自身业态、经营项目、供餐对象、供餐数量等的食品安全风险,建立健全如下制度:

  1.从业人员培训考核制度;

  2.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度;

  3.场所及设备设施(包括制冰机、卫生间、空调及通风设施等)定期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

  4.食品添加剂使用制度;

  5.餐厨废弃物处置制度;

  6.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制度。

  二、记录管理

  餐饮服务提供者应依据法律法规,结合经营实际情况,建立各项记录,如实反映制度实施状况。各岗位负责人应督促从业人员按要求进行记录,并定期检查记录内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所有的记录,如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督促有关人员采取整改措施。各项记录均应设置记录表格,表格应项日齐全、内容可操作,表格填写应清晰完整,并有执行人员和内部检查人员的签名。

  餐饮服务提供者主要对以下事项记录:

  从业人员健康状况、培训考核情况、进货查验、设备清洗维护校验、制作加工操作过程关键项目、食品添加剂使用、食品配送、不合格食品召回、餐厨废弃物处置、食品留样、食品安全自查等情况,及发现问题后采取的措施等。

  进货查验记录和相关凭证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其他各项记录保存期限宜为二年。鼓励食品经营者采用信息化手段执行记录管理。

  三、食品安全信息公示

  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包括经营信息和监管部门执法信息公示。经营信息公示是餐饮服务提供者对自身食品安全的承诺,让消费者能够看到食品原料的来源、食品加工过程等信息,通过经营信息公示拓宽社会监督渠道,让社会公众监督从业人员行为,既保障了消费者的参与权和监督权,又约束了从业人员的行为,促进了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的提高;监管部门执法信息公示是监管人员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体现,对餐饮服务提供者监督检查结果、动态等级以及违法行为查处情况的公示,既能促进餐饮服务提供者改善经营条件,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保护消费者饮食安全,又是对违法者最大的震慑。

  (一)公示内容及方式

  1.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悬挂或者摆放。

  2.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

  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于日常监督检查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日常监督检查时间、检查结果和检查人员姓名等信息,并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

  3.食品安全动态等级标识。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悬挂或者摆放。

  有条件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可公示食品原料及其来源信息,采用“明厨亮灶”方式公开加工过程,公示成品中的食品成分、食品添加剂、含有的常见过敏食品(蛋品、花生、牛奶、黄豆、小麦、坚果、鱼类和甲壳类等信息。

  (二)公示时限

  食品经营许可、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动态等级标识均应持续公示,食品安全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应保持至下次日常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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