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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停车管理办法经典范本大全

来源:76范文网 | 时间:2021-03-13 16:01:59 | 移动端:小区停车管理办法经典范本大全

【仅供学习参考,切勿通篇使用!】

小区停车管理办法经典范本(1)

  总则

  第一条 小区停车资源是属于全体业主的公共资源,为维护钱塘新区东裕华庭小区(以下简称小区)车辆行驶与停放,保障小区内各方权益,共建美好家园,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借鉴其他小区管理经验,结合小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述的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含电瓶车、自行车)。小区全体业主、住户和外来访客必须共同遵守本办法。共享单车、共享电动自行车、共享汽车一律不得进入小区。

  第三条 本办法的日常管理工作由小区物业公司负责具体执行,业主大会、业委会、业主代表监督执行。

  车辆备案登记

  第四条 机动车所有者应主动配合物业公司做好车辆登记工作。拥有地下专有车位业主,需携带购车位合同、身份证、行驶证等文件前往物业进行车牌登记方可进入小区地库。车位转让或出租的,应携带车位转让/出租合同、转让/出租双方身份证件、车辆行驶证等文件及时向物业公司备案。

  无车位业主如需短暂驶入地库,需向保安申明原因,提交电话后进入地库,停留在非消防通道打开双跳,并在半小时内驶出地库。

  未经备案的车辆,不得进入小区。

  拥有地下专有车位的业主车辆必须停在车位线内,不能超出车位线、占用过道、消防通道,否则均视为违规停放。

  无地下停车位但有停车需求的业主,应向物业公司提供车辆行驶证、房产证、业主身份证等有关凭证。每户业主可申请一个地上公共停车位指标,每个指标对应一个固定车牌。

  业主申请办理地上公共停车位停车指标,需携带身份证、行驶证、房产证原件到物业服务中心办理,同时签署《东裕华庭小区停车管理办法》知情承诺书。

  每户停留在地上公共停车位的车辆数量不得超过1辆,每户停留在地下机动车库的车辆数量不得超过其地下固定车位核定停放车辆数量。

  第五条 非机动车所有者应主动向物业提供业主身份证、非机动车车架号或车牌。

  车辆行驶管理

  第六条小区设三个出入口供车辆进出,驾驶员必须依照交通标识的指示路线行驶。

  第七条 所有车辆均须经登记后进入小区。

  机动车:业主机动车可凭车牌识别系统录入的车牌号进入;外来访客机动车需要进入地下车库的,必须是被访业主有空余车位,并通过打物业服务电话先行登记后进入。

  非机动车:业主非机动车须凭车辆通行证进入;外来访客非机动车须先行登记、后进入。

  应急、抢险、急救、警务、婚车等执行任务的特殊车辆可先行进入小区,物业后补登记。

  第八条 车辆在通过小区机动车入口时,必须“一车一杆”逐一进出,不得尾随前车冲杆。若发生尾随冲杆的,物业公司有权向行车人收取损失及修复费用,所发生的损失由行车人负责。

  第九条 进出小区内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5公里。车主应谨慎驾驶,减速慢行,避免碰擦,注意避让行人和非机动车辆。

  第十条 小区内车辆不准鸣喇叭;行车禁止使用远光灯;小区道路上、地上公共停车位上,不得试刹车、练习驾车、修理或清洗车辆等。

  行驶规定车辆停放管理

  第十一条 小区车位分为地下停车位和地上公共停车位。所有车辆必须停放在规定的停车位内,不得停放在其他公共区域。

  第十二条 机动车停车位有地下停车位和地上公共停车位两部分,地下停车位为专有部分,根据车位分布图,供车位所有者停放车辆,使用权归业主个人所有,由物业公司管理;地上公共停车位由业主委员会划定,供业主和外来车辆临时停放。

  第十三条 机动车停车位实行“一车一位”制,一个停车位对应停放一辆机动车,不得多辆机动车停放在一个车位内,不得超出车位线停放机动车影响其他车辆通行。

  第十四条 地上公共停车位实行“先到先停、有偿停车”的原则,车辆进入小区后开始计时,并按本办法规定的收费标准缴纳停车费后方可驶离小区。地上公共停车位满位时,提前告知车位已满,并让车辆尽快驶离小区门口。

  第十五条 地下停车位只供经登记的车位使用人的车辆进入和停放。非车位使用人车辆不得占用他人停车位。凡有地下专有车位的业主应将车停放到地下车位,尽量把地面车位留给无地下专有车位的业主停放车辆。如发现有地下车位的业主把车停在地面临时车位,则按临停标准收费。

  第十六条 应急、抢险、急救、警务等执行任务的特殊车辆可免交费用。

  第十七条 大货车、和装载有毒、易爆易燃等物品的车辆一律不得进入小区。学校车辆、小型货车需进入小区的,经物业公司许可后,按规定路线行驶、规定区域停放。

  第十八条 所有机动车驾驶人员皆应主动配合物业公司的指挥引导,不得随意停放,堵塞路面,压台阶,压绿地。不得停放在消防登高平台,占用消防通道。并执行本小区人车分流政策。

  第十九条 非机动车停车位设置在地下室和规划电瓶车停临时放点,专供非机动车停放。不得停放在小区地面、单元大厅、楼道等其他公共部位。

  第二十条 地上公共停车位收费标准详见附件。

  违规处置管理

  第二十一条 小区车辆管理以疏导为主,处罚为辅;由物业公司管理为主,业委会积极支持,业主和车辆使用人主动配合。

  第二十二条 如有因不交纳相关费用或其他纠纷故意损坏道闸、殴打管理人员、封堵小区出入口等恶劣行为者,可由物业管理单位报告有关部门依法追究肇事者全部经济及法律责任。

  第二十三条 小区按照以下规则进行车辆违规停放管理:

  1.因停放在非停车位造成公共部位破损的,可要求赔偿。严重或较大损失的,报警并经由法定程序进行勘察出具赔偿标准,一般和较小损失的,可采用协商方式确定赔偿标准,一般人行道板、地下车库按300元/平方米进行赔偿,损坏绿化的按200元/平方米进行赔偿。赔偿款项缴纳物业公司,物业公司开具收据,并由物业公司负责修复损坏部位。

  2.对违规停放的车辆,物业公司进行联系或报警移车,无特殊原因的,经联系60分钟内未驶离的,则由物业公司进行锁车。若违停车辆严重影响其他车辆通行或占用消防通道的,物业公司可报警拖车或由社会第三方机构进行拖车,所产生的费用由车主承担。

  3.被锁车辆开锁需经物业公司同意第一次处以口头警告,第二次处以车主缴纳50元/日罚金,所得罚金由物业公司代收,并开具收据,罚金纳入小区经营性收入,用于小区建设。

  4.车辆在小区出现事故、刮碰、偷盗等意外后,车主可自行报警或请物业公司代为报警。物业配合公安机关调阅监控,提供线索。

  5.车辆使用人不服从门岗劝阻和解释,企图强行闯入、驶出小区的,物业公司可采取强制措施并报警。拒不服从且态度恶劣的,物业有权限制其一个月内禁止地面停车;如有殴打车位管理人员,或抢夺、摔打管理人员物品的,物业有权将该车辆列入临停车辆黑名单。涉及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第二十四条 对在小区内超速行驶、鸣喇叭、使用远光灯、练习驾车等不文明行为发生的,物业公司均应及时予以制止。制止无效的,将违规车辆的车牌号及违规情节进行记录,不服从物业公司管理,经记录有三次及以上违规停车或行驶行为的,可在公共区域张榜通告,并自第三次行为起半年内不得进入小区。

  其他

  第二十五条 小区地面公共停车费收入,委托物业公司代管收取,所得收益税后70%归全体业主所有,税后30%为物业公司管理成本,并每半年一次公布机动车停放收费的收支情况,接受业主的监督。

  第二十六条 业主大会授权业委会可根据小区规划和实际情况,可以拓展和改造新增公共停车位,拓展出的公共停车位供全体业主使用,所得收益除缴纳必要的管理成本外,剩余部分作为小区经营性收入归全体业主所有。具体拓展方案由业委会另行制定,但拓展的停车位不得影响消防安全。业主大会授权业委会可根据小区规划和实际情况调整收费标准。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提及的非机动车停车管理,业主大会授权业委会可对地下室非机动车坡道、非机动车停车位监控等设施的增加、改造。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经小区业主大会表决同意后实施。对出现侵占业主公共停车位,损害公共利益行为的,业主大会授权物业公司代表全体业主采取必要的劝阻、乃至法律手段进行维权。

  根据小区实际停车情况,经业主大会表决,对进入小区地面停车位停放的车辆按以下收费标准执行,请业主(住户)及外来人员共同遵守。

  附件:地上公共停车位收费办法

  一、小区地上公共停车位停车费收取执行分类收费,对业主(住户)、外来车辆按照车辆归属、停放时间、停放区域实行差别化收费。

  二、具体收费标准:

  1、内部地上停车位,仅限业主(住户)车辆,从以下两种方式中选择一种:

  (1)2小时内免费,超过2小时,按3元/小时标准收费,24小时内封顶12元,超过24小时,按以上收费规则重新、累计计算收费;

  (2)100元/月,车位采取先到先停,地上公共停车位无空车位时即不允许再进入车辆。

  2、外部商铺停车位,供社会车辆停放。收费标准为2小时内免费,超过2小时,按5元/小时标准收费,24小时内封顶20元。超过24小时,按以上收费规则重新、累计计算收费。不足一小时的按照一小时标准收费。

  主委员会

  20_年_月_日

小区停车管理办法经典范本(2)

  为了确保小区停车有序、道路通畅、环境整洁,保障全体业主(使用人)合法权益,根据___《小区管理规约》有关规定和小区车辆停放目前实际情况,制定“___小区机动车停放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本规定)。本规定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业主优先”原则,管理对象为所有进入本小区的机动车辆、驾驶员和车主。

  一、机动车出入证换发规定

  1、业主(租户)应在物业管理处登记车辆信息,办理小区车辆出入证,没有出入证的车辆视为外来车辆,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管控。

  2、物业公司负责业主身份的核实、发放机动车出入证(以下简称“出入证”)、收缴停车费和停车管理系统的录入、清查等管理工作;业委会负责对相关工作进行监督、审查。对于违反本规定发放的出入证,业委会有权要求物业公司取消并收回该出入证,物业公司不得拒绝。

  3、按规定配置的小区停车设施(包括地面停车位、停车库、地下停车位),优先满足本小区业主的车辆停放。

  4、出入证分为:车库出入证(紫色出入证),包月出入证(蓝色出入证),临时出入证(橙色出入证,仅为业主非包月车辆和业主直系亲属车辆),日间出入证(白色出入证,仅为日间停车,禁止过夜)。

  5、办理出入证时必须出示两证(房产证、身份证)或者4个月以上的物业收费单供物业公司核实身份:

  (1)如确认是业主可优先发证或换证;

  (2)如是长期租户则须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及向业主本人核实后方可发放出入证。

  6、出入证上打印有对应的机动车车牌号,一证对应一车,出入证由物业公司印刷制作,并加盖本小区业委会公章及物业公司公章方可生效,非本小区业主或长期住户不得享有车辆出入证。

  7、本小区车位数量有限,为确保大部分业主的停车权益,每套住宅原则上可以办理两张包月出入证,即前两辆车办理包月出入证(蓝色),第三辆起办理临时出入证(橙色)。

  8、在优先满足业主车辆停放的前提下,每户租户只能办理一张出入证,并需要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该房产业主的授权确认;如租期结束,租户应在租期结束后10天内告知物业公司并归还车辆出入证,该房产业主负有督促责任。

  9、车库出入证机动车必须停放在车库或地下固定车位中,如无车库或地下固定车位不得办理车库出入证,车库业主在不妨碍交通和秩序的情况下可以停在自家车库门口处,不得占用小区公共车位资源。

  10、所有领取出入证业主(使用人)必须签署《___小区机动车停车公约》,遵守小区相关车辆管理规定。

  二、机动车出入小区规定

  1、无小区出入证车辆一律视为外来车辆。

  2、车辆进出遵循“车证相符”原则,车证不符的车辆门卫有权拒绝其进入小区,车辆缴费过期7天并经门卫二次提醒仍不缴费的车辆,门卫有权加以解决措施,如造成交通拥堵者可报警或进入小区后进行锁车处理。

  3、货车、卡车只能在10:00-17:30进入小区,其他时间不得进入和停留;有小区设备维修或搬家搬运等特殊需求的必须提前向物业公司书面报备,经同意后可临时停留。

  4、外来车辆原则上禁止进入小区,如有特殊原因需要照顾,必须征得大门保安同意方可进入小区,同时必须做好进出小区登记及服从保安指挥,并在半小时内离开。

  5、访友外来车辆进入小区需正确呈报拜访的业主(使用人)所住门牌号及车主手机号(方便临时停车阻碍通行时能及时联系),经业主(使用人)和门卫同意后登记拜访业主所住门牌号、车牌号、拜访者姓名及联系方式方可进入小区,同时必须服从保安指挥。

  6、运营出租车进入小区需呈报所接载乘客所住门牌号,并做好登记,方可进入小区,同时必须服从保安指挥,并在20分钟内离开。若为业主(使用人)驾驶的出租车并停放在小区内,须依照本规定进行管理。

  7、公安、消防、抢险、救护、环卫等特种车辆到小区执行公务须向门卫说明情况后方可进入小区,并免收停车费。非执行公务特种车辆一律视为一般外来访客车辆。

  8、车辆进出小区大门,一车一杆,严禁跟车。如因驾驶员过失导致栏杆和道闸损坏的,赔偿1000元/杆,其他损失,另照价赔偿。因此造成的车辆损失,物业公司和小区不予赔偿。

  三、机动车行驶及停放规定

  1、所有车辆进出小区必须遵守本市有关交通法规。

  2、所有进入小区车辆必须遵守《___小区机动车停车公约》,服从保安的指挥。

  3、为确保夜间小区业主(使用人)车辆有停车位停放,小区停车位在18:00-次日7:30期间无出入证车辆不得进入小区(访友车辆须经过业主确认)。

  4、本小区内所有停车设施必须只提供给机动车停放使用,一律不得挪作它用。

  四、机动车停放禁止行为

  1、车辆停放不得占用消防通道、堵塞门洞、碾压绿化和损坏公用设施。

  2、车辆停放不得对其他正常停放的车辆造成干扰。车主相互协商同意,或因小区停车位严重不足保安指挥安排的情况除外,但必须保证留下能及时挪车的联系方式以确保及时调整。

  3、车辆进入小区,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禁止鸣号,禁止开启远光灯。

  4、车辆必须按照小区指示标志行驶及泊车,不得将车辆停泊于指定车位界限之外,如无停车界限标示,应服从保安管理合理停放。

  5、所有车辆必须按出入证属性停放在相符对应的车位上,停放时车证必须相符。

  6、所有停车位禁止安装地锁及其他任何方式变相占用车位的行为。

  7、禁止报废车辆和长期不使用的无出入证车辆占据停车位。

  8、小区道路上禁止停车区域严禁任何车辆停放,如因车辆违规停放造成人员伤害、财产损失等由该违规停放车辆车主或使用人承担一切责任。

  9、办证车辆出入本小区及在本小区内停放,出入证必须放在前档醒目位置,不得遮挡及隐藏。

  五、违规处罚

  对于违规行驶、停放的车辆,物业公司可以采用以下措施,并在物业管理处公告车辆违规处理事项:

  1、违反本规定行为较轻的,物业公司有权在车辆上粘贴警示单及拍照登记存档。

  2、情节严重或者两次及以上违反本规定并不听劝阻者,物业公司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例如:上锁半小时或1小时以上、收取解锁费用50元/次等),并拍照登记和小区公告栏公示。

  3、提供虚假业主(使用人)信息进入小区的外来车辆,经查实二次及以上者,物业公司有权将该车辆列入黑名单,禁止进入小区。

  4、损坏公用设施和绿化的按原价赔偿,碾压绿化带一次的赔偿金不得低于100元,拒不赔偿的物业公司有权采取必要措施并拒绝该车辆进入小区。

  5、擅自在地面停车位装锁者,物业公司有权拆锁,并不予赔偿;其他占车位物体物业公司有权随时移除。

  6、报废车辆和长期不使用的无证或出入证过期车辆占据停车位者,物业公司在上报业委会批准的情况下可以拖车,相关拖车费用和停车费用由相关车主承担。

  7、违反本规定,不听指挥,不听劝阻,无法找到车主的车辆,物业公司可以在拍照取证后请拖车公司进行拖车,相关拖车费用和停车费用由相关车主承担。

  8、业主(使用人)提供虚假材料办理出入证的,取消该出入证资格,且该业主(使用人)一年内不得申请本小区出入证。

  9、业主(使用人)伪造出入证的,该业主(使用人)车辆一年内不得在本小区停放。

  10、遮挡及隐藏出入证的或未按规定乱停乱发的,物业公司可以张贴警示单,如被张贴三次警示单者,取消业主包月出入证资格更换成临时出入证资格实行三个月,如被张贴十次警示单者,从当月按临时出入证资格实行一年。

  11、小区租户租期结束未按规定告知物业公司和未归还出入证的,该房产不予办理出入证。

  12、物业公司违反本规定办理出入证的,罚款1000元/次,由业委会从物业公司考核金中扣除。

  六、收费标准

  1、包月出入证:90元/月。

  2、临时出入证:20分钟内免费;日间停车为3元/辆·次;停放过夜为5元/辆·次。

  3、日间出入证:45元/月(仅限日间停车,如过夜则按临时出入证过夜费用收取)。

  4、车库出入证:免费(需交物业费)。

  5、为了确保本小区业主车辆优先停放,同时提高停车费收入用于本小区后续的改造和建设并补充维修资金,制定外来车辆(无出入证访友车辆)临时停放收费标准:临时车辆实行按次收费制度,收费标准为20分钟内免费;停放3小时内收费标准为5元/辆·次;停放超出(含)3小时的,超出部分按1元/小时收取,不足1小时部分按1小时计费。

  6、停车费收取规定:

  (1)包月停车费:物业公司负责收取停车费,并开具发票或有效单据;

  (2)临时及访友车辆停车费:统一通过二维码支付收取停车费,门卫保安不得收取现金。

  7、拒付停车费的外来车辆,物业保安有权阻拦,必要时报警处理。

  8、办理了出入证的车主应按季度、半年或年度交纳相应的车位管理费用,若逾期1个月未交纳,将视为放弃该出入证停车权利。业委会公告缓交的情况除外。

  xx小区业主委员会

  20_年_月_日

 

小区停车管理办法经典范本(3)

  尊敬的__小区业主:

  您好!

  为适应和改变小区车辆日益增多,车辆管理难度和停车矛盾日趋加剧的情况;依据__业委会关于小区停车的管理办法精神及遵照本小区大部分业主的建议;__小区物业服务中心即日起,对本小区及出入本小区的车辆进行严格管理。虽然小区地下车库早已开放,但大部分业主车辆没有进入地下车库停放;部分车主不按规定停车,造成小区停车秩序混乱,通行困难,时有车辆剐蹭发生,碾压小区绿地,占用消防通道,存在很大消防隐患;给广大业主出行带来了诸多的不便。同时,也严重影响到了我们__小区的整体形象。

  因此,为确保小区业主车辆安全出行,有序停放;营造更加宜人的居住环境,根据有关法规和小区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停车管理办法:

  1.根据小区内车辆通行及道路停车的实际情况,小区内环路单向行驶,小区西半部业主车辆由北门进入右转,小区东半部业主由东门进入右转,小区中部南北向道路为双向行驶,禁止车辆逆行,环路靠右侧规划有部分停车位,目的是引导车辆整齐有序靠右侧停在车位上,给业主出行带来便利,也确保小区道路通行畅通及解决车辆乱停乱放的现状;

  2.本小区车辆管理,实行一车一卡方式,由车主自动电子读卡进出;

  3.本小区有地下停车位的业主凭(业主身份证、行驶证、车位购买合同)有效证件,到小区物业办公室办理车辆出入电子卡,并一次性交付一年服务费用;没有地下车库的车辆,可以办蓝牙卡,但没有出入授权不能进入地下车库;小区内不定车位,可以出入本小区大门;

  4.服务费用(电费、保洁等),本小区车辆,地下车库每辆20元/月,电子卡工本费50元/个,没有地下车库的车辆禁止驶入小区地下车库;

  5.外来车辆禁止驶入小区,运送装修材料及货物搬运车辆,经门口执勤保安登记许可后方能进入,装卸货物时间为2小时,装卸后要及时驶离本小区;走亲访友的车辆,经业主电话验证,执勤保安登记后方可进入;不遵守小区管理规定及不听从小区管理人员劝告的,禁止再驶入本小区;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救护、环卫、殡葬等特殊车辆除外;

  6.车辆进入小区,须减速按标线慢行,确保行人及车辆安全,在小区内禁止鸣放喇叭,以免影响小区安静;

  7.严禁载有易燃、易爆、剧毒及污染性物品的车辆进入小区;

  8.车辆停放时注意关好门窗及时落锁,不要在车内放置贵重物品,物业对车辆及车内物品无保管义务,所以不负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

  9.停放地下车库的车辆,要把爱车停放在自己的车位上,禁止占用别人的车位,乱停乱放后果自负;车位不能改变用途,请不要把垃圾丢弃在车场内,地下停车场禁止吸烟和动用明火;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

  10.小区路面临时停放车辆时,禁止占用人行横道、消防通道、道路弯道、岔路口、禁止辗轧绿化草地及在禁止停车的地方停放,乱停乱放的后果自负,造成他人车辆及小区财物损失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由责任人承担;

  11.对已申请开通电子卡的车主,蓝牙卡禁止转借、请妥善保管,以防丢失,到期后及时续费,以免给您的出行带来不便;车主需要退卡的,应退回电子卡及收费单据,物业根据您使用时间及实际消费情况进行退费;

  12.有特殊情况及要求的车主可到物业办公室协议、协商解决。

  13.本规定__业委会已同意设施,即日起到20__年_月_日为宣传过渡时段,20__年1月1日起正式实行,

  13.为了管理好我们的共同家园,请业主们自觉遵守小区停车及各项管理规定,积极主动的配合小区物业做好各项管理工作,谢谢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

  __物业服务中心

  20__年_月_日


小区停车管理办法经典范本(4)

  为小区业主车辆停放有序,物业管理单位对车辆停放管理有章可循,经第五次业主代表大会会议表决通过《__小区停车管理办法》。

  一、对小区现有施划的停车位(包括地下人防停车位)进行登记、分配,分配原则如下:

  1、对此前已租车位(租期在20__年_月__日前)的业主车辆按照原车位继续沿用的原则进行登记(原同一户租用两个车位以上的仅保留一个车位)并分配继续使用;

  2、对此前未租用停车位的业主按照登记排序先后依次分配的原则进行分配;

  3、在执行前两款后小区车位尚有剩余的情况下可以对租户及业主的第二辆车分配车位,但该车位为不定期车位,在有业主新购辆车且系第一次租用车位时必须无条件退让;

  4、此前尚未购置车辆的业主此后新购车辆需要租用车位时,在小区存在空余车位(含同一户租用的第二个车位及租户租用的车位)时按登记的先后顺序进行分配;

  5、各租用车位的业主租用期满后若仍需租用车位的须按规定及时缴纳车位费,不再续租或逾期超过7日未缴纳车位费的视为放弃,业主转让房产后原有车位或登记轮候取消,该车位按上述规则重新分配;

  6、在小区车位分配落实后业主车辆在小区内随意占道停放、碾压草坪停放、乱占他人车位停放、违反小区管理规约两次以上的业户及违反小区管理规约的取消分配停车位资格一次,期限自改正之日起算;车辆碾压草坪的业主视情节赔偿草坪修复费用200至500元每次。

  7、为保障小区通行及人身安全,本办法仅针对业主的家用9座以内(含9座)乘用车,其余车辆不予分配车位,亦不得在小区停放,对小区进出车辆实行限高措施。(特种任务及公共服务车辆除外)

  8、本办法车位登记分配按照先业主后租户的顺序进行,业主须凭本人房产证、业主本人或家属车辆行驶证、身份证进行登记,租户须凭房主的房产证、本人车辆行驶证、租赁合同、身份证进行登记。

  二、本办法执行至20__年12月31日,自20__年1月1日起对小区全部车位实行摇号分配。摇号规则为全体有车业主随机抽取分配号码,按照抽到号码的先后顺序选取车位,即抽取到1号业主第一个在小区所有车位中选取自己想要的车位,依此类推。自实行摇号之日起每一年摇号一次。

  三、汽车停放费标准:地面车位96元/月,地下人防车位停放费标准由管理单位依法确定。(存在空余车位的情况下设置访客车位)访客临停车辆3小时内免费,超过3小时5元/次,连续停放超过12小时的,每12小时10元/次。产权车位物业服务费标准由物业服务企业确定。

  四、本办法自业主代表大会表决通过之日起实施,实施至新的车辆管理规定出台时止,因本办法取得的车位使用权并不因此终身享有或具有优先权,因小区公共事务需要占用、取消停车位的,业主应无条件服从;新的规定出台后按新规定执行。

  五、本方案解释权归__业主委员会。

  ____业主委员会

  20__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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