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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户籍制度

来源:建材加盟网 | 时间:2017-05-08 06:14:45 | 移动端:北京户籍制度

篇一:2016年北京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试行)全文

2016年北京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试行)全文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户籍制度改革精神,坚持和强化首都城市战略定位,进一步加强人口服务和管理,逐步有序推进长期在京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落户工作,紧密结合本市实际,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积分落户是指通过建立指标体系,对每项指标赋予一定分值,总积分达到规定分值的申请人,可申请办理本市常住户口。

第三条坚持公平公正、总量控制、存量优先、有序推进的原则,稳步实施积分落户制度。

第四条申请人申请积分落户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持有本市居住证;

(二)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三)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7年及以上;

(四)无刑事犯罪记录。

第五条积分落户指标体系由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以及教育背景、职住区域、创新创业、纳税、年龄、荣誉表彰、守法记录指标组成。总积分为各项指标的累计得分。

(一)合法稳定就业指标及分值

申请人与在京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连续工作满1年及以上,或在京投资办企业并连续经营满1年及以上,或在京注册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并连续经营满1年及以上;以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年限作为合法稳定就业年限的计分标准,每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积3分。

(二)合法稳定住所指标及分值

申请人拥有取得本市房屋所有权证的自有住所;或签订正式房屋租赁合同,合法租赁符合登记备案、依法纳税等有关规定的住所;或居住在用人单位提供的具有合法产权的宿舍。申请人需连续居住满1年及以上。在自有产权住所每连续居住满1年积1分,在合法租赁住所和单位宿舍每连续居住满1年积0.5分。当连续居住年限多于缴纳社会保险年限,以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年限作为连续居住年限。

(三)教育背景指标及分值

申请人取得国民教育系列及教育部认可的学历(学位)的,可获得相应的积分。具体积分标准为:大学专科(含高职)10.5分,大学本科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15分,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学位26分,研究生学历并取得博士学位37分。学历(学位)的认定以申请人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为准,不累计。取得学历(学位)期间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年限及连续居住年限的积分与学历(学位)积分不累计。

(四)职住区域指标及分值。

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申请人居住地由城六区(东城区、西城区、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转移到本市其他行政区域的,每满1年加2分,最高加6分;申请人就业地和居住地均由城六区转移到本市其他行政区域的,每满1年加4分,最高加12分。

(五)创新创业指标及分值

申请人在科技、文化领域以及创新创业大赛获得国家级或本市市级奖项的,可获得相应加分。其中,获国家级奖项的最高加12分,获本市市级奖项的最高加6分。只计最高分,不累计加分。

申请人在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且在持股比例、工资收入等方面符合一定条件的,工作每满1年加2分,最高加6分。

申请人在经认定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及众创空间中符合一定条件的创业企业投资或就业,且在投资金额、持股比例、工资收入等方面符合一定条件的,投资或就业每满1年加2分,最高加6分。

申请人在经认定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及众创空间、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专业科技服务机构投资或就业,且在投资金额、持股比例、工资收入等方面符合一定条件的,投资或就业每满1年加1分,最高加3分。上述创新创业各项加分不累计,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计最高分。

(六)纳税指标及分值

申请人近3年连续纳税,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加6分:工资、薪金以及劳务报酬的个人所得税纳税额平均每年在10万元及以上;依法登记注册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的出资人,根据企业已缴纳的税金,以其出资比例计算纳税额,平均每年纳税20万元及以上。以上情况积分不累计。

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有涉税违法行为记录的个人、企业法人和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申请积分落户的,每条记录减12分。

(七)年龄指标及分值

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5周岁的,加20分。

(八)荣誉表彰指标及分值

申请人获得以下荣誉表彰之一的,加20分:被评选为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全国道德模范或首都道德模范;全国见义勇为英雄模范或首都见义勇为好市民。国家相关表彰另有规定的,按照国家规定执行。以上情况积分不累计。

(九)守法记录指标及分值。

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申请人在本市因违反有关法律被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处罚的,每条行政拘留记录减30分。

第六条市有关部门另行制定积分落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包括积分落户指标的具体认定标准和政策执行具体操作流程等。

第七条积分落户每年申请一次。符合第四条规定的申请人,可向用人单位提交申请,由用人单位统一向有关部门申报。

第八条市政府根据年度人口调控情况,每年向社会公布积分落户分值。市有关部门根据申请人积分情况和落户分值,初步确定年度积分落户人员,并将其积分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通过后,申请人可按相关规定办理本市常住户口。

第九条获得积分落户资格的申请人,其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未成年子女可以随迁落户;其配偶、父母申请落户按照本市现行亲属投靠落户政策办理。

第十条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对在积分落户工作中存在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索贿受贿等行为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监察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申请人及所在单位应当保证所提供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对申请材料弄虚作假的,取消申请人当年及以后5年内的积分落户申请资格;已经落户的,予以注销。对所在单位协助提供虚假材料的,当年及以后5年内不受理其积分落户申请事项。以上情形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十一条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由市有关部门对积分落户指标体系适时提出调整方案,经市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9年12月31日。

篇二:外地人口落户北京的条件

7月30日,国务院下发《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其中对特大城市的限制比较严格,口径是“严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规模”。

这是否意味着北京上海等地以后落户更为困难?目前可以落户北京有七大途径。

一、因工作、居住等原因办理户口进京

1、中央及国务院直属单位调工、调干在京入户

2、市属单位调工、调干在京入户

3、市民政局双退办批准离退休军人在京入户

4、随军家属在京落户

5、市属单位接收应届高校毕业生毕业分配在京入户

6、中央及国务院直属单位接收应届高校毕业生分配在京入户

7、民政部复退司、国务院军转办、市民政局复退办、市军转办批准转业复员退伍军人在京入户

8、经国务院和市政府批准的外地在京设立的驻京办事处和联络处编制内人员申报常住户口

二、办理投靠入京

(一)寄养未成年人在京入户受理条件:

1、申请人系不满18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

2、(外)祖父母在本市无子女,可以解决一名(外)孙子女

3、由本市到青藏高原地区(青海省、西藏自治区)工作职工的子女,因不适应当地气候,无法随身抚养,外省市无同等亲属投靠的

4、从事地质勘探等野外流动性较大工作的职工,单位无基地和托儿设施,子女无法随身抚养,外省市无同等亲属投靠的

5、被投靠人系本市非农业户口

6、被投靠人在京具有合法固定住所

(二)投靠入京农户——夫妻、子女、老人投靠

1、夫妻投靠条件:

(1)妻子投靠丈夫:城八区妻投夫在京入农户结婚需满5年,远郊区县结婚需满3年

(2)丈夫投靠妻子:城八区结婚需满8年,远郊区县结婚需满5年

(3)申请人为外省市农业户口或非农业户口的无业人员

(4)被投靠人是本市农业户口

(5)在京有合法固定住所

2、老人投靠子女在京入农户条件:

(1)申请人男性超过65周岁,女性超过60周岁

(2)申请人外省市无子女

(3)申请人和被投靠人均为农业户口

(4)被投靠人进京需满2年以上

(5)在京有合法固定住所

3、子女投靠父母在京入农户条件:

投靠人为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符合本市计划生育政策,父或母户口在京,有合法固定住所。

(三)投靠入京非农户——夫妻、子女、老人投靠

1、夫妻投靠条件

(1)申请人为外省市无业人员或农业户口,年满45周岁

(2)结婚需满10 年

(3)被投靠人是本市非农业户口

(4)在京有合法固定住所

2、老人投靠子女在京入非农户条件

(1)无业老人投靠子女入户条件:申请人男性超过60周岁,女性超过55周岁(夫妻需同时申请);申请人外省市无子女;被投靠人为本市非农业户口;在京有合法固定住所

(2)离退休老人投靠子女条件:夫妻均达离退休年龄,并已办理离退休手续,干部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工人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申请人外省市无子女;在京有合法固定住所

3、子女投靠父母在京入非农户条件:

投靠人为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符合本市计划生育政策,父或母户口在京且有住房。(如果父母无住房,为单位集体户口,需出具单位同意入户证明

三、应届毕业生

从2005年起,“留京指标”逐年压缩,今年约1万人左右。据《新京报》2013年5月25日报道,北京设毕业生落户“年龄线”,本科生不超过24岁,应届硕士生不超27岁,博士生不超35岁,毕业留京须无在职经历,已达成接收意向可不受限。

四、“千人计划”、高层次海归、博士后等特殊人才。

北京市对特殊人才设有专门的落户政策,但组织部门的资质审核比较严格。

“千人计划”即“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2008年12月23日,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关于实施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的意见》,主要是围绕国家发展战略目标,从2008年开始,在国家重点创新项目、学科、实验室以及中央企业和国有商业金融机构、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为主的各类园区等,引进2000名左右人才并有重点地支持一批能够突破关键技术、发展高新产业、带动新兴学科的战略科学家和领军人才来华创新创业。同时,各省(区、市)也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有针对性地引进一批海外高层次人才,即地方“百人计划”。截至2012年7月25日,“千人计划”已引进各领域高端人才2263名。

五、商人。

北京市公安局官网刊发《外省市来京投资开办私营企业人员办理本市常住户口》说明,规定“连续3年担任该私营企业的负责人,合伙企业合伙事务的执行人或者其他组织形式私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有本人所有权的住房;企业连续3年每年纳税80万元人民币以上或者近3年纳税达300万元人民币以上;企业职工中的本市人员连续3年保持在100人以上,或者达到职工总数的90%以上”,可以落户城六区。

六、市总工会表示,凡是全国劳模且符合一定条件的农民工均可申请(今年新增)

2014年3月18日,北京市总工会和市人社局、市公安局联合下发《关于办理农民工全国劳动模范在京落户手续有关问题的通知》,凡是在北京市被评为全国劳模、现在仍为农业户口且有落户意愿的外省市农民工,均可视作落户对象。

七、非上述特定人群,落户北京有3种方式:

1.考公务员、事业单位、进入大型央企的重要岗位

2.应聘有进京指标的国企、高科技单位、高校等单位的部分岗位

3.考取能解决北京户口的大学生村官和大学生社工岗位

篇三:中国户籍制度会取消吗

隋佳鑫 中国不应该取消户籍制度

1.若是取消了户籍制度,人口会不会自由流动?

2.(是的)那莫现象就是大批农村人口流向城市,城市的容纳量有限,那么引起的城市问题又如何去解决呢?

3.取消之后引起的安全城市弊端问题依旧存在,或许只是换了种方式,这有什么必要呢?所以取消并不能很好的解决问题啊

1.户籍制度引起了弊端,您方认为我们要取消,那他的方便人口管理,资源分配的优点又用什么呈现出来呢?

2.您方果断的认为新制度比户籍制度好,您方是怎样论证出来的呢?

3.您的理论是新制度比现有的好,我们就要用,但是呢,我们为何不对现有制度改革,这样既保留了原有制度的优点又可以解决问题,不是更好吗?

4.所以我们通过改革就能很好的决解,取消多此一举就不应该取消啊

1.您认为现在的弊端是户籍制度的问题吗?

2.(是)是的话,那么现在的福利,教育,医疗等等不公平的问题就是因为户籍制度了? 可是现象并不是这样啊,福利有福利制度,教育有教育制度,他们本身存在问题,户籍制度只是载体罢了,单纯的取消是不能解决根本问题啊

(不是)既然不是的话,取消户籍制度还有必要吗?

3.所以取消户籍制度是不能决解根本问题的啊篇二:中国取消户籍制度已是历史必然中国取消户籍制度已是历史必然

2009年09月10日 16:31中国新闻网

中新社北京九月十日电(记者 阮煜琳) 国家统计局官员十日在北京表示,未来扫除城市化发展的障碍——取消户籍制度,打破城乡分割的二元体制已是不可逆转的趋势。预计到二0一五年,中国城市化率将达到百分之五十。

截至2008年末,中国城镇人口突破六亿,城镇化水平已达百分之四十五点

七。国家统计局中国经济景气监测中心副主任潘建成十日在北京对记者说,无论是与世界上处于同等发展水平的国家相比,还是与发达国家相比,中国城市化率都相对较低。而中国城市不仅数量发展较慢,质量更为滞后。城乡二元结构仍然存在,阻碍城市化水平提升的户籍制度依然存在,城市服务水平仍处于低水平阶段。

未来二三十年,中国城市化还有很大发展空间,也必将成为推动中国经济发展的动力。首先,城市化必将带动房地产业的发展,而房地产业是一个关联度很高的行业;其次,城市化过程也是一个农民进城和农民收入提升的过程,必将带动消费,刺激内需;第三,城市化过程必然带来服务业的快速发展,可吸纳大量的劳动力。

未来二三十年,中国城市化的主要特征是城市数量的增长与质量的提高同步发展,城市软环境将明显提升,也必将扫除城市化发展的障碍,户籍制度的取消是一个不可逆转的趋势。“由于户籍的限制,农民进城后还是农民,享受不到城市人的待遇和社会保障,很难在城里定居。”潘建成认为,户籍制度的存在是不和谐的。国家统计局城市司副司长程学斌说,近些年来,中国城镇化率以百分之零点八左右的速度增长,预计到二0一五年,中国城市化率将达到百分之五十。

一九五八年一月九日,新中国第一部户籍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颁布,户籍制度由此建立。中国人步入了一个漫长的城乡分割二元体制。篇三:户籍制度不能简单取消了之

户籍制度不能简单取消了之

记者 冯雅

? 2012-06-27 06:59:55来源:2012年06月26日 19:59:51 中国广播网

国家发改委城市和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主任李铁近日在参加2012apec中国工商领导人论坛时表示,到现在为止,2.2亿农民工仍被排斥在政府的公共服务范围之外。这是中国城市化发展面临的最大问题。中国城市化政策应该进行改革。李铁认为,中国的城市化无论从中央政府的角度还是从很多理论工作者研究的角度来看,目前最大问题是农民工的市民化。我国有6.9亿的城市人口,户籍人口只占73.5%,农民工有2.2亿。到现在为止, 这2.2亿农民工仍被排斥在政府的公共服务范围之外。这是中国城市化发展所面临的最大问题。户籍制度不能简单取消了之

有人建议,户口制度以及依附户口制度的诸如高考制度等制度应该取消或重新规划,李铁对此表示:户口制度没有那么简单,不是一取消了之。以北京为例,北京现在2000万人口,有800万的外来人口。如果取消户籍制度,需要从财政里面拿出一块来给外来人口,也就意味着对户籍人口的服务质量就会有所下降,所以这不是简单的一个改革,而是利益关系的分配和调整。城市化政策应该进行改革

李铁就中国城镇化的改革政策问题提了三大建议。

首先,当前解决问题的重点城市化人口、农民工人口的政策问题,扩大内需的重点主要是2.2亿农民工和7000万的流动人口, 2.2亿农民工里头有20%举

家迁徙的农民工,他们已经长期在城市定居,而且已经从事了各种服务业,已经不是简单的打工的农民工,已经在城市生活十几年了,孩子都已经在北京上学了。所以建议把这部分人放开,解决他们的公共服务问题。

第二是每年毕业的大学生大概有五、六百万,一部分人不愿意回到家乡去,到北京、上海等大城市打工,也希望政策能恩惠于这些人,给他们在就业的城市定居的权利、享受公共服务的权利。

第三个是农民工的市民化,把公共服务均等化,让他们通过社保和一系列的公共政策,逐渐拉平和城市户籍居民的差异。比如有平等的高考机会,平等的享受义务教育和医疗保障、社会保障,居住区得到改善,这是户籍管理制度上要 进行的一系列的改革。

李铁认为,这些改革面临最大的阻力是城市政府如何来进行一系列的分配调整。举个例子,广东有1400万的外来农民工,他们在广东就业,子女义务教育经费是在家乡,就要经过财税体制的调整,通过转移支付解决他们的义务教育问题,包括一系列的补助政策。第二类问题是城市发展的导向,众所周知,房价上涨和土地出让金有关系,一些省会城市在全省人口的比重才百分之十几,但是他们拿到的用地指标达到了30%、50%。我们知道谁有土地,谁就可以吸引大量投资,意味着会吸引大量的要素聚集在这里,给这里带来税收。是不是能通过市场化的方式或者行政化的方式来解决更多的资源,按照人口的流向进行分配,不能过多的集中在这些特大城市呢?这也是改革的内容。

中国的城市和国外的城市是不一样的,中国的城市是行政区,它们能不能在政策上有一些发展的机会,这需要行政政策导向发生变化,比如说公共服务,三

甲医院能不能向周边扩散,包括义务教育,我们要给一些镇一些城市的发展机会,这也是政策要考虑的问题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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