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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人企业的利弊

来源:建材加盟网 | 时间:2017-05-04 05:46:48 | 移动端:合伙人企业的利弊

篇一:合伙人制度的优劣

合伙人制度的优劣

投融界:合伙人公司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合伙人拥有公司并分享公司利润的企业。合伙人为公司主人或股东。其主要特点是:合伙人享有企业经营所得并对经营亏损共同承担责任;可以由所有合伙人共同参与经营,也可以由部分合伙人经营,其他合伙人仅出资并自负盈亏。

在投融界看来,合伙人制度有以下优点:

1、资金有优势,合伙人可共同出资,比独资好。

2、集体智慧比一个人的家族企业好处要多,可共同应对难关。

3、管理也可以相互监控,经营也可相互促进。

4、信息来源广,分配有保障。

5、经营决策意见可以讨论决定,可减少失误。

6、避免双层纳税,合伙人制度只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降低成本。

7、对员工有激励作用,帮助稳定团队。

合伙人制度也有以下缺点:

1、资金来源和企业信用能力有限,不能发行股票和债券,这使得合伙企业的规模不可能太大。

2、合伙人的责任比公司股东的责任大得多,合伙人之间的连带责任使合伙人需要对其合伙人的经营行为负责,更加重了合伙人的风险。

3、由于合伙企业具有浓重的人合性,任何一个合伙人破产、死亡或退伙都有可能导致合伙企业解散,因而其存续期限不可能很长,导致管理分散,企业稳定性低。

篇二:合伙人开店的利弊

合伙开店的利与弊

正方:利大于弊

支持理由:

1、合伙企业的日常管理更加轻松

俗话说“一个诸葛亮抵过三个臭皮匠”,经过全面挑选的伙伴,可以使合伙企业的日常管理容易得多。合伙伙伴相互发展自己的专业和技能,仿佛多名演员在一场好戏中的巧妙配合,不但可以更进一步提供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还可以使企业发展的前景更广阔美好。

2、合伙经营可以保证更多的资金来源

因为每个人拥有的资金都是有限的,就仿佛一个碗装水,装得再满也还只是一碗水。如果几个人合伙,则好比两个碗装水,两碗和在一起总比一个碗装的水多。有了足够的资金来源,企业的经营规模、经营档次、等级等方面自然也会有相应的发展潜力,也就能做更多的事情。所以,合伙经营的筹资方式可以说是中小饭馆餐饮店扩大经营、发挥潜力的一种可供选择的最佳方式。

3、双方冲突点相对比较少

还是几个人合伙相对来说比较好。有出钱的,有出力的,日常的经营管理中合伙成员所侧重的事务也就不同,彼此的冲突点相对来说比较少。合伙人只要人品好,相互之间坦诚相待,其他就好商量多了。

4、有利于各种资源整合

一起合伙开餐饮店,相对于一个人创业来说有很多好处。最典型地是,除了有更多的资金来源以外,还能更好地实现资源整合。其中包括彼此社会关系的相互利用、烹调技术和管理诀窍的相互融合、生产设备的相互补充等等。只要有合适的处理方法,这些资源的相互整合能够推动企业快速起步和发展。

5、管理更加正规化

几人合伙开店,在日常的经营管理中彼此可以相互监督,既充分发扬民主,又能相互制约。这可以避免一个人独断专行,更容易实行正规化管理,为事业的发展壮大奠定重要基础。

反方:弊大于利

支持理由:

1、缺点存在明显

当然,合伙经营的缺点也存在,且相当明显。这需要每一个餐饮店经营者对于合伙经营的缺点要有足够的认识和思想准备。因为对一个有长远打算的企业经营者来说,任何影响都要防备。

2、无限的债务

合伙经营存在着无限的债务。与独资企业相比,这种债务对业主的影响会更持久、更大。一个合伙人自加入合作那天开始就有了负债的义务。同样的道理,一个合伙人不仅要偿付自己的负债,且还需要在自己的全部财产范围内,负有偿付别的合伙人所负债的责任。承担无限责任对每一个合伙人都是非常严重的风险。

3、企业的寿命有限

合伙经营还存在时间上的限制。所谓企业存在时间的有限性,即指企业寿命的有限。因为合伙经营的形式是几个合伙伙伴共同出资办企业,因此,每一个合伙伙伴的行为方式,生老病死都会对企业产生影响,任何合伙伙伴的死亡或宣告破产,都会导致合伙企业的消亡。

4、经营权力分散

合伙经营权力分散。由于合伙人的加入,企业的管理权必须分散。有关企业方针、资金规划、人事管理及发展方案等都将产生变化。权力分散在合伙人之间,意见分歧就有所体现。

5、容易造成分道扬镳

一些经历过合伙的读者表达了自己的意见:合伙开店如果一旦出现问题,更容易造成分道扬镳,甚至破坏多年的友谊。这位读者说,他刚刚在这方面栽了一个跟头。尽管朋友关系还存在,七年的朋友、合伙伙伴从此形同陌路。容易造成分道扬镳局面的因素,一般是因为两者的发展思路不一致,或经营方针不统一等大方向上的东西。能不合还是不合的好。

6、好的合作伙伴难寻

两个人合伙开餐饮店无所谓好或不好,关键是志趣相投,彼此可以充分发挥各自的长处。但是选择一个好的合作伙伴确实很难,往往是成功的较少,失败的居多,如果找不到好的合作伙伴还是一个人单干比较好。

中间方:九大建议

一、审核合伙人条件;

1、有两个以上的合伙人,且都是依法承担无限责任者;2、有书面的合伙协议;3、有各自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4、由合伙企业的名称;5、有经营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

二、合伙协议应载明的事项;

1、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2 合伙目的和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3、合伙人的姓名和住所;4、合伙人出资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5 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方法;6、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7、入伙和退火的有关事项;8、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的有关事项;9、关于违约责任要有明确的规定。

合伙协议可以载明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和合伙人争议的解决方式。合伙协议必须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三、开一个公用的银行账户;

合伙开店有好也有坏。如果协调不好的话,说不定连朋友都做不成,当然不如一个人开店好。但是,如果需要合伙开店的话,在规划开店之前,最好有一个公用

的银行账户,按照协商好的协议先行把要投资经营的资金存入银行,双方心里都有个数。

四、支出和收入有单有据;

资金的使用一定要有透明度。为了避免以后的纷争,日常经营管理中做好账款的登记,尽量做到钱款的支出和收入都要有单有据。有单有据还有利于相互监督。

五、明确分工协作的内容;

合伙人之间的分工协作内容一定要明确。确定好谁该做什么工作,出现问题时该如何协商处理等。投资的股权只作为分红的标准,如果遇大小事务两人共商量,有时也会耽误时间坏了事。因此,需要具体定出在日常琐事方面有一个人做决定,或者适当的下放每个人的权力。在遇到大事情的时候,比如加股、增加合伙人等,一切有可能影响到店铺等重大利益的问题,必须以两人意见一致为通过的基础。否则,很容易影响到较弱一方的利益。

六、确定经营收入利润分成;

经营收入的利润如何分成应该也予以明确。这些必须在开业之前协商好。其他的只能是边做边看了。最重要的是两个人相互理解和信任。

七、合伙人奇数安全;

合伙企业的人数也很有讲究,一定要三人或奇数的人数合伙才安全,这样才能合伙人之间才能相互监督。当然,这也要考虑到出资情况。企业是以资金说话,当人数处于次要地位时,资金的分布便会显得至关重要,如果你占有绝对优势,企业当然就由你做主。

八、沟通最重要;

首先合伙人要坚定信念,团结一致。如果两个人总在算计,或计较谁做多了,谁拿多了,注定不会有好结尾的。创业期间都必须以这个店铺为第一。平常多沟通,才能真正团结起来。

篇三:合伙经营与自己经营的利与弊

合伙经营与自己经营的利与弊

提到“合伙创业的利与弊”时,我想,多数的人,对合伙创业的“利”是能够明白的。如果有谁说:“合伙创业一点好处都没有”的话,那他真是胡说了。你看,可以因为合伙而增加整体的实力,这叫做:“人多力量大”;还可以通过吸收股东,来提高外围的服务质量与保护力量;还可以通过给技术人员分配“技术股”来解决研发力量不足的问题??这一切都表明,合伙创业是有很多不言自明的好处的。 既然合伙创业的好处这么多、这么大,那么,为何大家还不喜欢合伙、还怕合伙呢?那只因为合伙创业除了上面所说的“利”之外,还同时存在着很多的“弊”。比如,合伙就意味着要让出其中的一部分利益来给合伙人,而利益的分配就会涉及到一个中国人特别敏感的“公平”问题。因为这个“公平不公平”的问题,而闹得合伙破裂、甚至亲友间反目成仇的事,在中国还少吗?我想,多数的中国人之所以会不喜欢合伙、怕合伙的最主要原因,可能就是怕合伙后会引发这类令自己痛苦不堪的内部矛盾。毕竟合伙创业的目的,是希望通过合伙创业,来获得比不合伙单独创业更大的利益和更好的前途。但假如你觉得合伙后,你所获得的利益反而没有单独创业来得大了时,你还会不会愿意继续合伙下去呢?中国人一向都不太喜欢吃亏,一向都不太喜欢用感恩的心去看待对方。所以,每当分配工作时,都习惯说:“凭什么要我辛苦地外出干活、而你可以舒服地坐在办公室里?”、“产品都是我研发出来的,凭什么要与你一起分享?”、“凭什么我干得多,而你却拿得多?”??各位,这些话就是产生合伙弊端的直接根源。

当合伙创业的弊端出现时,合伙人就不得不为了消除这层弊端而费尽心血了。当你天天为这类纠缠不清的问题搞得头晕脑涨时,你就会感觉到:你90%的精力被浪费在了勾心斗角上。我敢断定,当这样的情况持续一段时间后,你就会因此而感到十万分的气愤与烦恼了。在这种情况下,你说你会怎么想、又会怎么做呢?我估计,在这个时候,多数的人,肯定会觉得合伙还不如不合伙的好、肯定会选择退出了。 有这么二个好朋友,都是炒股能手。原来他们俩是分开来单独运作的,因为他们单个的资金实力都不足以做大庄家,所以,那时候,他们俩都只能做大户头、却做不成大庄家,各自获得的利润回报率也只有20%左右。后来,他们出于对做大庄家的渴望,就自发地合起伙来了。自从合伙之后,他们就由大户头一跃而成为“大庄家”了,他们俩各自的利润回报率也都远远地超过了原来的20%,高达30%左右了。我说,这多出来的10%,其实就是“合伙的利”。但后来二人总是相互猜疑,二人的老婆也总是在暗地里捣鬼,搞得二位好朋友都把精力投放到如何防备对方上去了,都没有心思炒股了。结果,可想而知,二人最后连20%的回报都保不住了,还额外赔了不少本钱进去。我说,这就是“合伙的弊”。 所以,合伙的利就在于能够通过合伙来增强整体的实力、并获取更大的利益;而合伙的弊却恰恰就在于可能会因为合伙而引发的内部矛盾、以及为解决这些内部矛盾而可能会耗费掉巨大的心血与精力、甚至可能会因为这些内部矛盾而导致各自利益的损伤。一句话,合伙的弊就在于合伙可能会引发的内部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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