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土地权属证明
土地权属证明
坐落于**镇***村***地段J-3-01-b(R2)地块,土地面积100亩(见附图),本村已于2002年3月3日与*************有限公司签订了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2004年9月7日************限公司已办理85亩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该地块红线四周外15亩土地(东8.5米,南15米,西5米,北5米)的土地使用权属************有限公司。
特此证明
*********村民委员会
二0一四年六月十九日
篇二:权 属 证 明 书
权 属 证 明 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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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我公司财务管理不够完善,导致部分设备发票遗失,我公司无法提供下列涉及我司设备评估事宜(“征收补偿机器设备数量确认表” 大学评估[2016]第 号、中利资评报字(2016)第号、(闽)光明[2016](资)字第 号)的设备购置发票、合同等相关权属证明,现我公司郑重承诺:
“征收补偿机器设备数量确认表”所示内容均真实完整无误,其权属均为我公司一方所有,若今后由于无法提供任何书面权属证明材料而引发任何经济、法律纠纷和违规违纪问题,我公司愿意承担一切责任。
201 年 月 日
实施单位意见:
(实施单位签章)
年 月 日
篇三:房屋产权证明(范本)
房屋产权证明
兹有房屋坐落在洪江区嵩云路16号 ,占地面积3000余平方米,该房屋产权归属 洪江区社会福利院 ,土地性质属于国有资产,可安全使用理。
特此证明
(盖章)
2016年 8 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