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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医疗机构范围 落实优惠减免政策

来源:76范文网 | 时间:2019-11-01 13:21:37 | 移动端:规范医疗机构范围 落实优惠减免政策

规范医疗机构范围 落实优惠减免政策 本文简介:

规范医疗机构范围落实优惠减免政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近年来,我市紧紧围绕“基本医疗有保障”这一目标,从规范医疗机构范围、明确医疗机构责任、落实优惠减免政策等几个方面入手,调集行业优势资源,落实更加精准有力的工作举措,努力降低贫困人口就医负担,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奠定了坚实基础。一、规范医疗机构范围,让贫

规范医疗机构范围 落实优惠减免政策 本文内容:

规范医疗机构范围
落实优惠减免政策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近年来,我市紧紧围绕“基本医疗有保障”这一目标,从规范医疗机构范围、明确医疗机构责任、落实优惠减免政策等几个方面入手,调集行业优势资源,落实更加精准有力的工作举措,努力降低贫困人口就医负担,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规范医疗机构范围,让贫困群众方便就医
按照布局合理、管理规范、保证质量和安全的原则,下发了《关于继续做好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商业补充保险“一站式”即时结算工作的通知》(潍卫字(2019)7号),重新确定了2019年度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商业补充保险“一站式”结算定点医疗机构276家,原则上必须是公立医疗机构(部分接受监管、具备分类救治条件、愿意承担健康扶贫责任的民营医疗机构也纳入定点医疗机构名单)。比上一年度增加19家。新增的**市第二人民医院(肺结核、慢阻肺救治),高新区人民医院(血液透析救治),**盛德内科医院(老年哮喘病救治)专业性强、针对性强。扩大定点医疗机构范围,缩小服务半径,进一步方便贫困群众就医。
二、明确医疗机构责任,让贫困群众放心看病
各定点医疗机构按照省、市《健康扶贫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设置惠民门诊、惠民病床、贫困人口医疗商业补充保险“一站式”即时结算窗口、开辟贫困人口就医绿色通道。定点医疗机构共设置惠民门诊414个,惠民病床2612张。医疗机构规范服务行为,必须优先、合理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和高值耗材,严格控制贫困人口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定点医疗机构按时对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商业补充保险“一站式”结算系统进行升级,垫付贫困人口商业补充保险费用。一月初新增的19家定点医疗机构即完成了“一站式”结算系统升级,医疗商业补充保险招标与系统升级同时进行,最大限度保证贫困人口对健康扶贫各项惠民政策应享尽享。医疗机构及时掌握贫困患者出院信息,因系统运行等原因造成贫困患者出院结算时未享受医疗商业补充保险报销的,及时通知贫困人口患者进行手工补报,把好“一站式”结算最后一道关,确保贫困群众能够放心看病就医。
三、落实优惠减免政策,让贫困群众看得起病
2019年初,市卫健委统一印制居民健康卡10.7万张,贫困患者在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实行“先诊疗后付费”,诊疗住院前不准以任何借口收取贫困患者费用。贫困人口患者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诊时执行“两免两减半”政策(免门诊挂号费、门诊诊疗费,专家诊断费、大型设备检查费减半收取)。贫困人口患者出院时,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民政救助、贫困人口医疗商业补充保险报销基础上产生的个人自负费用,再由定点医疗机构减免30%,进一步降低贫困人口就医负担。截至2019年3月底,全市贫困人口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诊15116人次,门诊费用减免26.68万元;贫困人口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11757人次,住院医疗总费8106.59万元,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民政救助费用总额6280.30万元,医疗商业补充保险报销额980.73万元,医疗机构减免前个人自负费用总额422.78万元,医疗机构减免126.83万元,贫困人口患者实际自负费用295.95万元,个人平均自付费用占住院医疗总费用的3.65%,切实降低了贫困患者就医住院负担,从源头上杜绝了“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增强了群众获得感、安全感。2019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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