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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劳动纪律出勤考勤相关规定

来源:76范文网 | 时间:2019-10-30 13:26:01 | 移动端:加强劳动纪律出勤考勤相关规定

加强劳动纪律出勤考勤相关规定 本文简介:

加强劳动纪律出勤考勤相关规定为了加强在编在岗及外聘职工的劳动纪律、出勤及考勤的考核,经中心班子及中心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制定如下相关人事制度考核管理规定:第一条请销假1、请假半天的由科长批准,一天的由主管领导批准,请假两天及以上的填写《请假申报表》由科长签字后报中心主任批准,并交于办公室备案。回岗当

加强劳动纪律出勤考勤相关规定 本文内容:

加强劳动纪律出勤考勤相关规定
为了加强在编在岗及外聘职工的劳动纪律、出勤及考勤的考核,经中心班子及中心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制定如下相关人事制度考核管理规定:
第一条
请销假
1、请假半天的由科长批准,一天的由主管领导批准,请假两天及以上的填写《请假申报表》由科长签字后报中心主任批准,并交于办公室备案。回岗当日及时到办公室填写《销假申报表》,本规定适用于全中心职工。
2、请假手续以书面为准,如遇特殊情况无法办理书面请假手续,则应电话请假,书面手续后补。短信请假无效。
3、职工因公务外出不能按时记录考勤的,应在归岗后尽快在办公室进行登记,并由中心主任批准确认。
第二条
病假
1、职工本人确实因病,不能正常上班者,须中心主任批准后,报办公室备案。必须取得二级以上医院开具的病假诊断。
2、患病职工请假应于当日九点前向中心主任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病休。
3、职工须在病愈上班当日将病假诊断交给办公室核查存档。
4、关于病假薪金的发放,按照基本薪金的70%发放,病假超过3日以上停发当月绩效薪金。
第三条
事假
1、职工因合理原因需要请事假的,须提前一天书面申请(如遇不可预测的紧急情况,必须由本人在早晨九点以前请示单位领导),如实说明原因,经中心主任同意后方可休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2、事假按照日标准薪金100%扣除,事假超过3日以上停发当月绩效薪金。全年事假累计不得超过10天,超过10天者按待岗违纪方式处理。
3、工作时间如有私人紧急事务需要离岗处理,按照事假的规定向中心主任请假,违反规定者以旷工计罚。
第四条
年假
(本规定只适用于在编在岗职工)
1、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年假天数的计算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为准,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2、年假应提前向中心班子提出申请、审批后方可进行休假。
3、当年未休年假者不得累计到第二年。
第五条
婚假
1、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职工请婚假时,必须本人填写婚假申请单,经中心主任批准,交办公室备案。休假后上岗持结婚证销假。
婚假时间:
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2、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第六条
产假
1、根据《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只要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夫妻,在原有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基础上增加产假60天,一共可享受158天产假。
2、女职工怀孕期间发生流产者,休息调养期限可根据二级以上医院诊断为依据。
3、男职工产假的护理假3天,若妻子属于晚育(生育时满24周岁),则再延长7天,共计10天带薪护理假期。
4、女职工享有158天带薪分娩假,假期从其申请休息之日起计算。薪金按70%基本薪金发放,停发相应绩效薪金,待生育保险基金下发后再发放产假期间扣发的30%基本薪金

第七条
丧假
职工供养的直系亲属(祖父母、父母、公婆、岳父母、夫妻及满周岁的子女)死亡,可办理丧假,职工的父母或配偶去世,可带薪休假3天;职工的子女以及在一起居住的祖父母、岳父母、公婆去世可带薪休假2天。在外地的父母、配偶或子女去世,需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路程假。职工办理丧假需在假前写出申请,经中心主任批准后,报办公室备案。
第八条
旷工
1、未经中心主任批准缺勤,或未按规定时间请假,或违反病、事假规定,均视为无故旷工。
2、无故每月旷工一日者,扣发当日全部基础薪金的三倍薪金;无故每月旷工二日者,扣发当日全部基础薪金的6倍薪金;无故每月旷工三日者,当月只发同年长春市最低生活标准保障金;无故每月旷工超过三日者,单位视情况给予待岗等违纪方式处理。
第九条
迟到、早退
1、工作时间:根据《劳动法》的条款规定,结合中心岗位特点及岗位的特殊要求,除基本医疗服务窗口人员以外的人员实行每周五天工作日,即周一至周五早8:00至下午16:00工作时间(有特殊情况者可调休)。
上午8:00以后到达,视为迟到,下午16:00以前离岗,视为早退。
2、每日迟到、早退60分钟以内,缴纳公益基金1元/分;每日迟到、早退60分钟到120分钟,缴纳公益基金2元/分;每日超过120分钟且无特殊理由者按照事假半天缴纳公益基金;每月迟到早退三次以上,给予待岗等违纪方式处理。(公益基金作为单位活动经费,由办公室按月进行统计并公示。)
3、迟到早退情节严重者,将通过LED屏给予公开公布方式通报批评、扣除当月绩效薪金、直至解除劳动合同、待岗等违纪方式处理。
4、遇到恶劣天气、交通事故等特殊情况属实的,经中心主任批准后酌情处理。
第十条
出勤打卡
1、
打卡时间:
上午7.30-8.00;下午16.00-16.30为打卡时间。
2、打卡次数:全天打卡2次。
3、单位实行人脸识别打卡制,因工作需要调整职工加班时,需及时上报。因外出参加会议、培训、学习者,由于路途远不能及时回单位打卡的,需在外出前填写《外出事由登记本》,经中心主任批准报办公室备案。
4、若职工每日上、下班未按本制度执行打卡的,一律按当日事假处理。
5、因设备故障,停电等因素,造成无法完成人脸识别考勤打卡登记的,由办公室统一实施纸制签到打卡记录。
第十一条
加班、调休
1、单位不提倡加班,若因自身原因(包括工作能力欠缺、工作效率低下),无法完成基本工作量而需加班完成的,不按加班计算。
2、若因额外工作量单位安排加班的,由办公室记录加班时间。按月核算,以绩效奖金或以调休假期形式兑现。如申请调休的,原则上须提前三天申请,由中心主任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领导批准后,到办公室办理相关登记手续。经批准的调休事假可不扣发薪金。
3、除单位安排加班外,职工自行加班行为不享受加班调休,且不得影响次日考勤。
4、单位安排加班行为,由单位负担职工加班工作餐。
5、享受业务绩效奖金的科室和职工,不再享受加班奖金或调休待遇。
上述人事制度考核管理规定,是经提交中心全体职工代表大会表决通过的,于2018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
全体职工代表签字:

XXXXX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18年11月30日

加强劳动纪律出勤考勤相关规定 本文关键词:出勤,考勤,相关规定,劳动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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