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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洗钱应知应会

来源:76范文网 | 时间:2019-09-18 12:27:50 | 移动端:反洗钱应知应会

反洗钱应知应会 本文简介:

反洗钱应知应会知识摘编第一部分反洗钱法律义务及长安联社反洗钱组织架构?金融机构反洗钱法律义务建立健全反洗钱内控制度;设立反洗钱专门机构或者指定内设机构负责反洗钱工作;按规定建立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制度;按规定执行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开展反洗钱宣传和培训。?联社组织架构股东

反洗钱应知应会 本文内容:

反洗钱应知应会知识摘编
第一部分
反洗钱法律义务及长安联社反洗钱组织架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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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机构反洗钱法律义务
建立健全反洗钱内控制度;设立反洗钱专门机构或者指定内设机构负责反洗钱工作;按规定建立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制度;按规定执行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开展反洗钱宣传和培训。
?
联社组织架构
股东大会

理事会
监事会

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高级管理层)副组长(由分管领导担任)
组长
(由主任担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
(设在财务会计部)
各成员部门

财务会计部
风险管理部
安全保卫部
监察室
人力资源部
稽核审计部
公司金融部
综合管理部
信贷管理部
个人金融部
电子银行部
合规管理部?
联社反洗钱工作职责
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
1.贯彻落实人民银行和上级机关反洗钱政策、工作部署;
2.负责统筹管理全联社反洗钱工作;
3.审议批准联社反洗钱内控制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报告;
4.审议联社反洗钱组织框架和岗位设置;
5.研究联社反洗钱工作的重大和疑难问题,决定解决方案。
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1.负责制定反洗钱工作制度、规划、措施;
2.不定期组织召开反洗钱工作会议,并负责落实会议布置的各项工作内容;
3.负责反洗钱数据信息的审核、分析、上报;
4.负责指导辖内机构做好客户身份识别、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和客户风险等级评级工作;
5.负责牵头组织开展反洗钱业务培训和对外宣传;
6.按季度和年度向当地人民银行报送反洗钱资料;
7.负责组织落实国家有关部门对涉嫌洗钱犯罪案件的协查和涉嫌洗钱人员黑名单的接收和转发工作;
8.负责与人民银行反洗钱部门的联络沟通,落实人民银行和上级反洗钱机构的工作部署。
主要部门职责
(一)财务会计部为反洗钱工作日常管理部门,主要工作为:
1.负责建立健全反洗钱组织机构及内控制度,制定反洗钱年度工作计划和上报反洗钱各项工作报告;
2.组织实施全辖反洗钱培训及宣传工作;
3.组织实施全辖反洗钱专项检查工作;
4.负责各网点反洗钱监管报送系统相关数据的审核、处理上报工作;
5.负责全辖营业网点账户管理,对单位账户开立的审核;
6.负责全辖营业网点大额资金审批;
7.负责全辖营业网点的客户身份识别及交易记录保存工作及档案管理。
(二)合规管理部:
1.负责将反洗钱工作纳入合规管理工作的日常工作中,监督反洗钱工作的合规开展;
2.参与联社资产产品开发,对新产品开发、新业务拓展等进行反洗钱审查;
3.负责贷款授信、风险资产管理处置、人事劳资等事项的重要法律事务等方面的反洗钱审查;
4.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信贷管理部:
1.负责将反洗钱工作纳入信贷管理工作的相关规章制度及业务操作流程中;
2.负责审核把关上报的贷款用途,严格贷款资金流向,以确保信贷业务无洗钱行为;
3.配合辖内机构涉嫌洗钱犯罪情况的收集、登记、分析、初步检查以及移交和上报工作;
4.负责指导辖内营业网点审核并监测资金流向;
5.负责配合开展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数据的采集和报告,以及本业务范围客户身份识别、洗钱风险评估以及洗钱类型分析等数据采集工作;
6.配合解决反洗钱工作中出现的具体问题;
7.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公司金融部:
1.负责将反洗钱工作纳入公司金融工作相关规章制度及业务操作流程中;
2.负责本部门开展业务中存在的洗钱风险防范工作;
3.负责在代发工资营销拓展和业务管理中核实企业客户身份的真实性和业务的真实性,严控在代发业务环节的洗钱风险;
4.认真审查企业客户存款、贷款、票据等业务的真实性,发现可疑行为及时报告反洗钱领导小组办公室;
5.配合开展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数据的采集和报告,以及小微企业客户受益人和法人客户身份识别、洗钱风险评估以及洗钱类型分析等数据采集工作;
6.配合辖内机构涉嫌洗钱犯罪情况的收集、登记、分析、检查以及移交和上报工作;
7.配合解决反洗钱工作中出现的具体问题;
8.
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
反洗钱岗位设置
联社在财务会计部设置反洗钱岗
各部门设置反洗钱专干,分别为周月、陈楠、白丽娟、李磊、答俊、卫温欢、付妮娜、王利平、王芳、
樊娟英、高蕾
各信用社运营经理为大额及可疑信息交易报告员
?
反洗钱内控制度
1.《保密工作管理办法》
2.
《检查制度》(每年至少一次现场检查)
3.
《宣传制度》(柜面长期和每年至少一次专项宣传)
4.
《培训制度》(每月至少组织一次)
5.
《洗钱类型分析工作内控制度》
6.
《洗钱风险自评估工作内控制度》
7.
《反洗钱工作外部协查管理规定》
8.
《反洗钱监管报送系统资料保存管理规定》
9.
《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管理办法》
10.《反洗钱工作处罚办法》
11.《反洗钱监管报送系统客户风险划分操作细则》
12.《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
13.《反洗钱监管报送系统资料保存管理规定》
14.《反洗钱监管报送系统黑白名单管理规定》
15.《反洗钱监管报送系统内部协查规定》
16.《反洗钱工作小组岗位职责制度》
17.《报告涉嫌恐怖融资的可疑交易管理办法》
18.《洗钱风险管理办法》
19.《反洗钱工作考核办法》
第二部分
反洗钱重点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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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身份信息识别
(一)客户身份初次识别
自然人客户身份识别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国籍、职业、住所地或者工作单位地址、联系方式,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的种类、号码和有效期限。客户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应登记客户的经常居住地。
非自然人客户身份识别基本信息包括:名称、地址、经营范围、所属行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客户身份证明文件的名称、号码和有效期限;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实际受益所有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授权办理业务人员的姓名、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的种类、号码、有效期限,联系方式和联系电话。
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初期采取以下方式核对客户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
通过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系统核对自然人客户、非自然人客户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及授权办理人的居民身份信息。各机构核对客户身份信息后,应打印并留存联网核查结果证明。
(二)客户身份重新识别
出现以下列情况时,各机构应重新识别客户,对非自然人客户还应同时开展受益所有人身份识别工作,确保受益所有人信息完整性、准确性和时效性。
1.客户要求变更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种类、身份证件号码、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以及客户先前提交的有效身份证件已过有效期的。
2.客户行为或者交易情况出现异常的。
3.客户姓名或者名称与国务院有关部门、机构和司法机关依法要求协查或者关注的犯罪嫌疑人、洗钱和恐怖融资分子的姓名或者名称相同的。
4.客户有洗钱、恐怖融资活动嫌疑的。
5.各机构获得的客户信息与先前已经掌握的相关信息存在不一致或者相互矛盾的。
6.先前获得的客户身份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存在疑点的。
7.各机构认为应重新识别客户身份的其他情形。
各机构除核对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外,可采取以下一种或者几种措施,识别或重新识别客户身份:
1.要求客户补充其他身份资料或者身份证明文件。
2.回访客户。
3.实地查访。
4.向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核实。
5.登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
6.其他可依法采取的措施。
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
(一)大额交易报告
1.当日单笔或者累计交易人民币5万元以上(含5万元)、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含1万美元)的现金缴存、现金支取、现金结售汇、现钞兑换、现金汇款、现金票据解付及其他形式的现金收支。
2.非自然人客户银行账户与其他的银行账户发生当日单笔或者累计交易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外币等值20万美元以上(含20万美元)的款项划转。
3.自然人客户银行账户与其他的银行账户发生当日单笔或者累计交易人民币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外币等值10万美元以上(含10万美元)的境内款项划转。
4.自然人客户银行账户与其他的银行账户发生当日单笔或者累计交易人民币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含1万美元)的跨境款项划转。
(二)可疑交易报告
金融机构发现或者有合理理由怀疑客户、客户的资金或者其他资产、客户的交易或者试图进行的交易与洗钱、恐怖融资等犯罪活动相关的,不论所涉资金金额或者资产价值大小,应当提交可疑交易报告。

第三部分
反洗钱常用术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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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用术语及概念
(一)洗钱是指通过隐瞒、掩饰非法资金的来源和性质,通过某种手段把它变成看似合法资金的行为和过程。主要包括提供资金账户、协助转换财产形式、协助转移资金或汇往境外等。
(二)恐怖融资是指有下列行为:恐怖组织、恐怖分子募集、占有、使用资金或者其他形式财产;以资金或者其他形式财产协助恐怖组织、恐怖分子以及恐怖主义、恐怖活动犯罪;为恐怖主义和实施恐怖活动犯罪占有、使用以及募集资金或者其他形式财产;为恐怖组织、恐怖分子占有、使用以及募集资金或者其他形式财产。
(三)了解你的客户原则是指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加强开户管理及可疑交易报告后续控制措施的通知》,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应遵循“了解你的客户”的原则,加强开户管理和可疑交易报告后续控制措施,切实提高洗钱风险防控能力和水平。
(四)可疑交易报告制度是指当金融机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有关指标,或者金融机构经判断认为与其进行交易客户的款项可能来自犯罪活动时,必须迅速向中国人民银行或者国家外汇管理局报告的制度。
(五)客户身份识别制度是指金融机构在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或者为客户提供规定金额以上的现金汇款、现钞兑换、票据兑付等一次性金融服务时,要求客户出示真实有效的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进行核对并登记,且不为身份不明的客户提供服务等的制度。
(六)我国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
《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简称3号令)
《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等。
(七)“三反”意见: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国务院批准,于2017年8月29日印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反逃税监管体制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三反意见》)。《三反意见》按照问题导向、防控为本、立足国情、依法行政的基本原则,从健全工作机制、完善法律制度、健全预防措施、严惩违法犯罪活动、深化国际合作、创造良好社会氛围六个方面提出二十余项具体措施,目标是到2020年逐步健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适合中国国情、符合国际标准的“三反”法律法规体系,建立职责清晰、权责对等、配合有力的“三反”监管协调合作机制,有效防控洗钱、恐怖融资和逃税风险。
(八)离岸金融中心是一种自由交易、不受管制之自由的国际金融市场。离岸金融业务是属于批发性银行业务,存贷款金额大,交易对象通常是银行及跨国公司,其业务通常为引进外来资金,再将资金贷给外国。主要离岸金融中心可分为三类:1、以伦敦为代表的伦敦型离岸金融中心。2、以纽约为代表的纽约型离岸金融中心。
3、避税型离岸金融中心,一般设在风景优美的海岛和港口,政局稳定,税收优惠,没有金融管制。这是我们通常意义上所说的离岸金融中心。目前比较著名的离岸金融中心有英属维尔京群岛、开曼群岛、马恩岛、巴哈马群岛、百慕大群岛、西萨摩亚、安圭拉群岛等。(九)客户洗钱风险等级划分为低风险、中低风险、中风险、中高风险、高风险五个等级。

反洗钱应知应会 本文关键词:反洗钱,应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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