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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队士官转业新政策

来源:建材加盟网 | 时间:2017-04-29 05:30:42 | 移动端:部队士官转业新政策

篇一:2015军队转业政策:军人退役费计算核对项目

军人退役待遇制度自建立起来,历经多次调整,项目逐渐健全完善,2006年工资制度改革,退役费随基本工资调整而大幅增加。2011年,总部又大幅提高了义务兵退伍费标准,由每人400元提高到2000元。

退役费涉及个人切身利益,广大官兵普遍关注,总部制定了统一标准,但因人员类别、服役年限和工资档次等不同,退役费结算金额不尽相同,退役军人可以根据以下原则自行计算核对退役费。

一、士官退役费

士官复员退役费包括:

一是基本复员费。按月工资基数(军饺工资、军龄工资、边远艰苦地区津贴、地区附加津贴和高山海岛津贴之和,下同)计发,不满10周年的,军龄每满1年发给1.5个月,不满15周年的,军龄每满1年发给2.5个月,不满20周年的,军龄每满1年发给3个月,满20周年以上的,军龄每满1年发给4个月。其中,军龄不满1周年的部分,按年标准的一半计发。具体以当年标准为准。

二是安家补助费。按月工资基数计发,复员到大中城市的,10周年以内的,每年发给0.5个月,10周年以上的,从第11年起,每年发给1.5个月;复员到县市以下地区的,相应增发0.5个月。其中,军龄不满1周年的按年标准计发。具体以当年标准为准。

三是回乡生产补助费。复员回农村的士官按月工资基数计发,军龄每满1年发给1.5个月。具体以当年标准为准。

四是医药生活补助费。对患有慢性病的复员士官,视病情轻重,经军以上机关批准,发给医药生活补助费,最高5000元,最低1200元。

五是奖励工资。当年符合发放奖励工资条件的,按基本工资标准发放。

六是住房补贴和公积金。退役腾退军产住房后,按照个人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账户累计金额发放。服役期满后,住房补贴和公积金总数,下士约为1.6万元,中士约为2.7万元,上士约为4.3万元,四级军士长约为6万元。具体金额因个人军饺工资档次等不同而有所不同。具体以当年标准为准。

七是伤亡保险金。未领取过伤亡保险金的,将个人账户中缴存的伤亡保险费本息退还给个人,领取过伤亡保险金的,伤亡保险费不再退还。八是退役医疗保险金。退役后参加医疗保险的,由财务部门将个人账户保险金转至安置地社会保险机构,不参加医疗保险的,将保险金退还给个人。具体以当年标准为准。

二、义务兵退役费

义务兵退伍费包括:

一是退伍补助费。每人2000元。其中,服役1年(含)以下的,按一半发给,1年以上的,全额发给。具体以当年标准为准。

二是离队下月津贴。按照当月标准发放。

三是当月剩余伙食费和离队下月伙食费。根据实际天数和塬享受标准发放。

四是离队差旅费。根据实际返乡地点发放。

五是退役医疗保险金。按照每服役1年给付420元的标准,将用于军地医疗保险接续的保险金转至安置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支付给个人。其中, 军龄不满半年的,按年标准的一半计发,超过半年(含)不满一年的,按年标准计发。对于患有慢性病的义务兵,经团以上单位卫生部门批准,发放医疗补助费,标准为50~200元不等。具体以当年标准为准。

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颁布的《退役士兵安置条例》,从2011年11月起,对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按服役年限由部队发给一次性退役金,2011年的退役金标准为4500元。以服役10年的士官为例,如果选择自主就业,即可在正常计发的退役费之外,领取4.5万元的一次性退役金。服役期间如果获得荣誉称号或立功,按一定比例增发。具体以当年标准为准。

篇二:关于新的士官转业、退伍安置法规

关于新的士官转业、退伍安置法规

11月1日颁发新的转业、退伍安置。主要有以下十点:

1、退伍3年内自行营业的免征税收。

2、退伍后如需创业的可以向银行小额贷款。

3、有三等功的退伍金增加百分之五,二等功百分之十,一等功百分之十五。

4、服役未满12年的作退伍安置,参照新兵役法安置条例第六十条第一、四款规定执行,或由政府扶持自主择业。(也就是不安排工作,必须服役满12年安排工作)

5、服役满12年的,由县级以上政府安排工作,对安排工作紧张的地方政府,可上报上级(市/省)政府,由上级政府接收在本行政区域内统筹进行安排工作,待安排工作时限应不得超过6个月。如本人要求作退伍安置的,必须提交书面申请并签字,由县级以上政府进行一次性经济补偿,补偿费由中央财政部和地方政府共同承担。(对安排工作的可划分由司、公、工、建、铁、管、邮、水、电等各局和企,事业单位接收并签订合同)

6、在等待政府安排工作期间,按本单位的百分之80工资发放工资。

7、服现役满12年要求异地安置的,必须结婚两年以上,由配偶户口或者配偶父母户口所在地,县级以上政府安排工作。

8、就业后,兵龄转换为工龄,享受就业单位相同工龄的相同待遇。

9、废止1998年修改和2009年修改的士兵安置条例,取消城镇户口义务兵安置卡制度,实行城乡一体化。(也就是必须服役满12年安排工作)

10、退伍后如继续就学的,可享受奖学金等一系列政策,免费培训技术,纳入政府预算。

篇三:转业士官写给安徽省省长的一封信(记者修改后版本)

写给安徽省省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王省长:

感谢您在百忙之中看我们含泪写给您的这封信,作为一名刚刚退伍转业的士官,我们给您写这封信实在是事出无奈,希望能够得到您的帮助。

我们是全体转业士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退役士兵安置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令第608号)、《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2012年冬季士兵退出现役工作的通知》(国发〔2012〕56号)、等政策文件规定:我们符合转业安置条件。而省民政厅以组织考试安置为由代替国家法律,最后因为安置指标少、待遇差而遭到了我们坚决的反对。

3月31号省相关领导接待了我们上访的代表,明确答应依法给我们安置工作。然而目前各地民政局依然对这件事不给予我们正面答复,对我们转业安置事情,百般推诿,强调安置困难,需要时间和条件。可到现在为止,半年时间过去了,事情解决依然遥遥无期。政府的推诿和拖拉,导致部分转业士官不断上访、甚至走极端路线,矛盾十分尖锐,相关事故和惨剧也不时有报道。严重影响了军队和国防建设,极大地消弱了广大士官队伍的服役士气,动摇了国家和军队的根基。

新的政策强调了十二年士官硬性安置的必要性,这本是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对转业士官关心地具体举措,得到了广大现役和转业士官的大力称道,广大官兵实实在在的感受到了党中央的温暖。然而我们安徽省民政系统居然剑走偏锋,借新政策出台之机,寻找推诿的理由,说国家新的安置政策出台,省里也需要时间制定相应的执行细则(新政策规定安排工作时限应不得超过6个月),远远超过了安置的时间;而各地方以省里还没有下发具体安置文件(个别民政干部反应省相关业务会议上口头明确不给事业编制)到地方县市来,地方民政局也不好执行安置政策。让我们都等着通知、等细则。

从2011年底到2013年4月我们无数次地询问,民政厅、各地民政局都是以类似的答复搪塞我们,并且还百般不耐烦。难道这就是我们的“父母官”,难道我们十多年不辞劳苦的保家卫国,就换来这样的结局吗?习近平主席掌政后,大力提倡反腐倡廉,然而安徽省民政部门对我们的冷漠和不作为,必将导致万千服役在边关的战士寒心,径而动摇祖国的钢铁长城。

我们只希望能够得到属于我们的安置工作,并不想把事情闹大闹僵,但我们也需要工作维持生活,等到我们拿起法律的武器,寻找各种可能甚至不可能的途径,来维护我们转业士官的根本权益的时候,是我们真的把心寒透了,不得已逼我们做出来的通过状告来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我们能为国家服役十二年,也能为自己的根本权益和尊严来再战斗十二年,不达目的,枉为做人,决不抛弃、决不放弃、决不罢休。当然,这是无奈之举。

我们都是在部队服现役满12年以上的老兵,在部队里奉献于各个兵种的各个工作岗位,在各自的岗位上尽心尽职、克己奉公,是部队骨干又是各单位的技术能手;有的还担任过非常重要的工作岗位;并立过功、受过奖......。当初受尊敬的军人转业回到地方,现在都是上要养老、下要育儿的家庭“顶梁柱”。由于在部队所学所擅长的专业往往不是地方单位能通用的,且由于服役年限长,年龄大和没有专业都成了我们就业的障碍,如果没有政府部门的政策扶持和优抚,我们根本没有机会进入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甚至于个人企业都不愿意接收。况且我们的家属大部份都来自于农村,仅靠在个私企业里打零工赚点可怜的生活

费来维系一家人的开销。至于国家提倡和谐社会所推广的社会养老、医疗保险根本无从顾及。大部分家庭孩子要培养、父母要瞻养、夫妻双方又没有稳定的经济来源,家庭经济和夫妻感情陷入深重危机之中。家属们都说“原来嫁个军人是光荣,如今嫁个军人是脸上无光”! 由于安徽省转业士官迟迟得不到政府的依法安置,一些转业士官家庭已出现了妻离子散的悲惨事实。

综上所述,在国家大力提倡和谐社会的今天,而为党和人民奉献了青春和热血的转业士官却遭受了如此不合理的转业安置待遇,不得不令人扼腕痛心。我们都是党员,都有过硬的军事素质和业务技能;也具备坚定的政治信仰和令行禁止的优良作风;就算现在,无论国家把我们安排在什么岗位上,我们都有信心有决心有能力去干好任何一件事情,为国家为地方奉献自己的力量也是我们的心愿,可这些情况又有谁能理解呢?为国家为部队奉献了十二年、十六年??的青春和热血,难道就因为安置就业困难、货币化安置也是安置手段而一脚踢开、不管不闻了?这不像是新社会新政府能够做出来的事情吧?这不仅严重影响了转业军人的社会地位,也严重影响了转业军人的合法权益。难怪有人发出了这样的感慨:“我们这些舞枪弄炮的人回到地方上能有我们的用武之地吗?难道听党的话,服从军队建设需要,在部队流血流汗服役十几年,十几年换来的就是今天这种上不能赡养父母,下无力抚养子女的凄惨生活吗?我们不禁要问:难道我们当初积极响应党和国家的号召,义无反顾地投身于国防建设,把青春和热血无私奉献给祖国的选择竟是一个错误吗?” 其实我们不想成为满腹唠叨的可怜虫,更不想成为对社会失去信心的悲观者,只是现实的困境使我们无法感觉到党和政府给予的温暖,我们是在做最无奈的努力!

对党的十八大新当选的领导集体,我们充满无比信任;刚刚结束的两会,我们也抱有无限希望,我们相信只要我们坚持不懈地努力,党和政府会给我们做主,我们相信头顶还有青天,我们的苦楚、我们的祈求会有见到阳光的一天。

如果王省长能看到这里,我们表示非常的感谢,您一定是位能为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好省长,希望您能根据相关的法规和政策为我们这些曾经为祖国和人民守土戍边的战士们做个主,给我们留一条生路!

现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我们提出以下几点诉求:

(1)尽快安置我们在事业编制的岗位上工作;

(2)补发我们待业期间的生活补助;

(3)解决好我们十二军龄(工龄)的社保,医保续缴问题;

安徽省全体转业士官的期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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